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穿越小说>沈枫常剑仪>第一百九十五章 瘟神的真面目
  老妇人首先带着沈枫这边的一行人去了树林里面的窝棚里,发现在场的几乎全都是小孩,只有一个成年男人,他斜靠在地上,一脸的生无可恋,整个人显然已经是处于躺平的状态了。

  老妇人给沈枫这边解释道:“原本我们村里还有几十口人活下来的,大家都抱团在这边生活,结果啊,瘟神来了,大家都不敢靠近河边,喝水也只能接雨水,都不敢喝河水。成年人基本上都死在寻找食物的路上了,只剩下我们一群老弱。”

  沈枫见到这边的一帮小孩子都在眼巴巴的看着自己,忍不住心软,对蔡合说道:“带这些小孩子去营地吃饭吧,如果有合适的衣服,记得找一些给他们换上。”

  如今,这些生活在树林里面的十几人,身上已经全都是脏兮兮的破衣服了,显然是很久没有清洗才会这样,不过仔细想想,所有人连喝下去的水都不能保证,还洗什么衣服?

  沈枫带着一百多人去往了老妇人所在的村子,依靠优势火力消灭了村子里的丧尸,最终找到了在村里的水井,沈枫仔细观察了一下,确定井水并没有被污染,现在有了水源,做饭的问题算是解决了。

  当消灭了村子里的丧尸以后,此时也已经是黑夜了,沈枫进入了一户人家,点上蜡烛,开始询问河边瘟神的事情。

  “老人家,你所说的瘟神,到底是什么啊?”沈枫首先问道。

  不料,此时的柯一鸣插嘴了:“瘟神嘛,一定就是瘟疫了,很多无知的人把瘟疫之类的传染病称呼为瘟神,这是很寻常的事情。”

  “不是不是,我说的瘟神是河里的虫子,那就是瘟神。”老妇人连忙解释道。

  楚朝颜对于柯一鸣的无知忍不住嘲讽起来:“你就别不懂装懂了,我在河边都看到了,当时地上有很多的虫子,所谓的瘟神,一定是某些寄生虫!很可能是蛔虫啊、绦虫啊什么的。说不定是蚂蝗!”

  老妇人点点头,解释道:“这倒是说得没错,被瘟神附身了以后,不管是人还是动物,全都会肚子变大,身上的血都被吸走了似的,就算是十月怀胎的孕妇,肚子也没有那么大,再过一些天啊,患病的人就会去河边,最终肚子上破开一个大洞,里面的虫子全都钻出来,下水了。”

  “咦,好恶心。”楚朝颜听到这种描述,忍不住有些反胃。

  此时,沈枫则是盯着楚朝颜的肚子开始打量,一边打量一边说道:“这要是患病,岂不是可以看到你大肚子?”

  “去你的,你才大肚子呢。”楚朝颜在沈枫肩膀上用力捶了一下。

  老妇人此时眼中渐渐露出了追忆的神色,皱着眉说道:“瘟神啊,我记得在我小时候也见过的,当时全村的人,不管男女老少,都是大着肚子走在街上,别管吃了多少东西,身上永远都长不胖,只有肚子越来越大。就算是牛羊也是大肚子,有时候甚至能看到肚皮上面的血管,要是用棍子戳一下,都可能会戳破。”

  沈枫听到了这种描述,不禁有些皱眉,他想起来了,自己似乎什么时候听说过这种事情。

  柯一鸣有些好奇,连忙追问道:“后来呢?后来怎么样了?您不是好好地吗?”

  老妇人沉默了许久,皱着眉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因为事情过去了很久的时间了,她也记不清楚了,但是她还是依靠记忆中的事件说了出来:“后来大家一起去填河沟,一起去捡螺蛳,瘟疫就被消灭了。”

  老人家的记忆力显然不是太好,如今回忆小时候的事情,却怎么也说不出一个大概,这让在场众人很无语,这都是前言不搭后语的胡说,瘟神怎么可能是捡螺蛳就能消灭的?

