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其它小说>修仙奶爸在都市>第三百一十二章 意外的结果
  显然对方并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听到白知夏这样问,对方先是愣了一下,然后慢慢走出了黑暗,走到了床前,揉了揉她的头发。

  随即,那男人好心情地拿起床前的那个十字架,笑了笑:“难道不是你主动来献身的吗?这条项链可是我的先祖给他恋人的定情信物。”

  白知夏哪里知道这条项链背后还有那么多的故事,难怪从来孤高无比不肯收徒的师傅在见到她后毫不犹豫地就收了她当弟子。

  敢情是因为她的出现跟琉墨一族的消失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让师傅产生了移情作用,这才破天荒地收了她。

  所以说,这一回师傅把项链留给她,其实存的也是想让她帮忙找到琉墨一族的念头。难怪白知夏在哪里都打听不到琉墨一族的下落,偏偏在师傅与其挚友那里能听说这些秘闻。

  “这项链是我师傅给我护身用的,他只说过这东西可以破解琉墨一族的禁制,并没有告诉我这东西背后的故事。”白知夏直言不讳道。

  她可没打算真的献身来当这些吸血鬼的移动血包。再说,她师傅这样子来坑徒弟也实在太过份了点,她才不打算帮师傅隐瞒那点小心思。

  “哦?那可真是可惜。我还挺喜欢你的,你的血很诱人。”那男人也没因为白知夏的直白生气,只是一脸遗憾地说道。

  说实在话,要不是有着被这男人吸血的事实存在,就他这么一张英俊无比,又人畜无害的脸,怕是没人会相信这其实是一个吸血鬼。

  想到这里,白知夏突然问道:“你不是吸血鬼吗?脸色怎么这么红润?而且好像也不怕光的样子?你的祖先还拿十字架来当定情信物什么的……”

  男人闻言忍不住笑出了声来:“噗,吸血鬼是琉墨一族的分支,实际上并不是人类想象的那样是一脸惨白的见光死。当然我们天生肤白貌美,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至于光,我们不是害怕,只是不喜欢罢了。”

  白知夏虽然猜到了这样的答案,但真的得到证实后,还是忍不住脸红。不过这个男人看上去脾气倒是很不错,可以试着谈判一下。

  于是,她开门见山道:“我叫白知夏,这次会贸然上门,其实是有件事想要拜托你们帮忙。不知道你叫什么?”

  男子皱了皱眉头,回应道:“唔,帮忙啊?我们一族向来就不喜欢出门的,只有我那个叛逆的弟弟,老是惦记着往人类的地盘上跑。”

  “弟弟?你还有弟弟啊?”白知夏当即有点上心,如果从这边没有办法劝说成功的话,说不定能找到那个所谓的弟弟来帮忙。

  “琉墨一族的人真名是不可以随便告诉别人的,如果你知道了我的真名,就得留下来做我的女人了。不过我弟弟给我起了个人类的名字,叫莫蓝天,你可以这么称呼我。”那男人的眉头是皱了又松,不过到底没有难为白知夏。

  莫蓝天?这名字怎么听着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的样子。

  听到男人的答复,白知夏却是敏锐地眯起了眼眸,思考了好一会儿。突然,她的脑海里蹦出了一个高大帅气的身影以及一张阳光灿烂的笑脸。

  白知夏又抬眸上上下下地打量了莫蓝天一番,果然从他的眉眼间看出了几分熟悉感,这份熟悉感渐渐形成了另一个形象。那是一个不算很熟悉,却也相处过一段时间的朋友。

  于是,她几乎是脱口而出:“你的弟弟,不会刚好叫莫蓝海吧?”

  这下子倒是轮到莫蓝天一脸惊讶了:“怎么?你认识他?他上次回来了一段时间,不过很快又跑出去了,也不知道外头有什么东西那么吸引他的。”

  听到这个答案,白知夏当真是哭笑不得,敢情她费尽心力,甚至献上了自己的血才找到的琉墨一族的后裔,其实早早地就在他们的生活中出现过了,甚至于跟章书琰的关系还很微妙。

  是的,微妙。白知夏只能用这个词来形容。

  一开始莫蓝海是跟着书榆出现的,以旅行中认识的好友的身份被带到了大家的面前,但大家都看得出来,他是喜欢书榆的。

  后来书榆和江遼突然之间就陷入了疯狂的爱情之中,莫蓝海看起来是把喜欢压抑在了心底,打算以朋友的身份默默地守护着书榆。

  再然后,因为书琰反对书榆和江遼的恋情,所以莫蓝海为了给他们制造机会就时不时纠缠一下书琰,有时候甚至比当时的ada还要勤快。jieyidazhiye.com

  那时候的白知夏甚至都怀疑过,这个莫蓝海是不是因为爱而不得,所以把对妹妹的感情转移到哥哥身上了。

  但当时,为了恢复北冥的记忆,白知夏也实在没有过多的精力去关注别人的想法。而且事情牵扯到章书琰,她也不想过于探究。

  所以那个念头只是在她的脑海里一闪而过,根本就没有往心里去。

  现在想想,如果不是书榆决心跟江遼生活在一起,而书琰又决意去伦敦找回ada,事情会发展成什么样,或许都还是个未知数呢。

  但不管莫蓝海喜欢的到底是妹妹还是哥哥,但需要他帮忙的是哥哥,想必他也不会拒绝。结果兜兜转转了这么一大圈,众人担心了那么久的事情,其实是个很容易解决的问题?

  白知夏犹自觉得不太真实,忍不住问了句:“那你们确实能够切断以命续命的术法吗?怎么切断?吸他的血,让他变成吸血鬼,就此得到永生?”

  虽然不知道白知夏是从哪里听说的,但莫蓝天也不是个有隐私概念的家伙,此时也是特别诚实道:“基本就是这么个原理。但只是吸血的话,并不能把人变成吸血鬼,只有做了印记才可以。”

  “印记?那是什么?”白知夏继续问道。

  可莫蓝天此时却又不肯说了,只是神秘一笑,反问道:“你如果答应我永远留在这里,我就告诉你,怎么样?”

  白知夏立马把头摇的像个拨浪鼓。

  莫蓝天撇撇嘴,显然没了什么聊天的兴致,挥挥手直接下了逐客令:“既然如此,那你就快点离开吧,如果被我叔父发现了,可就想走都走不了了。”

  ——内容来自【**阅读】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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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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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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