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其它小说>喜唐>第107章 尼玛
  小部族的人很喜欢颜白,他们对颜白的喜欢是绝对发自内心的那种喜欢。

  尼玛,就是一个不知名小部族的首领,他是部族里面唯一的一个成年男子,剩下的族人都是捡来的。

  有老人,有没车轮高的孩子,还有十七个没有人抢夺的残疾妇人,十七匹马,一百多头羊,这些羊还是跟着颜白一块从别的部族抢来的。

  这些,就是尼玛部族的全部。

  他们原先都是其他部族不要的人,一群被别的族群遗弃的人走在了一起。

  如果不是颜白发现了他们,那么这个冬天将会是他们部族最后一个冬天,寒冬是每个部族最难熬的时光,一张张吃嘴都是吃饭的嘴。

  别的部族之所以把他们赶出去,就是因为付出的劳动少,而且还要吃饭,部族不愿养这些吃得多干得少的人。

  所以,每年冬天都会把这些人赶出去。

  (都不要笑,尼玛不是骂人的,在藏语里达娃--月亮、尼玛--太阳、白玛--莲花、梅朵--花,在如尼玛——星期日、达娃——星期一、米玛——星期二、拉巴——星期三、普布——星期四、巴桑——星期五、边巴——星期六,我尼玛的意思,我觉得应该是我……)

  当听说颜白想找一批人去眼前的大雪山把里面的人找出来的时候,尼玛第一个就站起身,如今他们的十七匹马有十匹是颜白赏赐的,一百多头羊也是立功所得的。

  在颜白这里,尼玛重新得到了认可和尊重。

  所以,他非常喜欢颜白,并期待着有天能为颜白做些什么。

  “你叫什么?”

  尼玛把拳头搁在胸口,沉声道:“我尼玛!”

  “什么?”

  尼玛猛地挺直腰杆,大声道:“我尼玛!”

  颜白用马槊搭在尼玛的肩膀上,笑道:“抬起头,看着我!”

  尼玛抬起了头,满脸都是狂热。

  “怕死吗?”

  尼玛摇摇头:“没有先知,说不定我现在就已经死了,现在活着就是赚,不怕死。”

  颜白看着尼玛点了点,转头对胡风说道:“我尼玛他是此行的副领队,你知道的,我不喜欢特立独行。

  如果有吃不准的事儿胡风你要和他商量,尤其是上了大雪山以后,切记我的话,如果这事儿做得好,回长安,我给你说一门差事儿!”

  胡风激动得立刻跪倒在地,想说一番表忠心的话,想了想,终究还是老老实实地回道:

  “侯爷,小的记住了!”

  陈萦觉得颜白让这些人上雪山是一件极不靠谱的事情,这种事就该自己大唐人去做,不就是上山么,不就是危险么,一千人装备齐整的伏兵,就算遇到敌人,那也是在地面作战。

  在地面作战,大唐军人从未害怕任何人,何况自己有一千人,选好校尉和主将,就算对面敌人三倍于自己,这一千人也能阵斩之。

  在大唐军人眼里,荣誉,比命都重要。

  段志感倒是什么都没说,他隐隐感觉到这是颜白的善意。

  他还是太仁慈了,军人就该马革裹尸,战死疆场是荣誉,这是一件很荣誉且正常的事情,但是到了颜白这里。

  他却把这群府兵当成了宝贝疙瘩。

  颜白知道这两人的怪心思,可颜白执拗地认为不能让自己人去死,可能会遇到危险,可能会死人,但是只要不死自己人,颜白觉得这种结果自己才是可以接受,至于荣誉?

  在颜白眼里,荣誉有命重要吗?

  看着胡风和尼玛开始去挑人,颜白看着澹台思,轻声道:“我希望你说的是真话,如果你骗了我,你会和梁敬真一样的死法。”

  “我是读书人,虽然有过贪念,但我已经迷途知返了!”

  澹台思不敢看颜白的眼睛,跟先前不一样,他现在已经对天下的这些事毫无兴趣,原先的确是想获得义成公主留下的那一批人,想在这广阔的西域打造一个理想的国度。

  人家慕容氏能做,为何我澹台就不能做。

  可随着大唐灭了突厥,身边的吐蕃各族完全地拧在了一起,澹台思明白,就算自己打下了疆土又有何用?

  前有蒸蒸日上的大唐,后有吐蕃,身边又有慕容氏的吐谷浑,自己又能做什么呢?

  这已经是死局了。

  可犯错就要挨打,自己已经对颜白动了心思,以为他就是一个读书人,一个仰仗先祖蒙荫的读书人。

  利益蒙心的自己忘了裴炬,忘了颜白还是裴炬选定的人,一个能搅乱西域各族并为之所用的人,一个简单的计谋就险些让隋帝成为突厥阶下之囚的人,他选的人就不是一个心善之人。

  (《新唐书》中,说裴矩“其奸足以亡隋,其知反以佐唐”,司马述:“古人有言:君明臣直。裴矩佞于隋而忠于唐,非其性之有变也;君恶闻其过,则忠化为佞,君乐闻直言,则佞化为忠。”)杰伊文学网

  一步错,步步错,以至于大雪山在今日之后将不复存在了。

  见颜白依旧在看着自己,见左右无人,澹台思扯下象征着大雪山这一脉信物的戒指,交给颜白道:

  “山里没多少人,但这些胡人去,去多少也死多少,这是三百多年的底蕴,让他们拿着它,进到山门里面后拿出来,给任何人看一眼就行了,此行就可无恙。”

  颜白看着大班指,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不错,有那个味道了,有武侠的那个味了。”

  澹台思看着颜白的笑悲戚得不能自已,这是一个比裴炬还要厚脸皮的人,玩弄人心,他比梁敬真还要强。

  这才短短几日啊,都有胡人心甘情愿地给他卖命,他随时都能从大唐边境要来一千精兵,这样的人,自己为什么要去招惹他

  尼玛看着原先把自己抛弃的部族头领,走了过去自然的把他腰间一柄好刀拿到自己手里,然后抬起头笑道:

  “我先借用了,我知道很危险,但如果这次我活着回来,今后我尼玛,就是部族的首领,自今以后,我叫-我尼玛!”

  凶横的部族首领点了点头:

  “先知记住了你的名字,你是被神祝福的人,部族交给了你,是最好的选择,但也你要记住,如果明年的冬季你也把老弱赶出了部族,神就不会再垂怜你。”

  尼玛点了点头:“如果依旧吃不饱,我自己走,你继续当首领,不过,现在我是首领,今晚你的帐篷就是我的,包括那三个女人,她们都是我的。

  当然,我那一百只羊也是你的,你现在就可以去拿了,记得,一定照顾好那些老人孩子,你如果杀了她们,先知一定会杀了你。”

  汉子喜滋滋地离开,多了一百只羊,这个冬天族人吃的就够了。

  至于当不当首领,汉子觉得无所谓,反正现在最大的首领就是唐人,说罢美美地想了想,自己如果是唐人该多好啊。

  永远都有喝不完的茶砖,永远都有吃不完的面粉,永远都是那么地高傲。

  为什么这个大唐的贵人记住了尼玛的名字,为什么还叫他我尼玛,为什么不是自己,为什么不是自己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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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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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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