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们便以窗外这物,来吟诗如何?”
循声刘飞的手指,众人的目光,落在窗外的湖泊上面。
“以湖泊来吟诗,这太简单了。”
“就是,自古湖泊诗歌很多,佳句数不胜数,太没难度了。”
众士子一阵嗤笑,眼中都有些不屑。
东洲的儒家弟子,大多数并不练武,而是练气!
练气练的也不是真气,而是——浩然之气!
儒家的祖师爷孟子,曾经说过一句话——“吾善养吾浩然之气!”
从此以后,儒家弟子,都会通过读书来养气。
历经无数读书人的研究,浩然之气的修炼之法,逐渐被挖掘出来。
读书越多,浩然之气,就会越厉害。
这个原理,和运朝越大,君主得到的信仰功德越多,其实是差不多的。
所以,东洲虽也是运朝,却不是争霸性质的运朝。
而是一个很松散的运朝,甚至不能叫做运朝。
而是——浩然之气!
这其中,培养浩然之气,透过吟诗作对,是一个捷径!
如果一个士子,能够做出锦绣文章,就会得到大量的浩然之气。
如果能做出镇国文章,那就能位列大儒,得到海量浩然之气。
每年的东海文海,都是东洲最高等级的文会。
之所以会有很多士子,不远万里而来,也要参加这个文会。
最重要的原因,乃是因为在文会上,可以和高手雄辩,互相切磋文采。
人在没有压力之时,是最为懒散,而且没有动力。
但当你面对,危机和竞争之时,人的潜力,就会无限爆发。
在这种环境之下,写出锦绣文章,进阶浩然之气的可能性,将会变得无限巨大。
这一点,才是文会切磋,真正的意义!
至于被达官贵人看好,这是附带的好处,而不是最重要只的好处。
而在写文章之时,书写越大的事物,得到的浩然之气,就会变得越多,也越容易。
董仲培训人才之时,最初的阶段,都是让弟子们,用文字来书写天地万物。
江河湖泽,雨雾风雷,山川大地,这都是众士子的最爱。
所以,对于刘飞用湖泊,来作为文会,诗词的开头题目。
众士子一点都不觉得奇怪,反而觉得刘飞要悲剧了。
用湖泊来吟诗,在座任何一名士子,都有着多年的经验。
刘飞用湖泊来pk,这不是自己找死,那又是什么?
然而!
听了众人的话之后,刘飞却微微摇头,说道:“我并不用湖泊吟诗,而是用——那物!”
顺着刘飞的手指,众士子继续往前看,顿时惊呆了。
湖泊之中,三只鹅,来回游动。
“用鹅来作诗?这……也太夸张了吧?”
“就是,那么小一个畜生,如何作诗?”
众士子一阵骚动,都陷入了无语之中。
在东洲之中,虽说天地万物,都可以作诗。
但实际上,却不是这样。
唯有那些很浩大的东西,才是士子们的最爱。
至于那些很小的东西,则没有什么人理会的。
最常见是小东西,便是用花草作诗,这样也很高雅。
可用一只畜生来作诗,这也太扯淡了吧?
“这曾阿牛果然没文化,居然如此粗鄙不堪。”
林武一脸不屑,望向刘飞的目光之中,越发的鄙夷和不屑。
“紫木道友,给你一炷香时间思索,如何?”轻抚白须,董伯笑着说道。
“不用如此。”刘飞淡淡说道:“我已经想好了。”
啊?
你特么……一秒钟时间,居然想好了?
我靠!
哪有这样吟诗的?
这也太扯淡了吧?
众士子一阵骚动,议论纷纷,都有些无语。
一首上好诗篇的出世,必须反复斟酌,耗费很长时间。
就算在昔日文会之时,出现过一鸣惊人之辈。
他们的诗篇,也不过是提前写好,撞大运撞到应景,随口念出来罢了。
可刘飞随手指了一只鹅,这又算什么玩意?
“民工,果然只是民工。”
端着茶,林武目带鄙夷:“随口胡诌,真是丢人现眼。”
董伯却没说话,而是铺开宣纸,拿起毛笔:“紫木道友,您请了。”
“鹅!鹅!鹅!”
刘飞踏前一步,念出了第一句诗句。
噗!
这话一出,林武刚喝到嘴里的茶水,瞬间喷到了地上。
“我去,这也叫诗?”
“厉害了,我的哥!”
“墙倒了我都不服,我就服紫木大帝!”
噗……哈哈!
众士子哈哈大笑,乐的不行。
董伯也是一脸无语,无风凌乱。
但董伯文化素养很高,他不爽归不爽,还是提起毛笔,将刘飞的第一句诗词,写在了宣纸上。
废话!
若是不书写记录下来,等会儿如何找借口,将刘飞给斩了?
对于众人的嘲讽,刘飞一点都不在意。
废话!
刘飞这首诗,又不是他自己写的,而是中原唐朝之时,骆宾王所写的千古名诗——《咏鹅》。
《咏鹅》的第一句,同时用三个“鹅”字,看似很普通,很不起眼。
但只要对应后文,那却非常出彩!
众目睽睽之下,刘飞叼着烟,踏前一步,吟出了第二句诗词:“曲项向天歌!”
嗡!
声音落下,众士子脸上的嘲讽,顿时荡然无存。
取而代之的,乃是瞪大眼睛,一脸的呆滞。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
“这首诗,不俗啊,至少也是‘出县’的水平。”
“一个搬砖工,居然能念出‘出县’的锦绣文章?”
“第一句诗词,连续三个‘鹅’字,精辟啊。”
众士子议论纷纷,望向刘飞的目光,顿时出现了变化。
“哼,就算这是‘出县’的诗词,那也不算什么。”
林武端着酒,目带阴沉:“这次文会的士子,代表了东洲的最高水平。”
“他们之中,最差的士子,也曾经做出过,‘达府’的锦绣文章。”
“而士子之中的强者,更是诞生过,‘鸣州’的锦绣文章!”
林武这话一出,董伯点点头,唏嘘说道:
“曾阿牛若只能‘出县’的话,今日必死无疑!”
声音落下,化为雷霆暴雨,充满了肃杀之气。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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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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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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