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言情小说>乱世逃荒不怕,我有空间能养全家>第七十二章宝石矿
  黑石城。

  城墙和城里的建筑都是黑石所砌,处处给人一种阴冷压抑的感觉。

  炙热的阳光在这里也失去了它的威力,所有的热源都被格挡在外。

  城里的人甚至还穿着夹袄一类的厚衣服。

  黑石城东面有一个占地四十多亩的小湖,因为湖水上面常年弥漫着一层不散的黑雾,这里的人叫它黑雾湖。

  此时,湖边站着一个身穿白袍的英俊男人,身材高瘦,有着一双看倦世间万物的眼睛,加上他身上那种慵懒的气质,给人一种危险又勾人的感觉。

  这人正是黑龙寨的首领柳轻云。

  柳轻云转过头,淡漠的看向身后跪着的两个男人,冷声道:“轩叔,这个月产出的宝石,比上个月少了三成还多,你是怎么做事的?”

  跪着的两个人互相对视了一眼,其中一个四十多岁的男人,开口道:

  “首领,不是属下不尽心,实在是因为今年湖里多了许多来路不明的毒蛇,捞宝人已经有不少被毒蛇咬伤,我们把工钱提高了一倍,还是没人敢再下湖了。”

  黑石城之所以建在这里,是因为柳轻云的上一辈们在黑雾湖底发现了一个宝石矿。

  当时发现宝石的有十五个人,其中有两对夫妻,这些人就是十三寨的前身。

  宝石矿产量极为丰富,由他们十三家势力共同执掌。

  因为这些财富,十三股势力发展迅速,很快就成为了黑石林里势力最大的一批人。

  柳轻云打开手上的折扇,没有说话,他也知道这件事不好办,只是城主大选迫在眉睫,这时候居然出了这么大的岔子,怕是会对他竞选城主产生阻碍。

  虽说他已经打点的差不多了,但黑凤寨的玉蝶夫人一直在底下搞小动作,给他造成了不小的麻烦。

  好一会儿,他才淡淡的道:“毒蛇的事情,我会召集各家首领共同商讨对策。”

  “不过,方才吴良来报,玉蝶在外面买了不少的粮食,那家商队已经进入了黑石林,

  你去找人把这批粮食劫下来,给她找点麻烦,玉蝶最近勾搭了黑鼠寨,黑蟒寨的两个好色家伙,我怀疑他们会在城主竞选大会上跟我捣乱。”

  赵亭轩抬头看了他一眼,欲言又止。

  “说,什么事?”

  “首领,我听说这次押解粮食的车队中有高手,外围中比较有实力的谢三多他们一伙人全被废了。”

  “哦,有这回事?”柳轻云眼睛闪过一丝精芒,来了点兴趣,“打探出来是什么人了吗?”

  赵亭轩摇头:“暂时没有,好像是突然冒出来的,咱们的人只打探出来,他是镖局那边的。”

  柳轻云点头,一个来路不明的大高手居然做了商队的保镖,百分百是奔着黑石城来的。

  呵!有意思~

  “你去找黑鹰,让他去会会这位高手,养了他好几年了,总得派上点用处吧!”

  ……

  “林兄弟,你真打算养这只野鸡做宠物吗?”

  走在队伍最后面的林荞和李荣正在就蜃宝的身份展开争论。

  林荞按住要暴走的蜃龙,第三次回答李荣,“当然,你不觉得它长得很漂亮吗?我第一眼就觉得它长的特别好看,这叫眼缘知道吗?”

  李荣老实的摇摇头,“我只看出来它长得很好吃,没看出它哪好看,跟别的野鸡也没啥两样?”

  蜃宝炸毛:“林荞,你放开我,我要跟他拼了。”

  林荞深吸了一口气,决定再给李荣一次机会,她把蜃宝高举到李荣的面前,

  “你再仔细看看,它得羽毛是多么的五彩缤纷,油光水滑,还有这长长的尾羽,是那么的华美,这绝对不是普通的野鸡能媲美的,它是天底下最美的雉鸡,还有它的名字叫蜃宝,不许再叫它野鸡了,知道不!”

  见林荞一本正经,不像是在开玩笑,李荣只好认命的又看了一眼蜃宝,违心道:

  “你这么一说,好像是有点好看哈,只不过为啥叫它肾宝?听着像个药名。”

  林荞已经彻底不想跟他说话了,这兄弟还真是一把找死的好手,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安全的长到这么大的。

  蜃宝完全没有注意李荣后面的问话,它听到林荞夸它是天底下最漂亮的雉鸡的时候,心神已经进入空间找镜子去了。

  它们蜃龙一族在没有成长起来以前,大多数时候都是以雉鸡或者蛇类的样子展现在人前。

  而且雉鸡的模样越好看,成长为蜃龙的样子也越雄壮华美。

  林荞说它是最漂亮的雉鸡,真是说到它心坎里了。

  不一会儿,林荞的手里就出现了一面手心大小的手镜。

  林荞也不知道它从哪里翻出来的,只听脑海里那个奶声奶气的声音催促着:“嘎咕,林荞,快,举好了,蜃宝要照镜子。”

  林荞无可奈何的把那个后面是塑料,前面是玻璃的小圆镜,放到它眼前,就看到它歪歪脑袋,扑棱扑棱翅膀,抬抬爪子,各种造型都摆了一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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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荞,你以后,能不能在空间里放一面大镜子啊?这样我就随时可以照了!”

  因为有求于人,它的声音也不像以前那样颐指气使了,甚至还有点撒娇,配合着它奶声奶气的声音,还真让林荞说不出拒绝的话。

  “我到是没问题,可这里没有玻璃,最多只能请人帮你做一面大铜镜摆在里面。”

  林荞发现这条蜃龙,虽然脾气暴躁,傲娇,矫情,臭美,又死要钱,心眼居然不坏。

  它和李荣闹了半天,也不过是在他脸上挠出了几条很浅的血痕。

  所以也不介意宠着它点,谁让自己把人家给吃了,耽误了人家化龙呢!

  那可是神话里才有的生物!

  想到这个,林荞心里就……还挺骄傲的!

  自己居然吃了一条龙!啧啧啧!这才是可以写进族谱里让祖孙后代铭记的大事件好吧!

  比见到贵妃皇子要骄傲一百倍的事情。

  怎么写她都想好了。

  某年某月某日,林家村林荞老祖,与一条蜃龙大战八百回合,最终把蜃龙斩于剑下,并且用蜃龙肉做了一锅龙肉炖蘑菇。

  (蜃宝……你这炖蘑菇过不去了是吧!)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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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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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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