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医是一个中年男子,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棉布袍子,稀疏的头发盘成一个髻,留着短须,躬着身在一个木头搭的棚子里面晒草药。
“廖军医。”
郑曲尺对着他背影喊了一声。
廖军医回过头,见是善谈又有趣的郑曲尺,便扬唇笑道:“是阿青啊,你今天怎么过来了?”
郑曲尺这段时间,每天都会抽时间过来军医这里一趟喝药膳,一来二去的,她跟廖军医也算熟络了起来。
梅若泠前两天忽然进山采药去了,所以她便将给将军夫人熬制药膳的事情暂交付给了廖武。
廖武跟梅若泠有些关系,但具体是什么关系,郑曲尺却不得而知了。
而军医也不知道郑曲尺的真实身份,只拿她当作送药的小僮。
而梅若泠定制的第一個疗程药膳,在昨天已经服完了,剩下的得等梅若泠回来后再开始第二疗程。
所以,廖武以为郑曲尺今天不会再过来了。
“军医,不是药膳的事,我是来拿些药。”郑曲尺绕过晒在矮几上的笸箩,走近他身边。
廖军医拍了拍手上的草榍,问道:“怎么了?你受伤了?还是病了?”
郑曲尺说:“不是,我没受伤,也没病,就是我想问一问,假如一个人受了外药,但上过伤药了,白天看起来好好的,可睡了一觉之后,却有些低烧,呃就是温病,这种情况还需不需要喝点药?”
廖军医听完,问她:“那你说的那个人,身体平日是强壮还是瘦弱?”
“呃,看着挺瘦弱,但实则很强壮吧。”她回道。
能以一敌百将的人,说他强壮应该不是胡诌吧,虽然他看起来像一个俊美病弱得有些过份的书生。
廖军医听着她的形容,觉得有些好笑,但也能理解她的意思:“那我给他捡些败毒袪热的药草,你给他泡水喝,然后如果晚上他再起热症,你再拿这包药粉倒进水里,给他擦拭额头、身上就行了。”
得到了两样内服外用的药品之后,她道:“谢谢廖军医。”
“不过一件小事,不过那个受伤的人,你注意他在养伤期间,勿忧思过虑,夜间起症,定有郁燥之症在内。”
郑曲尺点头,表示知道了:“好,那我将药钱搁这儿了。”
正在净手的廖军医一听,赶忙甩了甩手上的水:“嗳嗳,阿青啊,伱这小子,这么点小事用不着给钱。”
郑曲尺却道:“谁说不用给的,廖军医免我看诊费,可军医的草药又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好了,那我先走了。”
在邺国,除了出征打仗、因派事遣差受伤的士兵,是公费治疗,其余时候军医的作用就跟外边药铺一的大夫样,看病抓药,是需要适当地收取一些门诊费用与药物费。
要不然整个营寨这么多的士兵,但凡有点头痛脑热都过来看诊一趟,军医这处再大的家务都得搬空。
尤其现如今,邺国的财政没有再供应长驯坡营寨的日常开销,连基础的军粮都克扣了,她哪好意思再免费拿人家廖军医的药。
看着放在笸箩的一堆铜板,廖军医将它们收起来,笑骂道:“这小子,我缺他这点钱吗?真是的。”
人与人之间相处,如何才算愉快呢,那自然就是你大方我也绝不吝啬,投我以桃,报之以李。
这便是社会上的人情世故。
千万别把别人的客气,当真,也别将别人的善意,当成理所当然。
——
拿完药后,她又跑到了匠师团的帷帐内,将自己吃饭的家伙器具全部打包装好,还将早就收拾好的行囊挎肩上,又拎又背,最后赶紧到长驯坡的集合点去。
这时,喂好马、磨好兵器的车队已经集结完毕,队伍整齐地在辕门处,牧高义跟史和通他们俩不断地垫脚仰望营寨方向,久久不见阿青过来,心中焦躁不安。
“喂,和通,快看,是阿青,她来了。”
“是她,我看到了。”
他们远远看到阿青抡着个大鼓包裹,还扛着一个更大的,见小个子的她好像都快被包袱给淹没了,他们赶紧迎过去,想给她帮忙,却被她躲了过去。
“别动,你们拎不了,我自己来就行了。”
他们朝布缝内一瞧,这里面好像是些铁啊、木头啊一大堆,瞧着就沉,说不准他们还真不一定能够拎得起。
他们悻悻收回手。
“阿青,你怎么来这么晚,你去做什么了?”牧高义问她。
三个人边说边朝车队那边赶。
她抬头,见前面士饱马腾,温软的晨光洒落,一支罗列整齐的车队正在准备出征。
最前方的军士身穿铠甲,手持武器,以蔚垚为主,中间是两辆马车,围着两辆马车的是健税骑兵,主将为润土……杰伊文学网
“要走了吗?”
