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和我整日里去田野里捕捉那些不知名的小虫的时光。
我母亲的病痛是很折磨人的,是那种会让人身上有奇痒的病,愈痒愈痛,发病的时候只能咬着牙忍着,难有什么方子医治,唯一的对症下药就是去比较凉爽的地方呆着,有或者不让心里的火气让那痒发作,越是心痒,就越是痛苦。
所以我才能够有那么一段比较舒坦的时光,是的,我比我的母亲更加享受她来到乡下治病的时光,因为我终于可以离开那个渺小的院子,那个院子里承载着我的噩梦,或许是无尽的噩梦,所以我才想要逃离。
当我真正逃离的时候,我才真的能够感受到一点点的微风,一点点的亲情,一点点的由着我心里散发出去的宁静。
田间的风吹起来我的头发,那些叫不出名字的野草抚摸着我的腰枝,还有那些我从来没有见过的动物一一的从我的身边走过,带着浓重的乡土气息,让我感觉不到一点点的在那个院子里的空洞和聊胜于无的寂寞。
我可以每天都跟那些农夫打交道,他们大口喝酒的咕噜声还有打嗝声总是与我的父亲不一样,又或者说,我的父亲从来不会打酒嗝,也从来不会在喝完一杯热酒的时候爽朗的大笑,我总是看着那些农夫们农妇们发自内心的笑起来。
我问他们,你们为什么整天劳作还能笑的如此开心呢?你们难道不会累不会觉得厌烦吗?jieyidazhiye.com
他们觉得这个问题很有趣,又或者是长久的无奈,又或者觉得我实在是一个小孩子,一个穿着华丽衣服的大家小姐,而不是一个真正的农民的女儿,所以他们还是能够笑着对我说。
当然会累了,大小姐,但是这个世界哪里有比劳作后喝上一壶美酒更让人开心的事情呢?
我当时觉得很有道理,但是现在觉得没那么多道理,又或者在将来,也应该品不出那么多的道理来。
因为如果他们见过我家里收藏的美酒,又或者是连酒杯都抵过一杯珍藏了百年的美酒的时候,他们也许并不会再觉得他们用自家农田里种植的食物泡的酒又或者是小店里卖的几个金币的酒有滋味了。
但是他们终究没怎么见过,所以那些近在眼前的酒也就美味了,也就只能是那样的味道了,可是终究我不会品酒,喝不出什么酒的价值,但是我父亲珍藏的酒,大概,也许,或者真的比那些几金币的美酒来的好喝。
我父亲的酒哪怕是滴了一滴,也应该足够一个农夫一年的口粮了。
这也应该是那美酒有滋有味的原因。
但是我终究也很难能够在田野里看到农夫们能够尝上一口我父亲珍藏的美酒,也很难看到我父亲会对着农夫的酒说:“看啊!人间的美酒!·”
我来到田野里的每一天好像都活的和美酒一样有滋有味。
我在田野里抓青蛙,抓蟋蟀,抓养在田间的大鱼,和养的狗儿们一起奔跑,和那些愿意,也敢,和我交朋友的人玩耍嬉戏,我做的事情,远比这要多的多。
又或者,我做的事情,远比这要疯狂的多:我扎起我遮挡裙子的裤子,我挽起我裙子的边袖,我把我从小带大的簪子抓在手上,我就像是一个真正的农夫的女儿在田野里奔跑,我疯狂的像是一个孩子,你绝对想不到,我曾经还可以被当成一个孩子来对待。
在田野里休息的老人们抬起头对我笑,笑的和蔼可亲,在田野里劳作的大人们对我笑,笑的宠溺的十分,在田间和我一样嬉戏的孩子对我笑,笑的和我一样呆傻。
我总是玩了一身的泥,我不知道自己在玩什么,或者是将鱼儿抓到了有放回去有什么意义,我不知道跨过那些土坝再跨过来有什么含义,我不知道和那些狗儿比赛跑有什么奖励。
可我总是快乐的笑,我不知道我为什么快乐,可能是因为我确实是一个小孩子,所以做这些事情的时候总是笑的像是小孩子一样。
我拥有着别人可能没有的一切,但是我觉得他们也拥有着我没有的一切,可是我们没有办法比较,因为这只是我的一面之词,我知道,很多人想要取代我父亲的位置,很多人也想要取代我的位子。
是的,一个妾室的女儿,也会有人想着法来取而代之,因为作为我父亲的女儿好像就能够拥有一切。
我不知道能不能拥有,但是我从来没有拥有。
在那段时光里,我认识了大狗和二狗,大狗是一条狗,二狗是一个小男孩。
