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其它小说>我比崇祯大一岁>第十四章:王霸之气
  黄毅恍然大悟,道:“哦!我明白了,你是说‘我比崇祯大一岁’这种话不能说。”

  “不能,大逆不道呢。”

  额!这是个什么思想?就是因为皇帝无能,才导致你家破人亡,导致你们母子流落到大草原为奴苟延残喘。

  不骂几句狗皇帝就算客气了!

  说比皇帝大一岁怎么了?

  但黄毅没有跟张氏辩驳,而是大笑道:“哈哈哈,我知道了,谢谢你提醒。”

  “老爷,您跟奴婢说话万万不能这么客气。”

  “哈哈,你也别客气,来,咱们把这些肉平均分配。”

  “这样不成!”

  “怕我吃不饱那就再煮一些。我和大勇吃饱了养足精神才有力气去打猎。

  我知道哪儿能够猎到黄羊,我俩最迟明天下午出发,怎么着也得猎十只黄羊回来。”

  蒙古人都打猎,但不是每一次狩猎都有收获。

  任谁也不能确保出去一次就能够收获十只黄羊。

  张氏和儿子对视一眼,都没吱声。心里都觉得黄毅在夸海口。

  黄毅已经在思考该做些什么准备。他道:

  “我们最起码要在荒山野岭住一夜,大勇,你怕吗?”

  “您都不怕小的有啥好怕的?”

  “好!很好,只不过你还是自称小的我听了觉得别扭。”

  “小的不这么说也会觉得别扭啊!”

  “得,随你吧!吃饱了后陪我去练习骑马!”

  “哎!小的这就去准备!”

  “不急,再吃些羊肉,我知道你没吃饱!你在长身体,一定要争取多吃肉,长壮实了练好骑射本领杀建奴为你的家人报仇。”

  黄大勇重重点头道:“小的知道了。”

  有了战马,黄毅对于狩猎很有信心。

  这不是盲目自大,而是黄毅有这个时代没有的好东西——可夜视高清望远镜,有威力强大的十字弩。

  绝大多数哺乳动物都能够夜视,最智慧的哺乳动物独一无二的人类却不行,奇怪不奇怪?

  所以人在能够夜视的情况下,猎杀喜欢夜里出来觅食的动物就容易多了。

  羊这种哺乳动物处于食物链最低端,好像也没有夜眼,应该最好猎杀。

  寻找到黄羊群,夜里悄悄接近瞄准射击,把九支钢弩全部射出猎杀九只肥硕的黄羊,必然能够获得不低于二百斤羊肉。

  如果运气不好没有找得到黄羊、马鹿、狍子等等大一些的食草动物,猎杀野兔也能够聊胜于无,毕竟也有几斤肉呢。

  大草原上的兔子太多了,由于它们繁殖能力强、体型小,又是在夜间觅食,故而蒙古人捕猎的主要品种里没有它。

  汉人捕猎野兔基本上是采用下套、埋陷阱的方式方法,用猎弓射猎的情况比较少。

  黄毅急需食物,并不介意兔子肉少,只要兔子足够多就不觉得亏。

  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哪怕拥有超前接近四百年的智慧。

  黄毅必须收小弟,而且多多益善。

  想要人口增加,就必须增加粮食储备,捕猎简直是没本钱的生计,当然要去干。

  秋天,正是猎物肥硕之时,得抓紧时间,争取在大雪纷纷之前储备下能够吃到春天的猎物。jieyidazhiye.com

  决定明天离开部落去狩猎,今天应该跟赫丹巴特尔说一声。

  黄毅吃饱喝足后带着黄大勇来见赫丹巴特尔,通过黄大勇之口基本上把意思说明白了。

  赫丹巴特尔没有反对,但是他告诉黄毅,明天早上部落开始继续往西南迁徙,他担心黄毅到时候找不着他们。

  部落迁徙根本快不起来,坛坛罐罐太多了,黄毅有望远镜呢,哪有可能找不着这么大的队伍?

  黄毅让黄大勇告诉赫丹巴特尔,只要大致知道部落迁徙的方向没有跑反了,我们肯定能够追上。

  赫丹巴特尔敬重英雄,黄毅能够击杀两个骑士足以证明了英雄气概。

  虽然至今为止赫丹巴特尔都不知道黄毅是怎么用两支奇怪的弩箭一下子就干掉了那两个骑士。

  他很爽快地告诉黄毅,部落会往西南方向迁徙,争取在大雪下起来之前寻找到一个背山朝阳的过冬地。

  其实最真实的情况赫丹巴特尔没有好意思说,他们这一次迁徙的主要目的是离建奴越远越好。

  这些年整个大草原上的蒙古部落都被建奴杀怕了,不选择归顺建奴被建奴盘剥,就得逃之夭夭。

  从赫丹巴特尔的蒙古包出来不久,黄毅听到身后有人喊“易和撸灯!”

  一回头,就看见一个半大不小的男孩子用羡慕的眼神瞧背着弓箭精神抖擞的黄大勇。

  “狗儿?你怎么在这里?不怕被主子看到你偷懒啊?”

  黄大勇应该是跟那个年纪相仿的孩子很熟,说的话黄毅听懂了,想来那孩子也是汉民。

  “我,我……”

  “以后别喊我‘易和撸灯’或者大眼睛,我有大名了,我叫黄大勇。”

  那个叫狗儿的孩子忽然间跑到黄毅的脚边跪下磕头。

  这是个什么情况?难道是我终于有了王霸之气,总算有人跑来纳头就拜?

  “你有话站起来说,一个劲儿磕头算怎么回事啊?”

  “小的也是汉人,小的也想跟着老爷!”

  部落的情况黄毅已经了解了个大概,总人口才三百几十而已。

  黄毅的故事已经传遍这里的每一个家庭。

  这个叫狗儿的汉民比黄大勇母子俩在这个部落的时间还要长三年,他没有爹。

  不对不对,正确的说法狗儿不知道爹是谁。

  他一直是跟着娘饥一顿饱一顿,然狗儿他娘运气太糟了,死于有十几个建州女真参与的那一次袭击中。

  部落被袭击或者部落里的勇士去袭击别人的部落那是司空见惯。

  但是有十几个建州女真参与的那一次截然不同。

  蒙古部落之间自相残杀之时基本上不会袭杀女人和没有车轮高的孩子。

  然建奴最是凶残,就是为了破坏而杀戮,为了削弱对手杀人如麻。

  他们不管不顾见到活物就杀,不仅仅杀老幼妇孺,还杀母羊、母牛。

  因此那一次被袭后,赫丹巴特尔的部落元气大伤,由一个中等部落衰落成为一个中小部落。

  赫丹巴特尔和他的族人没有勇气去寻找建奴报仇雪恨,而是不得不放弃祖辈的传统牧场往西南迁徙。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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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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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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