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未落,无当军士利刃刺落。秦将军不及回头,一柄木剑擦过鬓角,刺入背后无当军士胸膛。
那军士应声倒地,含恨而亡。
秦将军回过神来,看向自尸体中爬出来的叶凌,不知心中所想。
张将军急忙跑过来,问道:“秦将军,可有大碍?”
秦将军摆摆手,回身去取那柄木剑。谁知木剑有灵,径自飞回叶凌身后。
秦将军见了,走到叶凌面前:“修士?”
“曾经是,”叶凌淡淡的道:“现今不过一刑徒罢了。”
“你叫什么?”
“陈风,”叶凌并未答出自己的本名,却抬头问道:“你叫什么?”
秦将军不答,转身道:“救命之恩,本将记下了。”
叶凌微微一笑,躺在黄沙上,默然不语。
不多时,远处一队骑兵赶来,却是秦将军麾下兵马。
秦将军翻身上马道:“将活着的刑徒连同弟兄们的尸体一起带回去,另外,那个叫陈风的,似乎行动不便,让出一匹马来驮他!”
“是!”
一勒缰绳,秦将军策马绝尘而去,只剩下一队兵士听着张将军号令,打扫战场。
叶凌被抬到一匹马上,同他们一起继续向东而行,只半日功夫便来在一处边塞城下。
但只见城头上下旌麾血染,尸骨成山。沙土上血水未干,透入地下,风沙也来不及掩埋。城头上,有士卒与犯人们搬运石料,修筑破损的城墙。
一行人入了城来,但只见伤兵无数,嘶声哀嚎,城中士卒有些垂头丧气,似乎战事不利。
张将军特意吩咐,将叶凌送进一个帐篷里,又叫了一个士兵,照顾他。
这士兵叫丛征,身子微胖,永远挂着一副笑脸,天性乐观。
丛征端着水盆走进来,对叶凌道:“我先给你洗洗身子,再换件干净衣服,可不能就这么待着。”
叶凌任凭他吩咐,褪去破烂的衣服。丛征笑道:“你这身子真结识,长的也白净,这要是给我,肯定能多娶几房媳妇儿!”
叶凌闻言一笑,问道:“那你想娶几个呀?”
“一个还没娶利索呢!”丛征边给叶凌擦身子,边道:“家里给我讨了门亲事,堂也拜过了,可没等到入洞房,就被征鼓给带到这边阵来了。”
说到此,丛征幽幽一叹:“也不知这仗什么时候能打完呀!”
叶凌梳洗干净,又换上一身丛征的衣服,显得有些宽大。他望向帐外,但只见夜色笼罩,月色朦胧。
叶凌缓缓起身,他的双腿已经能够活动,只是尚有些不便。
出离营帐,他便寻着阶梯登上城墙。守卫士兵都知道叶凌,张将军也打过招呼,因此并不拦阻。
立于城头,眼望荒野,心中莫名感慨。月色之下,夜风呼啸,竟也难敌严寒。
回望城内,守夜士卒聚在火前取暖,任凭添柴加木,竟也热不得周身寒甲。帐内士卒鼾声如雷,不知何日将会长眠,梦中身在何方,也当珍惜一刻。
正是:“
边城墨染月风高,秋气萧萧透阵袍。
走马千军闻戍鼓,平沙万里未辞劳。
烽烟战罢思归土,合甲犹眠夜枕刀。
空见春闺哭新冢,江山更替又何朝。”
“子夜不睡,到城头何为?”
远处传来声音,叶凌寻声望去,只见一身甲胄,脸带面具的秦将军坐于城头,手中举着一个酒坛豪饮。
叶凌缓步走过去,道:“将军子夜未眠,独自饮酒,又是为何?”
二人皆不答,叶凌坐在秦将军身侧。秦将军问:“能饮否?”
“尚可。”
说着,叶凌接过秦将军递来的酒坛,拍开封泥,浓烈酒香立时散溢而出,并无几多香醇,但却使人焕发精气。
仰头灌下一口,酒水入喉,浓甘辛辣,一路落去,仿佛大火灼烧,不禁令人大呼过瘾:“好酒,此酒何名?”
“烈云烧,”秦将军答道:“以敌人之血酿造。大战前后,我都会与众将士同酌共饮。”
叶凌又灌下几口,胸口热血翻涌,周身散出一股豪气,朗声一笑道:“此酒如其名,竟能将满腔抑郁一扫而空,果真爽快!”
秦将军站起身:“这顿酒,算还了你的救命之恩。”言罢,她便迈步离开。
叶凌心中知晓,即便他不出手,这秦将军也不会有性命之忧。或许他真是多此一举罢。
“陈兄弟,你咋跑到这儿来了!”丛征四处寻找叶凌,总算在城墙上见到。
叶凌笑着挥挥手:“来尝尝这烈云烧!”
“啥?烈云烧!”丛征自是知晓此酒的名头,赶紧跑过来,喜道:“这酒要不是生死大战前后,可绝对喝不到!”
