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碧绿牧草,照射到胡志高那张坚毅的脸上时,人与狼的战争已经结束。
一具具野狼的尸体冒着黑烟,横七竖八地躺在草丛中,牛仔们手持各种武器矗立在朝阳之中,眼眸中映出血色。
他们眼睛睁大,瞳孔收缩,脸上皆挂满不可思议。
也不知是谁先开了头,牛仔们开始不可思议的惊叹。
“我的天啊,这些野狼真是我们干掉的?这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就是,想当年,我们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能干掉一头野狼,现在竟然在一个晚上干掉了一千多头。”
“这都是老板的功劳!“
“对了,老板呢?我要感谢他!”
众牛仔扭过头去,看到胡志高背负双手,站在草丛中,阳光洒落在他身上,好像给他镀上了一层淡金色光彩。
觉察到众人投过来的目光,胡志高从沉思中醒悟过来,大手一挥:“兄弟们,我们胜利了!”
众牛仔高举枪支对准天空扣动扳机。
“啪啪啪啪!”
枪声响彻云霄,惊起一大片飞鸟。
胡志高一直等到牛仔们庆祝完,这才缓声说道:“兄弟们,派个人回家报信,让你们那些相好的,赶快来收拾这些野狼。”
说着高举拳头:“今天晚上,我们吃狼肉!”
在这个蛮荒地方,猎物和猎人的角色很可能在瞬间发生转变。
“我去!”
胡志高话音未落,就有一个头顶带着鲜红羽毛,打扮得跟印第安酋长一样的牛仔,骑上马,快速上牧场别墅奔去。
此时的牧场别墅内。
丽萨红肿着眼睛,站在门口向草原深处张望,她身穿厚实的红色羽绒服,一夜未睡。
旁边,有两个身穿牛仔服的女孩安慰着她:“丽萨,一定会没事的,志高哥那么厉害,一定能把那些大野狼都打死!”
“是啊,是啊,志高哥他们一定是把野狼干掉了,要不然野狼这一回不是已经来袭击营地了吗?”
...
丽萨默默的点了点头,她自然知道这一点。对于那些野狼来说,牧场的大牲畜才是它们的目标,它们一旦突破胡志高的防线,一定会快速向牧场内奔驰,然后大快朵颐。
不过,丽萨记挂着胡志高,难免会牵肠挂肚。
这时候,牧场别墅内那些女工也把早晨的活计干完了,都不约而同地走出来,站在大门口向远处探望。
她们其中有很多是那些牛仔的家属,未免担心他们的安全。
西部牧场在北美洲是一个特殊的存在,这里有很多人都是来自北美洲的逃犯,或者是一些在当地受到迫害的人们,西部牧场就像是一个大家园,让他们可以感受到温暖。人一旦稳定下来,生存得到了保障,那么情感问题就需要得到解决。就这样,一个个孤单的男女,在这片荒凉的草原上,成为各自的慰藉。
突然,一个黑影从地平线下缓缓升起。
“是杰克酋长!”
有眼尖的女人一眼认出了他,马上高声喊道。
丽萨看到杰克奔过来,心情陡然紧张起来,因为她清楚的知道,这一次是有上千头野狼同时来袭。
她心中突兀地产生一个可怕的念头,难道...难道...胡志高...他...
丽萨脖颈青筋暴动,牙齿咬得咯咯响。
她连忙向杰克酋长奔去。
用凄惨的声音高声喊道:“杰克酋长,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回来了,难道他们都?”
丽萨不敢再接着说下去。
杰克酋长骑在枣红大马上,兴奋地对丽萨说道:“我们已经把所有的野狼都团灭了,老板让我回来通知你们,赶紧拿上工具,去吧那些野狼收拾干净,咱们晚上吃野狼大餐!”
这句话,犹如一道明媚阳光,照亮了丽萨的心情。不过她心中还是有一个疑虑。
“真的?你们真把那些野狼全部干掉了?”
“那是当然,你可不知道,老板实在太厉害了,相隔数百米,一枪把那头狼王的脑袋爆掉了!”
“啧啧,实在太牛气了。”
...
