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扛过去就能活,扛不过去,也只能怪自己命不好。
青霉素的制作与提取太麻烦了,别说韩桢压根不知道方法,就算知晓全过程,当前的环境下也根本造不出来。
所以,只能听天由命了。
韩桢心中默默叹了口气。
忽地,他瞥到地上散落的一把蒜瓣,脑中顿时闪过一道灵光。
韩桢双眼一亮,赶忙吩咐道:“张和,带人去找找大蒜,越多越好!”
大……大蒜?
张和愣在原地,满脸茫然。
回过神,他神色怪异道:“村长,眼下离晚饭还早,要不等晚点再吃罢。”
除了吃,张和实在想不到,韩桢这会儿突然要大蒜有何用处。
北宋时期,大蒜已经成为炒菜的必备调料。
而且,蜀中与关中百姓尤爱吃生蒜。
“废甚么话,让你去就去。”
韩桢懒得解释,吩咐道:“记住,越多越多,再寻个捣臼和一些温水来。”
打发走张和后,他又唤来小虫。
“去找些烧酒来,一定要是烧酒,黄酒和米酒不要。”
“好!”
小虫点点头,开始在大堂内翻找酒坛。
北宋时期就已经有了烧酒,吴自牧《梦粱录》卷十三便记载了:“孝仁坊口,水晶红白烧酒,曾经喧唤,其味香软,入口便消。”
这会儿黄酒与果酒产量极高,可这两种酒由于酿造工艺较为粗糙,不耐储存。
炎热的天气下,放的稍久一些,便会变得酸涩。
直接倒掉,又太浪费了。
于是便有人想出个点子,专门低价收集这些酸坏的黄酒与果酒,进行二次蒸熬,最终演变成了烧酒。
烧酒的出现,并未改变什么。
香气虽浓,但味道太过浓烈,所以得不到上层阶级的认可。
相比于烧酒,达官贵族与富商豪绅们,更喜欢清新淡雅的黄酒与果酒。
如今喝烧酒的人,绝大多数都是底层百姓。
比如码头工人,冬天来上一碗,又便宜又能解馋,还能暖和一整天。
“韩二哥,俺找酒时,发现这人躲藏在桌下。”
小虫说着,手里还拖着一个人,来到韩桢身前。
还未等韩桢开口问话,大堂另一边包扎伤口的方脸壮汉,便出声提醒道:“小郎君,此人是山寨里的三当家,亦是石宝的军师。”
闻言,韩桢摆摆手,轻描淡写道:“杀了罢。”
张先生顿时慌了,哭嚷着求饶道:“这位小郎君,俺可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只是迫于无奈,才做了所谓的军师,出谋划策一窍不通,那石宝向俺请教,简直是问道于盲。”www.jieyidazhiye.com
哟,还晓得问道于盲?
韩桢瞥了他一眼,问道:“读书人?”
张先生赶忙答道:“少时曾进过学,读过几年私塾。”
“先别杀。”
韩桢吩咐小虫一句,而后指了指墙角:“去那蹲着,稍后再来寻你。”
“多谢小郎君不杀之恩。”
张先生连连作揖,然后快步走到墙角,乖乖蹲下。
不多时,小虫拎着两坛酒回来了:“韩二哥,俺找来烧酒了。”
韩桢接过一坛,凑上去闻了闻,又端起来尝了一小口。
还行,度数大约在25度左右。
一般而言,酒精浓度低于40,杀菌效果便微乎其微,不过对眼下的情况来说,聊胜于无。
“过来帮忙!”
韩桢招呼一声,让几个伤势较轻的士兵,帮三个重伤擦拭伤口。
拆开王五身上包扎的布条,他一边用烧酒擦拭,一边叮嘱道:“注意点,擦拭伤口外沿和表面就行,莫把酒水沾到伤口里了。”
“俺们省的。”
士兵们虽不明白韩桢这么做的意义是什么,却还是老老实实地照办。
等到擦拭完毕后,又用干净的布条重新包上。
处理完重伤的三人,韩桢吩咐道:“你等也自行用烧酒擦擦伤口,切记莫要偷喝。”
他要是不说,这帮士兵绝对会偷喝两口。
一個个身上都有伤,到时若是喝了酒,只怕伤口又会迸裂,流血不止。
另一边,逃军们的处理方式就粗犷多了。
只见那方脸壮汉口含烧酒,噗的一声将酒水喷在伤口上,随后撕下一条麻布包扎。
就在这时,马三狗带着袁初六来了。
一进大堂,满地尸体与残肢让袁初六脸色一白,鼻尖嗅着浓郁的血腥气息,腹中顿时一阵翻涌。
韩桢大马金刀的跨坐在宽椅上,开口道:“寨中逃户都认识罢?”
“大多都认得。”
袁初六不敢把话说太满。
韩桢命令道:“既如此,你去安抚逃户,将他们寻来,我有话吩咐。三狗,你跟着一起去,若是有逃户捣乱,直接杀了。”
“俺这就去!”
袁初六连忙应下,领着马三狗快步出了大堂。
他们两前脚刚走,张和领着人后脚就回来了。
只见他手中拎着一个竹篮,篮子装的全是大蒜。
“村长,大蒜寻来了。”
张和将竹篮放在桌上,等待下一步吩咐。
韩桢招呼一声:“别愣着了,处理完伤口的,都过来帮忙剥蒜。”
剥蒜?
一时间,众人面色各异。
如修罗场一般的大堂内,三十多人围坐成一圈,默默剥着大蒜。
这一幕,让本就血腥的大堂,多了一丝荒诞与诡异。
另一边的逃军们神色怪异,凑在一起小声嘀咕。
“杀完人吃蒜是个甚么规矩?”
“俺也不晓得,从没听过啊!”
“莫不是嘴馋了?”
“说不得是疗伤的秘方。”
“要不……俺们也去要点蒜吃?”
……
方脸汉子起身道:“俺去问问。”
他想借着这个由头,探一探对方的底,否则心里不踏实。
虽说双方刚刚并肩作战,可说不准会不会对自己动手。
别说眼下他们人人负伤,战力所剩无几,即便是全盛状态,也不是对手。
韩桢一手持槊,一手拎着两百多斤的石碾子,追杀上百山贼的场面,对他造成了极大的震撼。
方脸壮汉自参军以后,便一直觉得所谓的以一当百、百骑破万敌,都只不过是以讹传讹的民间传说罢了。
因为亲身经历过惨烈的战争后,他发现个人在一场战争中,无比渺小。
可是现在,他忽然觉得是自己先前坐井观天了。
若是韩桢这等猛人着重甲,骑宝马,领百名精锐重骑兵,还真能杀穿一支万人军队。
百骑破万敌啊!
仅是想想,方脸壮汉便觉心潮涌动,热血沸腾。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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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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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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