杰伊文学网>穿越小说>走进不科学全文>第二百六十四章 先给小牛上个坟(7.2K)
  1850年11月10日。

  星期六。

  今日的英国延续了往常的阴沉,满天是厚厚的、低低的、灰黄色的浊云。

  寒风像一把锋利的剑,在空中肆意飞舞,发出了尖利的啸声。

  嘎吱——

  302寝室的大门被从外部推开,徐云带着小麦行色匆匆的回到了屋里。

  啪啪啪——

  二人刚一进屋,窗外便响起了落雨声。

  风夹着雨星,像在地上寻找什么似的,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着。

  几秒钟不到,雨势便又是一提。

  很快就像瓢泼的一样,形成了一片瀑布。

  一阵风吹来,这密如瀑布的雨就被吹得如烟如雾如尘。

  “呼,还好咱们跑得快。”

  徐云将一摞笔记放到桌上,匀了匀气息,对小麦说道:

  “如果再晚几分钟离开图书馆,这阵雨咱们可就躲不开了。”

  小麦亦是后怕的走到窗边,抬头看了眼天空,说道:

  “是呀,幸好罗峰先生你看了窗外一眼,不然就成落汤鸡了——明明我们下午出发的时候是晴天来着。”

  徐云将风衣脱下挂到衣架上,拿起水杯抿了口水,没有再说话。

  11月的英国已入冬天,大雪常见,但暴雨却着实有些稀奇。

  瓢泼的大雨,仿佛为今晚的聚会披上了一层弥蒙的纱。

  随后徐云又看了眼小麦,问道:

  “麦克斯韦,今晚你一个人在宿舍,准备做些什么?”

  小麦从窗外收回了目光,思索片刻,回到自己的书桌边抽出了一本很薄的书:

  “昨天法拉第先生托人给我送来了这本书,今晚我打算先把它大致看一遍。”

  “试试能不能先把知识入门,免得下周法拉第先生提问的时候答不上来,那可就尴尬了。”

  “法拉第先生?”

  听到这个名字,徐云连忙走上前,从小麦手中接过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厚度只有一厘米不到,上头赫然写着一行字:

  《电学实验研究》(第一卷)

  见此情形。

  徐云不由眉头一扬,心中隐隐冒出了一丝喜意。

  《电学实验研究》。

  这是法拉第在1839-1855年之间写出的电磁学实验著作,一共有三卷。

  目前是1850年,所以这册报告应该刚好出到了第二卷。

  并且徐云所记不错的话,法拉第还在章末来了個非常完美的断章。

  当时为了求法拉第赶紧更新,已经72岁高龄的高斯还从德国赶到了英国催更。

  奈何高斯不是一掷千金的金主爸爸,所以被法拉第以一句‘在写了在写了’给挡到了门外。

  所以说断章这种事儿,自古以来都很常见,没必要大惊小怪。(笑)

  当然了。

  徐云的关注点并非是法拉第的断章,而是.......

  按照正常轨迹,小麦应该要在1854年才会看到法拉第的这篇大作。

  从而一发不可收拾的走上了电磁学的封神之路。

  而眼下在徐云翅膀扑棱扑棱的煽动下,小麦足足提前了四年时间,便和法拉第搭上了线!

  并且这种所谓的‘搭线’还不是此前实验中的那种简单交流,而是类似师承的教学关系。

  从法拉第的做法上来看,小麦显然已经进入了他的视野范围。

  这无疑是个好事儿。

  至少在改变小麦人生轨迹这块,徐云已经取得了最初步的成效。

  随后徐云亲自下厨,做了一顿还算丰富的午餐,吃了顿饱饭。

  使徒社面试聚会的地点在海德公园,也是伦敦最大的皇家公园,位于伦敦市中心。

  伦敦到剑桥大约有三四个小时的马车车程,所以徐云和老汤约定的出发时间是下午一点。

  同时考虑到晚宴基本上没多少吃饱的机会,所以徐云对于今天的午餐还是比较重视的:

  如果在面试的时候肚子发出饥饿声,那可真就是糗大发了。

  垫饱肚子后。

  徐云又再整理了一番仪容,便在寝室内看书消磨起了时间。

  过了大概一个小时。

  咚咚咚——

  寝室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小麦轻巧的走到门边,用猫眼朝门外瞅了几眼,对徐云道:

  “是汤姆逊先生。”

  徐云朝他点点头,做了个开门的手势。

  片刻之后。

  一身类似夏洛克·福尔摩斯打扮的老汤拎着一把闭合的伞,从门外走了进来。

  进屋后,他先是走到徐云面前打量了他一眼,沉声道:

  “怎么样罗峰,准备好了吗?”