众女工听到这话,也顿时兴奋起来,她们套上马车,拿着各种各样的工具,向草原深处奔去。
一路上,她们还唱着欢乐的歌曲,毕竟她们的男人在这场灾难中幸免于难,让她们心中着实松一口气。虽然在这里,她们没有办法合法的登记注册,但是在她们心中,已经有了那些男人的一席之地。
虽然早就知道狼群全部覆灭的消息,但是看到满地的尸体,青草上沾染的血迹,那些女工都忍不住呕吐起来。
这画面,实在太残忍。
“好了,你们快把这些野狼的尸体都收拾一下,这就是我们今天晚上聚餐的晚餐。”胡志高一面走向丽萨,一面说道。
食物?那还有什么可恶心的。
刚才还一脸厌恶的女工们,此刻两眼绽放出光芒,拿着剥皮小刀,走上去,蹲在地上,娴熟地把野狼开肠破肚。
这些女工生活在牧场,早就习惯了用小刀割开各种小动物的肚子,当然,有时候她们在情绪激动的时候,也会忍不住割开男人的肚子。
那些牛仔们,身强力壮一些,则把分割成小块的肉食,扔到马车上。
胡志高没有理会这些,他看着眼中都是关切的丽萨,小声说道:“走,到那边,我一件事情要告诉你。”
丽萨看到劫后余生的胡志高,心里充满了兴奋,本想亲亲热热的说会话,被胡志高拉到了一个小山坡下,她的小脑袋瓜里画满了问号。
胡志高小声说道:“等过两天,我要出一趟远门。”
丽萨看着起伏不定的牧场,脸上充满诧异:“出差?咱们牧场最近不需要购买大型机械,也不需要出售牲畜,眼看冬季就要到了,你这个时间出远门,准备去干什么?”
胡志高伸手在她的小鼻子上刮了一下,笑道:“具体的事情我不能告诉你,但是我这次出门,需要完成一件重要的事情。”
“重要的事情?”丽萨更加听不明白了。
胡志高现在是牧场的主人,除了照顾牧场外,哪里还有重要的事情?
除非...是造小人!
丽萨心中一跳,她和胡志高结婚后,两人感情很好,每天晚上都要鼓掌好几回,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两人连个小人都没造出来。
丽萨曾经怀疑过自己的身体有问题,于是趁着外出出手大牲口的时机,偷偷跑到大城市里做了全身检查,检查结果全部正常。
既然土地肥沃,没有任何问题,那只能说明是胡志高的种子有问题。
但是丽萨曾经在华夏生活过很长一段时间,她知道对于华夏人来说,男人的问题关系到面子问题,而面子问题则比天大。
所以,她很小心地把这个疑惑隐藏在心底,任何人都不吐露半点。哪怕面对父母的追问,她也只是笑着摇头,说两个人都是单身主义者,暂时不打算要孩子。其实她见到牧场里那些女工的孩子,都有点走不动道了。
不过丽萨也想明白了,只要她能和胡志高幸幸福福地过一辈子,是否有孩子并不重要,她慢慢接受了这个现实。
现在听到胡志高要去大城市,而且不愿意说明理由,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胡志高终于想明白了,决定放下面子去大城市做检查。
对于这个想法,丽萨绝对举双手赞成。
“好啊,好啊,你快去吧!”丽萨高兴得合不拢嘴巴。www.jieyidazhiye.com
想了一下,她又补充道:“你知道...这种事情,虽然难以开口,不过你们华夏人,有句老话,叫做不能讳疾忌医。”
胡志高看到丽萨兴高采烈的样子,本来心中还有点高兴,丽萨终于能理解我的苦衷了。但是听到丽萨后面一句话,额头上的汗水顿时滚落下来。
啥医院?啥讳疾忌医?
