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言情小说>混混养娃日常>第 31 章 第 31 章
  过完年,就是休渔期,陆家男人们照例要进城打短工。

  饭桌上,陆老头宣布完这事,洪氏问,“还是去顾家吗?”

  “对。他们的盐碱地还没洗完,再加上除草,需要大量短工。你们也跟着一块去。”

  洪氏应了。

  陈氏端碗坐到大桌这边,冲旁边的相公挤眼睛。

  陆婆子无意间抬头瞧见了,“老二家的,挤啥眼睛啊,有事说事。”

  其他人听到动静,纷纷抬头看她,陈氏面颊发烫,尴尬地看着众人,干笑两声,开了口,“爹,您已经把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都教过了。咱家宏四也有读书天分。是不是该给他找个先生啊?”

  众人瞪大眼睛。

  找先生?这不就是要考科举的意思吗?

  洪氏嘴里还嚼着东西,听到这话,急了,刚张嘴,喉间的辣椒直接滑进喉管,呛得她整张脸如同煮熟的虾子。

  除了陆时春,没有人在意她。

  陆婆子头一个反对,“那怎么成。家里哪供得起两个读书人?”

  陆老头拿出腰间的烟袋锅子,点好后,惬意的吸了口。众人静静看着他的动作。

  陈氏硬着头皮道,“爹,以前老三不懂事,咱家只供得起老四一个。但是现在老三懂事了,也不花家里钱了,咱们还摊上个好官,税都比往年少交一半。再供宏四应该能成吧?”

  陆婆子撇嘴。老三是不乱花钱了。可他挣的钱也没交给家里啊。反而一大家子都要他们养。这事就不说了,说多了,老头子又该发火了。

  陆老头叹了口气,他真是看走眼了。以为老二媳妇是个好的。原来人家才是真精明。平时不搅事,勤勤恳恳挣钱,村里谁不夸她是个好媳妇。名声好的很。

  没想到,家里刚刚转好,她就打算让宏四读书。

  同意吧?接下来,大家又得勒紧裤腰袋过日子。

  不同意吧?伤了老二一家的心,毕竟他们小两口一直任劳任怨,不争不抢。孩子又有天份,人也勤奋,不供读书说不过去。

  陆老头还没回答,终于缓过劲来的洪氏跑过来,“爹,你可不能偏心,咱家宏一也能读得下去的。”

  之前洪氏也用糖诱惑孩子读书。宏一年纪大,坐得住。有好几次比赛,都跟宏四并列第一。

  陈氏看了眼洪氏,苦口婆心劝道,“大嫂,宏一今年已经九岁了。他是长子,下头还有两个弟弟。他要是读书,考上秀才怎么也得要二十四五,他两个弟弟还怎么成亲?”

  长幼有序是规矩,成亲也得先紧大的来。

  洪氏急了,“考秀才和结婚是两码事。也没听说秀才必须得未婚。到了年龄,我让他成亲,不耽误宏三宏五。”

  陈氏捂嘴笑,“大嫂,成亲容易。如果宏一成亲后考上秀才。宏一媳妇待人接物拿不出手,到时候你该怎么办?”

  洪氏还真没想那么远。何着她怎么做都是错的。

  陆老头深深叹了口气,“老四才二十一。如果今年他还没中秀才,我就从小一辈中选出一人读书。”

  院试每三年考两次,去年是八月,今年是六月。

  “你们还有半年时间教孩子,到时候我就从这三本书中抽题,谁得第一,咱家就供谁读书。谁也不许耍赖。”

  只要不涉及老三,陆老头还是相当公正的。这法子也得到大家一致认同。

  第二天,大家收拾行囊准备出发去县城,宏四背着小包袱出来。

  陆婆子拧着眉,“宏四,拿着包袱干啥?”

  陈氏笑着解释,“娘,宏四太皮了,我跟相公不在家,我担心您和小妹看不过来,让他跟我们去县城帮忙做点事。”

  陆婆子眼睛都瞪圆了,“宏四才刚六岁,你当娘的这么狠心?”

  陈氏不自在地挽了挽发丝,“娘,你这话说的,我是他亲娘,我还能害他不成。他在家也是到处疯玩。还不如带着去干活。”

  陆婆子摆了摆手,“随你吧。”

  陆时春拧着眉,推了推旁边的媳妇,“咱们要不要也把宏一和宏三带上?他俩都比宏五大呢。”

  洪氏果断拒绝,“带啥?你一人的口粮分我都够呛,再带两个孩子,难不成咱们要饿肚子过活?”

  到了县城,没锅没灶,用柴禾都得花钱。一点也不划算。

  到了县城,他们一家很快圈了一片地。

  洪氏没看到宏四,有些好奇,“你家宏四呢?不是说让他来帮忙吗?”

