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玄幻小说>梦回原野>第1章 突遇暴风雨
  “大壮,大壮,你娘喊你回家嘞!你咋个还在这里啊?小心大娘来寻你!”

  不紧不慢的叫喊声顺着麦香四处飘荡,仿佛十里香从村口弥漫到村尾。

  金黄色的麦浪随风舞动,一阵阵排山倒海般向着山一头倒去,一个黑点在田里上蹿下跳,一会儿不见了身影,一会儿又冒出来个尖儿如春笋破土似的。

  渐渐的,黑点越来越近,芝麻粒大小的点变得巴掌大小,紧接着又从巴掌大小变得像麦秸秆一样直,黝黑的肤色像大娘煮的粽子似的包裹在身上。

  大壮拍了拍脚背上的尘土,那熊掌般大的手拍在脚背上倒像是草帽落在寸草不生的地中海上,不偏不倚。

  大壮,记事起就没了父亲,每逢放学同学们背着书包兴冲冲地跨过校门,奔向小卖部从那兜里掏出一块银白色的大洋,炯炯有神的眼神仿佛春节搁门前的红灯笼。

  只见数只参差不齐的手在木板箱子里捣鼓着,生怕迟了被谁抢了去,一个一个怀里抱着辣条、薯片儿簇拥着老板娘,还有的蹲在墙角开着一个个葡萄汁的饮料,每开一瓶,第一件事儿不是先喝,而是翻转瓶盖。

  “再来一瓶!”一个小胖墩儿顾不得合上盖子,呲溜一声从墙角处如泥鳅般游到了柜台前,亮出那写着“再来一瓶”四个大字的瓶盖,老板娘一边收钱一边清点着数量,时不时的往货柜那儿瞟一眼,“自个拿一瓶哈!”一晃眼的功夫,连人带瓶便没了踪影。

  直到大伙儿散去,最后大壮才慢慢走进店内,漆黑的顶上挂着一盏被蜘蛛丝勾连的灯,摇摇晃晃,不足的电力一闪一闪的仿佛穿梭在光与影的夹缝里。

  兴许是太晚了,那双不似少年的手掌爬上了本不该这个年纪拥有的厚厚的茧,皲裂的手钻进补丁交错的口袋,愣是摸出一张皱巴巴的一块钱纸币。

  那是大娘家中帮人穿羽毛球拍贴补家用时给大壮的零花钱,这一块钱估计他攒了许久,一毛,两毛……那时候的辣条售价五毛钱一包,偶尔还有小包的刻有图案的小辣条,是一毛一包,一元钱可以买十包,能吃好久哩!

  “刘宁,喂,醒醒!发什么愣啊?”

  大壮举起那厚重的臂膀一把将他搂在身旁,仿佛有一座高耸入云的大山伫立在他面前,眉宇间夹杂着汗珠吃了定心丸止住了往下落。

  凝滞了许久才放心地降落,犹如身披战甲的飞行员,眺望着远方似乎在寻找着落地的最佳地点,一声声的叫唤如同刺破云霄的利剑向着刘宁耳边袭来,徘徊片刻便随之炸响,将刘宁从幻想中抽醒过来。

  风渐渐地放慢了步伐,随风舞动的麦浪也悄然离去。

  刘宁擦了擦脸上的汗水,顿时像是刚从水里起来一样,浸湿的衣服将本就不饱满的骨干体现的淋漓尽致,袖口还在不时地滴着水滴。

  仿佛整个人都是由水珠做成的,“刚刚写完作业,跑去大娘那儿一问,说你在田里干活,大娘让我来看看你,收拾完了好早点回去。”刘宁眨巴着眼睛。

  田边的麦穗自播种至破土而出宛如襁褓之中的婴儿,然后一直生长,最后长出果实,那最后一节是有点下垂的。

  倒像是个犯错的孩子站在老师跟前认错的姿态,任风吹雨打也不挪动半步,又好像在期待着什么,又好像在自责着什么,一切都淹没在空隙中,城里人来收麦子那是用拖拉机的,村里人收麦子那是用镰刀的。

  银白色的镰刀亮晃晃的,被磨砺出一层层时隐时现渐变的纹路,只有在阳光映射下才会显示真容,那木柄与其说是镶嵌在上面的,倒不如说更像是自然长出来的更为恰当。

  褐色的沉重覆盖了整个木柄,似乎在诉说着这些年来它的经历,据说这镰刀以前都是大娘在使用的,后来因为大娘常年下地干活,腿脚不便,大壮便挑起了重担,从那以后田里常常会出现他的身影,与大地一同醒来,伴着月色一同入眠。