  徐云立了立衣领,脸上表情显得很平静:

  “一切已经准备就绪,汤姆逊先生。”

  老汤见说拍了拍他的肩膀,看上去对徐云的表现还算满意,道:

  “既然如此,我们就抓紧时间出发吧,早到总比迟到好。”

  徐云点点头,走到衣柜边上翻找了几下。

  过了片刻。

  他拿着一把黑色的雨伞回到老汤身边,对小麦说道:

  “麦克斯韦,那我和汤姆逊先生就先出发了。”

  “学校到伦敦来去要三四个小时,所以今晚我和汤姆逊先生肯定要住在伦敦,你自己如果累了就先休息,不用等我。”

  小麦嗯了一声,朝他扬了扬手中的书籍,打气道:

  “加油,罗峰先生!”

  离开宿舍后。

  徐云和老汤各撑着一把伞,沿着西南方向前进,很快便见到了一辆老汤预约好的马车。

  二人先后进入其中,坐稳后马夫高高一扬马鞭,在夏尔马的身上重重一抽:

  “驾!”

  嘎吱嘎吱——

  马车缓缓开始前行。

  ..........

  过了三个多小时。

  车厢忽然微微一震,车外传来了马夫的声音:

  “两位先生,海德公园已经到了。”

  徐云和老汤从车厢中走出,由老汤付了车费。

  此时大约是下午的四点出头,几个小时过去,原本瓢泼的雨势也逐渐停歇了下来。

  天空虽然依旧有些阴沉,地面也湿漉漉的,但空气反倒清新上了不少。

  海德公园历史悠久,1066年以前是威斯敏斯特教堂的一个大庄园,还做过狩猎场。

  到了18世纪末,这里同市区连成一片,便被辟为公园。

  19世纪以来,伦敦市区扩展。

  所以原在伦敦西郊的海德公园逐渐成为了市中心区域,大致有些类似后世魔都的人民广场。

  这里也是伦敦在1850年最为繁华的一片区域,你几乎看不到乞丐或者平民。

  行人大多衣着华贵,面容饱满,建筑也是恢弘大气。

  徐云甚至还看到了一些遛狗的人群。

  大约在徐云身边十米处。

  此时正有一位服饰精致的小女孩,手中拿着一块巴掌大小的牛肉,呼啦一下丢到了自家的宠物狗面前。

  看着大快朵颐的狗狗,小女孩咿呀咿呀的拍起了手掌。

  见此情形。

  徐云忽然想到了不久前自己初到伦敦时,偷走自己少许金子的那个小姑娘。

  二者年龄相仿,生活区域的直线距离可能不到五公里。

  但境遇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

  前者喂狗的食物对于后者来说,可能至死都不知道是个什么滋味。

  1850年的某些缩影,在这两个小女孩身上体现的淋漓尽致。

  “什么?这么点距离就要7个便士?”

  就在徐云心生感慨之际,他的耳边忽然传来了老汤饱含惊讶的声音。

  徐云顺势望去。

  只见此时此刻,老汤手里正握着一枚英镑,脸色不愉的对马夫抱怨着:

  “老伯,一个礼拜前从剑桥到伦敦都还只要5个便士呢,怎么几天不到就涨了这么多?”

  马夫是个有些年纪的小老头,满脸都是细密的皱纹,闻言不由苦笑道:

  “这位先生,不是我想涨价,是不涨价真的就没法活了啊。”

  说着马夫左手一摊,当着老汤面就开始掰持了起来:

  “草料涨价、马车维护涨价、入城税也跟着涨价,全英格兰的吃喝住行都在涨价,我一家五口人全靠我拉车的收入,不涨就得喝西北风了!”

  说完马夫又叹了口气,继续道:

  “先生,畜力的马车其实还算好了,听说现在火车烧的油,一升就要十个便士哩!”

