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言情小说>快穿,叮,火葬场到货请查收>第101章 白衣卿相(袭云舟番外)
  我是在什么时候认识乐安的呢?

  初见应该就是在青石拱桥上。

  当时我整日研究那些田间作物,甚至将逸王府中的那些个名贵花草全拔了种地。

  这件事传到父皇耳朵里,就变成了不务正业。

  我也没有为自己辩解一句。

  正好我也厌倦这尔虞我诈的京城。

  我的愿望不过是纵情山水,吟诗作画。

  哦,还要再加上一个种田。

  因为见过城北那些贫农的悲苦,见过孩子为了一个馒头打得头破血流。

  所以,我选择了逃避。

  偌大的京城好像被人为地分割成两道,一边是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繁华,一边是水深火热,饥寒交迫的贫苦。

  而我,是在纸醉金迷中俯瞰着那些悲苦的人。

  我无力改变,所以选择了逃避。

  知道自己的的能力够不上那个位子,我怯懦地选择了明哲保身。

  让自己尽早出局。

  成为了一个没有实权的闲散王爷。

  离京的时候其实并没有想好要去往何处,只是厌倦了京城的生活。

  后来在诗中读到“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①

  那江南美景,令人心向往之。

  江南之行也是这般定了下来。

  初到江南,那是一个春天。

  我走在这温柔水乡的桥上,濛濛细雨中,杏花盛开,杨柳青青,微风拂面。

  我就这样走在江南的水乡,没有打伞。

  一路上红杏灼灼,绿柳翩翩,细雨沾衣,似湿而不见湿,和风迎面吹来,不觉有一丝儿寒意。

  杏花雨,杨柳风,让我感受到了久违的安宁。

  四周的人们打着伞行色匆匆,更衬得我如同一个异类。

  只听到桥下传来声音,一艘小舟缓慢驶出,舟上的人看到我似也有些意外。

  他应该也没想到会有我这样一个不打伞驻足在桥上的人,还盯着他看了许久。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乐安。

  当时他和樊家那位大公子坐在那小舟上,也是没有打伞。

  一袭白衣的小公子脸上俊秀疏朗,看到我的瞬间就带上了一丝笑意。

  他冲我兴奋地摆摆手,抱拳施了一礼。

  “兄台,你也是爱这江南雨景的吗?这朦胧细雨,杨柳垂垂,才最有意境啊,兄台,你说是也不是?”

  看着他晶亮的双眸,倒是比这江南美景还要美上几分。

  我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

  乐安更是一脸高兴地抓着身旁的樊野,“表哥,你说的,要是我能找到一个和我一样喜欢这蒙蒙细雨还不打伞的,就让我今日晚点回府。”

