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乃是华阴县最大的蟋蟀市场,买卖蟋蟀的,斗蟋蟀的,看热闹的,想捡漏的……人气相当旺。
转了一会,周羽见到前方围了不少人,一个个大呼小叫,想来场中正斗的激烈。
于是,便走了过去。
一进人群,便见场中摆着一张小桌,桌上有一个陶瓷的斗盆,盆中,一大一小两只蟋蟀正在激斗。
民间之所以盛行斗蟋蟀,那是因为蟋蟀有着好斗的天性。
雄性蟋蟀往往会为了保卫自己的领地或争夺配偶权而相互撕咬。
捕捉到手后,稍加喂养,便可以用于与别的蟋蟀鏖战。
重要的是,蟋蟀与蟋蟀之间撕咬也是讲究技巧的,并非一见对手便冲上前去乱咬一气。
遇到对手之后,首先会振翅鸣叫,这是为了给自己加油鼓劲,同时也是恐吓对手,灭对手的威风。
这一点,跟人类战争相互呐喊,击鼓鼓舞士气是一个道理。
在打斗的过程中,蟋蟀也会采取各种各样的战术,除了用嘴撕咬之外,还会用头顶,脚踢,并且还会不停地变换方位,以寻找最佳的攻击或是防守位置。
一个小小的蛐蛐罐,摆放在桌上,便能欣赏到一场精彩的打斗,这的确也是百姓茶余饭后的一种绝佳消遣方式。
斗蟋蟀兴于何时何地已经无从考证,最初只是一种消遣的娱乐方式,但慢慢的却演变成了一种赌博的方式。
一些王公贵族斗一场蟋蟀,赌注动辙百两银子起步,高者甚至还有赌上万两银子的。
也因此,将小小的蟋蟀炒至天价。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蟋蟀都值钱,还得看品种、品相。
一般来说,蟋蟀个头大的相对战力也强。
但此时,斗盆中那只大块头的蟋蟀却一个劲地退让,反倒是那只个头小的蟋蟀趾高气昂,穷追猛打,不时振翅鸣叫,占尽了上风。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
一个身着锦服的中年男子一脸铁青,一头冷汗,一副不敢置信的样子喃喃自语。
他正是那只大块头蟋蟀的主人,这只蟋蟀的品种称为墨蛉,民间一般称为黑头将军。
华阴县也有这个品种,但与其它地方出产的墨蛉有所区别,头部有一条明显的青线,称为青头墨蛉,算是独一无二的品类。
中年男子的这只青头墨蛉虽非上品,但也算很不错的了,当初花了一百多两银子买下,与人赌斗,已经赚回了近三百两。
却不曾想,今日竟然输给了一只貌不起眼,又是第一次上阵的小蟋蟀。
而那只小蟋蟀的主人看样子应该是个书生,而且也不会斗蟋蟀。
别人斗蟋蟀都会捏根蟋蟀草,用于撩拨蟋蟀,以便激发其凶性与斗志。
但这个书生却没拿蟋蟀草,只是时不时地喊上几声,就像跟人加油一样。
没过多久,那只青线黑蛉缩到斗盆边缘,任由那中年男子如何撩都不再出战。
这意味着它认输了。
斗蟋蟀虽然避免不了伤亡,但实际上伤亡的并不多,因为蟋蟀虽然好斗,但也有契约精神。
一旦对手认输,便不再追咬。
“蝈蝈蝈蝈……”
那只小蟋蟀则高高仰起头来,拍翅鸣叫,像个得胜的大将军一般。
“哈哈哈,我赢了,我赢了……”
书生激动地大喊大叫,随之小心翼翼将蟋蟀捉回竹筒中。
“别得意,你只不是侥幸赢了一次,有本事咱们下次再斗。”
中年男子一脸不服气的表情。
但不服气,输了就是输了,也只能乖乖摸出一锭银子放到桌上。
“承让承让。”
书生收起银子欢天喜地离开了。
“你们在这里随意转一转,我离开一会。”
周羽冲着几个学生叮嘱了一声,随之远远跟着那书生走向市场外面。
离开市场不远,便追了上去拦下了那书生的去路,微笑道:“不知这位兄台的蟋蟀是否肯转让?”