二狗需要跟着他农民的父亲去劳作的时候,便不能陪着我在田野间奔跑,大狗也就成为了我的玩伴,但是大狗并不是二狗的替代品,因为大狗明显要比二狗会亲近我。
它是一条黄色的花狗,一块黑色的斑在它的右眼上,还有他那条黄底白边的小尾巴。
大狗的体型并不是很大,小小的一只,总是围在我的身边打转,我会轻轻的抚摩它的小尾巴,还有它总是冲我笑的狗头,它太怪了,因为它那只右眼的花斑,我总是能够见到它的时候就笑起来,笑的开心,就好像是见到了什么太过滑稽的玩意儿。
它总是围着我打转,一转抬左腿,二转抬右腿,如果不是因为它太小了,我一定以为它是一只会跳舞的战马,这明显是马儿的姿势,我很惊讶为什么大狗会模仿马儿的姿势,二狗说,大狗是马的儿子。
因为大狗是在马槽里长大的,但是那匹存放在农村的马儿已经离开了,那本应该是一匹实实在在的战马,但是因为在战场上崴了脚,它的主人也才到乡下来疗养,大狗,也就是那只马的儿子,因为生大狗的狗狗难产死掉了,听说是被那只马踢死的,听说是被人给踢死的,还听说大狗的狗妈妈是被山里的狼叼走了。
反正,大狗从来不知道自己是只狗,它是和一匹在战场的马儿一起生活的,也总是像那只马儿的,它前脚抬起来后脚跳起来的时候总是像马儿的嘶鸣,但是它只能汪汪两声惹人怜爱,那匹摔下主人的马儿应该是性情刚烈的,不然也不会长久的嘶鸣,马儿的嘶鸣传到大小的乡野里,或许真的是一件新鲜的事情,但是马儿应该去草原,去田野,而不是去马槽里,千里马再好,也不应该在马槽里,应该去让马儿奔跑,能够跑起来,能够跑上千里的才是千里马,而不是生下来便是被叫做千里马的马。
我曾经非常残忍的认为,大狗的狗妈妈是被那匹性情刚烈的马儿踢死的。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有这么恐怖的想法。
可能是因为我觉得大狗的身世太过于奇幻,又或者是太过于可怜,更甚者,我觉得大狗和马儿需要这样一个可怕的歪曲的纽带联系在一起,所以马儿照顾着大狗才自然而然。
但是我从来没有见过那匹战马,也没有见过大狗的狗妈妈,我只见过可可爱爱的大狗,所以我需要为大狗找一个可怜的身世,这样也就能够让我更加的怜爱它,又或者是,真正的把它当成是我的狗。
作为城主的女儿,是没有养狗的权利的。
我也被圈养在小院子里,随时成为他人的——我从未见过的男子:或帅或丑,或年老或年幼,或者性情刚烈,或者性情温柔。
我确实不应该同情其他的动物,或许是因为我本身就是需要被同情的对象,所以在大狗真的能够陪伴我的那段时光里,我格外的珍惜那段时光。
大狗陪伴这我的日子,二狗陪伴着我的日子,我母亲的病也就好了很多,只是我母亲的病越好,他们需要离开我的日子也就来的越快。
快的我有点恍惚,以至于我还没有来得及哭泣,就在回到家的马车上呆呆的看着二狗抱着大狗。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华丽的车架,那些金的银的插在马车上,总是在太阳下金光闪闪,也能够让田野里劳作的人争相恐慌的来观看我的母亲,这位城主的妾室。
可是大狗和二狗没有。
因为我曾经平等的和他们在田野里奔跑和玩耍,而现在,我坐在金银的马车里,呆呆的看着他们。
他们也呆呆的看着我,我这才意识到,他们原来也曾想过平等的对待我,但是我只能哑口无言,在回去的马车上,看着我身边还可能有一只学着战马嘶鸣的小黄狗,它围着我打转,一圈,它的前腿抬起来,又是一圈,它的后腿抬起来,我也就笑了起来。
它摇着尾巴,而我也拍起手来唱歌。
我曾经给它唱过一首母亲教给我的童谣。
[小~孩~儿~
小~孩~儿~
你~就~轻轻的~睡~吧~
月~亮~静~悄悄~]
小孩儿,小孩儿
你能不能不要在夜里想念那片田野。
小孩儿,小孩儿
你能不能不要想念那匹威武的骏马。
它会围在你的身边,陪伴你渺小而美丽的童年。
小孩儿,小孩儿
我总是如此的想要停留在那段时光,但是那太过短暂。