  “啪!”沈枫一拍大腿,激动地说道:“我想起来了,我知道河里的是什么了,不是蚂蝗,是血吸虫,寄生在肝脏上的寄生虫,不过好像是在很久以前就被消灭了。”

  “哦,对对对,就是这玩意,当初领袖称呼这东西瘟神,所以很多人都这么称呼。”老妇人被沈枫这么一提醒,也想起来了,血吸虫确实是曾经被称呼为瘟神的东西。

  楚朝颜想起来什么,自言自语道:“春风杨柳万千条,六亿神州尽舜尧。”

  柯一鸣随身携带着沈枫的生物图鉴,便开始借着烛光开始翻阅,最终在图鉴上面找到了血吸虫的知识,不禁皱眉问道:“可是图鉴上面说,血吸虫是通过尾蚴传播的,成虫似乎不会传播,只会产出虫卵随着粪便排出,这好像不对劲吧?”

  沈枫拿过图鉴仔细看了看,皱眉说道:“的确是这样,按理说,只要把钉螺抓了,没有了中间宿主,血吸虫也不会大范围造成感染。但是如今成虫却主动攻击人类和动物,岂不是说,血吸虫也变异了?”

  楚朝颜连忙问道:“我们要不要把这些血吸虫消灭了啊?”

  “得了吧,不可能的,变异以后的血吸虫,想要消灭,哪有这么容易?”沈枫当时就拒绝了楚朝颜的提议,“走吧,我们快回营地去做饭吧,赶路一整天了,快饿死我了。”

  说完了之后,沈枫站起身来就准备离开村子,其余众人连忙跟上。

  楚朝颜见到沈枫这个样子,忍不住说道:“本以为你询问瘟神的信息是要见惩恶扬善,没想到你这么差劲。”

  沈枫没有理会楚朝颜,径直离开了村子,杨畅此时却开始解释:“楚小姐,想要消灭血吸虫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血吸虫的分布范围是长江中下游,十几个省份啊,我们这才多少人?当初是南方数个省份一起动员这才消灭了血吸虫,现如今我们既不知道血吸虫的中间宿主,也不知道血吸虫的分布范围,怎么消灭?”

  “可是,以后血吸虫岂不是会危害世人?我们坐视不理,真的好吗?”楚朝颜还是不忍心,她想到了血吸虫所在的地方,全都是大着肚子的男女老少,心中就不是滋味。

  “那怎么办?我们还要去燕京呢,要是被耽搁了,燕京可能更危险,那边一千万人呢!”杨畅无奈的说道。

  其实,杨畅很想说,不关我们的事情,但是仔细想想,这句话似乎有些过分,于是乎他决定用大局为重来劝说楚朝颜。

  楚朝颜此时的信念忽然动摇起来,她本以为大家团结一心,就没什么不能做到的,只要消灭了盘踞在陆地的丧尸,那么以后就天下太平了,顶多再杀死一批变异兽,以后就再也没有危险了。但是,此时楚朝颜发现,自己会面对战胜不了的敌人,这种绝望感让她怀疑起来,是不是以前的太平生活,再也不会回来了?

  “丧尸消灭了,有变异兽,如果变异兽消灭了,还有瘟神,难道人类的末日真的到来了吗?”楚朝颜心乱如麻。

  此前,楚朝颜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坚信太平岁月会重新回来,但是她知道了更多的消息后,突然间有了一种预感,天下太平的年月,实际上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有生之年,再也见不到天下太平的时候了。

  回到了营地之后,沈枫端起了一碗包谷饭就开始狼吞虎咽,他是异能者,每天所需的能量本来就多,他的饭量也是一般人的两三倍,饿了一整天的时间,沈枫也有些撑不住了。

  至于配菜,则是几块红烧鳄鱼肉,更多的只有酸菜,如今大家只能吃到这些单调的食物,不过填饱肚子是没问题的。

  树林里面的这帮小孩子,全都在狼吞虎咽的吃饭,他们的身上已经换上了一些宽松的衣服,看上去是干净了很多,而这些孩子的脸上也露出了笑容。

  其中,吃相最为难看的则是树林里躺着的成年男子,他看上去是三十多岁,吃起饭来,简直像是饿死鬼投胎,张开嘴就开始扒饭,全然不顾一点形象,腮帮子鼓鼓的,吞咽的时候都很困难,让人怀疑他会不会在吃饭的过程中噎死。