  “快了,日落之前就能结束。”大壮有条不紊地挥动着镰刀,每一下稳且扎实,离地的麦子如同脱缰的野马一样往大壮手里一个劲儿地钻,速度也越来越来快,落下的刀在快速地收割,大壮在前方一蹲一跟进,刘宁在后面低头捡起落下的,一前一后搭配得像多年的老伙计。

  很快,不远处飘起了袅袅炊烟,就像是从烟囱里伸出来的枝干顺着云梯的脉络径直向上,没人知道它将飘向何方。

  秋风像是被惊醒般在田间逃窜,邻田里的麦浪一波接着一波,仿佛海上席卷的浪花盛开一样前仆后继,不一会儿,大壮也察觉到了周围的变化,提了提镰刀,镰刀上沾了少许的泥土,在与秋风的擦肩而过时瞬间土崩瓦解,只是空气中还残留着一丝泥土的气息。

  “刘宁,收拾一下,咱们先回去吧!”大壮仰起了头,望着逐渐暗沉的天空。

  刘宁拾起剩下的麦子,笑着:“这天儿怕是要下雨了。”

  灰蒙蒙的天空笼罩着整个大地,好像给孩子们披上了一件密不透风的大衣,像极了母亲给怀中熟睡的孩子盖上被褥的模样。

  就连躲在一旁看戏的杂草也没能幸免于难,之前排列的像整齐的哨兵,暗中潜伏着,如今像是被揪出来的发型,有的爆炸头,有的斜刘海,还有的三七分,各式各样的都有,似乎还在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顿时,空气中弥漫着浓浓的火药味,也不知是谁在较着劲,两个少年开始朝外奔跑,脚下生风般穿越田间,脱离这是非之地,喘气声仿佛是拉动的风箱声,汗水也早已将衣服浸湿。

  风游走在杂草丛生中,穿梭在树叶之间,犹如急行的先锋,稍不留神便从裤腿那钻了进去,迟迟不肯出现玩起来了捉迷藏的游戏,鼓起的衣袖是它经过的痕迹。

  云层好像兜不住碗中的水,一股脑地倒了下去,原本窄小的小路开始变得泥泞,每一个印坑好像都在挽留他们,讲述着这么多年来几代人在此经过,在此生活,又有哪些人在这里停留片刻。

  村口倒数第三间就是大壮家,村庄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前面那部分统称越门,后面那部分称为刘村,刘宁便是住在刘村的,村口到大壮家颇有些路段,因路年久失修大家习惯走乡间小路,而外来人要是来到村口准迷路。

  村口的石墩子处长满了青苔,像是敷在脸上的面膜一样光滑,让人望而却步,沿着石墩子那儿望去有个骨瘦如柴的老头儿,蹲坐在那儿,好像在候着谁?又好像在自言自语的样子。

  身穿布衣,脚上合着布鞋,淅淅沥沥的雨水不知不觉中已经将鞋子渗透了一大半,老头抽出那杆老式的烟斗,猛地吸了两口。

  顿时,从两个垂下的烟囱里逃出来了两股白烟,渐渐地升腾起来仿佛寻不着家的孩童四处乱窜,迷了方向。最后在透着丝丝凉意的雨中消散殆尽,雨珠开始变得黄豆般大小。

  “大壮,你们两个这是要回家哩?”老头儿收了收烟斗喊。

  汗如雨下的大壮顾不得停留,朝着老头儿的方向回应:“刘老头!俺们帮俺娘收麦子,喏赶紧回家!雨越下越大了!”

