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告诉慕长离:“我把这些事情跟我家男人说过,可是他不信。让他夜里警醒着点,可孩子又不是天天起来坐着,他一次两次没赶上,就再也不想熬夜了。”
芙蓉再问:“除了夜里起来坐着,还自言自语外,他还有别的奇怪的举动吗?”
“有。”女人说,“说出来你们可能不信,他还识字。他才三岁,他居然识字!”
芙蓉想了想,道:“那也不是特别奇怪,有些孩子天资高,再加上启蒙的话,三岁倒也能识挺多字了。我们……哦,我听说京中有一位侯爵府的大小姐,就是三岁识字的,四岁就可以吟诗的。可能你们家孩子天资也高呢!”
“天资再高也得有人教啊!”女人说,“家里从来都没有人教他识字,甚至连本书都没有给他买过,他那字是跟谁学的?”
“怎么发现他识字的?”芙蓉问,“他是什么字都认识吗?”
女人说:“应该是什么字都认识的,特别是医书上的字,他应该全认识。
发现这件事的时候,他甚至还不到三岁,才两岁出头。
有一次他爹爹病了,我抱着他去给他爹爹抓药。
医馆那天人多,我们就在前堂等了一会儿。
他挣扎着要下地,我就把他放了下来。
想着一个小孩子也翻不了天,最多就是跑来跑去玩一会儿,便也没放心里去。
他最开始也确实只是跑来跑去的玩,但玩了一会儿之后就被小伙计随手搁在桌上的一本医书吸引。我看到他站在桌前盯着那本医书看,看了一会儿之后就翻了一页,再看一会儿再翻了一页。看得十分认真,就好像真的能看懂一样。
那桌上还放着几味药材,我注意到他在看书中一页时,抓起桌上一味药材看了一会儿,又放在鼻子底下闻了闻。然后扔了回去,还摇了摇头。
我当时觉得奇怪,就看了一眼他在看的那页书,只见那书写着一味药材的名字。
我就悄悄问小伙计,刚刚孩子拿起来闻的那味药材是什么。
你猜怎么着?居然正是书上写的那味药材!
两岁多的孩子,认识那样难记的字,还认识药材,你们不觉得奇怪吗?
后来我为了证实这孩子可能是识字,就又带他去了书肆。
假意我想买两本杂书打发打发时间,然后我就观察他,很快就发现他再次被书籍吸引,随便抓起来一本就看,且看得十分入迷。
当时书肆的伙计还笑,说这么小的孩子就知道抓着书看了,以后一定是个做学问的料。
我那次真的买了书回去,放在家里,偶尔翻一翻。
其实我是故意的,我根本不喜欢看书,虽然我也识字,但识字并不代表我喜欢看书。
可是我家孩子不一样,他好像很喜欢看书,没事就抓着那两本书,一看就能看一整天。
我也把这事儿跟我家男人说了,但他觉得孩子可能只是喜欢抓着书玩,他是绝对不相信两岁刚出头的小孩就能在没有人教的情况下,自己就识字的。
他还说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咱们孩子岂不就成了神童了,将来可以去考状元了。”
女人一边说一边摇头,“男人就是粗心,可是我心细,再加上我天天在家带孩子,我对这孩子的了解比他多。我可以很明确地肯定,这孩子绝对有问题,而且还是大问题。
许是那时候我的反应有些明显了,有时跟他爹说话也没背着他。
他听到了之后有很长一段时间就没有奇怪的举动,一切都跟两岁多的孩子没区别。
我的警惕心渐渐地放了下去,觉得可能真是自己多心了,一切都是巧合。
直到那件事情发生……”
她说到这里停了下来,反问慕长离和芙蓉:“你们听说过我们家涉及的那桩案子了吗?
哦不对,不是一桩,应该说是两桩。虽然死的都是一个家里的人,但他们是分两次死的,那应该就算是两桩案子。”
芙蓉看了慕长离一眼,见慕长离点了头,这才道:“听说了。最近几天因为还有案子跟陆家的命案扯上了关系,所以传得沸沸扬扬的,很多人都听说了。
甚至还有人说,陆家一家三口的死,跟你们也有关系。官府来问过话吧?”
女人点头,“问过,因为陆老头死的时候他家儿子把我们给告了,所以这次儿子一家三口死了,官府就又找上了我们。
可我们就是普通百姓,每天按部就班地过日子,从来没做过出格的事,我甚至都没跟邻居吵过架,我们怎么可能残忍到一下子杀死一家三口。那也太离谱了!
官差来问过之后,也觉得我们不会是凶手,所以就排除了我们的嫌疑。”
芙蓉再道:“听说当初陆家人告的不是你和你家男人,而是你们的儿子。”
“对。”女人点头,“说是我家晓宇威胁陆老头,跟陆老头索要钱财,最后来了把狠的,直接逼得陆老头上吊自杀了。
可笑吗?是不是很可笑?告一个三岁的孩子,安了这么多罪名,我们当时就觉得这真的是一件极其荒谬的事情,是天底下最大的笑话。
那时的大理寺卿也觉得陆家人可能是疯了,因为老头死了,儿子受了刺激才会这么告。
但其实……”女人紧皱着眉,一时间不知该如何表达。
慕长离这时说了句:“其实你也怀疑过你的儿子,对吗?”
女人立即点头,“对,你说的没错,我确实怀疑过。
但也只是怀疑,因为毕竟他太小了,这种事说出来谁会信呢?
而且我没有证据,我不能无端送了我儿子的命。
所以当陆家人把晓宇告上公堂时,我只能极力辩解。
但其实……我听到他跟那陆老头说话了,虽然只听到过一次,但那次之后我一连几天都做噩梦,总觉得晓宇这孩子特别不对劲。”
“他们说的是什么?”芙蓉追问。
女人答:“晓宇跟陆老头说,我是已经死过一次的人了,上辈子的事跟我这辈子一点关系都没有。而且我现在只是一个小孩,四十年前我还没出生呢,跟我完全扯不上关系。
但是你们不一样,你们还活着,你们还有儿女,你们绝对不想被官府抓起来砍头。
所以你必须得听我的,把你的东西都给我,这样我才能饶你们一命。
否则我就把那些事情都说出去,让你们全部丧命。
你也别想再杀我一次,因为你就算杀了我,那些罪证也不会随着我的死就消失。
我已经把事情的全部经过都写了下来,包括藏宝的地点,全都写了下来,并且交给了一个十分可靠的人。
我告诉那个人,只要我死了,就立即把那些东西呈交大理寺。”
女人说到这里,声音都打颤了,“可怕不可怕?你们说这可怕不可怕?
他才三岁啊!他就可以说出这样一番话来!这是一个三岁孩子应该说出来的话吗?
我当时吓坏了,可我看到那陆老头比我还害怕,他的脸都白了。
那天我抱着晓宇回家,就感觉自己抱着的不是自己的儿子,而是一个怪物。
为此,我病了好几天,完全是吓病的。
等我病好了之后,就传出陆老头上吊自杀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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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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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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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隔世追凶—他居然识字免费阅读.https://www.jieyidazhiye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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