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言情小说>沈丽姝沈徐氏>第 124 章 第一百二十四章
  沈丽姝把马娘子当公事公办、雷厉风行的女强人,殊不知马娘子完全是因为对女性的同情心使然,一时冲动才这么说。

  看到小东家略显诧异的神情,马娘子也开始后悔自己的多嘴,但话都说了,覆水难收,她连忙解释,“小东家别怪我冒失,我想着或许也是缘分,昨天您父亲沈押司离开后,刚巧贞娘家里人也把她送到我这来了。这孩子您二位也瞧见了,面黄肌瘦的,在家里吃不饱穿不暖,她娘在她小时候就去了,难产,一尸两命,家里人很快给贞娘她爹张罗续弦,她后娘的身子骨倒硬朗,肚子也争气,一连给她爹生了两个儿子,渐渐也把贞娘挤得无处站脚。贞娘每日在家给继母和弟弟们当牛做马,但只要她爹还在,不管如何苛责,也总有闺女的一口饭吃。可是天不遂人愿,去年贞娘她爹做工回家,天黑失足落水,人就这么没了,她娘听信贞娘克父克母的传言,刚守满一年,就火急火燎想把贞娘发卖了。”

  “我也是看贞娘这孩子可怜,人又勤快懂事,才来我这不到一天,里里外外擦拭得干干净净,便有心想给她寻个好去处,像沈押司和小东家这样的心地人品,要是能瞧中贞娘,将她领回家里去,那她就就是进了福窝,旁人几辈子都换不来的福分。”

  听到前半段介绍,沈丽姝还在心里感慨,这熟悉的剧,把同父异母的俩弟弟化成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姐,那不就是古代版灰姑娘的故事?

  但是后半段发展也太急转直下了,沈丽姝都不由皱起了眉头,看看一旁垂着脑袋不吭声的贞娘,又看向神色略显不安的马娘子,“不可以让贞娘出来做工赚钱,为什么要卖身?”

  她可不是那个被小说电视剧坑得一脸血的无知姝娘了,来的路上听老爹好一顿科普,已经这里赚钱的门路也挺多,女子不用卖身为奴照样能找到工作,大不了像李娘子那样,世上老板千千万,这个不行咱就换。

  卖身在这其中根本是下下之策,毫无性价比可言。

  别看卖身为奴立刻就能得到一大笔卖身费,可从此身家性命也被捏在别人手中,要么下半辈子彻底摆烂,做好任人摆布的准备,但凡还有点追求盼望,想要赚够了钱就去赎身的,需要付出的代价都是卖身时得到的数倍不止。

  就这还要拼运气,运气好遇到比较善良讲理的主家,可以让下人以两倍的“低价”赎回他们的卖身契,黑心点的三五倍也有。

  可万一进了那大户人家,平时待遇是好了,别人大家族就图个稳定清净可信,偶尔发善心允许下人赎身,名额也极其有限,抢不过别的同事,就只能一辈子当个下人。

  千难万险拿回自己的卖身契也不是结局,最要紧是去官府消除奴籍,回归良民身份,不然赎身赎了个寂寞。

  最后这一步,也未必就比赎身来得简单轻松。

  很多人赎身到最后,人是得到自由了,攒了大半辈子的钱也所剩无几了。

  辛苦苦十几年,一朝回到解放前,图什么?

  沈丽姝认为但凡智商正常的人,除非彻底走投无路,否则都不应该轻易迈出这一步。

  马娘子看她愿意跟她聊贞娘的事,不着痕迹的松了口气,接着摇头苦笑道,“我也是这么劝贞娘她继母的,不喜这孩子,远远打发她出去做工就是了,我帮贞娘找个规矩大的,吃住都在主家,不用回去碍她娘的眼,领了工钱还能帮忙养弟弟,这么做个三五年,也就可以说亲了,到时候嫁了人,又能妨碍到她娘什么?”

  “可这王娘子咬死了卖身,偏贞娘亲生爹娘都不在了,她是名正言顺的母亲,要打要卖,她一个人说了算,我们外人也没法子。”

  马娘子虽然也同情贞娘的遭遇,可提起那位王娘子的做法,言语中也难免带着几分司空见惯的云淡风轻,很显然,但凡那王娘子不这么狠心非得卖了继女,而是准备压榨几年,拿走贞娘的工资,再简单把她嫁出去,马娘子都不会出来打抱不平。

  沈丽姝可听不得这话。

  在沈家安稳日子过久了,身边全是无条件支持配合并纵容她的兄弟姐妹和长辈,以及算是顺风顺水的创业经历,让沈丽姝险些忘了这个时代的本质。

  封建社会,再多的温情和岁月静好,也掩盖不了它那吃人的一面——当父母的,只要他们自己愿意,如何虐待甚至是发卖儿女,都没有人能阻止,这是真实存在的吗?

