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小健发现土里藏着一口水缸的时候,抬手摸了摸纹理,轻轻敲了敲后,猛地眼皮一跳,二话不说直接喊王富贵一起动手把土层封上。
“健哥,不弄开封层看看里面的东西么?”王富贵有些疑惑,却还是手脚麻利的帮忙:“我觉得这缸非同寻常,里面封存的东西也绝对不简单。”
马小健动作很快,几分钟就搞定封层,盖上杂草,凑在王富贵耳边,低声说道:“单是这口缸,就是个值钱的宝贝,里面的东西,肯定价值不菲,但是眼下这时间段显然不适合开缸,容易暴露。”
“嗯嗯,健哥,你做主就行了,我听你安排。”王富贵点点头,一切全凭马小健做主。
马小健搭着王富贵肩膀,笑笑道:“这里的东西是你发现的,真是宝藏的话,都是你的,我看看就好。”
王富贵撇撇嘴道:“那怎么行,虽说这东西是我发现的,但这荒地是你承包的,也是你喊我过来开荒才有发现宝藏的机会,健哥吃肉,我跟着喝汤就行。”
马小健笑了笑,不置可否,想想现在说这个好像有点早,毕竟还没开封看见缸内的东西,里面具体藏了什么也不清楚,可能真的有宝,也可能毛都没得。
“你今天就在这片区域活动,不要乱走。”马小健叮嘱一声:“晚上我再过来一趟。”
“好的,没问题,我今天就这在干活,哪也不去。”王富贵点头答应,抡起锄头,笑嘿嘿的准备继续干活去了。
马小健看他两眼,目光飘向四周,发现在山上干活的乡亲们都没往这边注意,心绪自然放松下来,擦了擦额头的汗,背着双手,缓步往山下走去。
“健哥,你去哪儿?”王富贵有些诧异的问了句。
马小健挥挥手,道:“肚子饿,回家吃点东西。”
说完,马小健脚步加快一些,很快到了山脚,骑上摩托,一脚油的功夫便回到了自家门口。
马小健迈步走进院子,伸头探脑的看了一圈,院里只有摆放整齐的桌凳,空无一人,厨房里也没人,唯独后院有点动静,于是直接穿过厅堂来到后院。
此刻,老妈和嫂子正在刷洗碗筷,这么多人吃饭,洗碗都成了挺大的工程。
除了她俩,前天晚上连夜赶工垒造的土灶旁,何婉君穿着围裙忙前忙后。
“小健,你回来啦?”胡桂兰抬眸看见马小健,脸上露出温和的笑容。
今天一早,胡桂兰喊吃饭的时候,马小健和林子柒都不在卧室,想必昨晚外出了。
何婉君也扭头瞧一眼马小健,俏皮地笑着打趣:“老板,你这黑眼圈有点重呀,昨晚通宵当夜猫子了么?”
“小健,你眼圈很重,脸上还有些浮肿,是不是太操劳了?”郑春华望着儿子,有些心疼的问道。
“妈,我好着呢,就是昨晚有点失眠,没睡好。”马小健笑着解释一句,随后摸着肚子道:“婉君,早餐还有没有剩的,给我搞一口,肚子好饿。”
“还有半斤米粉,正好锅里熬着筒骨,我给你做碗筒骨粉,很快就好。”
“好嘞,我坐等。”
马小健满意的笑笑,而后直接搬了条小矮凳,坐在老妈和嫂子坐下帮着洗碗。
郑春华心疼儿子,见他坐下动手洗碗,赶紧说了句:“小健,你不用帮忙,坐着等吃的就行,吃完回屋睡一会,别太累了,妈看你这样子,好像大病初愈似的,总觉得不对劲啊。”
“妈,我真没事,只是没睡好,精神状态不大好,我这身强力壮能有什么不对劲?”马小健拿着丝瓜球,一边蹭蹭洗碗,一边嘿嘿笑道:“我是医生,自己身体状况是什么样,心里有数。”
郑春华听他这般解释,也就稍稍安心一些,却是顺嘴说道:“你心里有数就好,那么年轻,一定要注意休养,劳逸结合,可别累出毛病来,以后年纪大了,该后悔咯。”
“嗯嗯,我知道。”马小健笑着点头,而后打量一眼老妈道:“妈,你最近这精神头好像很不错,鬓角的白发都转黑了些,年轻了不少啊。”
“是吗?”郑春华笑笑,眼角的皱纹微微舒展:“你前段时间配的那个药膳,我连着吃了一个多月,感觉很有效果,头发转黑这事,前两天你爹也提了嘴,我还以为他哄我开心,照了照镜子发现鬓角这块的头发好像真的转黑了。”杰伊文学网
郑春华话音落下,胡桂兰也接茬说道:“小健,我前段时间也在坚持吃你配药膳,感觉身体的寒症有明显缓解,睡眠也变好了,整体效果是真不错,我觉得你以后可以拿药膳做做推广,肯定很受欢迎。”