书生愣了愣,打量了周羽一眼,头摇得跟拨浪鼓一般:“不卖不卖,这是要交到县衙去的。”
“交到县衙?”
“对!”
书生应了一声,换了个方向继续前行。
“等等……”周羽又上前拦下去路:“我出高价跟你买,你开个价。”
其实,周羽倒不是真想买什么蟋蟀,而是想要试探一下对方。
因为他发现这只蟋蟀不同寻常。
“都说了不卖,你这人怎么回事啊?”书生有些不耐烦了。
“如果我今日非要买呢?”
“你……你还有没有王法了?难不成想要当街抢劫不成?”
周羽笑了笑:“兄台言重了,看你的样子应该是个读书人,我也是读书人,大家讲道理。”
“有你这样讲道理的?说了不卖,你还说你非要买。”
“行,你不卖也行,那你能否讲一讲,你这只蟋蟀从何而来?”
“是我自己捉到的。”
“你自己捉的?在哪里捉的?”
“你这人……行行行,就在我家的院子里,这下你满意了吧?我真的有要事,不奉陪了。”
书生又换了个方向想要离开。
结果,周羽又一次将之拦下。
这下子,书生真的有些恼了:“你到底想怎么样?信不信我报官?”
“非是我想怎么样,而是你这只蟋蟀有问题……”
说话间,周羽定定地打量着对方的表情。
“有问题?”书生一脸惊愣:“有什么问题?”
奇怪,看这家伙的表情也不像是装的,看来是真的不知道这只蟋蟀有问题。
那就真的有问题了。
“实话告诉你吧,这只蟋蟀并非蟋蟀……”
“你……你在说什么?蟋蟀……不是蟋蟀?”书生一脸懵,下意识拿起竹筒看了看。
这样的表情更是让周羽确定,对方的确什么都不知道,只当是一只善斗的蟋蟀。
“没错,表面上它是一只蟋蟀,实际上……它却有灵智,准确地说,这只蟋蟀附了人的魂魄,所以,它才会如此聪明,如此灵活。”
书生听的目瞪口呆。
换作以前,他一定会以为周羽是个江湖骗子,故弄玄虚想要骗钱。
但现在,他却不这么想,因为周羽的话勾起了他的心事。
眼见着书生的脸色阴晴不定,一副神游天外的模样,周羽便猜到,这只蟋蟀的来历一这一大有隐情。
这也是他追出来的原因。
一只蟋蟀,竟然附上了一个人的灵魂,难免会让周羽推测是不是有人丧心病狂,用了一种类似于造畜的邪术。
造畜,乃是一种极端邪恶的巫术,利用动物的毛血辅以药物与符咒之术,将人变成畜生。
如果真要遇上这类邪恶的术士,周羽绝对不会放过。
只不过,看这书生的样子也不像懂法术之人,所以,周羽先得弄清楚,这只蟋蟀到底从何而来。
那书生犹豫了一会,忍不住拱了拱手道:“不才成名,区区一介秀才,敢问先生高姓大名?”
“免贵姓周,单名一个羽字。”
成名下意识揖了个礼:“原来是周……”
说到这里,似想起了什么,似有些不敢置信地问:“难不成先生是……文道书院的周解元?”
周羽微笑着点了点头:“正是!”
之前周羽领着一众学生斗那假龙王一事已经传开了。
华阴县南来北往的人多,消息自然也传到了这里,成名不止一次听人提起过。
故而,周羽一报名字,他突然间便反应过来。
一下子,成名的神情变得又惊又喜又激动,同时也有些手足无措的样子,下意识退后一步,弯腰再次揖了一礼。
“难怪之前在市场里见到不少读书人,原来是先生到了。
不才久仰先生大名,今日得见实乃三生有幸。”
“行了,不必多礼。”周羽虚空抬了抬手。
随之又道:“我特意追上来,正是为了你那只蟋蟀。”
一提此事,成名不由叹了一声,苦笑道:“先生,不才并非玩物丧志,沉迷此道。
不才一直用功读书,从未想过有一天居然……”
“看来,你是什么苦衷,这样吧,换个地方说话,你不妨讲来听一听。”
“先生如不嫌弃,请到寒舍一坐,寒舍就在城边不远。”
“行,走吧。”
“先生请!”
