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望着最下排,吴定国开口问道。
那神情那语气,像极了老师考学生,唐清华心中一凛,暗道考校终于来了!
怎么样的回答,
才能让未来老丈人满意?
“我父亲小时家贫,十四岁辍学务农,但他喜欢看书,尤其是演义小说。他记忆力好,年轻时近乎过目不忘,喜欢像说书先生般,把书中故事讲给干活的人听。”
“包产到户之后,家中略有积蓄,我爸就偷偷买书来看。我八岁开始,便偷看他枕头下的小说,很多字不认识,便一边看一边查字典,看得如痴如醉……”
“到我初中时,便开始自己写故事,曾在故事会发表数篇。所得稿费不少,大都用来买书,金古梁的小说,就是在那时候看的……反过来,我父亲又看我带回去的书了。”
唐清华淡淡的叙述着。
这是真事,父亲虽然是个司机,但却颇为喜欢看书,枕头下随时都有小说。从隋唐演义,到明清怪谈论,从聊斋志异,到武侠小说,简直是喜欢无比。
呵呵,
敢忽悠我?
“既然看了那么多书,为何学的却是经济学?”
吴定国淡淡的反问。
“梦想与现实,无法达到统一,便只能弃爱好,而选择从现实!”
唐清华微微无奈的回答。
然而此言一出,吴定国竟愣在当场,曾经的种种历历在目,在他心中翻腾!
曾经他为了梦想,放弃了父亲安排的从政之路,但数十年过去,却未曾有所成就,是否辜负了父亲的殷殷教导?辜负了曾经的无限坚持?
“好,好……”
良久,吴定国深吸口气:“你说你从小看武侠,那可对金古梁的小说熟悉?若是熟悉,你便说一说,最喜欢金庸哪部小说?它好在哪里?”
我去!
我去!
唐清华顿感压力山大!
我是你未来的女婿,不是你的学生啊,当女婿还要考理论?
他很想弃考!
但看到吴定国坚定的眼神,只能够坚持回答!
“金庸前辈的小说,我认为最精彩的,当属《天龙八部》。”
“其他的书,或许会写主角有三兄弟,但他这书,写的却是三兄弟都是主角,整篇小说塑造人物奇多,却又各自有性格,让人记忆犹新。”
“比如段正淳桃花泛滥,但对每个女人都是真心,导致段誉接连爱上同父异母的姐姐,读者却始终无法恨他,反而感觉他有独特的男人魅力!”
“又比如南海鳄神岳老三,这家伙十足的坏人,动则剪人脑袋,但却尊师重道,关键时候能够挺身而出……比如比段誉还舔狗的游坦之,明明心狠手毒,却愿为阿紫而现出眼睛……”
唐清华渐渐淡定,娓娓道来。
《天龙八部》他看过数遍,又刷过两遍电视剧,所以分析起来头头是道。
“全文精彩之处又在哪里?”
吴定国看出他是老读者,便又问道。
“自然是少室山上,乔峰带契丹十八骑,面对大宋众江湖高手的围攻时,段誉虚竹挺身而出,不顾自身安危,愿意同生共死的一战。这一战天下闻名!‘
唐清华没有丝毫犹豫的回答。
“好好好——”
吴定国闻言大笑,显然此话符合他心意。
“金古梁的小说,各自有何特点?”
吴定国再次问道。
“金庸——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梁羽生——惊世情缘,遗憾一生!”
“古龙——疯狂人物,诡谲江湖!”
这便是唐清华的认可。
这道问答题,并没绝对的正确答案,但吴定国略微沉思之后,竟然点了点头。
两人继续聊着,从金古梁到温瑞安,再到近年的黄易,甚至一直到如今的网络小说,越聊越是酣畅,越聊越是激烈!
“温瑞安和黄易,还略有可取之处,但现在的网络小说,实在是不堪入目……”
吴定国语气坚决,态度激烈。
“所谓的不堪入目,只是角度不同而已。你不能用看《文化苦旅》的心态去看网络小说,因为各自的特点不同,网络小说的天马行空,无尽幻想,热血沸腾,是其他文字所没有的。”
“十八岁的年轻人,若是让他看文化苦旅,只会提前将他变成六十岁老头。但若让他看网文,他能热血沸腾,心血澎湃,青春绽放,活力四射……”
唐清华坚定的反抗。
两人越说越激烈,到最后竟然成了学术对抗,吴定国虽然研究文学多年,但唐清华两人为人,又有数十年网络小说的经验,与他讨论起来丝毫不落下风。
“好啦,吃饭啦——”
林淑华闯进书房,却是满脸惊讶,只见两人面红耳赤,争论不休!
“先吃饭,吃了饭再聊!”
吴定国不敢拂夫人面子,便点头。
“晚辈还有要事,下午便要回去,怕是无法陪叔叔再聊。”
唐清华连忙解释清楚。
“你一个学生,难道在外兼职?”
吴定国闻言微微不爽。
“或许可以说,我兼职当学生。”
唐清华觉得在未来岳父面前不能怂:“我独自创业略有成就……这次来南京,是过来收购一家公司的,所以事情有些忙。”
“收购公司?什么公司?”
林淑华立刻来了兴致。
“熊猫手机!”
唐清华昂首问道。
“没听说过!吃饭,吃饭!”
吴定国没有兴趣,立刻催促道。
唐清华感觉,一记老拳打在棉花上,自己明明想装一把,结果未来老丈人理都不理,直接一句没听说过,把他所有话都打回肚子里。
看来,
在文化人面前最好少装逼。
……
知道他要来,这顿饭做得极为细致!
都是杭州本地特色菜,唐清华虽吃惯了麻辣川味,但西湖味道却毫不排斥,一边大快朵颐,一边夸赞丈母娘的菜好吃,让林淑华满面春风!
吃饭的时候,吴定国没再考他,只随口聊着家常。
女儿是两人心中的牵挂,关于她的事两人问得最多,吃穿住行都感兴趣……
一番交流下来,两人对唐清华印象更好,这孩子的谈吐还不错,不浮躁不腼腆,语言幽默风趣,很是让人喜欢,难怪能被女儿看上!
……
午后。
略微休息后,唐清华便要告辞。
两人稍稍挽留,最终取出很多东西,大包小包的,让唐清华给吴婧带回去。
唐清华当然乐意。
“清华,超哥的活检结果出来了,胃癌中期,并且癌细胞已经开始转移!”
曲晓宇突然打来电话,声音悲恸。
“什么——”
唐清华瞬间身体巨震。
癌症中期,若是癌细胞还没开始转移,那还有很大几率能够治愈,一旦开始转移,那么几乎便没有治愈可能。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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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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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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