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真正开始有招牌,是在商品经济发达的宋代,而在宋以前,都是用布缀于竿头,悬在店门口,叫做幌子,也称为望子,就像杜牧诗中那句“水村山郭酒旗风”所描绘的那样,除了文字幌,还有实物幌,比如凉席店铺在门前立一卷席筒,因为在旧时,不识字的人占绝大多数,所以这样的店铺幌子更加方便。
中牟县只是个小县城,街上大小店铺都是悬挂幌子,并未见什么店铺悬挂牌匾,除了几家高档的酒楼。
“潘爷,我们家可是百年老店,您只给这么点钱,这也太说不过去了。”掌柜上前苦苦央求道:“潘爷,您就再加点吧,自从我家小主人身患重疾,老爷就到处寻访名医,为治好小主人的病,卖田卖地卖房产,都快花光了所有家产,如今只能卖掉裕源首饰店了,您可不能趁火打劫啊。”
“这是你们曾家的事,与我无关,况且我已经让你三成了,你还得寸进尺啊,头两年曾顺的长子曾元死在那座鬼宅里,眼下连他的小儿子曾宝也快要病死了,我看这都是曾家祖上不积德,报应到他的两个儿子身上了。”
这个商贾叫潘善,是潘氏祖宅大管事的儿子,现今管着些生意,潘善仗着潘家势力故意压价买下了曾家的首饰店。
潘善又对着那几个伙计道:“估计这回曾宝的命也是保不住了,你们几个有愿意留下来的,我潘某赏碗饭给你们吃,不愿意留的,就滚回曾家门前等着哭丧吧。”
“你.......你怎么能诅咒我家小主人?”
“谁让曾元那么胆大敢住在鬼宅,贪便宜却丢了小命,他的弟弟怕也是撞上鬼了,要我说还请什么大夫,赶快请道士驱妖捉鬼才是要紧的。”
潘善冷哼一声,负手走回店内,掌柜被他的话气得捶胸跺脚,想要再与潘善争辩几句,却被潘善的小厮推推搡搡,掌柜是个上了年纪的人,差点晕过去,好在伙计扶住了他,这一幕全被坐在对面酒肆二楼雅间内的两个年轻男子看在眼中。
店家看他们两人都是布衣儒生打扮,便呵呵笑道:“两位客官应该是从外地来的吧,不知道弄琴巷上有座鬼宅,你们瞧见的那个商人以前跟曾元有过节,如今曾家破落了,他自然要说些难听的话了。”
头戴浅蓝色幅巾的俊秀男子正是郗遐,他单手支颐,看了一眼仍在反复用热水烫杯子筷子的步布,不由得笑道:“我们是游学至此,我的这位好友很喜欢听一些新鲜趣闻,店家不如讲来与我们听听,到底他们有什么过节?”
阿九会意取出一串钱递给那位店家,店家把钱收入袖中,眉开眼笑的回道:“其实那个潘善和曾元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就是同时看上了怡红院的如月姑娘,当初潘善比曾元出的价钱还要高,按理说如月应该被卖给潘善,可是如月和曾元早已情投意合,怡红院的紫妈妈又特别疼惜如月,最后还是曾元替如月赎了身,后来曾元带着如月住进那座鬼宅里,没过一年他们俩就死了,要我说如月跟着潘善可能会活的更好些,至少能当个妾室,找个曾元那样的庶族子弟,不仅不能明媒正娶,而且还被养在外宅,最后又搭上了自己一条命,确实不值啊。”
“原来还有这么一段故事。”郗遐笑道:“我们远道而来,饥肠辘辘,店家随便看着给弄几样小菜就行了。”
“好,两位客官稍等,酒菜马上就会端过来。”
在店家转身走开后,郗遐吩咐了阿九一些事,阿九也很快下楼去了。
步布皱眉问道:“季钰兄,为何不直接去曾家查访,反而坐在这里浪费时间?”
郗遐喝了一口温水,笑道:“元先兄(步布字),不必着急,你刚才也听到首饰店的掌柜说他家小主人身患重疾,久治不愈,快至午时了,估计我们这会去了曾家,也问不出个所以然来,还不如先坐在这里填饱肚子,思悛兄和祁县丞去找潘伯武了,他们吃的肯定是珍羞美味,而我们只能吃点凉拌野菜了。”
“我是不介意吃野菜的,在云梦县时我和武音可是饥一顿饱一顿的,也没钱喝酒,那段日子简直就是噩梦,如今我又可以随心所欲的活着了,自然吃什么都觉得香。”
步布无所谓的笑了笑,郗遐却看着窗外若有所思。
“季钰兄,在来的路上你为何突然提起了东汉末年吕布帐下中郎将高顺,还说高顺也可能出自陈留高氏,你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郗遐淡淡一笑,“有人从陈留郡旧志上看到过有关高顺的一点记载,他应该不是和吕布、张辽那样出身于并州军,而是兖州陈留人,出自陈留高氏的可能性很大。你也知道陈留高氏在汉末三国出过两位名人,袁绍外甥并州刺史高干和曹魏时期的太尉高柔(高干从弟),陈留高氏和汝南袁氏有着姻亲关系,而高门大族之间的联姻很可能不局限于一两个人,还应该有其他的姻亲关系。
高顺的事迹记载很少,但他的实力是可以跟曹魏的“五子良将”匹敌的,或许还高过他们,训练陷阵营这样一支精锐不是短期内可以做到的,所以说陷阵营很可能是高顺或者是陈留高氏的私兵,如果真是这样,高顺在族中的地位不会低于高干和高柔。
高顺作为中郎将在吕布军中地位很高,就连张辽都是他的部下,如果说高顺真是吕布并州军嫡系的话,那么吕布知其忠心却不重用他就说不过去了,后来吕布手下将领郝萌勾结袁术叛乱,高顺带兵平叛,结果吕布非但没有嘉奖他,反而渐渐疏远了他,吕布更是夺去高顺的兵权,把陷阵营交给亲信魏续统领,当攻战之时才重新交由高顺指挥。
高顺并非并州军嫡系,所以吕布才需要提防手握重兵的高顺,这样也就能说得通了。高顺是一员猛将,直属手下就七百人,却被他训练成一支特种部队,他很有统兵能力,只是为人太耿直,没有归降曹操,而是被杀身亡,真是可惜可叹。”
步布微微点头,“你说的似乎也有些道理,可高顺与中牟令高勉之死没什么关联吧,就算他们真是一家子,那么对解开鬼宅诅咒有什么帮助吗?”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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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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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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