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都市小说>李逸叶文清>第一千一百九十一章 一个星期的时间
  “沈安子,你的证件是不是真的,别拿假货糊弄我们。”老轩一向爽快,把我们的疑问都说了出来。

  “潘爷,你看着办,我沈某人要是没这个能力,就别来帝京了。”

  “张爷,这次任务我就拜托你了,另外,哥等人找到尸体后,一定要好好照顾,一根汗毛都不能少,身上的衣物也要穿的严严实实,不然的话,会很难解释的。”沈安子叮嘱道。

  “沈安子,你要是不放心跟我们一起去,说不定还会遇到吃人的虫子,这小子长得跟猪肠一样,烤起来肯定很香,沈安子,你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老轩对沈安子冷嘲热讽,他最近也觉得沈安子好欺负,说起话来一点都不客气。

  “潘爷,你看看我,连骆驼都受不了,别说是沙漠了,就是在水泥地上都要喘一口气,我能躺下就不能坐,能坐就不能坐,你还敢载我,保定你要是不高兴,我就被丢到哪去喂狼了。”沈安子说完,众人都笑了。

  看到这一幕,很多人都会问,干尸真的这么值钱吗?因此,我国的木乃伊基本上都是在这里出土的。而且,与埃及的木乃伊相比,龙国的木乃伊更具研究价值,因此受到了很多外国商人和科研机构的青睐,所以才会被人高价抢走。

  沈安子和老轩兴致勃勃的说着,总觉得去哪里走一走,就会被人背着,说起来也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如果再出点什么事,我们还真的会被困在这里。想到这里,我的嘴唇都开始发干了,我们已经两天没有喝过一口水了,差点就喝光了那个大铁桶,大家都知道,这无异于饮鸩止渴,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我们必须要做好万全的准备。

  “沈哥,沙漠可不是森林,我们也经历了太多的磨难,这件事必须要做好准备,绝对不能掉以轻心,而且,我们四个人,两只骆驼,都被杀了,差点就死了。”这可不是危言耸听,一想到那头骆驼被一种诡异的蠕虫的液体腐蚀得只剩下骨头,就觉得浑身发冷。

  我这么一说,所有人都镇定了下来,不再像以前那样疯狂了,我们都经历过那种情况,都知道危险,如果虫子的体液溅到我们身上,我们还不如那头骆驼呢,这让我想起了我们在黑毛人挖山洞的时候,他们用的是火焰枪,可以将那些躲在山洞里的人活活烧死。我见他浑身焦黑,手脚都被粘在了一起,散发着一股令人作呕的臭味,让我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再吃烤肉了。

  “张爷,你别担心,我们请了六头骆驼,不,十头骆驼,每人一匹,其他的都是装备,我们的水袋足够我们洗个澡了。”沈安子夸张地说道,惹得众人哈哈大笑。十只骆驼,这可是一笔巨款,如果我们身上的装备够多的话,绕八道弯子都不成问题。沈安子担心我们会担心,又说了下去。

  “这一次,我要准备一把枪,哪怕是面对狼群,我也不怕,我会处理好的”

  “有枪,有五四,连鸟都杀不了。”老轩一副鄙夷的样子,只要是懂枪械的人,都知道,这是一种近战武器,三十多米外,子弹根本射不中,电视上说,百步穿杨,不过是为了营造一种氛围而已。还有一件事,那就是临死之前,用来自杀的,现在流行的是手雷,而不是手枪,如果手雷爆炸,鬼子连尸体都不会留给他们,甚至可以拖着他们一起死。

  “不对,这是什么东西,还有一把手枪!”沈安子做了个冲锋枪的动作,我们眼睛都直了,如果是他的话,就算是面对那个该死的扎戈族,他也不怕了,一梭子弹下去,就算是神仙也别想活了。