  是的。

  身为父母就有绝对的权威,别说虐待买卖子女,或丢弃或打杀,都未必会追究法律责任。

  沈丽姝不由得又想起了育婴堂,面试李娘子的时候,她对这个话题感兴趣,好奇多问了几句。

  李娘子说据她所知,汴京大大小小的育婴堂有几十家,官府和私人筹办都有,但私人育婴堂孩子更多,因为官府不提倡弃婴溺婴之风,他们只收身有疾病,或是遭遇实在无力扶养,或是父母长辈皆亡故的孩童。www.jieyidazhiye.com

  那官府督办的育婴堂也是最好的去处,他们定期组织领养活动,偶尔有些好心人从那里收养义子义女。

  这种大多都是富贵人家,不缺一口饭吃,纵然身有残疾,领回去也不至于苛待,就当是做善事,毕竟那些夫人小姐们定期去寺庙进香供灯,其花费可养一两个孩子高多了。

  只是官府虽好,却不是人人都能去的,那些没病没灾,单纯不想养孩子、尤其是养女婴的狠心爹娘,怕被官府抓到治罪,一般将孩子丢私人育婴堂就跑了。

  这甚至还算是负责任一些的,更有嫌半夜去育婴堂丢孩子都费事的,草席一裹随意扔去荒无人烟的角落,等着野狗把他们叼走。

  尽管官府不提倡弃婴溺婴,这种事仍然屡禁不止。

  私人育婴堂的出现,拯救了许多本应出生就被溺死的女婴和少部分男婴,正是行善积德的好事。

  在育婴堂干了好几年的李娘子,心中自是念着前东家的好,言谈间透露出来的,也是积极正向的一面,比如他们育婴堂每年救了多少无家可归的孩童,东家花费了多少银钱为他们遮风挡雨云云

  沈丽姝乍一听也觉得不错,这不就是孤儿院?

  她熟,大学每年还组织去孤儿院敬老院做义工的活动,她也参加过。

  没想到这么早就有孤儿院了,社会福利也没她想象的那么落后。

  沈丽姝跟李娘子一样,对这类官方组织和私人组织表示了衷心的支持和感谢,就没深想了,直到把育婴堂和贞娘的遭遇、以及马娘子云淡风轻的口吻结合起来,顿时有些细思极恐。

  从没像此时此刻这般真切的认识到,她生活在一个吃人的社会。

  可是她清醒意识到了,又能这么办呢?

  沈丽姝忍不住又看了看始终不敢抬头的贞娘,只觉得前所未有的茫然,甚至找不到说话的力气,沈家旺便帮她接过话茬,继续问马娘子,“那个王娘子想换多少钱?”

  虽然沈家旺面不改色,不见丝毫动容,可这个“换”而不是“卖”字,也泄露了他内心的不忍。

  这类事情他本该司空见惯的,众生皆苦,衙门前击鼓鸣冤的那些,哪个不比这贞娘凄惨百倍千倍?

  只是旁边看着就被吓到了的闺女,让他心软的同时,不由也对贞娘生出两分恻隐之心。

  这贞娘虽然瘦成一把骨头,比姝娘还小一圈的样子,但沈家旺有眼力,她应该比姝娘大个一两岁,这个年纪也符合马娘子说的养个三五年嫁出去。

  都是十来岁的小娘子,这贞娘生得也有两分颜色,因此让身为三好父亲的沈家旺总是忍不住代入,自家姝娘要是也这么被人糟践,他得多心痛?

  老父亲的情绪一上来,在衙门练就出来的铁石心肠立刻荡然无存了,心想要是合适,就做主把这贞娘买下来,日后只跟随姝娘左右,伺候她的饮食起居。

  同时也算一桩好事,给家里孩子们积福。

  “那王娘子开口要十贯。”

  “十贯?!”沈家旺瞬间不淡定了。

  他们家确实不差钱,姝娘那个人形聚宝盆就不说了,孩子她娘名下店里的分红,每个月至少能分到几十贯,另外还跟二舅兄投资林家大舅的肉铺,赚得不多,可也有个六七八贯,加上姝娘给的吃食补贴,请她娘帮忙把关也算工钱,零零碎碎,家里每月到手就没有低于五十贯的,运气好甚至能有七八十贯。