  沈枫忍不住对老妇人说道:“那边的兄弟,您要不然去劝一劝?吃饭别那么凶,有足够的饭可以吃。”

  “这家伙,别管他,庸医一个,噎死也好过被饿死。”老妇人不咸不淡的回答道,她对于这个村里唯一幸存的年轻人,似乎一点好感都没有,直接称呼为庸医,脸上也没有好颜色。杰伊文学网

  庸医似乎是听到了这边沈枫的对话,费力地咽下了口中的包谷饭,说道:“装什么礼貌啊,只有吃到肚子里的才是真的,难得能吃一顿饱饭,下一次未必有这种机会,吃饱一次算一次。”

  就像曾经有人所说的那样,什么都是假的,把烙饼卷酱肉吃到肚子里,那是真的,就是死了,肚子里也有点油水,不至于像一只饿死的老鼠。

  “为什么这样说?好像以后都没有吃饱饭的时候了,是不是太夸张了?”沈枫有些不解,直接开口问道。

  庸医此时一边吃饭,一边懒洋洋地回答道:“你们肯定是要走的,听说你们要去打仗,我们也不可能跟着去,所以说啊,以后我们这些人想要活下去必然很难,一帮小孩子也不可能干活,所以说啊,长远看来,吃饱饭的机会就没有了!”

  沈枫听到这话,顿时感觉有些可笑,不禁说道:“你身体健全,而且年轻力壮的,就算是你自己干活,也能养活自己吧?现在看来,你无非就是好吃懒做罢了,村里其余的成年人都因为寻找食物和水源死去了,至于你,活到了现在无非是贪生怕死。”

  庸医也不生气,就算是被沈枫如此奚落,他也还是坚持自己的看法:“实际上啊,努力也是没用的,现在的人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就比如我,不管怎么努力,也是不可能超越前人,既然如此,努力也只不过是徒劳的挣扎,还不如躺平了好些。”

  此时,老妇人则是劝了劝沈枫,“小伙子,你别管这个废人了,他就算是超越了他上一辈,也还是一个庸医,不信的话,我跟你说一说。”

  沈枫看现在闲着也是闲着,于是便说道:“愿闻其详。”

  老妇人随后便开始了讲述,这是一个长久的故事了,庸医本身就是家传的本事,结果一代不如一代。

  第一代的庸医,乃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虽然不能根治,但是好歹有一点效果。

  第二代庸医,则是头痛医脸,脚痛医脸,只要从看不出有什么病,那就万事大吉。

  第三代庸医,选择了头痛医嘴,脚痛医嘴的道路,只要患者说不出话来,那就也能粉饰门面。

  至于现在正在狼吞虎咽吃包谷饭的庸医,则是第四代了,考不上医师资格证,于是乎只能在村里东游西荡。

  “看他这一幅样子,想来下一代也没有了,庸医就是庸医!”老妇人最终如此说道。

  沈枫听到了这话,皱着眉不知道说什么好,因为这件事似乎超乎他的想象,世代都是庸医,这也是一件奇闻了。

  不过,在一旁的楚朝颜就像是听到了什么奇闻似的,掏出了笔记本就开始记录,显然准备把这件事流传出去,因为实在过于讽刺了。

  沈枫想了想,如今这里只有十几口的人,自己肯定是不能带走他们,于是便直接说道:“老人家,感谢你之前的提醒,明天我们启程的时候,会给你们留下三百斤玉米面,足够你们吃一阵子了,以后你们要么在村里耕种,要么就想办法去城里,总之,你们想办法活下去吧。”

  “真是谢谢你了,小伙子。”老妇人连忙感谢沈枫,此时沈枫能给她们留下一些口粮,已经是救命的行为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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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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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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