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杰伊文学网>言情小说>于向念程景默>第411章 争锋
  温秋宁端着炒西葫芦进来了,温琴也端着一锅鸡汤紧随其后。

  温秋宁系着一条粉色的格子围裙,可能是忙了一下午的原因,她耳旁的头发散落了几缕。

  于向阳觉得这样的温秋宁让人挺舒服的,少了往日的那种清冷,多了几分烟火气。

  “大家过来吃饭了。”温秋宁招呼大家坐到桌前。

  今天的菜是最丰盛的,有鸡汤、卤猪脚、辣椒炒肉、炒韭黄、炒西葫芦,还有一道辣白菜。

  温秋宁给温琴介绍了一遍这些人。

  听到安安和可可都是程景默和于向念的孩子时,温琴不免多看了于向阳几眼。

  这舅舅当得还不错。

  温琴说:“宁宁经常在信里跟我说,她在大学的那些事,老师、同学们都对她很好,我很感谢你们这么照顾宁宁。”

  于向阳听着,有些不屑的瞥了眼温秋宁,刚好她也看过来,两人视线相撞,又很快分开。

  于向阳心说,我对她不好吗?怎么只提老师和同学们,没提他?

  “没有没有,温秋宁也经常帮助我们。”于向念客气的说。

  温琴又说:“宁宁这孩子,话少性子又倔,幸好一路上都遇到一些好人,不仅考上大学还交了这么多朋友!”

  大家一听这话就知道,温琴一点都不知道温秋宁在村里和学校里遇到的那些事。

  也是,一个人成熟的标志,就是对父母报喜不报忧。

  父母本就帮不上什么忙,说出来只会让他们焦急难过,徒增烦恼。

  大家都很有默契的不提那些不高兴的事。

  于向阳吃着面前的这盘韭黄,心里默默念叨:宁宁?宁宁?这个称呼听上去还不错。

  温琴注意到于向阳只吃面前那盘菜,以为他是不好意思夹菜,她连汤带肉的舀了一勺鸡汤。

  “于同学,我给你舀点汤。”

  于向阳也不客气,端着碗递过去,“谢谢阿姨。”

  “你喜欢吃韭黄,下次来吃饭的时候,我多买点。”温琴说。

  程景默睨了身旁的于向阳一眼。

  这小子经常跟他说,韭黄没韭菜好吃,今天怎么吃这么多?

  程景默也夹了一筷子韭黄尝尝,也就那个味。

  大家边吃边聊着,气氛也算热络。

  初次接触,于向念感觉温琴挺健谈的,跟温秋宁的性格不同。

  从闲聊中得知,温琴今年才四十岁,这让大家心里暗自震惊。

  一方面温琴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很多,于向念都以为她五十岁左右了。

  另一方面,温秋宁今年二十一岁,也就是说温琴十九岁就生了温秋宁。

  虽然说,十七八岁生孩子,在农村也很多见,可问题是温秋宁的父亲呢?

  于向念和温秋宁算是走的最近的人,可从没听过她提起关于她父亲的半个字。

  不知道是死了还是离了,但至少可以肯定温秋宁心里对她父亲这个人有阴影,排斥、厌恶!

  刚才吃饭的时候,温琴把两只鸡腿分别舀给了两个孩子。

  安安吃了一半,不知道是吃不下了,还是想起于向阳了,他小手油乎乎的举着鸡腿走到于向阳面前,“舅舅,吃。”

  于向阳对他皱皱鼻子,咬着牙齿说:“舅舅不吃!”

  “哦。”安安又来到程景默面前,“爸爸,吃。”

  程景默用碗接住半只鸡腿,“谢谢,把饭吃完,不准剩饭。”

  “嗯。”安安又走到他的小凳子旁继续吃饭。

  林也对着于向阳嘲讽的说:“于向阳,你别不知好歹,这么好的东西,安安都是先孝敬你,才轮到我哥!”

  于向阳往她碗里夹了一块猪脚,想堵住她的嘴,“吃点猪脚补补,骑单车就更有力气了!”

  虽然知道安安是给他好吃的,可当着温秋宁她们的面,他哪能吃半只吃剩的鸡腿!

  林也说:“你怎么就改正不过来呢,这叫猪手!”

  “猪有什么手?”于向阳据理力争,“猪脚!”

  “猪的前面两只脚叫猪手,后面两只脚叫猪脚!”林也不认输的说。

  “你都说了前面的两只脚,所以就不叫猪手!”于向阳继续辩论。

  林也梗着脖子,非要辩论出个结果,“因为它是前面两只,所以是猪手!”www.jieyidazhiye.com

  于向阳:“前面两只就是手?那怎么没有狗手?猫手?”

  温秋宁听着他们辩论,很想笑,强忍着。

  程景默、于向念和小杰见怪不怪,反正两人时不时的就要关于某个问题,辩论一场。

  “猪是特殊的!”林也说。

  “多特殊?”于向阳说,“它会写字?”

  温秋宁再也忍不住了,噗嗤一声。

  幸好她及时转过了头,饭喷了一地。

  于向阳是真幼稚!

  这有什么可争论的,管它猪手猪脚,反正吃就完了。

  林也说:“不然让在座的评评,到底是猪手还是猪脚!”

  于向念看都不看看他们一眼,没什么语气的说:“我们不评,你们去问猪,它才有发言权。”

  这下,两人都安静了,互相不屑的瞅了对方一眼,各自吃饭。

  温秋宁听到于向念的话,更是笑的停不下来。

  他们一家人说话都太幽默了!

  于向念则是想起了,程景默买猪的左脚的事。

  自然,程景默也在想这件事。

  程景默给于向念夹了一块猪脚,“你吃一块。”

  程景默怕再次引起于向阳和林也的争锋,他只敢说吃一块,都不敢说吃一块猪脚,或是猪手。

  于向念咬了一口,问:“这是猪的左边还是右边?”

  于向念也怕。

  程景默:“左边。”

  “哈哈哈···”温秋宁实在是憋不住的大笑了。

  今天是她听过最搞笑的事,一下是猪手还是猪脚,一下是左脚还是右脚。

  于向阳:“…”

  看着温秋宁笑,他也觉得有点想笑。

  别说,温秋宁笑起来好可爱。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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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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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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