闻言,马小健哈哈一笑,却是摇摇头道:“这个我以前考虑过,不过有点行不通,药膳这东西,都是根据个人体质搭配,一人一方,直接搞个大众配方推广的话,不大合适。”
“老板,筒骨粉好了,趁热吃。”
说话间,何婉君端着一大碗香喷喷的筒骨粉扭头走来,马小健肚子正饿,闻着这芳香四溢的汤粉,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马小健起身擦了擦手,从何婉君手里接过瓷碗,寻了双洗好的筷子,就坐在小板凳上吃了起来。
“真香,真鲜。”
马小健一边嗦粉,一边喝汤,香浓的骨汤伴着弹嫩细腻的粉条,翠绿的小葱花外加一点红剁椒,再咬一口肉多味美的大筒骨,这滋味简直美上了天!
“老板,你慢点吃,别噎着。”
何婉君见马小健吃得这么开怀,脸上露出甜甜的笑,这两天小半个村的劳动力都在老马家吃饭,身为掌勺的何婉君忙得焦头烂额,但她却任劳任怨,用心做好饭菜款待所有人。
马小健美滋滋的嗦完一大碗粉条,啃干净筒骨后,嘬了嘬骨髓,这才舍得放下碗筷,眯着眼打量着刚说完话又转身做事的何婉君,心里既是极为满意,又有几分亏欠。
家里这么多人吃饭,顿顿都像摆酒席似的,天气又这么热,何婉君围着灶台忙前忙后最为辛苦。
想到这里,马小健掏出手机,啥也不说,直接往何婉君的V信上转了一笔钱作为嘉奖。
随后,马小健再次出门,前往荒山干活,一整天忙碌下来,终于等到太阳落山,大伙都拿到工钱,收工去老马家吃晚饭,唯独王富贵还在“加班加点”的干活。
马小健也跟着大伙一起下山,吃了点东西对付一口,然后再揣上一个大猪肘子,趁着没人注意的时候,抄小路去了山南荒地。
夜幕降临,荒地上蚊子嗡嗡乱叫,马小健躺在草甸上,手里摇摆着熏蚊草,翘着二郎腿耐心等着这夜色再浓郁些,王富贵坐在他身旁,狼吞虎咽地啃着猪肘子,吃得满嘴流油。
晚上八点,天彻底黑了下来,今晚正好有乌云遮挡,月色晦暗,星光黯淡,偌大的山南荒地上更是有种伸手不见五指的感觉。
这样的环境下,马小健和王富贵两人却像夜猫似的,两眼发光,像是旧时的摸金校尉似的,马小健翻身坐起,拎着锄头,既小心又快速的一阵挖掘,挖过之后,再用双手刨土,王富贵也在一旁奋力协助。
这块地被山上改道的水流和顺坡而下的雨水冲刷过,土质变得稀松,挖掘起来也不费劲,饶是如此,马小健和王富贵还是呼哧呼哧的忙活了大半个小时,将原本的土包被刨出深约1米的大坑,终于让埋在里面的这口缸,原原本本的显露出来。
刨出这口缸后,王富贵喘着粗气,面带疑惑的低声说道:“健哥,开封取缸里的东西不就行了,干嘛要把整个缸都刨出来,好费劲啊。”
闻言,马小健先是笑笑,并没回答什么,而是伸手往缸底摸了摸,片刻后取出一件泛着微光的奇怪物件,放在手里掂量了一下,冲王富贵咧嘴一笑:“傻小子,这你就不懂了吧。土里埋缸,好东西未必在缸里,极有可能在缸底压着!”
王富贵瞪了瞪眼,诧异之余,更多的是佩服:“健哥,你真行啊,这都知道?”
“嘿嘿,我知道的事情多了,以后有空教教你,现在先不扯别的,把这缸打开,看看里面藏的东西再说。”
马小健神秘一下,而后抬手触碰缸顶,准备打开封盖,一探究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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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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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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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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