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景熙扶着小姑娘回来,原本他觉得这样走太慢了,要背着人回葳蕤轩的,但小姑娘不乐意,说不成体统。
磨磨蹭蹭的,终于回到葳蕤轩。
孟瑾瑶坐到椅子上,直接靠着椅背歇息,还是第一回感觉葳蕤轩与寿安堂的距离还挺远的,这样走一遭怪累人的,难怪腿瘸的人无比羡慕腿脚利索的。
顾景熙在她身边坐下,看她皱着眉头瘫坐在椅子上,勾唇笑了笑,转而问:“夫人为何拒绝?”
闻言,孟瑾瑶歪头看他,反问:“拒绝什么?夫君指的是执掌中馈的事?”
顾景熙淡淡地“嗯”了声,客观分析道:“以夫人的能力,又有两位嫂嫂帮衬着,完全可以胜任,为何要拒绝?”
孟瑾瑶挑了挑眉梢,咯咯笑道:“那自然是因为我懒啊,有人帮我忙碌,我很乐意。”
顾景熙听罢,略有几分意外:“不少人喜欢这样忙碌,夫人倒是与众不同。”
孟瑾瑶不疾不徐道:“我是侯夫人,中馈迟早要交到我手里的,现在揽到手里和以后揽到手里也无甚区别,等以后分家了,我再接管也不迟。只要夫君和母亲对我好,我是否掌管中馈,府里的人也不会怠慢我半分。”
她说着声音一顿,再次看向顾景熙:“夫君不会亏待我的,对吧?”
“亏待你还能把你养胖一圈?”
顾景熙打量的眸光落在小姑娘的脸上,偏向明媚的长相,太瘦了反而少了韵味,脸上长了点肉,宛若绽放的芍药花,明艳灼灼。
肉是嫁给他之后,被他养出来的。
身上穿的衣裳和戴的首饰,是花他的银子置办的。
看着小姑娘,他微不可察地点了点头,把儿子养那么大都不曾有过什么成就感,现在把这小姑娘养好了,成就感油然而生,难怪同僚说闺女好,娇娇软软的讨喜得很,儿子调皮三天两头惹事,看着心烦。
孟瑾瑶被顾景熙打量的眼神盯着看,忽然有点不自在,默默伸手抚上自己的脸,能摸到点肉感了,毋庸置疑的,她是真的比出阁前圆润了点,她每日照镜子,视觉感不强烈,但每隔一段时间见她一回的阿宁就能看出变化颇大。
见状,顾景熙以为她不高兴自己长胖了,笑道:“小姑娘还是长点肉比较好,看着就讨喜,也不知为何,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总要追求什么杨柳细腰,都快要把自己饿成皮包骨了。”
孟瑾瑶霎时语塞,听着顾景熙说话,她忽然想起祖父,小时候她怕变成小胖丫,不肯吃东西,祖父就哄着她吃,说小姑娘白白胖胖的才好看,像个年娃娃似的,讨人喜欢。
难道,上了年纪的人都如此?
她看着顾景熙,脸色有些微妙,是不是老天爷觉得她刚出生就没有父爱,所以为了弥补她,赐给她一个像父亲一样的夫君?
她挤出一丝笑意,讷讷地回应:“我也觉得现在这样挺好的,父……”亲字还没说出口,她马上意识到不对劲,立即改口,“额,夫君的确是没有亏待我。”
顾景熙听觉敏锐,听出一丝不对劲,狭长的双眸微微眯起,神色莫测地睨着她,语气霎时冷了几分:“父什么?”
孟瑾瑶笑容乖巧无辜:“夫君啊,怎么了?”
顾景熙轻啧两声,好气又好笑道:“夫人这是把我当你父亲了?虽然差一点,我就真成父亲了,但夫人还是得分清楚,你不是我儿媳妇,我那逆子大婚当天逃婚了。”
孟瑾瑶忙不迭地摇头:“哪有,夫君就是夫君,怎么会是父亲?况且,哪个做女儿的,会每天晚上跟父亲睡一起的?”
顾景熙皮笑肉不笑:“也是。”
孟瑾瑶:“……”
她这张嘴好好的,怎么忽然间就差点掉链子?
顾景熙看了她一眼,脸色已恢复如常,言归正传:“你不接管中馈也是件好事。”
孟瑾瑶不明所以:“嗯?”
顾景熙温言道:“你还小,应该是吃喝玩乐的年纪,不该被庶务缠身,若是执掌中馈,会变得忙碌起来,日常各种庶务,光是听着管事、管事婆子的汇报就头疼。”
孟瑾瑶微愣,她会拒绝执掌中馈,不想被庶务缠身是其一,不想打破原有的平衡是其二。
别看她跟娘家斗成这样,其实她是个怕麻烦的人,或许别的媳妇会享受这种麻烦,但她是不喜欢的,在她看来被庶务缠身每天忙碌,没什么好的。
她喜欢清闲自在地享受,做姑娘的时候想享受都没机会,脑子里一根弦时刻绷着,生怕自己一不留神就被孙氏使绊子,还得看着承章,怕承章像承宇那般被孙氏害了,现在做人媳妇,没人欺负她、算计她,她觉得自己应该好好享受一番,尝一尝富贵闲人的滋味。
而且,如果她接管中馈,她和大嫂、二嫂妯娌三人之间的平衡也会被破坏,特别是跟大嫂的,她可不想跟人明争暗斗,做姑娘的时候她与人斗争怕了,干脆直接不要了,也落得个清闲。
现在省事又省心,有人万分乐意替她去忙碌,而她在后面享受岁月静好,何乐而不为呢?
顾景熙见她脸色变了变,估摸不准她心里在想什么,又道:“我也不拘着你,只要别像上回那样,在外面喝酒,入夜后还不回家就好,姑娘家晚上还在外面不安全,你可以去跟小姐妹们聚会,也可以将她们请到府上做客。”
男人语气淡然,絮絮叨叨叮嘱着,都是些再寻常不过的话语。
孟瑾瑶听在耳中,心里却泛起涟漪,怔怔地看了他两息,而后含笑应声:“好啊。”
虽然顾景熙是出于做丈夫的责任跟她说那么多,但她还是感觉有被温暖到。
在这个世上,又多了一个关心她的人。
这感觉挺好的,她不排斥,还挺喜欢的。
她想,如果能一直这样下去,她跟这个便宜夫君就这样过一辈子,也挺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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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宝子们,应网站要求,本书要改名了,原名《嫁给渣男他爹后,我被宠坏了》,改成《渣男逃婚,我当场改嫁了》,新书名作者本人都有点不适应,但也莫得办法了,这是折腾了老半天才通过的书名。原本想着今天多写点的,忽然遇上改名字,折腾了许久,明天再多写点。)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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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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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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