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都市小说>天眼宝鉴>第103章 杜甫的趣事
  其实关于蓉城的来历,也是富有传奇色彩,堪称一段传说。

  据《太平环宇记》记载,蓉城之名是借用西周建都的历史经过,“以周太王从梁山止岐山,一年成邑,三年成都而得名蜀都,因之名曰成都”,即为在大约在公元前5世纪中叶的古蜀国,开明王朝九世时(公元前367年),将都城从广都樊乡(双流)迁往成都,构筑城池,

  到了汉代,成都的织锦业发达,成为朝廷重要的贡赋来源,朝廷遂设置锦官管理,并在城西南筑建“锦官城”,后世因此把锦官城作为成都的别称,简称“锦城”。

  而汉代的成都,经济已相当繁荣,晋人左思在所著的《蜀都赋》中称“既丽且崇,实号成都”,是西汉时期的著名五都会之一。

  又到五代时,后蜀皇帝孟昶偏爱芙蓉花,命百姓在城墙上遍植芙蓉树,花开时节,成都“四十里为锦秀”,故成都又被称为芙蓉城,后简称蓉城或蓉。

  除此之外,蓉城还是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古蜀文明发祥地,我国的十大古都之一,曾经先后有七个个割据政权在此建都,也一直是各朝代的州、郡治所。

  在唐代,蓉城就已经为我国最发达的工商业城市之一,史称“扬一益二”;北宋时也是汴京以外的第二大都会,并发明了世界上最早的纸币——交子,甚至还孕育了金沙遗址、都江堰、武侯祠、杜甫草堂等众多名胜古迹,成为我国最佳旅游城市之一。

  而且自古以来,与蓉城有关的奇闻轶事一直都不曾中断过,出过的历史人物更是数不胜数,如蜀守李冰、司马相如、卓文君、诸葛武侯、术士袁天罡等等,这些都是历史上闪耀千古的人物。

  就拿林熙在蓉城上学时来说,他就听说过一个颇为有趣的故事,而那个故事的主人公,就是一代诗圣杜甫。

  话说当年唐朝安史之乱爆发期间,杜甫几经辗转和颠沛流离流落到了蓉城,那时候他已经穷困潦倒,无立足之地,再加上他一介书生也不擅长养家,所以就只有投靠亲朋好友,好在当时的成都尹严武与他交好,不仅慷慨的接济他,更是出钱帮他修建屋舍,这也就是现在杜甫草堂的由来,同时也别称为“浣花草堂”。

  但是在修建草堂期间,却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那就是严武虽然身为成都尹,但并不可能时时都来接济杜甫,也不可能做得面面俱到,好在杜甫交友广阔,在蓉城除了严武之外,还有许多可以依靠的朋友。jieyidazhiye.com

  因此在修建草堂时,杜甫只要觉得自己缺少什么,就会以此为题作出一首诗,然后讲诗以信件寄给严武,又或是他的至交好友,变相的向他们讨要修建草堂的材料,如砖瓦不够了,就以砖瓦为题,想要桃树竹林了,也就以桃树竹林为题,并在写好后立即寄给好友,然后就静静的等待他们的回信。

  据说,杜甫在那段时间,有时候一天就能写十几首诗,堪称高产量,至于质量的话,或许就并不像他的传世名篇那么脍炙人口。

  在这个过程中,还发过最有趣的一件事情。

  那就是,因为修建草堂的钱不够用,杜甫立即写诗给一位好友说明自己的困窘,然后日日夜夜都在草堂外等候。

  又因为草堂之外有条小溪流,其中溪水也颇为急快,所以溪流之上就架了一座小木桥,杜甫为了能早日和及时的见到好友,迫切之余就一直站在木桥上等候,还能顺便听听溪水流动的叮咚之声,也算是惬意。

  可到了约定的那日,杜甫一直从早上等到傍晚,却丝毫不见好友的到来,杜甫失望之余还以为好友并没有理会自己写的诗,正当他准备回去的时候,才看到好友从远处姗姗来迟,身后牵着一头毛驴,毛驴背上拖着两箩筐的铜钱,原来好友并不是失约,只是来的晚了,为此后赖杜甫还专门谢过为此纪念。

  但也由此可以看出杜甫当时的迫切之情。

  不过值得说明的是,当时好友来晚也是情有可原的,因为毛驴驮的那两箩筐铜钱,真的是太沉重了,沉重到能让一头驴也累趴下。

  要知道在明朝以前,金银并不是我国的主要流通货币,甚至连银子的产量都非常的低,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就是我国的银矿产量实在稀少。

  而这一情况得到改善,也是直到明朝隆庆年间,开海通商,使得国外近三分之一的白银产量流进我国,自此之后白银才慢慢作为流通货币,但也并不常见,更多的只是作为官府的储存货币,而在此之前关于贵重物品de交易,也通常是以物易物,至于日常交易则是以铜钱进行。

  所以说有些电视剧里,动不动就扔出一块银子来结账,在古代是根本不可能的,只不过是小说进行了演义,杜撰出来的罢了。

  所以有时候,因为太多演义的出现,导致人们对历史的史实有了很大误解,这对探索历史的真相,是极为不利的。

  比如唐朝的铜钱,由于重量较大,且在大量使用的时候交易起来也不是很方便,因此才会出现杜甫的朋友,牵着驴子驮着两箩筐钱去见他的情境。

  虽然杜甫草堂的来历,已经被人们当做一起奇闻趣事,甚至成为有些人口中饭后的谈资,但决不可因此否认杜甫的历史价值。

  要知道杜甫在我国文学历史上,有着极大的造诣和影响,并给后人留下了影响深远的“诗史”。而且,他即便是颠沛流离,寄人篱下也不忘忧国忧民,心系苍生,也正是因为这种品质,后人都对他极其的敬重且钦佩,尊他为“诗圣”。

  这些故事和奇闻趣事对于历史系高材生的林熙来说,自然都是耳熟能详,也正是因此,让林熙更加敬重历史中的每一个人。

  在他看来,但凡能在历史潮流中掀起浪花的人,甚至留下浓重笔墨的人,无论是忠是奸,是正是邪,都是值得敬重的,因为正是那群人的存在,改变了历史的走向,让历史变得更加有趣和精彩,造就了如今的时代。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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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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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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