出城行了二三里地,便到了成名家里。
院子有两进,想来家境还算不错。
但是,当周羽进到后院之后,成名的妻子闻声走了出来,却是一身粗布衫,面容憔悴,像是贫苦人家一般。
进到前厅,发现里面的家具也很破旧,与这院子的格局完全不搭配。
“先生,请喝茶。”
“多谢!”
周羽接过茶碗,不由皱了皱眉。
毕竟他平日里喝的都是上等好茶,但是成名的妻子泡上来的一闻就知是那种路边摊的大碗茶。
当然,他也不是嫌弃,出门在外时,还经常去路边摊喝大碗茶。
“先生,家里实在是没有什么好茶叶……”成名主动说了一句。
“没事没事……”
周羽笑了笑,眼光突然瞟见西侧的墙上挂着一幅画,便端详了一会。
“那是不才的拙作,还望先生不要见笑才好。”
“这是你自己画的?”
周羽忍不住起身走到画前细细品鉴。
以周羽如今的水准,能够入他眼的画作已经不多了,哪怕是一些大师的名作。
但是,成名所画的这幅画却令他眼前一亮。
要论功力,自然比不上一些丹青圣手,但是却有一种别具一格的风韵。
这幅画的名字叫做童趣,上面画了一个孩童正在草丛中捉蟋蟀。
孩童蹲在地上,表情画的维妙维肖,那只蟋蟀也画的栩栩如生,包括背景的青山隐隐,草丛都画的十分传神。
站在画前,颇有一种沉浸感,仿佛那画面随时能动起来。
在周羽看来,这幅画技巧虽然稍逊,但却有一种难得的灵性,可塑性极大。
成名走到周羽身边,一脸谦虚地说:“这是前些日子闲来无事,一时兴起而作,让先生见笑了。”
“看的出来,这幅画你画的很用心,而且画的也相当不错。
综合来看,功底稍差了一点,但却有一种难得的灵性,以及一种传神的风韵,能够引人的共鸣……”
一通点评,听得成名又惊又喜,同时又大受启发。
激动之下,忍不住拱手谢道:“多谢先生点评,真的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以后你要是有机会的话,可以到书院去看看,书院里有书画社,里面有不少天赋出众者,交流一番,说不定你会有意外的收获。”
周羽说这番话,自然是起了惜才之念。
毕竟,难得遇上一个如此有天赋之人,培养一番,说不定有机会成为书画名家。
“这……”
听到周羽所说,成名不由皱了皱眉,似乎有难言之隐。
“行了,先不说这事,还是说说你那只蟋蟀,希望你能如实告之,这只蟋蟀到底从何而来?”
“不瞒先生说,这只蟋蟀真的就是在我家院子里捉到的,它自己出现的。
当时我还奇怪来着。
要说以前,墙根、砖缝、草丛,蟋蟀随处可见。
但近年来,蟋蟀的价格节节攀高,百姓疯狂捕捉,不管大小,品相,品类,只要是只蟋蟀就捉。
也因此,令得现在的蟋蟀急剧减少。
别说品相好的,就算是最普通的蟋蟀都很少见到了,只能去偏远的山里去找。
外地客商大量涌来收购也就罢了,关键是官府这边也在强行摊派给各乡里长。
先生也知道,里长一职一向都是由各乡的知名乡绅,也或是一些大家族的族长担任。
但自打摊派蟋蟀任务之后,这里长一职却成了烫手山芋……”
说到这里,成名不由长长叹了一口气,神情有些忧伤。
见状,周羽心里一动,问道:“莫非你现在便是里长?”
里长,在乡下地方是很威风的,很多乡绅都会抢着当,毕竟有利可图,而且也有权,相当于一方土皇帝。
在乡下,当地如有举人,一般都是由举人担任里长。
如果没有举人,大多便由一些大家族的族长或是长辈担任。秀才,除非家中比较富有,在当地也有名望才有可能担任里长。
成名苦笑着点了点头:“不才是被人坑的,按理说不才哪有资格担任里长?”
经过成名一番讲述,周羽方才明白了对方为何能当上里长的原因。
……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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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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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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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斗蟋蟀免费阅读.https://www.jieyidazhiye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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