  可是他们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这么一个唯唯诺诺、面黄肌瘦的小丫头,那王娘子就敢开价十贯钱,简直痴人说梦。

  沈家旺算是好涵养的,虽然学问不高,但他不酗酒不爆粗,别说家暴了,在家里对妻女甚至是温言细语、从不说重话,在外边也很少给人挂脸子,这会儿都被气得冷笑一声。

  不过他的冷笑并不针对在场所有人,而是冲着那不知所谓的王娘子去的,冷嘲完才分析道,“恐怕本就没安好心吧,这价钱也就大户人家出得起,可他们挑丫鬟只要年纪小的,从小调/教起来,如此不但用着顺手,也比半路进去的更忠心。”

  “可不是么,贞娘这岁数,大户人家进不去,还能去什么正经地方?”马娘子面露不忍的道,“沈押司和小东家都是好人,我也不妨说句真心话,若不是您的身份摆在这,我也不敢冒然对小东家说贞娘,她那继母才出孝期就敢发卖亡夫亲女,可见有恃无恐、没脸没皮,往后还不知道能干出什么事。倘若有人看贞娘可怜,出手拉她一把,却从此被贪得无厌的王娘子缠上,这不是害人么?也就像沈押司这样尊贵的官爷能震慑两分,让那王娘子不敢造次。”

  马娘子确实是掏心窝了,这话既是在向沈押司父女哭诉贞娘的穷途末路,也是在不着痕迹的提醒贞娘,错过这个村就不会再有这家店。

  毕竟连官爷都嫌麻烦的话,往后就更不会有人对她起意了,毕竟十贯钱不是小数目,说不定还要惹一身腥。

  贞娘但凡有点眼色,这个时候就该主动表现,或者求一求小东家。出路都是自己博出来的,没有被推着走向康庄大道的理儿。

  她看得出来,小东家和她爹都是动容的,可能对价钱和那王娘子还有些顾虑,但只要不是拿不出钱就好办,小娘子大都心软,贞娘去小东家跟前撒个娇卖个惨,打动了她,说不定真就被带回去了。

  她是发自真心觉得这去处不比大户人家差,就小郎君烤肉店的火热程度,金山银山都能自己赚,往后沈押司家也是大户人家,贞娘成了小姐跟前的大丫鬟,跟着主家吃香喝辣,体面又舒服。

  马娘子一片好心,却不知道对于贞娘这种从小被家人冷暴力、没感受过温暖的人来说,撒娇卖惨才是最困难的。

  大家都说她可怜,可这就是她的生活,她过了十几年的生活,早已成习惯,要怎么拿出来卖惨?

  贞娘不知道,也做不出来。

  但她也不是傻子。

  可能是从小缺爱的缘故,贞娘对外人的情绪,或善意或同情,都感知的清清楚楚,可能没法组织语言表述出来,只有她自己一清二楚,比如对她十分关照的马娘子,确实是个好人,同情她的身世、谴责她娘的恶毒,也在尽力帮她找好的买家,但她也知道,马娘子也是要赚钱的,对她好归好,生意归生意;

  马娘子口中的官爷,她能注意到对方的多次打量,但她总觉得那不是看她,而是透过她看别人,所以对方的善意,她也没多少真实感;

  唯独这位叫姝娘的、比她还小一些的小娘子,让她头一次产生了向往和憧憬。

  小东家跟她爹进门的时候,她藏在屋子里的阴影中,自卑得不敢靠近,从来没有见过那样明媚如骄阳繁花的小娘子,贞娘第一反应是藏起来,她怕自己的存在玷污了那样的明媚容光。

  不得不按照马娘子提前吩咐的给贵客端茶倒水时,她心跳剧烈的仿佛要冲出嗓子眼,始终低垂着头,生怕从耀眼得让人不敢直视的少女眼中,看到对她的嫌弃。

  可贞娘做梦也没想到,自己会听见一声轻快好听的谢谢。

  那个瞬间她茫然了,甚至不觉得这话是会对她说的,下意识抬眼,看到少女灿若星辰的眸子静静注视着她,在她抬眸的时候,缓缓露出了一个笑容。

  贞娘从来没有见过那样灿烂好看的笑容,仿佛能驱散她身上的阴霾,本能的想要靠近,身体却做出了截然不同的反应,蹭一下跑开。

  离开的瞬间贞娘就后悔了,之后看似在旁边忙忙碌碌,实则每每都要去看少女,发现她并未碰马娘子的茶,便像发现了新大陆般,立刻跑去后边重新倒了一杯热水。

  如果说端茶倒水,是贞娘在继母的压迫下日积月累锻炼出来的眼色,那一小勺子糖就是她的私心了,继母和马娘子不曾交代她招待贵客要用糖水,但她本能觉得那样美好的少女,就该配最珍贵的东西。