  老汤哦视线在马夫枯木般的手指上停留了几秒钟,呼出一口浊气,将英镑塞到了马夫手里:

  “哎......7个便士就7个吧,钱你收好。”

  马夫脸上这才扬起了一抹笑容,飞快的收钱找零,完事后便驾车离开了这里。

  老汤一边摇头一边走到徐云身边,嘀咕道:

  “一升油十个便士,想钱想疯了吧?”

  徐云闻言默然不语,很想说句还是看看远处的诺丁山吧家人们......

  随后老汤又从身上取出一枚怀表,打开看了眼时间:

  “四点半......比预期的快了一些。”

  “罗峰,你难得来一趟伦敦,要不我们去威斯敏斯特教堂逛逛?”

  徐云点点头,答道:

  “汤姆逊先生,一切听您的安排。”

  威斯敏斯特是世界上最大的哥特式建筑,同时也是英国地位最高的教堂,位置就在海德公园的隔壁。

  当然了。

  威斯敏斯特教堂之所以出名,除了它的宗教色彩之外,更多还是因为它是英国的国葬陵墓。

  后世威斯敏斯特教堂的门票价折合华夏币大约200块钱左右,就性价比来说其实不算很贵。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国内有些网站把周日也列为参观日——而实际上周日是不开放参观的。

  当年徐云就这样被坑过一次,零几年国内的购票网站还不算规范,所以那笔钱徐云至今都没有讨回来.....

  好在1850年的威斯敏斯特教堂还没成为后世的著名景点,所以并不收取门票,而是要验证登记身份。

  徐云和老汤在出示了三一学院的院徽后,很轻松的便被放入了其中。

  不得不说。

  这个最初开始在十一世纪初建立、几经波折、历时三四百年才建造起来的早期哥特式建筑,在视觉上确实相当震撼人心。

  进入教堂,仰头望去,组成各个大柱子的小石柱在顶上有序散开伸展。

  它们与另外一些散开伸展的小柱子,会合连接成精美图案,循环往复。

  柱子的会和处则用金色的花朵作连接,使得这个顶部高大巍峨又金碧辉煌。

  在教堂大厅的中堂,第一个就是无名烈士纪念碑,纪念那些在战争中为国殉难的战士。

  等到了2022年。

  整座教堂中的墓碑不下3300个,其中大半刻着墓志铭,也是威斯敏斯特教堂的特色之一。

  不过说到墓志铭,这里就要再辟个谣了。

  没错。

  久违的鞭尸《读者》节目又开始了。

  在很早以前的《读者》期刊上,曾经有过一篇描述威斯敏斯特教堂墓志铭的文章。

  甚至到现在,也依旧被一堆营销号引用着,一搜一大片。

  它的开头是这样的:

  【在伦敦闻名世界的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地下室的墓碑林中,有一块名扬世界的墓碑。】

  【其实这只是一块很普通的墓碑,粗糙的花岗石质地,造型也很一般,同周围那些质地上乘、做工优良的亨利三世到乔治二世等二十多位英国前国王墓碑,以及牛顿、达尔文、狄更斯等名人的墓碑比较起来,它显得微不足道,不值一提。】

  接着便是墓碑的内容:

  【当我年轻的时候,我的想象力从没有受到过限制,我梦想改变这个世界。】

  【当我成熟以后,我发现我不能改变这个世界,我将目光缩短了些,决定只改变我的国家。

  【当我进入暮年后,我发现我不能改变我的国家,莪的最后愿望仅仅是改变一下我的家庭。但是,这也不可能。】

  【当我躺在床上,行将就木时,我突然意识到: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去改变我自己,然后作为一个榜样,我可能改变我的家庭。】

  【在家人的帮助和鼓励下,我可能为国家做一些事情。然后谁知道呢?我甚至可能改变这个世界。】

  文中称许多世界政要和名人看到这块碑文时都感慨不已,甚至“当年轻的曼德拉看到这篇碑文时,顿然有醍醐灌顶之感,声称自己从中找到了改变南非甚至整个世界的金钥匙。”

  互联网时代这篇文章不知何时被人重新翻起,引得一堆人感叹西方先贤精神层次之高。

  但实际上......

