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情况哪能动弹!我去镇上把人带回来,你们想法子给平子家的喂点吃的喝的,让她吊着气儿,可千万别让她睡过去啊!”
丢下话,王二毛媳妇儿又用比刚才进门还快的速度出了门,根本不给他们拦着的机会。
赵家之蜷缩着手指,心里冷得厉害。
她从来没见过这样的场景,连思维和反应能力都慢了许多。
【宿主,你要救她吗?】
云筝冒出来,声音里是不同寻常的冷意。
赵家之打了个寒颤,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这么问,却还是给了肯定的回答。
“要救的,云筝,你有办法是不是?”
【如果我说,她上辈子害过你,你还要救她吗?】
上辈子的赵家之人嫌狗憎也不为过,说到底,不过是欺负她性子懦弱沉默寡言,还没有个正经的在跟前儿的娘家人帮扶罢了。
所以,那时候,不管什么人都敢来踩她一脚。
这一辈子的赵家之不一样了,这是必然的。
但云筝的思维停留在上辈子,每每想起那些从长辈口中听到的只言片语,还有姥姥的一颦一笑,她都想把那些人一起弄死算了。
然而现实残酷冰冷,她不能这么做。
现在是五六年没错,距离新夏国的第一部完善的法律出世还有些时候,可赵家之只是个普通人,弄死那些人固然容易,弄死之后,赵家之也活不成了。
如果有机会,云筝更希望这种脏了手的事儿是自己亲自去办,而不是蛊惑赵家之。
她心冷,赵家之心不冷。
赵家之什么都没问,依然坚定自己的想法,她要救赵小枣。
“今日我不救她,明日若我也这样了,谁来救我?你说她上辈子害我,那上辈子,我做过什么对她有大恩大德的事儿吗?”
听着赵家之的反问,云筝气闷。
上辈子的赵小枣哪儿用得着姥姥对她做什么大恩大德的事儿,在上辈子的赵小枣眼里,估摸着得是姥姥死透了才是对她的大恩大德!
“人心换人心,我救了她,她如果害我,不用我说什么,村里人也会让她和孩子他们一家子都抬不起头来。”
这话倒是对的。
就比如那位风风火火的王二毛媳妇儿,本名雒(音同落)英子的。
雒英子老家也是海省,但不在莱县这边,她女儿也是跟着她姓雒的,叫雒梨。
雒梨的亲爹是姓李的,到底咋回事,云筝倒是不知道,她只是记得,姥姥被宋家人撵出去以后,带着孩子住的地方,就在雒英子家旁边隔一间房的地方。
雒英子这人可能不是莱县人的缘故,说话带着老家那边的口音,说话总是不太清楚的,哪怕在茉莉镇过了半辈子,也依旧带着口音。
她和宋王庄的人来往并不多,却格外喜欢和姥姥相处,在云筝模糊的记忆里,雒英子经常来帮姥姥干活,有时候姥姥要出去忙活事儿不带她,也是雒英子帮忙看着她。
印象最深莫过于,雒英子特别喜欢逗弄她说话,然后揶揄她像个小大人似的,小嘴叭叭的。
那时候才四五岁,哪儿懂什么揶揄不揶揄的,只是害羞,心里不舒服,时间久了反而不怎么乐意和她说话了。
云筝的记忆里没有王二毛,雒梨倒是有点印象,她是个聪明有上进心的姑娘,后来考上大学彻底离开了莱县,具体去哪儿了倒是不知道,也不会有人和小孩子说。
她只记得雒梨是个香香的大姨,会给她村里买不到的糖吃,奶香奶香的。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雒梨都是小云筝心里最好看的大姨,别人都比不上她。
直到后来开始读初中,这个印象才被取代,因为初中的英语老师们个个摩登时尚,喷味道清雅的香水,妆容精致,发型潮流,连衣服和鞋子都是精心搭配。
那是九十年代中期的雒梨始终追逐不上的,千禧年后的潮流。
现在,因为赵小枣难产,云筝想,姥姥和雒英子的情谊或许要比上辈子开始得更早一些了。
不管怎么说,姥姥坚持要救赵小枣,作为系统也好,作为姥姥的外甥女也好,她都不能拒绝。
【宿主,你现在有720积分,可以兑换一棵三十年份的人参,或者是一颗初级保命丸。从理论上来说,人参的效果要比保命丸好用得多,同等价格下,人参也更物有所值。】
不待赵家之说话,云筝继续说了下去。
【但是宋刘氏和宋清平都在,你如果拿出人参会让人生疑,我更希望你兑换保命丸。初级保命丸可以保证她24小时之内绝对不死,溶于水后无色无味,是万无一失的选择。】m.jieyidazhiye.com
效果对比已经显而易见。
初级保命丸只是在一个时间段里保住这个人的命,而人参吃下去保命效果可能没那么好,但只要人没死,这棵人参的效果就是持续而长久的调养,对赵小枣来说,至关重要。
可云筝说得很清楚,赵家之不是不懂事儿的人。
当即便选择了初级保命丸。
人参可以用,但绝对不能是现在用!
赵家之借口去倒水,顺势将兑换出来的保命丸化进水里,看着清澈的冒着热气的水,一点儿药味都没有,她松了口气,端给了宋刘氏。
想了想,又装作是从衣服口袋里摸了两颗白兔奶糖一并递了过去。
没道理人喝了一碗水就能吊着命了,不如拿两块糖挡挡。
信不信是旁人的事儿,但奶糖这东西对他们来说,却是正经难得的好东西。
赵家之记得云筝说过,这种奶糖在后世有种说法,叫七颗白兔奶糖就能化成一杯牛奶。
那么小一颗糖,七个就能化成一杯奶,那肯定是有营养的了!
一屋子人惴惴不安,赵家之被宋刘氏强迫安置在外屋的凳子上坐着等。
空气里的血气有点儿吓人,但听着接生婆的意思,赵小枣的大出血似乎慢慢止住了,没那么吓人了。
宋清平端着一盆盆的血水送出去,原本还算精神的人,居然冒出了不少白头发。
赵家之看得惊奇,却没有说出口。
不是说这个的时候,没必要。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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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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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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