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还是那个人,姿态仪表都还是从前的模样,但是赶考前的邬瑾,最有少年人的意气,自信沉稳,端庄的仿佛是书里走出来的龙驹凤雏,只穿斓衫,就把读书人的风骨显露尽了。
那个时候,他以为邬瑾会一直这么意气风发下去,解元、状元,加官进爵,衣紫腰金。
哪知今日见他,竟和秋草一样枯萎倒伏了。
“邬瑾,你......你......”程廷收回目光,看向脚尖,“你是不是觉得姑父不是好人?”
他压低了声音:“你是不是也听说了漏泊商向姑父上供的事?”
邬瑾平静而且理智的点头:“他不是好人,但不是因为漏泊商,你所知道的莫节度使,只是浮在水面上的冰山一角。”
他不带感情,做了很公正的评价:“他是个魔鬼。”
程廷听了他的话,心又是“咯噔”一下,一颗脑袋止不住的左右转动,想看看四周有没有莫府的人在。
没有,只有他们,和一群看热闹的人。
他悄悄松了口气,不敢去触碰莫千澜的真面目——这位姑父存了一颗冰冷的心,仿佛从出生到现在就是如此,不去温暖任何人。
“你不去读书,我也不去了,我本来也只是想和聆风一起玩,你不想见赵先生和姑父,我就把聆风叫出来,我们三个还去跑马。”
他想了想,又道:“你也别和聆风一般见识,你看她生起气来,连节度使都打。”
邬瑾笑了笑,没回答,只是向程廷道别,说要去饼铺帮忙。
程廷拦不住他,只好放任他离去,一扭头,看到糖人摊子,就掏出仅有的几个铜板来买了一个,想给莫聆风送去。
在他看来,莫聆风的性情确实古怪,她天生就对生人不感兴趣,小的时候都不在奶娘怀里喝奶,非得奶娘挤出来,莫千澜抱着她,拿勺子喂。
但那是对外。
对自己人,她比谁都赤诚。
今天莫聆风恐怕也很伤心,他要去宽慰一二,再者也想尝尝邬瑾做的冰糖核桃。
邬瑾一路往家走,边走边觉得心口憋闷的厉害,像是絮了一团湿了水的棉花,无论如何也吐不出来,只得强行忍受。
回到家里,他实在是喘不上气来,干脆抬手扯开衣襟,在心口处重重挠了几下。
那地方立刻有了新鲜的血痕,火辣辣的痛,心里的憋闷之气随着几道血痕淌了出来,让他好受许多。
厨房灶上大锅子里有水,灶灰堆着一根柴火,让这锅水保持了温热,他走进去揭开锅盖,取出一只粗瓷碗,舀了一碗水喝下去。
温水让他有重回人间之感——他的人间,光明正大,清清白白。
他若是不曾落入莫府,能比现在更光明正大。
人好受了一些,他就赶到饼铺去帮忙,外头人自行给邬家饼铺换成了解元饼这个名字,买饼的人比往常多了许多,他吊着右胳膊,用左手给人算账收钱。
邬母心疼他,想要他家去,他却坚持要在这里忙。
忙过一天,他回到家里时打了两个喷嚏,似是有些伤风,邬母连忙给他熬上一碗姜汤,放在桌上慢慢喝,又升起炭火,放在他屋子里。
邬瑾喝姜汤、看书、写日录。
“元章二十二年十月二十一日,阴。”
他将今日与赵世恒所对,一字不落,记在纸上,刻在心里,写完之后,打开箱笼,埋头数了片刻,拿出一沓日录,和今日的一并放在桌上,一张张扫过。
从十月初三开始,他用左手写日录,那时字迹歪歪扭扭,落笔难以掌握轻重,写出来的字总是一团一团,只能勉强辨认。
“右臂骨折,死里逃生,没有聆风消息,忧心如焚。”
再之后,十月初四,依旧是“忧心如焚”,直到十月初十,全是满纸忧心,一刻不曾安宁。
之后便是他的种种猜疑。
他把这些日录一把攥住,出屋子进厨房。
若是让有心之人看到他的日录,便会生出无数风波,他既然决定了沉默,那么这些东西也要消失。
一进厨房,他就见邬意搭着凳子,揣着一把长勺,在偷吃冰糖核桃,见到邬瑾后吓的一个哆嗦,险些从凳子上掉下来。
他胆战心惊的放好瓷缸,从凳子上下来:“哥,我、我有点饿……晚饭的时候没吃饱!”
邬瑾扫了他一眼:“去漱口,不要多吃,牙若是坏了没办法治。”
邬意连忙点头,揭开灶上锅盖,舀出一碗水来漱口洗手,又把勺子洗干净。
出去倒掉脏水,放好盆,他把脑袋从门口钻进来,正想问邬瑾怎么不睡,就见邬瑾把那一沓日录丢进了火里。
邬意吓了一跳,猛地往后一缩脑袋,耳朵登时刮在门框上,疼的他“哎哟”一声。
他下意识去捂嘴,再往里一看,就见邬瑾在用吹火筒把火拨开。
“不好,”他连连后退,直奔主屋,把两个眼睛瞪的滚圆,对邬父邬母,“哥、哥他疯了!”
邬母扬手就给了他一个脆的。
邬意捂着脑袋直蹦跶:“真的!哥在烧日录!”
“当真?”邬母登时急了。
邬瑾从进州学开始写日录,一张一张全都存在箱子里,连一个折角都没有,怎么说烧就烧?
她连忙跑去厨房,一进去,果然见到邬瑾将日录烧的干干净净,顿时吓得不轻:“老大,你怎么把这些东西烧了?”
“阿娘,”邬瑾答的言简意赅,“不要了。”
邬母一时摸不着头脑,只能看着邬瑾回屋子去,等到了半夜,她还是睡不着,起身推开邬瑾的门,见邬瑾熟睡,方才放心,弯腰去给邬瑾掖被角。
结果她刚一伸手,就摸到邬瑾满身滚烫,整个人烧的和火炭一般。
“老大!”
邬瑾长这么大,就不懂事了这么一回,病的七荤八素,让爹娘忧心不已,高热三天,又拖着鼻涕养了四五天,痊愈之时,已经到了十一月。
邬意无人约束,撅着蹄子在外撒欢,和他的好友刘博文整日逃学,在外嬉戏作乐,直到邬瑾病愈,才悄然收心,乖乖去学堂里点卯。
堡寨也逐渐平静,兴许是那几个震天雷过于非凡,一举将蠢蠢欲动的敌国震慑,又或许是天寒地冻,不便大动干戈,金虏便暗暗等待时机,再做行动。
大的动静没有,小股的滋扰却不断,结冻的冰河更便于金虏进入马场,一时间河道两侧也是士兵林立,扼杀一切风吹草动。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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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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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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