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穿越小说>漫漫仙路奇葩多>第140章 他乡遇故知
  像林天赐这种方外之人的修士可以不在意雷州是否即将面临动乱,但凡间的帝王们当然不会当雷州的事儿不存在。

  这金城本就是边关要塞,加上雷州局势不稳,早早便陈兵于此应对可能到来的战火。

  所有进城的人,不管是走陆路还是走水路,都要经过检查。

  林小哥儿对此表示理解,这感觉差不多就跟去别国旅游进海关前先安检一样。

  不过士兵倒也没怎么太仔细的检查,他们并未搜身,只是让林天赐打开背囊看看里面有没有什么危险品之类的,确认无误后就放他走了。

  或许是看他长得仪表堂堂,不像是坏人吧。

  ——所以说长得好看就是有优势。

  下了船,林小哥儿直奔客栈,早在船上他就打听好了去处,一家名为福绣楼的客栈。

  正所谓人的名树的影,船上的行商客人都说福绣楼的饭菜不错,想必应该差不了。

  要是真的与盛名不符也没啥,林小哥儿到一座大城可不是只去客栈酒楼逛逛就完事,街摊小吃也在他的备选名单之中,大不了直接一路吃过去,甚至连一些只有资深老饕才知道的小店他也能闻着味儿找到。

  福绣楼的面积不小,客人颇多人来人往。

  林小哥儿进去找了个空位坐下,跟赶来招呼他的店小二说:

  “你们这儿有什么招牌菜?”杰伊文学网

  “客官,我们这儿招牌菜实在是太多了,小的一时不知推荐哪个,您有什么忌口没?”

  看看,果然是大城。

  他就喜欢这种招牌菜多的店,略一犹豫:

  “给我上个鱼,上个肉,再来个凉拌跟一壶好酒。”

  “得嘞,您稍坐。”

  饭菜还要等会儿,酒已经先被温好上桌。

  或许是店小二看林小哥儿年纪不大,又是一副书生打扮,给他上了一壶口感绵软的低度酒。

  不过低度酒不代表就不好,这酒好入口,不辣不辛,酒香纯正宜人。

  一壶酒下去半壶,林小哥儿点的菜也终于上来了。

  鱼是糖醋鱼,虽然都叫同一个名字,但显然跟通州的做法并不一样。

  通州的做法是取鲤鱼油炸,再配上糖醋汁。金城的做法则是草鱼用葱姜水汆熟,用以去腥提味,再配上酸甜酱汁。

  前者吃的是脆爽的口感,后者吃的就是单纯的一个鲜。

  这对鱼的好坏要求甚高,如果不是自信草鱼肥美,绝对不能用这种做法。

  金城就在冉江边上,附近还有大湖,鱼鲜自然是好得很。

  肉则看着普通,就是一盘红烧肉,与越光城大快朵颐的肘子相比,这盘炖肉看上去分量不足的样子。

  但吃起来却是一点都不差,瘦五花切寸方,以粽叶勒紧避免炖煮时变形,上桌时更是淋上了特制的料子,肥而不腻口感丰腴。

  凉拌则就简单的多,不过是一道菠菜拌海蜇。

  烟州临海,不过金城并不临海,新鲜海货肯定是没有,有海蜇吃已经不错了。

  而且林小哥儿觉得,这道凉拌海蜇看起来简单,其实最考验功力。海蜇以盐腌渍保鲜,食用前必须泡在水里去除多余盐分。

  泡的时间短了,海蜇太咸,泡的时间长了,那点儿鲜味儿也会消失不见,如同嚼蜡。

  作料别看只有蒜末、醋和酱油,同样是多一分则重少一分则无味。

  正所谓盛名之下无虚士,推荐来的这家福绣楼还真是不错。

  “小二哥,给我开间上房,饭钱房钱一起算,顺便再给我拿坛酒。”

  酒足饭饱,林小哥儿还就不打算继续赶路了,准备在金城多呆两天。

  远处忙碌的店小二应了一声,很快拿着钥匙和人头大的酒坛走过来。

  “客官,您要的酒。”

  “这坛太小了,给我来坛大的。”

  林小哥儿指着大堂靠近后厨的墙边的方向说:

  “那个就不错。”

  他指的那个何止是坛子,根本就是个酒瓮,比那玩意儿更大的就只有酒缸了。

  “客官,您别开小的玩笑啊。”

  “我没开玩笑。”

  “那么大一瓮酒,客官您自己怎么喝的完。”

  “慢慢喝,帮我放客房里。”

  店小二还是不太愿意,一直劝林天赐莫要贪杯。

  他一个开客栈的,居然劝客人少喝点。

  主要是林小哥儿要的酒太多,即使酒是低度酒,也不能当水喝啊。万一醉死在客栈里,那就摊上大事儿了。

  正墨迹着,店小二背后传出个声音:

  “小二哥儿,还有没有房间。”

  林天赐的视线越过店小二,朝门口看去。

  “大壮?”

