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她并不想跟女知青扯上关系。
女知青跟她,这不就是明显的年代文里,女主和恶毒女配的区别么?她还是那种配角都排不到前面,只为了招读者烦和被反复虐的炮灰女配,甚至连女配都算不上,就是个纯炮灰。
要是剧情推动里,就需要一个她这样的炮灰呢?就是那种不管她怎么努力,都没法摆脱的炮灰命运呢?
越想越觉得可能,杨梅最后得出结论,自己最好还是要远离女知青,这样是不是就能原来原主上辈子的剧情走向,过上正常的生活了?
就是这么回事,杨梅对自己的推断很是自信。她很快就想好了要写的内容,专心致志地等着沈思回来。
沈思是个说话算话的人,他比往常要回来的早很多。
杨梅谄笑着迎了上去,沈思看也不看他,拎着公文包就要进屋。
“进来吧!”沈思迈着大长腿,扔下三个字就回屋了。
杨梅怔了怔,确定自己没有幻听,才吆喝着张子兴和黄莹儿一起进了沈思的屋子。
自从将这间房子出租之后,杨梅就再也没有进来过,现在一看,这屋子就跟没人住过一样,租出去的那天是什么样子,现在还是什么样子。
就连柜子上的那瓶花,也活得好好的,像是刚摘下来一样。
要不是炕上有一个叠的跟豆腐块一样方方正正的被子,杨梅都怀疑沈思到底在没在这里住。
沈思从公文包里拿出信纸和笔,道:“你说我写。”
杨梅没心思再打量沈思的房间,连忙将自己想说的话一股脑说了出来。
刚开始的时候她还在意沈思的速度,后来发现沈思的字不仅写的好看,龙飞凤舞,是现代人没有的风骨,还写得快。
最主要的是,沈思写字时候的样子,真是太迷人了!
这高挺的鼻梁,这剑眉、这深邃的眼睛、这高挺的鼻梁,这好看的下颌,这专注的神情。
怎么看怎么好看!杨梅不错眼地盯着沈思,赏心悦目极了。
一会儿工夫,一封信就写好了。
“我给你读一遍?”沈思问道。
杨梅连连摇头道:“大老板写得信还用再读么!我明天让子兴拿给李秘书啊!”
“放我这里就行了。”沈思不解地道,“我明天拿给要去梧桐市的人就行了。”
“我要回去看啊!”杨梅脱口而出,发现自己说错话了,连忙找补道,“我虽然不认识,可是大老板的字龙飞凤舞的这么好看,我回去得好好看看才行!”
沈思的脸有些发红,最后也没阻止杨梅把信拿走。
张子兴看看沈思,再看看自己的娘,他发现他娘比以前更厉害了,不仅能拿捏住他们,连大老板都开始乖乖听话了。
回到屋子,杨梅将信又细细地读了一遍,看看自己要表达的意思有没有表达清楚。
“娘很记挂你,从你参军之后,娘吃什么都不香,已经瘦了。”——你娘想你。当然这是假话,杨梅最近绝对胖了。
“你过得咋样,在军营里还习惯么?”——爱咋样就咋样,不过是场面话,除了感动别人,反正感动不了自己,杨梅对自己的便宜小儿子根本没啥感情。张子兴好歹被她揍了两次,稍微有点感情了。
“娘以前反对你当兵,后来慢慢想明白了,当兵好啊,保家卫国,为娘争光,还能让你变成个顶顶厉害的人,保护娘。”——一顶高帽子扣上去,才能接着往下忽悠。
“你在部队里,要好好训练,要多锻炼自己,多做好事,不要有任何杂念,专心做好一个兵,给娘争光!”——终极目的,好好当兵,别跟什么女知青之类的产生交集。杰伊文学网
“家里一切都好,不用挂念,好好当兵!”——演戏得全套,感动人心的老母亲形象这不就立起来了么?
杨梅对这封信很满意。看着看着,她突然脑门冒汗,自己那个便宜二儿子认字么?
绞尽脑汁想了半天,杨梅终于想起来了,自己最心疼小儿子,咬着牙供小儿子念书,小儿子一路念到了初中毕业,是整个大杨村学历最高的人了。
原主的记忆这么模糊,杨梅猜测,是不是因为一生的记忆太痛苦了,所以她把所有人所有事儿都忘掉?
第二天上午,杨梅又是去地里拔草。
今天早上,她索性带上了半饭盒的白米饭,又装了一些油渣,还装了一点小咸菜,带了两个小勺子,给两个孩子用。
今天再干活,杨梅就比昨天干得快了一些。
好歹是个高材生,这么点地里活怎么能难住她?
刚在心里嘚瑟完,杨梅就累了。
夏天马上就要到了,天儿一天比一天热,杨梅擦着额头上的汗,决定休息一会儿。
这回不用杨梅喊,狗蛋就一只小手拿着一个鸡蛋,摇摇晃晃地来找大丫了。
杨梅将自己准备的东西也拿了出来。
一看到饭盒里的东西,狗蛋就高兴地大声道:“要!要!”
看起来在忙道着拔草的杨军媳妇,一直在关注着杨梅这边的情况,一听狗蛋兴奋的声音,杨军媳妇就在心里叹气。
她以前怎么没发现杨梅是个这么大方的人呢?这顿顿吃人家的,可怎么还啊!
想到这几天的传闻,杨军媳妇想着,还是告诉杨梅吧,这也算是个人情不是?
她走过去的时候,杨梅正拿着两个小勺,手忙脚乱地喂两个小孩吃饭呢。
七零年代的小孩,本来就不存在挑食的问题,这两个孩子碰到一起,就剩下抢食了。
本来准备了两个小勺,不想要孩子们把餐具混了,最后给杨梅忙叨的,也不知道给谁用的是哪个了。
一看杨军媳妇过来,杨梅连忙道:“你快过来,喂喂你孙子,我不赶趟了!”
杨军媳妇看着饭盒里的饭,忍不住道:“你这赚点钱也不能都吃了啊!”
“买都买回来了,就吃呗。”杨梅笑道,“大家都太缺肉吃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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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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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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