  刘老头,早年老伴走后,一个人在村里居住膝下无儿女,便把乡亲们当自己家人对待,村里也因此让他驻守在村口,相当于一份行当能够生活。

  凡是遇到需要帮忙的乡亲,他都会上前帮忙,小一辈的人喊他刘爷爷,但刘老头更习惯大伙儿喊他刘老头,时常能看见某家的娃娃在他的怀里拔那几根胡须玩儿,刘老头便会用胡须扎娃娃的脸,咯咯咯地直笑。

  有的人家男丁外出打工,遇到漏水漏电的这种事,刘老头总是一马当先,所以这些年来大伙儿也慢慢的把他当作亲人一样,过年过节无论是刘村还是越门的都请他一同吃席,一开始刘老头不好意思推辞,后来,渐渐的和大伙儿熟悉后也能融洽地融入进来。

  刘老头看着俩小子在雨中奔跑,想起了自己曾经也是这样,一股莫名奇妙的情绪涌上心头,黑压压的乌云如石头般砸下,为了躲开这块石头,刘老头从石墩子旁跳了起来,往屋檐下赶去。

  来到村口往右拐,直走就到松树下;

  松树左拐五十步,沿溪向东小卖部;

  卖部岔口放慢走,香樟树旁大壮家。

  刘宁不时地哼起歌来,这是大壮教他的歌,与其说是怕他迷路,倒不如说是一份方向指南,有了这首歌就不怕找不着家了。

  越门的房屋盘横交错,屋与屋之间小道相连,连接的像个迷宫似的,看哪像哪。统一式的白墙黑瓦,一些小角落上还有淡淡的涂鸦,也不知道是哪个调皮蛋画的,头不似头,腿不似腿,简直就是一个四不像。

  地上铺着的是石板砌成的石板路,打自出生起它们就睡在那儿了。

  有些裹着一层青衣如同染色的方糕,有些一边缺个角,有些中间陷进去了个坑,仿佛特地为雨天准备似的,一个天上来,一个地上接,还有的面上浮现了裂纹就像皱纹爬上了刘老头的额头那样,成为了自身的一部分,让人觉得它原来就是这个模样。

  沿着台阶走去,一颗大树渐渐地映入眼帘,粗壮的枝干攀着围墙,有种跃跃欲试的感觉,围墙是以前的土墙,不大不小,正好把屋子围着。

  只是静默地看着这年老的土墙仿佛一瞬间回到了那个年代,是不曾经历过的,无人知晓究竟发生了什么,有点传闻也只是从老一辈人那里听说,一个被人遗忘的角落。

  侧着看,半个树冠都探在了外面,它好像在注视着什么……

  “滴答,滴答,滴答……”滴答声是从那棵树边的电线杆里传出来的,像落日余晖那样漫长,迟迟不肯落下,废旧的电线杆原本是杵在那儿的,后来到退休了就被村口的刘老头,开早饭店的王佑,合力抬到了这儿做成了排水道,以供夏季暴雨能减缓洪涝。

  此时的两人早已被雨水浇灌的如同挂在竹竿上晾晒的衣服,水渍由袖管滑落,聚集在一块儿。

  似涟漪,仿佛在等待一个时机,两个并排行走的衣架并没有使衣服迅速地风干,反而紧紧地越抱越紧,吸附在形状轮廓的骨架上。

  小小的院落,左边是由石头堆砌而成的斜台阶,每到雨季湍急的水流就会出现,自上而下地往前扑,仿佛琴键上的音乐波浪起伏,靠近台阶一侧的水泥板上是大娘精心种植的绿植。

  左边第一盆就是葱花,是小葱。与山上的胡葱不同,若要炒鸡蛋炒饭必须得要胡葱,那才是真正的香,但胡葱也不是时常有的,所以大娘特地种了这小葱代之。

  人家浇水都是自然水,散养,大娘的小葱是用淘米做饭后的淘米水日渐浇灌而成的,偶尔能在盆内葱间看见小米粒,雪白雪白的,在清晨的阳光映射下,晶莹剔透,犹如正酣睡在葱干上的宝宝,伴着月色而眠,汲露水而醒。

  整盆小葱就显得特别的密,隔壁是一盆兰花,好像是那刘村刘宁家跑出来的,赖在这里不肯走了,俺们称它是上门女婿。

  兰花,它和竹子、菊花、梅花被世人称为四君子。兰花代表着兄弟手足情义,有称之为金兰之交,还代表着友谊地久天长。

  右边最后那盆是凤仙花,原本只是一盆贫瘠之地,谁知竟然开出来了凤仙花,听大娘说那是沟里石头缝里长出来的,凤仙花到果实成熟后,种子随风飘落在这花盆里。于是,就生了根发了芽,安了家!这片贫瘠之地也就成了它的生命源泉,由此绽放。

  “大娘,我们回来啦!”刘宁耸了耸肩膀朝着屋内喊。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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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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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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