就像是二狗孤独终老一样,我再次的回到那个村庄,见到了并没有真正年迈,却被太阳晒的黝黑的二狗,田间辛苦的劳作让他像是他的父亲一样了,他眼里明亮的光消散了,不见了,化为乌有了。
我提起大狗,他摇摇头没有印象,因为在那个时候,也就是我跟随母亲来到这个村庄的时候,也只有我和那只流浪狗玩耍,就像是现在一样,也只有我真的在意过它在哪里。
但是大狗终究是死了,狗的寿命本来就不敌人,更何况没有人照看,即使是再坚强的狗,也没有办法不吃不喝。
或许大狗比较聪明,在流浪中知道吃别人剩下的饭食,知道这个村庄呆不下了就到另外一个村庄里去,知道可以向别人摇尾巴来乞讨,不至于饿死。
我从二狗嘴里听到大狗的死讯的时候,也终于明白了,大狗的笨拙。
二狗说,在我走后,那只被我称呼为大狗的小黄犬就因为郁郁寡欢而拒绝吃下任何东西,它总是站在南边,我的金银马车离开的方向发呆,他或许真的能够明白我对于它的感情,也能够明白自己对于我的感情。所以在嗷嗷声中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因为我真的没有回来。
所以我又开始回想起这只被马儿照顾着长大的小犬的身世来。
我又开始祈祷其我从二狗的干燥的嘴里听到的有关于大狗的悲惨的一生不是真的。
我又开始纠结于我的大狗应该是去了另为一个村庄寻找我。
我又开始幻想,那匹能够成为战马的大狗长成了一匹可以飞驰田野的真正的战马。
它昂首挺胸,将前蹄抬起来,像是炫耀般的看向我,它那健硕的马的前蹄抬起来,它那健硕的马的后蹄抬起来,也就真正的成为一只可以上战场的战马,昂首挺胸,不再惹我发笑,而是让我自豪,自豪的热泪盈眶。
在回到那个小院子的作为城主的女儿的我,也曾经幻想过,我的一生。
我需要一个能够拯救我的人出现在我身边,将我从这无情的人生中抽扯出来,就算让我五脏六腑俱碎,我也心甘情愿。
但是我不能求死,一个好端端的人怎么会求死呢。但是我曾经想过死亡,如果我的父亲真的要把我嫁给一个老头子的话,我一定会选择慷慨的赴死。
一个女人悲惨的一生可能就是嫁错对象。
所以人们才会毫不修饰的祝福新人们,在未来的日子里,相濡以沫。
因为已经失去了爱情的大人们只能祝福夫妻二人相敬如宾,而不是轰轰烈烈的爱一场,爱到天荒地老,爱到天涯海角。
而是,真的能够明白的,清楚的,像是我的心和肝都在颤抖的,结婚生子,相夫教子,媳妇熬成婆。
在没有爱情的基础上,和时间赛跑。
熬成人生的终结,熬成一辈子的伤痛。
熬成他人眼中的婆。
所以,我不能够拒绝了,名为大狗的白马,带着我远去。
我或许根本不需要像其他的女人一样,尤其是像我的母亲一样被我的外婆嫁给我的父亲。
我需要一匹会围着我转的白马,带着我只能在小院里想着的百日梦,奔向那片金色的田野,奔向那片我梦中的碧绿。
奔向我的另外一种人生。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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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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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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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我另外的人生[长英兰]免费阅读.https://www.jieyidazhiye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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