  陈氏一脸心疼道,“孩子太小了,我担心把他累坏了。早上让他待在家里。中午就他到地里帮忙。”

  洪氏担忧道,“这可不是咱们村,他要是跑出去玩,回不了住的地方咋办?”

  陈氏做了个稍安勿躁的手势,“没事。我已经把门给锁上了。”

  洪氏拧着眉,把儿子带过来锁上?这是陈氏干出来的事儿?

  她本能觉得这事有蹊跷。

  下了工,她装作内急的样子,急急忙忙跑到老二两口租住的房子前。想了想,她没有推开大门,而是跑到窗户底下。里面传来宏四清朗的读书声。

  她瞪圆眼睛,从后面绕到前面。

  陈氏刚好回来,推开大门,“大嫂,你刚才跑那么快干什么?”

  洪氏跟在她身后进了屋。陈氏开了门,宏四正坐在床前,书本早已被他收拾起来了。

  洪氏气炸了,这个二弟妹太奸诈了。

  为了让她儿子能读书,陈氏就让宏四跟来,为的是可以每天监督他读书。

  这么点的孩子,自控力很差。如果没有大人在旁边督促,孩子根本坚持不了多久。

  她都可以想像,宏一这会肯定将书本扔到一边,在村里招猫逗狗疯玩呢。

  洪氏推开房门,在屋里乱翻一通。

  陈氏没想到大嫂会突然发疯,“大嫂,你这是干什么?到我们屋里乱翻来了?”

  洪氏不理她,很快从枕头底下找到书,冲着陈氏得意洋洋道,“我就说你怎么可能会这么好心?原来你是让宏四跟过来读书。你也太阴险了。”

  既然已经被发现,陈氏也不装了,把书夺过来,“大嫂,我怎么就阴险了?我又没害人。你说这话可就丧良心了。”

  洪氏没想到陈氏这么咄咄逼人,一时间竟愣住了。

  就在这时,打饭的男人们也回来了。

  洪氏像是找到了同盟,立刻到公爹和相公面前,把事情原原本本讲了一遍。

  陆老头也有些惊讶,看了眼有些局促的陈氏,啥话也没说,从自己的木盘里拨了些饭菜给陆时夏,转身走了。

  公爹不给主持公道,洪氏急了,扯了下陆时春的胳膊,“你看爹,还向着二房。”

  陆时春叹了口气,回了自己屋。

  等洪氏也坐下,他无奈道,“你让咱爹主持啥公道?是你自己不把宏一带过来。你能怪得了谁?”

  洪氏僵硬得扯了扯嘴角,是!她确实不想让宏一过来。宏一才十岁啊。正长身体呢,地里的活多重啊,要是把脊梁骨压弯,长不成大高个,以后咋说媳妇啊?

  洪氏愤愤不平道,“陈氏太不是东西了。她摆明是故意的。她怕我也把宏一带来,所以才故意撒谎骗我们。”

  这会儿才反应过来。这得多傻。陆时春给她拿了双筷子,安慰她,“算了,这事已经这样了。”

  洪氏小心翼翼道,“你说我能不能跟咱爹说,回去把宏一带过来?”

  陆时春无奈了,反问她,“你知道回家的路吗?”

  洪氏还真不知道,她咬了咬牙,“我可以到县城坐牛车回去,这边离县城很近的。”

  陆时春扒饭,“咱们刚来,你就要回去,咱爹肯定不同意,而且回去一趟,光路费就得花十二文。回来还得二十四文,里外里三十六文,挣钱那么容易呐?”

  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洪氏气得趴在床上哭起来。

  陆时春也没安慰她,低头扒饭。

  相比洪氏,陆时秋可以说是心情正好。

  干杂耍终究不是成久之道,刚开始一天还能挣四五百文,到后来,一天连一百文都挣不到。

  当他抽到“金舌头”的金手指,他就在想怎么用这东西挣钱了。

  年前下了那趟馆子,五个人花了八百四十文。简直就是暴利。也让他下定决心,一定要做吃食挣大钱,就像夜市上那个卖糖炒板栗的汉子一样。

  等家里人都去打短工,陆时秋就去镇上一趟,把爆炒蛤蜊所需的材料全部找齐了。www.jieyidazhiye.com

  然后在家试着炒。炒完一锅,他才发现,炒菜不是他想得那么容易的。

  一道菜的味道,不仅只取决于材料本身,放调料的顺序和份量,以及火候的大小也至关重要。

  一连炒了十来天,家里人一天三顿都是爆炒蛤蜊,吃得家里人的舌头都长出燎泡了,他才终于把方子复制出来。

  这也得亏这方子本身并不复杂。最关键的一点是去腥和用大火。

  他甚至还无师自通,改良了方子。比他在顾家饭馆吃的还要好那么一点点。

  等家里人都满意,陆时秋就琢磨进城卖蛤蜊了。

  他用自己的积蓄在县城租了一间房子。房主个老太太,还有个寡妇儿媳和五岁大的小孙子。三人相依为命,只能靠收租子生活。

  陆时秋租的房子是他们家新盖的茅草房。地方不大,勉强够住。

  1111不明显他为什么要做顾家饭馆的招牌菜,你就不怕县太爷知道了会拿你开刀?

