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正是倦鸟归巢的时段,村子里炊烟袅袅,呼唤孩子声、狗吠声,声声入耳,下田忙活的村民们也扛着锄头、戴着草帽走回来,一路上高谈阔论、家里长短,热闹非常。
叶蓁蓁这群陌生人一进村,立马就引起了村民的注意。
率先发现他们的是在村口嬉戏的孩童们,这群孩子胆子非常大,居然还敢好奇地跑上来张望,跟着他们一路往村里走,有年纪大一些的孩子,则是非常机灵地跑去呼喊大人们。
岭南方言众多,十里不同俗,连语言发音都不一样,叶蓁蓁只会正宗的粤语,乡里的俚语方言是不懂的,因此并不知道那孩子喊了些什么,以至于让那群下田回来的村民们纷纷扛着锄头、钉耙和镰刀等等农作物赶过来,摆出一副抵抗的架势。
叶蓁蓁怀疑对方把他们当作入侵的坏人,连忙把吴则熙让出来,道:“吴公子,这不是你的娘舅家吗?快和他们说明情况。”
吴则熙似乎有些尴尬,但还是顺从走出来用方言与那群村名交谈,也不知他说了些什么,对方非但没有放松警惕,脸上还浮现出了孤疑之色。
叶蓁蓁莫名其妙地问他:“你与他们说了些什么?”
吴则熙悻悻地摸了摸鼻子,尴尬地说道:“当初我娘远嫁他乡,因为交通不便的缘故甚少回来娘家,我也只是小时候来过舅舅家几次,所以村里人都不认识我。”
难怪村里人怀疑他们是骗子了。
叶蓁蓁只好说道:“那让他们把你舅舅请来认人吧。”
“我舅母已经去世,舅舅不在家。”
吴则熙摇了摇头,说道:“今日田里的农活没人干,他刚刚下山回来就去田里忙活了,现在还没回来呢。”
叶蓁蓁傻眼了,想起了观砚白天与她说起的八卦,吴则熙的舅舅因状告自家儿子而名声大噪,想必他儿子是个好吃懒做的,不去田里干活,只能他自己去了。
想到这里,叶蓁蓁又问:“你那个表弟或是表哥认识你吗?”
正说着呢,村民群里突然响起了一阵骚动,有人大嗓门说着些什么,一个吊儿郎当、痞里痞气的年轻人被召唤了过来,他身量并不高,面容还算俊秀,只是一双流里流气的三角眼破坏了他面容的和谐。
不良青年先是扫了叶蓁蓁等人一眼,才把视线落在吴则熙身上,两人叽里咕噜地不知说了些什么,吴则熙的脸上浮现出愤怒之色,冷冷地扭过头不理对方了。
看到双方交谈不愉快,叶蓁蓁也没有多问,便去附近的一颗大树底下休息,有大胆好奇的小孩子凑过来,观砚刚要把人拦住,叶蓁蓁挥手让他退下休息,招手让这群孩子过来,还把行囊里的点心分给他们吃。
乡里的孩子整日与泥土作伴,看起来不如府城里的孩子干净可爱,见到好吃的更是嘴馋,压根儿不管对方的点心有没有问题,接过来就直接塞嘴里,狼吞虎咽地吃了,吃完了还伸长手向叶蓁蓁讨要。
这样的场景在叶蓁蓁、或者说在原身的记忆力是非常熟悉的,叶蓁蓁有些不习惯,即便如此她也没有怪罪孩子们索求无度、不知礼节的意思,因为没人教过他们礼义廉耻,他们也没吃过好吃的糕点零食,所作所为只凭天性罢了。
这也是朝廷要广建书院,教化百姓的原因之一。
叶蓁蓁把剩下的糕点都发了出去,剩下的干粮没有动,朝孩子们拍手示意没有了。
孩子们意犹未尽,眼巴巴地看着她的包裹,但也不至于做出上前哄抢的事情,三三两两地散开了,叶蓁蓁还以为他们跑去玩了,谁知他们很快就跑了回来,每个人手上都抓着一捧紫黑色的野果,十分殷勤地递到叶蓁蓁面前。
叶蓁蓁没期待能得到孩子们的回报,故而此时有些受宠若惊,指了指他们手上的野果,又指了指自己,试探地用粤语问道:“给我的?”
孩子们不是是听懂了粤语还是看懂了她的手势,齐齐点着头,还兴奋地用方言说着什么,黝黑的小脸蛋上露出灿烂的笑容,叶蓁蓁被感染了笑容,一一接了过来,郑重地道了谢。
孩子们笑嘻嘻地看着她,应该是等待她吃野果。
这种野果叶蓁蓁吃过,她大学舍友是岭南本地人,她暑假时曾去过她家玩,她家附近的山林、灌木丛里就长着这种野果。野果未成熟时果皮是青绿色的,生熟后变成紫黑色,它长得非常小巧可爱,只有小拇指那么大小,圆滚滚的果肉上面是一圈花冠,从花冠撕开果皮,露出里面的果肉来,小小的嘬了一口,果肉的清香顿时充盈了口腔,连嘴唇都染上了果汁的颜色。
叶蓁蓁第一次吃时非常惊艳,舍友每到夏天都会带来给她吃,只可惜后来农村建设,山林和灌丛越来越少,这种野果也渐渐消失了踪影。
因为不知名字,也不见贩卖,这种野果渐渐成为回忆里的遗憾,如今隔着遥远的时空,突然再见熟悉的野果,尝到熟悉而陌生的味道,叶蓁蓁突然有种热泪盈眶的冲动。
忍住眼眶中翻涌的潮意,叶蓁蓁冲孩子们竖起了大拇指,继续用粤语笑道:“好食。”
孩子们见她喜欢,像是完成了一项重大任务似的,心满意足地露出了笑容,甚至还有孩子继续跑去摘野果,不多时,叶蓁蓁身边就多出了一堆野果。
吴则熙看到叶蓁蓁和孩子们语言不通却相处愉快,觉得十分诧异,不由与观砚八卦道:“没想到叶公子如此亲和,他看起来很喜欢孩子,也很招孩子喜欢。”
在吴则熙的印象里,乡里的孩子都是顽劣不堪的,连他这个从小在乡里长大的人都不喜欢这群孩子,这位叶公子看起来出身不凡,居然能够和一群野孩子打成一片,实在是太不可思议了。
观砚默不作声,心里却明白其中缘故——夫人她怕是想念家里的小公子了,对这些孩子有移情作用吧。
孩子的感知最为敏锐,一个对他们抱有善意的陌生人,他们自然也会以善意报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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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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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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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4章 移情作用免费阅读.https://www.jieyidazhiye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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