  再看吴大壮后面,阮家姐妹俩正好从停在福绣楼门口的马车上下来……

  –‐‐——–‐‐——

  离开神符门半年了,林天赐跟一起修行的小伙伴们也失联了半年,没想到他们竟然会出现在金城。

  他乡遇故知总是一件高兴的事,何况小伙伴们之间的关系还不仅仅是故知,十年相处下来关系老铁了。

  与其说是朋友,倒不如说更像是兄弟姐妹。

  吴大壮和阮家姐妹看到林天赐时也是一愣,随即众人在客房里聊天叙旧。

  “真没想到这么凑巧能碰到。”

  “我也没成想,话说你们来金城干嘛?该不会是专程来找我的吧。”

  “去去去,别臭美了。”

  阮温玉啐了一声,林小哥儿也不在意,相处这么久阮家姐姐就跟他亲姐姐也差不到哪去,虽然从长幼尊卑来讲他才是师兄,不过小伙伴们之间相处的时候都没怎么在意过,也就宣绍阳那个脑子不开窍的天天叫他天赐师兄。

  反正是在客房里,周围也没有外人。林天赐摘下腰间的葫芦,拔掉葫芦嘴儿,对准店小二搬上来的酒瓮。

  一条水线像龙卷一样连接到酒水之中,没多久一整瓮的酒就被葫芦完全吸了进去。

  到底店小二还是没说得过林天赐,要那么多酒当然就是为了装葫芦里。

  净水葫芦能吸纳液体的特性很好用,而且吸进去的液体似乎是分类存放,不用担心再倒出来的时候是酒水混合物。

  吴大壮和阮家姐妹看的啧啧称奇,妹妹阮温竹道:

  “天赐哥哥,这是灵宝葫芦吗?”

  “嗯,最近刚从栖霞谷得来的,费了我不少力气。”

  阮温玉奇道:

  “这么个好宝贝你就用来装酒?”

  “不装酒留它何用!”

  把葫芦挂回腰间,林小哥往椅子上一坐:

  “自从离开神符门,我就靠口腹之欲为动力,不然我才懒得满世界跑。”

  “林小哥儿啊,你真是越来越像凌云子师叔了。”

  吴大壮摇头不已,在山上的时候林天赐就是最好吃的,后山就他跑的最勤,结果下山以后更加变本加厉了。

  “对了,别打岔,你们还没说怎么来金城的?”

  阮温玉犹豫了一下,还是说道:

  “我们俩眼看快要筑基了,这次是回家省亲,大壮觉得山高路远,怕我们两姐妹在外不安全,就一起跟来了。”

  确实不安全,如果阮家姐妹筑基以后,成为真正的修士倒是还好,修士的身体素质完全超出凡人的极限,拿蒙汗药当维C吃都没事。

  所以冉青莲那种小姑娘才敢单独出来旅行,不然说不定会被人贩子卖到山沟子里给人当老婆。

  “省亲?对了,你这么一说我才想起你们从没说过家里的事情,你们原来是烟州人吗?”

  这十年相处之中,阮家姐妹从没说过自家的事,小伙伴们也就非常识趣的没去问。只知道她们家里是个小门小户的修行世家,而且似乎对鬼怪方面的事很精通,除此之外就一无所知了。

  听了林小哥儿的话,阮温竹拽了拽姐姐的衣袖,后者咬咬嘴唇,有点难开口的样子。

  这让林天赐有点莫名其妙:

  “有啥难言之隐吗?以咱们的关系,还用得着客气什么,说吧。”

  “还真是有点难开口……”

  阮温玉不好开口,一直习惯依赖姐姐的阮温竹直接说道:

  “我们其实不打算回来,因为很早以前就跟家里闹翻了。”

  “这……又是怎么回事?”

  阮温玉见妹妹交了底,反正林小哥儿也不是外人,一咬牙说:

  “我们其实是逃家出来的,打算破釜沉舟去的神符门一试。”

  “你们姐儿俩的胆子……真大啊。”

  十年前,阮温玉才七八岁,阮温竹也才六岁,两个小姑娘自己逃家出来,穿过危机四伏的雷州,再去通州找到神符镇。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哪有这么容易。

  单看林小哥儿这一路走来就知道,雷州绝对不是什么太平的地方,山匪众多野兽横行,这两个小姑娘竟然敢穿过去,不得不说真心牛逼,林小哥儿想给她们点一个螺旋赞。

  话又说回来,胆大是一回事,敢这么干也是非常无谋,是什么原因让两个小姑娘冒这么大的险?

  “我们和家里的关系非常不好,一句两句也说不清楚。后来父亲打算把我们许配给人当妾室,为此我和他大吵了一架,再然后我们就逃家出来了,跑去神符门也是想靠神符门这颗大树,免得被抓回去。”

  这效果跟林小哥儿也差不多,他还有个神机门的妹子没搞定。

  “你爹也太着急了吧。”

  虽说这个世界定亲的时间都比较早,像阮家姐妹这种的也很夸张。

  “他只是着急想把我们换钱而已。”

  阮温玉说话的时候颇有些咬牙切齿。

  林小哥儿琢磨了一下,不管怎么说他肯定是站在阮家姐妹这边,这是毋庸置疑的。

  不过阮家姐妹愿意回家省亲,就说明还不见得100%放下,心里说不定很纠结的。

  怎么说也是一家人,要是能解开心结,没准是个好事儿。

  想到这儿,林小哥提议道:

  “我跟你们一起回去吧,好歹我也是师兄,你爹应该卖我一个面子。”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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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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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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