史和通道:“对啊,队伍集结完毕、点好数有一刻钟了,还好将军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耽误了,一直没下令行驶,要不然一会儿他们下令要出发,不顾你了,咱们还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这样啊……”
等他们三人汇入车队,郑曲尺将身上的东西都抛放在辎重车上后,就听到一辆马车内传出一声略显疲倦的哑咳声,几声后,随即道:“出发。”
众军震神,齐声道:“是。”
牧高义跟史和通讶异地回头:“阿青,你运气真好啊,刚刚好赶上,要晚一步,将军就下令出发了。”
郑曲尺干笑一声:“……”
有没有一种可能,如果我晚到一步,你们的将军也会晚一刻下令出发呢?
知道宇文晟是在等她,她不好再耽误队伍出发,就跟着牧高义他们赶紧爬上马车。
这两辆马车,一辆是将军跟王副官他们乘坐,一辆则是郑曲尺他们仨乘坐,至于参赛的盘龙马车则通过水路渠道运载到巨鹿国,并不与他们一道走陆路。
“对了,阿青,昨晚你是走得早啊,不知道将军给咱们的盘龙马车换上了三匹白龙骏马,昨晚咱们拉着它走了一圈,简直神气得不得了。”
马车上,牧高义为打发无聊的旅途时间,跟郑曲尺闲聊起昨晚的事情。
郑曲尺闻言,好奇地微瞠眼睛:“你说什么颜色的马?”
见她来了兴致,牧高义也情绪高涨地跟她描述道:“是通体雪白的碧眼玉龙啊,听说这种马特别珍贵,怪不得别人说,人靠衣装,马靠鞍,现在咱们的马车不仅配上了威风凛凛的骏马,马上还备上一副讲究的鞍鞯,显得马特别骏美,马车更是整个档次更上一层楼了。
“怎么会是白马……”
“白马不好吗?”史和通不懂她此刻的怔忡神色。
郑曲尺摇头:“没、没有不好,只是……”
只是这也太贴合她最初设计图的想法了吧,她一开始设计出来的马车,脑子里想象的就是白马,没想到,她以为不会实现的奢侈想法,最后却被宇文晟实现了。
“只是什么?”他们奇怪地看着她。
却见郑曲尺扬起兴奋期待的笑容道:“只是太出乎我意料了,我都有些迫不及待想看看盘龙马车盛妆之后的模样了。”
——
为规划好行程,他们车队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人乘坐马车与骑马并行,一部分则步行以马拖拉运辎重。
步行的士兵与随行物品待一块儿,自然速度要慢一些,而骑兵在前,除了开拓视野,更是为了清扫前路障碍,以防有埋伏。
所以,搭乘马车跟骑兵一队的宇文晟跟郑曲尺他们,先一步到达了巨鹿国的雍春。
巨鹿国的雍春,算是一座历史比较悠长的古城了,雍春也是巨鹿国曾经的国都,后来搬迁之后,但这里仍旧是巨鹿国的根据要地。
虽说雍春是古城,但经过几番重修,不断扩展城郭范周,如今也是巨鹿国规模数一数二的大城。
因此霁春匠工会今年会择此地开办,倒也不奇怪。
马车驶过平整的青石板路,雍春的大气与繁荣一一展现在郑曲尺的眼里,她就跟第一次见到大城市的风景似的,一路上那叫一个目不转睛,兴致勃勃。
但与旁人所见的地方人文风景不同,她观察的是每一栋建筑、每一块砖石结构、每一片翠瓦木檐……
“哪国来的小牙子呀,瞧他那没见过好东西的模样,可笑死人了。”
“哟,你们看他们那一身的服装,该不会是从邺国来的吧。”
每一个国家都有其文化特点,只要不是特意改装,被人辨认出来就并不难。
“我瞧着也像是,也就只有邺国小牙子多,来到咱们巨鹿国瞧啥都稀奇。”
郑曲尺一开始还不知道那一群妇人捂嘴谩笑的对象是谁,但听她们到了邺国,她偏转过头,只见她们指着这边,三五成群说得好不热闹。
由于他们在进城之前,都换了一身普通民众的装束,雍春禁令在城中骑马驰骋,所以十几名骑兵、包括润骑督都统一下马,牵马于马车旁护卫步行。
可低调的他们,现在却被雍春的本地人当猴子一样观赏笑话。
郑曲尺放下车窗布幔,回头问:“高义,小牙子是什么意思?”
