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岩洞虽然天生能遮风挡雨,防御性也好,但是也很容易像之前那样被其它部落抢夺。
在这个原始时代,大多数部落获得食物的方式都是以狩猎和采集为主,这种生活方式,注定了他们在一个地方是无法久居的。
他们必须通过不断的迁徙,才能保证食物来源的相对充足,养活人数众多的族人。
而这种不断迁徙的生活方式,也注定了他们不会花很大力气在建造房屋上,而是更青睐于天然能遮风挡雨的大岩洞。
所以,就算姜泽他们重新找一个适合居住的大岩洞,也很有可能被其它迁徙的部落所抢夺。
除非有一天,他们变得比其它部落更强大,那样才能保证自己自己所拥有的东西不会被抢走。
现在,他们只有九个人,除去两个身上有伤的,就只有七个人,而且实力都比较弱。
姜泽左思右想,最终决定放弃寻找其它大岩洞,转而去寻找一个比较宜居,而且其它部落都不太感兴趣的地方居住,以保障他们的生命和物资安全。
可是,不住岩洞,又该住哪里呢?
姜泽一边走一边思考,沿途的许多地方都被他一一否定了。
直到离开岩洞的第四天,当他们爬到一个山坡顶部的时候,姜泽站在一块大石头上,看到了前方一条奔腾的河流。
“哗啦啦……”
此时已是春末夏初,充沛的降水使河中水位大幅上涨,水流变得湍急,河水的奔涌声隔着很远都能听到。
姜泽看着那条河流,以及河边大片草木繁茂的平地,脑中突然灵光一闪:既然山里住不了,为什么不直接住到河边去?www.jieyidazhiye.com
想到这,姜泽的眼睛渐渐亮了起来,他越想越觉得河边才是真正适合他们的居住地。
首先,河边有大量的鱼、鸟类、两栖动物,以及各种水生植物,可谓是食物丰富。
其次,大部分的部落,都习惯了住在山里,他们对深不见底的大河很畏惧,一般不会往河边迁徙。
最后,姜泽的灵魂来自后世,只要给他一些时间,竹筏、木筏、独木舟,乃至真正的船都有可能制造得出来。
有了这些水上交通工具,就算其他部落真的发动了攻击,他们也能乘坐竹筏、木筏或独木舟渡河逃命。
想到这,姜泽激动的对青纹等人道:“我想好了,我们住到河边去!”
“可是河边很危险啊。”
青纹看着前方奔涌的大河,本能的感到畏惧。
鱼牙等人也差不多,他们早已习惯了住在山里,从小到大也听了太多“不要靠近深水区”的告诫和可怕传说。
“对于我们这点人来说,住在山里,远比住在河边更危险,你忘了刚才我们是怎么被黑蛇部落堵在岩洞里了?”
姜泽指着那条大河,道:“但是河边不一样,目前很少有部落会住到河边去,大部分的部落人甚至不会主动靠近,在那里,我们只需要防备猛兽袭击,不用担心再被人从家里赶出去。”
听完姜泽的话,大家虽然觉得有道理,但恐惧不是那么容易克服的,一想到要住在危险的河边,他们还是很犹豫。
姜泽见状,只能使出杀手锏了。
他脸色严肃的看着众人,再次把花部落的巫搬了出来。
“离开部落的时候,巫曾经告诉过我,如果山里活不下去,那就逐水而居,你们可以不相信我,难道连巫的话也怀疑?”
果然,一听到这句话,青纹和鱼牙等人顿时不再反对了。
在他们心里,巫是整个部落最有智慧的人,既然巫都说可以逐水而居,那就一定没问题。
当下,众人跟随姜泽爬下了山坡,往那条河流直奔过去。
到了河边以后,经过实地考察,姜泽决定最终决定把住址定在距离河岸大约五百米处,一座矮山的山坡上。
之所以住在这里,一是因为矮山旁边有一条溪流经过,水源十分充足,而且靠山而居会让人更有安全感。
二是因为河流都有洪水泛滥的时候,一旦发大水,住在平地上很容易遭殃。
由于他们走了很远的路,当姜泽最终选定了住址以后,太阳已经渐渐西斜了。
当天晚上,他们在山坡上搭建了一个简易的庇护所过夜,并生起了火堆。
值得一提的是,小溪旁边生长了大量的芦苇,这个季节,芦苇刚刚生长,嫩芽正长得肥壮。
前世,姜泽的家乡也有芦苇,所以他知道芦苇芽是可以吃的,而且味道不错。
他亲自动手,从小溪边的淤泥里挖了一大堆肥壮的芦苇芽,然后带回了庇护所,分给大家吃。
鱼牙拿着一根芦苇芽,好奇的问道:“泽,这种草根真的能吃吗?”
姜泽笑道:“当然可以,我吃给你看啊。”
姜泽把芦苇芽的外壳剥去,露出鲜嫩的部分,然后直接放进嘴里咬了一口。
新鲜芦苇芽不仅没有苦味,没有涩味,甚至还有一股淡淡的甜味,口感可比山里那些野菜好多了。
“这种草我认识,不会有毒的,大家尝尝,味道还不错。”
姜泽啃了两根芦苇芽后,热情的招呼大家一起吃。
“我尝尝。”
鱼牙学着姜泽的样子剥去芦苇芽的外壳,然后整根放进嘴里咀嚼。
片刻之后,他眼睛一亮,点头道:“味道确实不错。”
大家见状,纷纷尝了起来,吃了几根以后,大家对这种吃起来有点甜味,而且足够粗壮的草根顿时有了好感。
对于部落人来说,只要没有毒,能填饱肚子的食物,就是好食物,如果它的味道还不错,那就是一种享受了。
很快,姜泽挖回来的芦苇芽就全部被吃掉了,而且众人还意犹未尽的打算明天去多挖一些来吃。
除了姜泽的芦苇芽,青纹等人还在附近找到一些大大小小的鸟蛋。
鸟蛋这种食物,也算是部落人最容易获取的蛋白质来源之一,毕竟它们不会移动,而且大多数鸟类都斗不过人。
他们从火堆里扒出一些烧红的炭和草木灰,然后在鸟蛋顶部磕开一个小口,把鸟蛋埋进去。
之所以这样做,是为了防止鸟蛋加热后炸裂,或者被过高的温度烧焦。
这些都是部落人从小到大积累的经验。
吃完鸟蛋后,除了负责守夜的人以外,其他人都打着哈欠去睡觉了。
每天在危险的森林里长途跋涉,不仅精神高度紧张,而且身体也非常疲惫,只有充足的睡眠才能缓解疲劳。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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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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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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