胡志高当年能成功应聘墨子科技,智商肯定不低,瞬间分析出这些话背后的潜台词。
这些年,他也一直为丽萨的肚子不会鼓起来而烦恼。
胡志高家族三代单传,他的父亲在临死前,最后一句话,就是让胡志高将来一定要多生几个孩子,让老胡家的人丁兴旺起来。
但,生孩子这种事,不是一个人的活计。
三年前,胡志高借助返乡祭祖的机会,在墨子科技的医药部进行了体检,重点当然是排查种子问题。结果显示一切正常,种子很有活力,就算在贫瘠的土壤里,也能生根发芽。
既然种子没问题,那肯定就是土地的问题。
胡志高当时的心情沮丧极了,因为老胡家要绝后了,他怎么有脸面面对列祖列宗。
按照如果父亲还活着,一定会劝他离婚,然后再找一个女孩子结婚。
胡志高在路边的烧烤摊,喝得大醉之后,决定把这件事忘记,就当做从来没有发生过一样。
反正老胡家也没有皇位要继承。
所以胡志高在回到牧场后,从此不再提生孩子的事情。
刚才听到丽萨的话,胡志高知道她一定是误解了。
不过这个误解倒是有一定好处,可以让丽萨不用担心自己的去向。
“放心吧,我一定会好好...治疗。”胡志高挤出一个尴尬的笑容。
两人闲聊一阵,这时候牧场那些女工已经把野狼都解剖完了。
一个女工跑过来,笑道:“老板,咱们可以回去了。”
她抿着嘴窃笑,一副打扰了两人好事的样子,这让胡志高忍不住撇了撇嘴。
因为这里的牧草只有不到一米高,发生任何事情,都会呈现于众人眼前,绝对做不成坏事。
“好了,回去吧,野狼肉还要处理,才能上烧烤架子!”胡志高拍了拍手,起身跳上枣红马。
那些牛仔们也纷纷上马,女工们则坐在马车上。
“好了,回家了!”
“嗷嗷嗷嗷!我们打败了大野狼!”
“吼吼吼吼!”
...
空气中弥漫着欢乐的气氛。
等回到牧场,门口已经聚集了一大群人,胡志高战胜野狼的消息,已经传遍了整个牧场。
他们看到牛仔们回来,欢呼着冲了上来。
当看到马车上那上百只野狼时,顿时惊得合不拢嘴吧。
“我的天啊,这么多野狼,咱们这一次可是牛逼大发了!”
“啧啧,一头野狼足以对付十个成年人,这一次却被老板一网打尽,老板太厉害了!”
“哈哈哈,今天晚上能吃烤狼肉大餐了。”
....
胡志高没有阻止牛仔们的围观,因为这正是提升牧场凝聚力的好机会。自己这一次前去执行任务,不一定能顺利回来。所以一个团结的牧场,可以让丽萨更容易管理。
那些牛仔白天应该收割牧草,打理大牲畜,但是胡志高看到他们都眼眶黢黑,一个个哈欠连天,知道他们昨晚都辛苦了。
反正牧场仓库里储存的牧场,足够撑过整个冬天。
“好了,你们都回去休息吧,晚上咱们牧场要办一个烤狼宴!”
听到胡志高的话,那些牛仔都面露感激,连声道谢。
在整个西部地区,胡志高的牧场是待遇最好的牧场,每个月除了基本薪水外,胡志高还会根据每个牛仔的表现,给他们发放额外的补贴。并且,有的牛仔因为患病需要住院,胡志高也会不吝惜金钱,请来专门的医生为他们医治,倒不是胡志高舍不得把牛仔送到正规的医院,而是因为这些牛仔大多不清白,有的还背着通缉令,一旦进入正规医院,必然会登记住院信息,从而被人识破。
看到牛仔们都陆续回房休息,胡志高也打了一个哈欠,晃悠着回到卧室。
卧室内,丽萨已经帮他铺好床铺。
躺下朦朦胧胧地睡着了。
隐约中,听到院子里传来一阵惊呼声。
“窝艹。这么多野狼。你们昨晚是进荒漠了吗?”
“天啊,看到那只一只眼的野狼了吗,它足有一个小牛犊那么大,实在太厉害了。”
“啧啧,胡志高牧场也太厉害了吧!”
....
胡志高走下床,推开门,朝外面看去。
十几名身穿迷彩服,拿着各种武器的牛仔正在围着野狼皮,啧啧称奇。
而领头的是一位身材枯瘦的男人。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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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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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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