  樊野也没想到真有我这样一个“不走寻常路”的人。

  看着抓着他手臂的乐安,樊野也只是叹了口气,无奈点点头。

  樊家比乐安年长的人,总是拿乐安没办法的。

  他们的小舟靠岸了。

  乐安邀请我同去了附近的茶楼。

  是樊家的产业。

  我们坐在临水的茶楼窗前,看着窗外薄纱下掩着的朦胧江南,相谈甚欢。

  那是我最开心的一段时光。

  我借住在樊府,乐安带着我同游江南,为我介绍江南的风土人情,民俗文化。

  那年,乐安十七岁。

  我在江南呆了三个月,母妃却患了病,我回京侍疾。

  离开江南前,我与乐安约定好来日京城再聚。

  那是乐安十七岁的盛夏,我离开了江南。

  再见到乐安,是在他十九岁回京。

  他应了我诗会的邀约。

  起初我是欢喜的,想象着将来在这京城,我们能一起做伴吟诗赏花,岂不快哉。

  可是他在诗会上见到了我的六弟,袭越。www.jieyidazhiye.com

  在乐安眼神一变再变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他找到了那位他口中离别许久的故人。

  我掩下眉目间的苦涩。

  看着他将那带着倾慕与喜悦的眼神,尽数倾注在另一人身上。

  默默地将萌芽的感情埋回心底。

  后来,乐安就把全部心神倾注在了袭越身上。

  乐安找上我要我培育那些番邦植物时,我答应了。

  当乐安说这些作物可以救万千百姓时,我真的感觉到了难言的喜悦。

  我喜欢的事情,第一次被人这般肯定。

  后来,我培育的作物成功了。

  乐安的身体却越来越差了,换季时总有些小病。

  他让我去往江南推广这些作物种植,我答应了。

  我总归是拒绝不了他的。

  那是夏末,乐安却已经穿上了夹绒的衣裳,我看着他苍白的面色,有些担心。

  他却只是笑着送别了我。

  他的笑容比那阳光还要耀眼几分。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乐安。

  我去到了一些闭塞的地方推广这些作物的种植,与外界的联系也断了两月。

  当我紧赶慢赶着想回到京城陪乐安过生辰。

  踏着黄昏,我在丞相府门前下了马。

  昏黄的阳光下,丞相府门前的白幡,白得刺眼。

  我已经不记得我是怎么踏过门槛,又是如何进的丞相府。

  都不重要了。

  我看着靠在棺前的袭越,如今的大宣帝王,一向明哲保身的我,不知是抱着怎样的心情,把人拉起来打了一顿。

  他没有反抗。

  是啊,他又怎么敢反抗呢?

  毕竟,是他亲手害死了乐安。

  后来的日子里,我总要刺他两句,当众给他甩脸子的事情也没少干。

  他也从未惩戒。

  他有愧,我有怨。

  隔着顾乐安这个人,我们这一辈子都过不去。

  我又何尝没有愧疚呢?

  离京前,我不是没发现他们二人之间有龃龉,只是觉得自己是一个外人,不便言说。

  便放任了。

  若说愧疚,大抵都是有的。

  那是我辞官游历大宣的第五年,我完成了乐安信中未完成的愿望,替他看完了如今的太平盛世。

  只是,有些想他。

  我又回到了京城,多年未见袭越,他的鬓角都生了华发。

  他如今也不过三十又二,看起来倒是比我这个做哥哥还要沧桑几分。

  像是被人抽干了所有精气神。

  他一身常服,拎着酒站在角门,我让他进来了。

  那晚,我们坐在桂花树下。

  那是我很早就种下的。

  头顶依旧是那一轮明月。

  袭越倚在树下,看着天边缓缓升起的明月,醉意朦胧,声音飘渺。

  “五哥,乐安信中讲完了那个故事,那书生骗了那小姐,又在金榜题名后因为误会害了那小姐满门,最后却那小姐却原谅了书生,和他重归旧好,你说这对不对呢?”

  我沉默了。

  袭越想要的答案,他心中有数,我自然也是知道的。

  对与不对,又有什么重要呢?

  乐安已经不在了啊……

  袭越也没指望我能回答,他低头看着手中的酒坛,低低地笑开,“乐安说他不喜欢这个结局,若是他是那小姐,即使虚以委蛇,也定要那书生血债血偿,可是,他为什么没有要了我的命呢?是我,害了他顾满门……”

  我看着天上的弯月,又满饮了一杯酒。

  “因为,你不仅是袭越,还是这天下万民的帝王。”

  所以,心系天下的顾乐安不会动大宣的帝王。

  这是顾家人刻在骨子里东西。

  他们奉之为信仰。

  袭越闻言一怔,又是笑开,“是啊,我是这大宣的帝王……”

  所以他连死都没资格。

  他要替顾乐安守好这来之不易的太平盛世。

  这让顾丞相殚精竭虑,用命换来的……太平盛世。

  那夜,我们二人无言,只是都难得喝到烂醉。

  再后来,我就留在了京城,再没有离开。

  年少时想要拼命逃离的地方,如今他倒是心甘情愿地选择留下。

  这里,承载着他与少年最多的回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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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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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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