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子苒白了他一眼,道:“天天听你诵读,傻子也听会了!我还知道‘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你才四岁!居然能记这么多《论语》中的句子!”宋清墨惊喜中带着几分怅惘——他要是有这记性,上次就不会考不中了!
宋清墨拿着文章,踌躇着到底要不要打扰别人,来到窗前,发现祝文卓居然在作画……不是,这还几天就考试了,咋不赶紧温书,还有闲心作画?莫非……人家早已成竹在胸?
“宋兄,有事?”祝文卓抬眸看向窗外,看到宋清墨一脸怅然地站着,便问了一句。
宋清墨顺势提出想向他请教学问的想法。祝文卓欣然应允。
祝文卓果然不愧是福丫看好的人,聊了几句便知晓宋清墨学问上的不足与欠缺,并给了十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宋清墨心中的迷茫,往往他几句话,就能起到拨云见日的效果。真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剩下的几日,宋清墨如饥似渴的学习,有祝文卓的指点,事半而功倍。对宋清墨来说,祝文卓无异于良师益友一般的存在。
吴婆子见了,心中感激,便将祝文卓的一日三餐给包了。
“好香啊!谁家炖肉了……不是,这肉咋做的,这也太香了吧?”朱元琨闻着空气中浓郁的香味,书都读不下去了,不停地深深呼吸。
当吴婆子端着红烧肉,从厨房走出来,经过他的窗前时,朱元琨更坐不住了。他放下书本,快步走出来,凑到吴婆子身边,眼睛盯着色泽红亮的肉块,舔着脸问道:“大娘,您老手艺不错嘛!光闻着都快把我这魂儿给勾走了。这道菜叫啥?我咋没见过?”
“这个叫红烧肉,又名‘东坡肉’。是从江南传过来的,你没吃过也正常。”吴婆子绕过他,往西厢房而去。
朱元琨眼珠子骨碌碌一转,道:“大娘,您能包餐吗?你看,这边离市集可不近哪,我们吃顿饭,一来一回就要半个时辰,多耽误事儿呀!”
吴婆子想着,反正一日三餐都是要做的,饭菜都不过加点量的事儿,便道:“可以啊!谁还跟钱过不去?你预计一天多少钱的伙食?”m.jieyidazhiye.com
朱元琨想着,外面一荤一素就要将近二百文,便道:“那个……一天二百到三百文,你看行吗?”
行!简直是太行了!一斤上好的五花肉,才三十文,像这一盘红烧肉,成本不到四十文,一荤一素顶多五十文,早晚不能都吃大肉吧?即便一天二百文,也有的赚!
“行!住宿加餐食,一天五百文。”吴婆子拍板决定了。
朱元琨的同窗们,眼睛虽然盯着书本,耳朵却支棱老长。闻言,纷纷道:“大娘,还有我们!我们也需要包餐食……”
吴婆子觉得一只羊是赶,一群羊也是放,便到外院问了其他学子需不需要包餐。
一天五百文,价格还算合适,不需要他们一天三趟往外跑找饭吃了。耽误时间不说,现在天热了,外面的饭食未必干净新鲜,万一吃坏了肚子,误了考试就得不偿失了。外院住的五位学子,也纷纷掏钱表示需要包餐服务。
一天五百文,考前还有五天时间,这就是二两多。那些来得早的,花费更多。再加上车马费……宋子苒不禁感叹古人赶考实在是太废钱了,难怪说寒门难出贵子呢!不是因为贫寒人家的孩子不聪明,而是读不起书,考不起学啊!
朱元琨趁机点菜,说是要吃刚刚端过去的“红烧肉”。吴婆子道:“那道菜要炖上一个时辰,今天晚了,吃猪肉炖粉条吧。素菜嘛……来个凉拌茄子,怎么样?红烧肉,明儿再吃。”
猪肉炖粉条是“东北四大炖”的第一炖,有这么一句顺口溜:“猪肉炖粉条,馋死野狼嚎”。崇州这边的人,没几个不爱的。
吴婆子做的时候,又加入了八角、桂皮、肉蔻、陈皮、山楂干等香料,做出来的“猪肉炖粉条”,自然更加浓香四溢。
凉拌茄子,则加入了辣椒这种提味神器。辣椒和蒜蓉,用油一爆香,整个院子都沉浸在一种说不出的鲜香之中。
宋家人丁兴旺,吴婆子做惯了大锅菜,就是厨房的盘子不太够。没关系!小福丫用钥匙打开隔壁的门,从厨房“借”来十几个精致的小碗盘,把两道菜各分成九份儿,给学子们送去。
朱元琨几个认识的,把饭菜端到一块儿,一边吃一边探讨学问。宋清墨听到了,忍不住加入了讨论的行列。他把自己的饭菜也端出来,放在一起邀请大家品尝。
朱元琨早就馋红烧肉了,不客气地尝了一块,惊为天人:“入口即化,肥而不腻,鲜香酥软。妙哉,妙哉!”
他的同窗蔡岩祥吃得不抬头,闻言道:“这猪肉炖粉条,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猪肉炖粉条了,味道太丰富了。还有这个拌茄子,里面红红的,不知是啥,吃到嘴里火辣辣的,越辣越想吃!”
另一位学子道:“没想到大娘有如此好厨艺,即便在醉仙居,也未必吃得到如此美味的菜肴。朱兄,你的决定实在是太英明了!”
“可不是嘛!就说这道红烧肉,拿到醉仙居,那绝对是招牌菜!”醉仙居的招牌菜多贵呀!就是普通的菜,也不是他们这些普通家庭出身的学子,能吃得起的!
尝过吴婆子的手艺后,众学子都觉得太值了!
嘿嘿,她奶这是在姑奶开全托式的小饭桌呢!宋子苒坐在高高的椅子上,晃悠着悬空的两条小短腿,美滋滋地一笑。
她用勺子戳碎一块肥瘦相宜的红烧肉,拌着米饭吃——太好吃了!这可是她,根据现代红烧肉的做法,一点一点引导她奶调整配方做出来的。不得不说,奶在做菜方面,果然有过人的天赋,比前世那些高档大饭店里做的,还要地道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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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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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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