叶凌闻言一愣,随后将烈云烧递给丛征道:“喝吧,这是秦将军送的。”
“秦将军?”丛征想了想,方才了然道:“我听张将军说过,你救了秦将军的命,他送你酒也应当。”
“你知道秦将军的事情吗?”叶凌突然问道。
“秦将军啊,”丛征迫不及待的先灌下一口酒,这才缓缓道:“我们都不知道秦将军的名字,在我们来之前,他就一直守着这座城。我听张将军说过,在他到这座城时,城头只有秦将军一人。”
叶凌又问道:“为何军中会有女将?”他神识强横,早就看出秦将军是女流之辈。
“女将?”丛征挠挠头,不解道:“军中何时有过女将?我们这里又不是大衍王朝。”
大衍王朝女皇为尊,国内女子也同男子地位一般无二,因此这为官为将者,也不乏女流。
叶凌了然,或许正因如此,那秦将军才会带着面具吧!
夜风更盛,丛征喝光了酒,有些微醺的道:“也不知道我那没洞房的媳妇儿改嫁了没有。要是我能活着回去见她就好了!”
说着话,他从贴身的衣物里小心翼翼的取出来一个荷包,上绣着“平安”二字。他給叶凌炫耀道:“这就是我媳妇儿给我绣的,多好的针线活儿啊!嫁给我真是苦了她。”
“我都想好了,等这次仗打完,就回去跟她好好过日子,再也不从军了。我爹娘年纪大了,我得给他们养老送终。”
“我还要和媳妇儿生好多孩子,教他们读书认字,绝对不叫他们当兵,我舍不得!”
“要是现在就能回去,该多好啊!”
丛征渐渐睡去,嘴里还呢喃说着梦话,似乎真与媳妇儿梦中相会了。
叶凌微微一笑,但不知这两军对阵,数万里之遥,又有多少将士思乡如此,归心急切。可最后,真正如愿以偿的,能有几人?
夜风愈冷,叶凌将丛征背起来,走下城墙,回到了营帐当中。
安顿好丛征,他盘膝坐在席上,试图调动周身道力,只可惜经脉断裂,无可运转。他几番尝试,徒劳无功。
再一睁开眼,天已微微放亮。他似乎感觉到什么,急忙走上城墙。
城墙上,一身寒甲,面带金具的秦将军身姿挺拔,远眺城外。
天地交界之处,一条黑线缓缓向前推进,不断变粗,直至见到密密麻麻的兵士,迈着整齐的步伐向前,每踏一步,大地也与之共震。那手中长枪散出的寒光,竟也能冷了这片大漠。
叶凌昨晚听了丛征的话,便已知晓今日将有血战,不想来的如此之快。
秦将军余光看到叶凌似乎有些诧异,随后又道:“你现在不是刑徒,随时可以离开。”
“多谢将军,”叶凌道:“我本就不是什么刑徒。”
秦将军不言,一挥手,城内锣声响起,守城士卒立刻跑上城墙,各守其位,等候战争降临。
城外敌军已然列好阵势,数万兵马队列整齐,气势恢宏。大汉军旗之下,领兵将领拔出腰间佩剑,大喝一声:“攻城!”
阵前士兵持盾撑矛,不断向前靠近。
张将军见了,大喝一声:“投石!”
城中数个投石器一齐发动,千斤巨石抛向天空,落在汉军军阵当中。如水面突落坚砾,留下数个深坑。
落石中央的士卒来不及呼喊,便已粉身碎骨,只有血水汩汩流出,染红了沙土。
无人在意他们的死,身后的汉军仍踩着前人的尸体不断向前,心中毫无波澜。守城兵卒继续发起远程攻势。此时此刻,每个人只会注意活人,无暇顾及死者。
战争当中,只有活人引人注目;死者的追勋属于和平。
叶凌被丛征拉到城下,他们列好阵势守在城内,随时准备出城与敌白刃相接。可若真到了这个时候,便意味着他们都将战死沙场。
叶凌看到丛征的身子在颤抖,他便将手轻轻搭在他的肩头,道:“放心吧,你会活着回到家乡的!”
丛征闻言,略有一丝安慰,道:“要是你跟我一起回去,我把家里的地分一半给你,再帮你也讨个媳妇儿!”
叶凌会心一笑,眼神里多了些许慰籍,身背后的木剑也开始不断颤抖。
城外的汉军已经冲到城下,开始架设云梯向城上攀爬。一队兵士推着冲车马上便要来到城门下。
战局已经十分明了,城破只是时间问题。
张将军对秦将军道:“怎么办,我们守不住了!”
秦将军一枪刺死一个刚爬上城头的汉军,目光落在城外汉军旗下,那个领军大将身上。
他喝道:“打开城门,随我冲阵!”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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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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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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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寒风弄月动边城免费阅读.https://www.jieyidazhiye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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