  沈安子这么一说,我们也就放心了,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我们就安全了。我对沈安子的实力产生了怀疑,也对他背后的老板产生了一些怀疑,沈安子花了那么大的力气,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他到底是什么人,我和人有过几次接触,自然是想把东西卖给他。沈安子也让他帮忙办理了移民手续,不过政府最终还是拒绝了。人不喜欢那些曾经参加过越南战争的军人,他们不会怀疑我们是间谍,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沈安子也同意了,当然,去沙漠可不是吃饭,聊聊天就能决定的,还有很多事情要做,沈安子的相关手续也要办,我就不信他会带枪,实在不行,我们可以向本地人购买,反正也不缺这点钱,听说那个时候,龙国可以在那里买到一把枪,没错,就是北疆和青海。内蒙古,因为国土面积大,人口少,再加上历史上的种种原因,这里的枪械很多,而且价格也不便宜,我以前从内蒙古回来的时候,有个朋友请我去那里打一头野猪,这是一把38毫米的大口径步枪,它的穿透力很强,打不死一头野猪。

  一群人边吃边喝酒。北境的任务就这样完成了,至于其他的装备和手续,就交给沈安子了,他需要两周的时间,我们可以离开,在北方汇合,沈安子会在甘肃坐一辆出租车。沈安子在开车到了甘肃之后,就联系了本地的朋友,让他们再找一辆车,这是一个大致的计划,具体的细节我们再商量,现在还不是立刻动身的时候。

  “张爷,你最近是不是失踪了?”沈安子问道。

  “也不是,他就在自己的院子里,你不是看见了么?我给沈安子讲解。

  “潘是从南方来的吗?你是不是很熟?”他话中有话。

  “怎么,他们在调查我?”我问道。

  “哪敢,张爷,我只是随口一问,大家都知道你要做什么,我还以为你兄弟们要做什么大事呢。”

  “我们是来帝京吃饭的,为什么不欢迎?”老轩问道。

  “欢迎,欢迎,欢迎,我连你们都请不到,我怎么能拒绝。”沈安子笑容满面。

  吃过晚饭之后,沈安子打算给我们找一家比较好的酒店,而不是郊外的那栋别墅,我们四个人都坚持要回家,因为我们觉得在这里住着不舒服,不如在家里舒服。终于,他把我带到了这里。一路上,他都在抱怨,这简直就是天大的冤枉。

  回到家中,沈安子已经离开。我们四人就此次行动的可能性进行了简单的讨论。反正他们已经同意了,剩下的就是订金了,他们正在商量着该怎么走,如果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地方,就再来一趟,反正他们已经找到了那个地方,只要能找到一座古墓,我们就能多挖一些,到时候干尸就会被带回去,到时候我们也不会有太大的问题。这是我们在那个时候讨论出来的。

  一周过去了,沈安子还没有回来,我们都快以为这事要泡汤了,沈安子下午就来了,还带来了上次让他买的东西,那块发光的棒子很好,让他多准备一些。晚上可以用来照明。我们被那些可怕的虫子吓得不轻,所以我们想用这东西来照亮我们的营地,让我们在晚上的时候,用这东西来照亮我们的营地,这样我们就可以看到更远的地方了。

  我还狮子大开口,让他看看能不能弄到红外线望远镜,我知道中苏那边能弄到,但帝京那边,我就不清楚了,只能靠沈安子了。

  他还真的做了很多的准备,在沙漠当中,我们每个人都会带着一个水囊,用一个管子就可以把水抽干,然后把它挂在衣服里面,然后在外面的商店里也能买到,沈安子说,这是他从国外弄来的。

  沈安子告诉我们,他可以用来点燃一根小木棍,然后打开书桌上的一本书,用两根铁棍擦一擦,就能点燃一根小木棍,然后在你示范的时候,松开了书页,用两根铁棍擦了擦,就能把那本书点燃,如果角度合适的话,甚至可以点一根烟,最厉害的是,他不怕水,只要把它放在水里擦一擦,就可以了。就算是在细雨中也能擦出火花,这件东西是一个人送给我们的。沈安子这次是真的豁出去了,一定要把一具古尸带回去。这一点,从他们为我准备的东西就能看出来。杰伊文学网