  古代官员的权力还是很高的。顾家饭馆是县太爷家开的,宿主完全是在撸老虎须啊。

  陆时秋却有自己的理由,“你不是说咱这县太爷好名声吗?像这样的人一般都会明着来。那些奸商就不一样了,多半是用阴招。”

  1111觉得宿主这是傻了,县太爷好名声,那也不是你能欺负的。你咋想的呀?

  陆时秋想得也挺开,“我先挣上一两个月,等他们发现这事,大不了,我还带二丫卖艺去。”

  1111:你高兴就好。

  陆时秋把家里的那个破锅修补好,然后又置办跟糖炒栗子一样的推车,又买了炉子,蜂窝煤,勺子和调料之类的东西。

  光置办这些东西就花了近二两银子,把陆时秋心疼得够呛。

  他这次进城没带二丫,而是让大丫跟着。比起二丫的粗手粗脚,显然大丫更适合帮他忙。

  这次依旧是夜市,他没敢明目张胆摆在顾家酒楼对面,而是摆在夜市另一头。

  那边卖的都是混沌,饺子之类的热食摊子。

  大丫头一回进城,看什么都新鲜,尤其是路过一家包子铺,她馋虫都快勾出来了。

  陆时秋瞧见了,安慰道,“等咱挣了钱,明天就给你买。”

  大丫有些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她到底不比二丫,还是知道大人挣钱不容易的。

  她懂事得摇头,“爹,不用。我吃馒头也是一样的。”

  当她看到陆时秋卖力吆喝,她不再东张西望,而是跟着他一块喊,“爆炒蛤蜊,七十文一份喽。”

  陆时秋没敢要八十文,主要他这是小摊子。不比顾家饭馆是个大酒楼。

  但即使如此,他的要价还是比别家贵很多,摆了半个时辰,一个客人也没有。

  大丫站着腿都酸了,坐在条凳上,双手捧着小脸,一脸羡慕得看着旁边混沌摊来来往往的客人。

  就在这时,几个身穿青衣长衫的书生走过来,听到陆时秋报的价格也没有嫌贵,反而大咧咧坐下,“给我们来四份爆炒蛤蜊。”

  陆时秋立刻应是。

  他动作麻利,很快就炒了四盘上来。

  他每份给的蛤蜊很足,甚至为了让客人常来,他还特地把新鲜蛤蜊去壳,放进去一块炒。

  这就相当于,一盘虽然是两斤的量,但是里面的肉却有一斤半。

  除了量足,蛤蜊泡水加上香油和盐,吐过一天沙,期间反复换水,搓洗干净,确保里面没有一粒沙子,才运过来卖。甚至他泡蛤蜊用的不是普通的淡水,而是娘娘山的泉水。

  四个客人吃着很是满意,还给他了十文赏钱,“你这炒得很入味儿,比顾家饭馆的还要好。”

  陆时秋将铜板放到旁边的盒子里,冲着大丫笑,“看吧,开门红。”

  大丫也很高兴,她还以为他们今晚会卖不出去呢。

  有了这个开头,接下来的生意越来越好了。来的客人大多都是条件稍微宽裕的书生。

  大丫也没嫌着,帮忙洗碗筷或者跑腿。

  有不少客人想就着饼或馒头一起吃,就会请大丫帮他们跑腿。

  有那大方的客人还会给一文两文的跑腿费。

  两人一直忙到子时,夜市上的客人已经寥寥无几,陆时秋才叫醒坐在石头上,睡得迷迷瞪瞪的大丫,“咱们快些回去吧。”

  大丫揉了揉眼,发现周围都在收拾自家的摊位,顺便打扫地面。

  大丫有样学样,也从自家小推车下面的框子里取出扫把。

  收拾妥当,两人一起推着推车回到住的地方。

  院子里黑灯瞎火啥也看不见,房东一家早就睡了,陆时秋把推车放到院子里,和大丫一起把车上的东西搬进出租屋里。

  简单洗漱了下,陆时秋拍了拍大丫的背,“你累一晚上了,明天可以晚点起来。”

  大丫爬到自己的小床,拉上草帘子,沉沉睡去。

  陆时秋把钱袋子数了两遍。

  一个晚上,得了1450文。再干一个晚上,他就能回本。这可比在街头卖艺强多了。

  陆时秋心情格外好,只愿顾客饭馆晚点发现,他多攒点钱。

  收好钱袋,陆时秋躺到床上,沉沉睡去。梦里,他又梦到上次那个小孩冲着他笑,那胖嘟嘟的样子别提多可爱了。陆时秋忍不住笑出了声。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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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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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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