  这个墓碑压根就不存在。

  是的,不存在。

  网络上对于这个墓碑的配图是一副绘画,放大几倍能看到绝大部分的英文内容。

  可问题是公元1100年的英文,压根就不是上面任和一段文字的样子:

  那时的英语正在由古英语,也即盎格鲁萨克逊语,向中古英语转变。

  那时的英语语法与后世英语,特别是当代英语的差异是很大的,甚至连字母都长得不完全一样。

  2017年的时候。

  徐云的一位朋友在伦敦结婚,徐云受邀前往参加婚宴,当时特意还去威斯敏斯特大教堂找过这枚石碑。

  到那时候徐云才发现......

  威斯敏斯特大教堂tmd压根就没有对外开放的地下室......

  后来徐云还在教堂周围转了一大圈也并有发现有此碑文,求证值班人员时对方也表示从未听闻这个墓碑。

  另外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官网上也有人提出过相关问题,官方直接予以了否认。

  连接为westminster-abbey.visit-london-england.com,输入问题“Isthereaninscriptionof1100ADbeginning“WhenIwasyoungIthoughtIcouldchangetheworld...”即可。

  其实吧。

  如果你仔细观看那句话,就会发现它其实完全就是《大学》里面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翻译。

  明明是老祖宗顿悟的思想,偏偏被某些人套上了一层白皮,还引得一堆人在网上感叹西方先贤豁达如斯,你说可笑不?

  视线再回归现实。

  随后老汤带着徐云一路穿行,很快来到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南向甬道。

  “这里是杰弗里·乔叟的埋葬地,也是最古老的一批非王室墓葬。”

  到了甬道后,老汤指着一块两米高的墓碑说道:

  “他是第一位安葬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诗人,所以这一带也被称为诗人角,大多数有名的诗人都埋葬于此。”

  徐云对于英国诗没什么了解,他的体内不是科学细胞就是色批细胞,没有任何供文学细胞的生存空间。

  所以他只是出于礼节角度出发,上前行了个瞻仰礼。

  接着老汤带着徐云一路绕行,经过了爱德华国王、亨利三世等一系列皇室墓葬。

  当然了。

  被挖成空坟的克伦威尔墓也包括在内——这位护国公生前威名赫赫,但死后的遭遇可不怎么样。

  他死后先是葬在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但很快便被查理二世挖了出来,拖行穿过了伦敦城,并在泰伯恩行刑场被吊上了绞刑架。m.jieyidazhiye.com

  示众一整天后,克伦威尔的头颅被砍下来,挑在一根长矛上四处游街。

  最后克伦威尔的头颅被长钉钉在了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的屋顶上,在上面一待就是25年。

  直到一场风暴把它吹下来,进入民间收藏。

  并且直到1960年,剑桥大学才会把这颗头颅买回来,埋葬在牛津地区一座小教堂旁,流浪了三百年的灵魂终于找到安身之所。

  至于克伦威尔的尸身.......

  它早在被砍头时就被扔进了茅厕,再无踪迹可寻。

  真·鞭尸。

  十多分钟后。

  徐云二人拐过一处弯道,抵达了另一处殡葬地点。

  一来到这里,老汤的表情便肉眼可见的严肃了不少。

  他先是理了理衣袖,用丝巾将脸部的汗水擦干,珍而重之的带着徐云来到了其中一角。

  这是一处装饰相当华贵的区域,高度大约接近四米。

  顶部是一个金色的圆拱,圆拱下方是一个黄白相间的地球,球上画有黄道十二宫和相关星座。

  地球再下方斜躺着一个男子,靠在一堆书上,脚上穿着一双安踏运动鞋。

  男子的旁边放置着两位男性小天使,看上去仿佛在嬉笑打闹。

  与此同时。

  一副棺椁安静的平放在这幅雕刻下方,稳重而又庄严。

  在这处墓葬前。

  什么宗教大拿、新老国王、什么落难王后、殉教圣人,就如同陪侍的背景一般,平凡无奇。

  他的爵位是国王所封,但封赏他的国王因此而知名。

  他的权势比不过尘世的王,他只掌握着群星的运行。

  他的一生无儿无女,他的后人却遍布世界。

  他虽然被葬在上帝的教堂里,不过他很可能就是上帝的马甲。

  徐云沉默片刻,缓缓走上前,心绪不由有些感慨。

  “好久不见了.......”

  “小牛。”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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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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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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