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尔拥堵,也是因为有些路段在养护。
林墨和星璃都坐在后排,南宫千瑶全程顶着限速在跑,从各方面综合评判,确实能称得上老司姬三个字。
安全意识很足,不管是变道还是超车都讲究快准狠,油门猛踩,争取以最短的时间完成动作。
高速路上,并不是开得慢才好,相反,开快车更安全。
原因很简单,事出反常必有妖,别人都开得快,就你慢,那铁定容易出事,又或者造成交通拥堵。
从京大回家要开十几个小时,林墨他们也可以直接飞回家,但总觉那样就少了回家过年的味道。
经历过旅途的奔波之后,回到家,想要家中那种安逸的氛围,这才是真正的享受,能够安抚疲惫的心灵。
“现在过年一点都不好玩了,没有一点年味,晚会也是,都太无聊了,没啥看头。”
南宫千瑶发挥她话痨的精神,开车也不耽误她聊天扯淡。
好在林墨也是健谈的人,星璃时不时聊上两句,气氛不错。
当林墨回到囚龙村时,已经是深夜。
林墨没有急着进村,而是让南宫千瑶把车开到附近的镇上,三人在镇上的民宿住了一晚上,天亮之后再进村。
村子本就不大,林墨深夜回去必定会惊动整个村子。
囚龙村老人比较多,老人家晚上本就睡得少,睡得浅,很容易醒,林墨可不想打扰到他们。
林墨等人在老板娘从愕然到惊喜再到狂喜的神情中,住下了。
林墨作为京大雷神,再加上是从这里走出去的大学生,囚龙村周边十里八乡就没有不认识他的。
过了一会,老板娘过来敲门,说是准备好了夜宵,让林墨他们去吃。
看着老板娘欲言又止的神情,林墨笑道:“大娘你叫我小墨就好了,都是老乡没有那么多客套。”
老板娘立马喜笑颜开,脸上的敬畏散去不少,但还是没能把小墨叫出口。
而是叫林墨墨小哥。
夜宵简单却丰盛,一人一碗牛肉面,一盘炒腊肉,一盘炒蛋,三个人吃绰绰有余了。
这里可不是大都市,讲究精致,在这里做生意,量大管饱才是致富的秘诀。
南宫千瑶第一个动筷子,吃惯了精粮的她偶尔吃点农家乐美得不行。
“你们吃,不够再和我说,管饱。”
“好咧,谢谢大娘。”
南宫千瑶笑吟吟的回应道。
清脆甜美的声音让大娘有些飘飘然了。
她过了大半辈子了,还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闺女呢!
就好像神话的中仙女,她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三个人吃得干干净净,连汤都没剩下。
林墨要给钱,大娘怎么说都不要。
林墨一边谢一边将一缕纯净的真元打入到她体内,把这个当饭钱。
第二天,林墨等人起床,发现幻影周围聚满了人,但所有人都刻意和车保持距离,只是远观。
现在社会信息传播得很快,像幻影这种级别的豪车,基本上都认识。
对于农家人来说,碰掉一块漆都赔不起。
老板娘站在幻影前,好似门神,不给别人乱碰。
“你个瓜娃子,别乱摸,你爹赔不起!”
老板娘瞪了眼从人群中溜进来的半大孩子,把他往外推。
“别推我,我就拍个照,我不碰,真的,我就拍张照给我同学看看。他们都说没看过,要我拍照给他们看。”
少年赶紧解释,小脸上充满了哀求之意。
“那行,千万别碰,听到没?”
“嗯!”
南宫千瑶见状脸上的兴奋渐渐收敛起来。
林墨好笑的扫了她一眼,说道:“怎么,感觉不舒服了,是吧?”
“嗯。”
这种情况林墨见多了,习惯了,他不会感觉不舒服,只会觉得脱贫依旧是重点问题。
就算当今的大环境是全民修真,脱贫致富也同样不能落下。
回想起小时候,那会的孩子,换了套新衣服都能在学校里炫耀好几天,引来无数羡慕的目光,成为班里最靓的崽儿!
“你是大家族的孩子,这种世面肯定没见过,多留几天,你会见识得更多。好好体会一下朱门酒臭肉,路有冻死骨的感觉。”
林墨淡淡的说道,然后带着星璃走出去。
一看到林墨出来了,老板娘赶紧把正在拍照的少年往人群里推。
农村人的淳朴在这一刻显露无疑。
林墨来到车前,看到少年畏惧而又羡慕的目光,心中百感交集,曾几何时,自己也是这样。
看到别人家的孩子吃好吃的,只能在旁边流口水。
自从修真以来,林墨对一句话的理解愈发深刻,那便是,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你这样拍出来的照片不好看,来,我教你拍。”
林墨手伸出,向少年要手机。
少年战战兢兢的把手机递过去,林墨顺势把他拉到自己身边,而后靠在车头上,仰角45度,和少年拍了一张合照。
把手机还给少年,顺势将他推回人群,林墨笑着说道:“不好意思乡亲们,俺要回家了。”
人群一听,哄堂大笑起来。
普通话中,俺这个词几乎没人会用,因此带有一定的固定属性,就好像是农村人的象征一样。
林墨不觉得,用俺就一定是农村人吗?
语言存在的意义是高效的传递信息,而不是用来区分高低贵贱。
发动机响起,人群自动分开,让出一条宽阔的道路。
“我突然能理解青家这么多年坚守在天疆域的意义了。”
后座上,南宫千瑶如此说道,她的目光中带上了些许不知名的重量。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知道的再多,始终不如亲身经历一遍来得深刻。
“我觉得你是理解了,但不多,青家镇守天疆域的意义可不止这么点。”
面对林墨的调侃,南宫千瑶嘟起嘴,小声辩驳道:“瞎说,我已经很理解了!”
林墨只是笑笑,不再反驳她。
人的生活环境不同,思维和做事方式都会有很大的差异。
林墨可以做到感同身受,那是因为他经历过很多别人未曾经历的事情。
南宫千瑶作为南宫家的掌上明珠,说她是温室中的花朵都不太恰当。
她要经历的事情还有很多,很多。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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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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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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