牧高义当然知道,他不大高兴地透过那层布幔瞪向那群碎嘴的妇人:“就是换牙前的孩子,人这是拿咱们当笑话看呢。”
史和通却像是早就见惯了别国的冷眼跟轻慢,他平静道:“别跟这些无知妇人一般见识。”
他刚说完,便听到马车外,似有一群人在激烈地争吵,其中一道大嗓门高声喊道:“咱们就不接待邺国的工匠,滚滚滚,别闹事,赶紧去别的地方住去。”
“你们凭什么啊?!我付了订金,你们这是打算店大欺客了,是吧?”
“就凭这家客栈是我们开的,我们就不接待你们邺国的工匠,怎么了?”
“你们凭什么不接待邺国的工匠?这五湖四海,七国工匠皆为瞅一眼霁春匠工会的盛况,别的人都能来住,你们偏偏就歧视邺国的工匠?”
那人气得声音都在发颤,那么多人围观指点,可他却忍受着丢人的羞耻尴尬情绪,据理力争。
“哈,对,咱们雍春还真就歧视邺国工匠,我说,你们除了来凑热闹,还能来做什么?参赛?入围?哈哈哈,笑死了,不对,我说错了,你们还想过来占便宜,想偷学别国工匠的技艺吧?还好意思跟别国的工匠争住宿,我劝你们这些人最好别在这闹事啊,否则别怪我们欺生客了!”
郑曲尺在马车内,却听得清清楚楚,她眉头紧皱,眼里闪烁着一股无法遏止的怒火:“那这一群无知的妇男呢,我们也不要跟他们一般见识?”
史和通:“……”好一个无知妇男,阿青你是懂造词的。
“阿青,出门在外,不平的事太多了,咱们是有要务在身,所些事啊少管为妙。”牧高义劝道。
郑曲尺当然知道,可她真听不惯雍春这些人的地图炮,就他们这间破客栈,打死她也不会住。
双方吵闹了一番,最终的结果还是那人身单势薄,被客栈的人强迫性地退了房,逼走了。
此地不留爷,必有留爷处。
这时,前行的队伍停了下来,郑曲尺奇怪,撩开布幔一看,只见王泽邦下了马车,走到了那一间金兴客栈前,正与店里的人在谈话。
郑曲尺内心顿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
她问史和通:“咱们今晚不会是要住在这里吧?”
由于雍春城近来召开霁春匠工会,前来参加的人、看热闹的人、随行的人,都叫雍春城各大客栈的客流量增涨了几倍,说一句供不应求也不过份。
王泽邦负责将军各方面的日常,自然不会忽略这一点,因此他一早便派人过来在雍春订好了房间,要不然这个时间来订房,只能是流宿街头。
郑曲尺、牧高义跟史和通三人对视一眼。
史和通道:“我觉着……很有可能。”
想到刚才发生的事情,郑曲尺木着脸道:“所以,咱们可能也会被撵走?”
并不是交了订金,就一定能够住上房,方才那人不也是提前交的订金?可店家生意膨胀了,不是谁给钱就接,还开始要挑心仪的客人了。
瞧不上的,一律滚蛋。
“你们瞧瞧王副官此刻的脸色,像不像刚才那个被赶走的邺国工匠?”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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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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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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