  再说马娘子对贵人的态度她也瞧在眼里,恨不得供起来,必然不会在意这点小事,她便自作主张添上这一勺。

  这一次,她依然收到了小娘子的谢意,也一如既往的没出息跑开,但心中却有一种说不出道不明的充盈感觉。

  她喜欢那双清澈见底的眸子,更喜欢那宛若太阳般耀眼的光芒,就这样无声的接触,都感觉能为她晦暗不明的往后余生添上一笔亮色。

  假如马娘子不说最后那句话。

  可是没有如果。

  马娘子的话,激起了贞娘从未有过的野心,她想要跟随这样的少女,就像是围绕着皎皎明月的星星,只要能沐浴在其的光辉,做牛做马也愿意。

  于是,尽管不知道要如何撒娇哭求,逆来顺受了十几年的贞娘,也头一次大着胆子为自己争取,“我、我听见舅母给娘介绍对象了……”

  沈丽姝对少女百转千回的心思一无所知,但沉默的当事人第一次开口,就足够吸引她的注意力了,转头看着贞娘,目光专注、一眨不眨。

  她的反应,对自卑怯懦又忍不住向往她这片光明的贞娘来说,无疑是有有效的鼓励,打结的舌头也放松了,贞娘顺利的说下去,“那人在冀州给有钱人当掌柜,一年能赚几十贯,在冀州有宅子有地,而且还只有个女儿,娘想带着弟弟嫁过去,也好叫弟弟跟着他学本事,以后说不准就继承他的衣钵。”

  一鼓作气,贞娘说到最后大着胆子表白,“老、老爷小姐,您们不用担心因此惹上麻烦,我爹娘不在了,卖身钱给了弟弟,就当是做阿姊的最后一点心意。往后无牵无挂,贞娘只为小姐一人做牛做马!”

  大概是贞娘之前唯唯诺诺、木讷怯懦的形象太深入人心,突然打开话匣子,还说得这般条理清晰、有理有据,在场几人无不对她刮目相看起来。

  马娘子首先给贞娘投去了赞赏的眼神,心想她还是小瞧贞娘这孩子,在王娘子那样刻薄恶毒的继母手底下讨生活,没有点心眼怎么活到现在?

  沈丽姝却并不认为贞娘以前都在扮猪吃老虎,真要有能耐,也不能沦落到被继母发卖都还在逆来顺受。

  她觉得贞娘最后的表白有些耳熟,仔细一想,发现对方好像把之前阿姨们自我介绍的技巧融会贯通并活学活用了。

  这学习能力还真是比她大部分小伙伴都强。

  沈丽姝身为黑心资本家的DNA动了,此时此刻父女心意想通,她也觉得把贞娘很有用,平时给她端茶倒水,上班时间带到店里帮她搬砖,她岂不是只需要舒舒服服的坐在办公室里数钱?

  不过,她敢随随便便花十贯钱买个物品回家,这可是活生生的人,还是要跟家长商量一下的。

  毕竟她还是个未成年小朋友。

  沈丽姝于是转头去看老爹,还没开口,刚好对上她爹满意的目光:“姝娘,不如就把贞娘带回去为你做事?”

  沈爹之前的确因为价格和那王娘子而迟疑了,倒不是怕麻烦,主要是不想当冤大头,自己大出血无所谓,让王娘子那样一个恶毒继母白占这么大好处,他想想都呕得慌。

  可是他也知道,那王娘子铁了心要卖女,总会让她得逞的,贞娘如今这面黄肌瘦的模样都看得出有点颜色,可见底子不错,养一养也是个清丽佳人,大户人家不要这么大的丫鬟,那些见不得光的地方可不嫌弃,正好年岁合适,调理个一年半载就可以挂牌子了。

  沈家旺没去过那种地方,但生活在繁华都市,这类花边新闻听得不少,据闻还有那好幼/女的,贞娘去了那种地方,说不定等不到一年就要接客。

  正是因为预见了她的命运,沈爹才大发善心想做一回好事,偏又被那王娘子恶心得不行。

  不过贞娘说的内容又让他开始回心转意,尤其是最后那句为姝娘做牛做马,他听着十分顺耳,甚至想真要从此斩断和家人的联系,一门心思只听姝娘的吩咐,十两银子好像也不算太亏?

  父女俩对视一眼,顺利达成统一意见。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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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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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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