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今晚就抓紧时间生孩子,我得做个好男人,扛起一个家的责任。”
素云:“……”
这个混蛋,到底要不要脸,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开车?!
嘻嘻!
世文眉眼上挑,再次给素云挖坑,吸引她的注意力。
“其实吧,我以前不敢要孩子是怕有了孩子就容易吵架,万一我媳妇吵架烦躁了,跟人跑了,不要我了可咋整?“
世文说,他当然很爱他的媳妇,这一点毋庸置疑,所谓的心思不稳定,也只是因为担心媳妇会变心,没有安全感罢了。
他很爱素云,从她开始注意到那些以前不会注意到的微不足道的小事情,并且乐在其中,每天像个傻子一样开始,他就知道自己完蛋了。
这个世界本来就很美好,只是以前的他看似在生活,却没有认真的体会过到底什么是生活,所以无法发现其中的美好。
可当遇到素云之后,他的心里总是在某些时刻充满柔软。所以他能体会到生活的温度,体会到生命的意义,体会到那些以前从来没有察觉到的美好。
每一件事情,即使明明与她不相关,他却总能在心里拐上十好几个弯,想到她。
这些年来,他怀抱着极高的热情,热爱着这世间的一切。而她,就是他热爱这个世界的力量源泉。
从前的时候,他总是对哥们儿朋友们说,他认识一个女孩,特别想和她一起虚度时光,看花养鱼,听风起云涌,看霜落夕阳。
后来,当他重生到这里来,真正的和她相处起后更加确认,没和她在一起的那些时光是无意义的虚度,而和她在一起的虚度,才是人生最大的意义。
你问他想不想跟素云一起生养一个孩子?
他当然想要孩子!
他甚至迫不及待的,想要素云生一个他们的孩子,一个属于他们俩的孩子。
他可能眼睛像他,鼻子像素云,也可能聪明像素云,美貌像他,但是无论哪里像谁,这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这是他们俩的孩子,是他们感情的见证,是他和她在这世间又多了一个联系的纽带。
这个纽带使他们更加紧密的聚合在一起,一生一世都不可能分开。
可是啊,他听人家说,感情再好的夫妻,在抚养孩子期间都会产生矛盾。人家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生孩子就是给自己盖棺。
有了孩子之后,孩子会分散夫妻俩的时间和精力,冲淡俩人的感情,还会因为养儿育儿等各种观点的不和,而产生各种矛盾。
有矛盾就会有争吵,有争吵就会伤害两人之间的感情,伤害了感情就会有裂痕,有了裂痕就难以复原。
后来这裂痕越来越大,就像一个断崖一样横亘在两人之间,不够爱的那一方就会选择离开。
世文叹气,“我实在是担心我媳妇离开我,因为我没有在她那里听到过对我的在乎,除非,她亲口说爱我。”
素云:“?!”
这个王八犊子!
不仅把皮球踢到了她这边,竟然还要她现场编瞎话,对着他这张脸说一番令人肉麻恶心的情话,这还不如让她裸体去登喜马拉雅山呢!
王大娘催促着素云,“闺女,你不要不好意思,就跟你男人说,你没有外心,你想要跟他过一辈子就行了。”
“对对对!”
世文点头如啄米,一双眼睛都快眯成一条线了,“你只要说真心想要跟我过一辈子,我这颗心就安定下来了,那咱们就生孩子,让娘赶紧抱上大金孙。”
素云:“……”
他还敢把王大娘拉过来助威,想要德道绑架她!
可是,她怎么能对着世文说出那样的话来呢,她这辈子上辈子,从来没有说过这样的话。
就连对着唐五,都很少十分直接的表达自己的感情,大部分都是隐晦的,羞涩的。
更别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对着世文这个混蛋。
“说罢!”
世文得意的嘴巴都要裂上天了,“要不,你就说一句,‘我中意你’也行,反正都是夫妻,剩下的那些话,咱俩关上屋门说也行。”
“对啊!”
王大娘说,“好闺女,你说,说了不仅世文心里安稳,咱们大家伙心里就都安稳了。”
尤其是她,大金孙有了着落,那岂不是美得很?
“……”
这还整上全部街坊邻居来道德绑架了?
素云:“我……”
“砰!”的一声,花炮在这时候炸响,老司仪看了一下时间,该开席了。
“大家先去喝酒吃菜,一会儿饭菜该凉了,我准备给大家敬酒去!”
谢天谢地,幸亏花炮响了,能躲一会儿就躲一会儿吧。
拜干亲到底不是结婚生子这样的大事,所以能来吃着酒席的都是最为亲近的亲朋好友,总共也就坐了四桌客人。
在后厨准备酒的时候,素云寻思四桌客人,孩子得占一半,所以剩下的也就两桌是需要敬酒的客人。
根据一般的经验来看,每桌子大概是八到十个人,所以,即使每个人都敬一杯酒,那也不过是二十杯酒的事情。
这里用的又是小酒盅。
每个小酒盅里盛的酒水,也就是半口的量,总共加起来,也就是十口酒。
这点酒,还不够她开胃的。
她立马拍着胸脯表示,“娘,一会儿你不用喝了,我都替您喝了,这是我这个当闺女的心意,您可千万不能推辞。”
素云胸有成竹,迫不及待的想要向大家展示一下自己的酒量,让所有人都知道王大娘找了一个多么牛逼的好闺女。
“走,咱们走快点!”
她拉着后面帮忙端酒的小妹妹,“我这就要向大家展示一下我的酒量,你一会儿可千万别客气,使劲倒酒就是!”
小妹妹忽闪着一双大眼睛,很是担心的问,“姐姐,你真的能喝酒吗,胃受得了吗?”
“当然!”
素云双手叉腰,“我今天就要所有人都对我刮目相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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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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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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