  不过,我们还得再等几天,也不知道沈安子的文件是真是假,总之,他把我的证件拿走了,说是要办手续。我们还要等上几天,我看他是想让我们冷静下来,要不然就是他带来了大量的食物和饮料。

  每天都在家里喝着酒,沈安子也来了两次,只是为了安慰我们,老实说,整天闷在家里也没什么意思。我们很享受这样的生活。我们这些人,骨子里都是爱冒险的,而我们这些人,更是如此。

  好不容易拿到了沈安子那该死的考古学证明,我们现在已经是人类研究协会的一员了,这次来北境考察古人类遗迹,这才是我们的正式身份,而不是那些虚伪的外来者。

  那时候的火车很慢,特别是从帝京到乌鲁的北境乌鲁齐,足足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我们不想回去,是因为坐火车很累,而坐长途列车更是让人心力交瘁。

  随着列车的行驶,越来越远,这里的景色也越来越冷清,一望无际,一望无际。越是向西,他的家就越是遥远。回想起当初我们从沙漠中出来的那一幕,老轩他们就暗暗发誓,以后绝对不会再来这里。这才过去多少年,我们就回来了,而且是东山再起。说来也好笑,不知道那位烤羊肉串的老哥还在不在,我们要感谢他才能赚到一笔钱。去过北方的人都会对这里的地貌有很深的印象,那是一片连绵不绝的山脉,一望无际的戈壁滩。但这仅仅是北方的一部分,说白了,整个北方,就是没有大海,就是高山、湖泊、草原、原始丛林、大草原、大沙漠、大沙漠,而我们要前往的,却是最艰苦的戈壁。这是一片真正的死海。

  北部为温带大陆性气候,常年降雨、冬天干旱、夏天酷热,年平均降雨量最低5.9毫米(托克逊);天山西部地区,平均气温为-12~-20,7月平均气温为12~24。北部为中温带,其余为暖温带,北部为非季风区,常年不结霜。维尔族,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回族,俄罗斯族,乌孜别克族,锡伯族,塔塔尔族,满族,哈萨克族,傣族。

  北疆依附阿尔泰山脉,中段为天山,南疆与昆仑山、阿尔金山相接,准噶尔盆地位于阿尔泰山脉与天山之间,塔里木盆地位于天山与昆仑山的交界处,而天山之下则是吐鲁番盆地(海拔154.31米),是国内地势最低的盆地。

  这一次,多亏了沈安子,他给我们安排了一张卧铺,老轩是个很有经验的人,他带来了一个大包小包,里面有一大堆食物,有啤酒,有白酒,有熟食,几个人一起坐在嘉峪关的床上。

  就这样,我们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终于来到了乌鲁奇,我们下了火车,离开了这个火车站,我们已经很多年没有来过了,一切都没有任何的变化,阳光明媚,可是我总觉得有些不对劲,乌鲁奇的夏季炎热,而沙漠里的夏季,则更加炎热。

  我们一步一步地走向了夏天的荒漠。有过沙漠旅行经验的人,都会避开七八月份的高温,一般都是在春天和秋天。夏季的沙漠,最需要的就是淡水,连骆驼都受不了,最热的时候,都会躲在沙丘的阴影里,享受着凉爽的天气。当我们一步一步走向这片死亡的荒漠时,所有的动物都懂得躲避。明知道危险,也要去冒险。现在回想起来,他还是太年轻了,太天真了。

  下了火车,找到了一家颇具民族特色的餐厅,美滋滋的吃了一顿,这一周来,他们的伙食实在是太差了,这么多年过去了,龙国的铁轨都没有进步,我都要怀疑他们的厨师是不是我们军队里的饲养员了,不对,连我们的饲养员都不如。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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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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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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