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顿,贝尔忽然抬头冲元无忧笑道,
“不过要搁在室韦,但凡有人想接近我的帐篷,都得在挺老远就喊我出来接应,不然铁军在半里地之外都能听见外人的动静,闻到擅闯者的气味,但凡离近一点帐篷,那獒犬就冲出去了。”
元无忧听得咋舌,褐色凤眸在暗夜里闪烁着微光。
“这么凶狠吗?那你们平时怎么交流啊?”
“所以草原上拜访养獒犬的人家里,都得骑马或者带獒犬去,等主人出来接应再下马,獒犬嗅到同类的气息也能知道是敌是友,最坏的打算就是獒犬冲出来,先咬坐骑的马呗。”
元无忧啧声一笑,“真是民风彪悍啊。”
贝尔随即哎呦了声,
“你可别误会啊,这帮獒犬平常都可消停了,就算发现潜在敌人也都悄摸声儿的,它们脑子灵,善斗,霸气,虽然好吠但平时不会乱吠的。且跟我们北境骑兵一样英勇无畏,百折不挠……遇到有狼群攻击羊群的时候,它们明知寡不敌众,也会勇敢地拼死反击。”
说着,贝尔蹲下身,朝那匹獒犬伸出手,“铁军儿来,给接班银瞧瞧你的战袍。”
“嗯?”元无忧循声,诧异地垂眼看去,只瞧见北原姑娘把獒犬胸口的、麦白色长毛扯了出来,边拿指头给它梳毛边道:
“室韦养獒犬的,习惯根据外貌来评判优劣。比如多数人觉着胸部有心形白色斑块的獒犬,就是生性勇敢忠诚的。眼仁泛红的狗最好斗。爪子旁边儿有白斑块的狗能给主人招财…而白色袜套和白尾巴尖的狗,老人说多数喜欢偷吃和不看家。”
贝尔又拍了拍獒犬胸膛的白毛桃心,抬头冲元无忧呲牙一笑,“瞅瞅我们铁军儿,那可是呼伦湖数一数二的俊獒犬!”
“啧啧,瞧你说的,这么带劲?这是忽悠我养獒犬啊?”
“你要是想养,我回去帮你挑啊?我最会挑幼犬了。像那种灰色或杂色的狗崽子,一般都没人相中。我们大家伙儿挑狗崽子的时候,一般都喜欢挑最后一只出生的。”
元无忧垂眼看着自己脚边的庞然大物,有些打怵,“就是中原没有这么大体型的獒犬,它毛这么厚,夏天得挺热吧?中原人多眼杂,能养它吗?你这狗能拉住吗,不会伤人吧?”
“养吧,它肯定听你命令,不会伤害你在乎的人的,獒犬可是从匈奴那会儿,就能跟主人陪葬在一起的家人。它们比人还忠诚,北境旷野无人,一片草原可能只有一户居民,所以主人就是獒犬最亲的人。它们不会因为主人贫穷就抛弃主人去投奔有钱的,遭遇危险时,是能为主人而死的。”
“看得出来,你们是真爱獒犬这种家人啊。”
元无忧虽眉眼带笑,语气戏谑,可是仍站姿挺拔,眼神只看着面前的贝尔,都不看那匹冲她疯狂摇尾巴的长毛獒犬。
贝尔明白她还是警惕着,便了然地回手往后腰一掏,就忽然拿出个钢牙鬼脸的嚼子来。
“你要再不放心,我给它戴个嚼子得了。”
说着,她立即蹲下把嚼子给那獒犬戴上。而后还伸手撸了两把獒犬毛绒绒的脑袋。
而元无忧一瞧那呲牙咧嘴的鬼脸嚼子,钢牙直泛银光,直惊道。
“你这嚼子的造型…挺奇特呀?”
贝尔得意地一仰脖子,“我家山茶长得俊,体型健硕模样霸气,又是个三岁的壮年老姐,那可老招风了!在北原一到夏秋,总有二三十条獒犬跟在屁股后,搔首弄姿的求它交配,贼烦,所以给戴个丑嚼子显得凶。”
“嗯?”元无忧越听越瘆得慌,“你知道么,你这一条獒犬好像骂了俩人。”
贝尔笑嘻嘻道,“谁呀?”
自然是高家兄弟。
但即便元无忧说出名字,贝尔恐怕也对不上号。
“你要是没进过北齐营地,可能不认识那哥俩儿。”
“嗐,我认识你就得了呗。”
就在这会儿,贝尔一回头,正瞧见两匹壮硕的黑马凑了过来,其中一匹正是元无忧的。
“咱走吧接班银?”
毕竟有正事要办,俩人遂一人扯过一匹马驹,便溜着狗上路了。
路上贝尔还一直在给元无忧讲故事,讲室韦人跟雪地獒犬的羁绊,试图克服她对獒犬跟在身边的戒备。
可元无忧满心都是命途多舛的故人,对獒犬的故事都是左耳进右耳冒。
……
因黎明前突然下了大雨,备战整晚、枕戈待旦的齐国并未等到周军偷袭,遂分批睡下。
而后半夜就跟元太姥出门的姑娘,到天亮也没回来。
翌日清晨,即便拨云见日,出了些太阳,也因那场雨而闹得薄雾朦胧。
雨后的穰城,稻香依旧。
元无忧在路边偷薅了把沉甸甸的稻谷,发现那杆子那叶子,那稻穗,居然真和自己从渔农公那里要到的种子,长出来的稻谷一样。
她不免想起昨日鸿门宴上,宇文直说穰城是人间炼狱,可自己看到的穰县却是一派安宁和谐,即便被“叛军”控制着,当地人居然还若无其事地耕种养家,安居乐业。
穰县外头,到处是穿着黑红两色服制的赤水叛军。
守城的卫兵,也放扛着镰刀镐头的农民自由出入。
彼时,俩人一犬站在城外稻田土路中央,离城门不远处,便研究上了战略。
元无忧正琢磨是硬闯穰城这块无官之地,还是扮成农民混进去,余光一瞟前面酥黄的稻田里,就瞧见从低头的稻谷小路里出来个人。
身穿红衣的男子骑着白马,满头小辫儿梳成了个高马尾,他从城门口方向走回来,在远远确认是她后,便慢悠悠地拉着缰绳而来。杰伊文学网
自然是高延宗。
等离近了就差几丈之远,骑白马的男子才出声戏谑道:“国主?巧遇啊。”
这个“巧遇”听得元无忧十分无语。
但凡是巧遇,他就不会在进穰城前一刻,回头来找她了。
元无忧仰脸儿望着、坐在高头大马上的高延宗,他身穿的交领红衣十分普通,并非齐国军服那种便于行动的特殊样式,也没有各部特殊的花纹。
平平无奇,但穿在他身上仍显得他宽肩细腰,肤白俊美。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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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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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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