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知道你小子有什么癖好,就喜欢去找墓穴,这才安稳几天,又要出去。”
“总比你无聊到去戏院听曲强。”
叶白头两天被陈玉楼拉去听小曲,真觉得那玩意太过枯燥,实在欣赏不来。
“那是你小子没品位。”
“得,就当我没品味吧,不过你躲在长沙不回去,不会是怕老爷子给你找媳妇吧。”
陈莫文也知道自己没几年好活了,自从陈玉楼从黑水城回来,便铁了心想给陈玉楼说一门亲事,想在死前抱个孙子。
“长沙的杂事太多,实在回不去,我陈玉楼岂是怕娶媳妇的主。”陈玉楼牵强解释着,估计这话他自己都不信。
快三十岁的陈玉楼连女孩的手都没牵过,着实可怜。
叶白摇摇头,看样子,自己这大哥估计是要打一辈子光棍了。
“出远门,和弟妹说过了吗?”陈玉楼问道。
“昨夜就说了,这次出行没一两个月估计回不来,白家的事你多帮衬着点。”叶白说道。
“没问题,你安心去吧。”
叶白总觉得这句话有几分不对味,但也没有多说什么,和顺子背上行李,朝火车站方向走去。
“顺子,照顾好小三爷。”陈玉楼叮嘱了一句。
“总把头,您放心好了,我铁定拿命护住小三爷。”顺子乐呵呵的道。
目送叶白和顺子消失在人群中,陈玉楼才返回酒楼。
从白知希手中,叶白一共得到了十二个墓穴的具体位置。
这些墓穴零零散散,分散在湖南周边各个地方,其中最远的就是位于湖北省周口地界,叶白准备先去最远的地方,然后再往回赶。
火车站的人流不少,叶白和顺子背着行李,费了不少力气才挤进火车站。
此行,叶白也将霸王枪带在身边,好在霸王枪可以隐藏枪刃,缩短长度,不然还真带不上火车。
展示两张车票,叶白和顺子进入车厢,找到了自己的位置。
伴随着巨大的蒸汽声,火车缓缓行驶起来。
民国时期的火车是那种运行缓慢的绿皮火车,说来这也是叶白来到这个世界后第一次坐火车,虽然感觉有几分新鲜感,但很快就没什么感觉。
倒是顺子对一切都很好奇,不停的观望,想来是第一次坐火车。
两人购买的是二等票,一张票五个大洋,这车票对普通人来说还真消费不起。
“第一次出远门,家里的事情都安排好了吗?”叶白开口问道。
“都安排好了,也让几个卸岭的兄弟照看了。”顺子答道。
叶白笑了笑,顺子明面上是白家的伙计,其实是卸岭的人,关键这事白家的人也清楚,也从来没把关系挑破。
“白家和卸岭还是要选定好一个,以后还是要分得清楚的。”叶白提醒道。
顺子不是傻子,自然听出了叶白的意思。
只是顺子顿了顿,低声道:“小三爷,我想跟着您干。”
叶白有些意外:“怎么说?”
“小三爷是干大事的人,跟着您干有前途。”
“别拍马屁,说实话。”
“小三爷现在手下没人,需要招兵买马,以后娶白家小姐一定用得上。我顺子没什么本事,对长沙各个地方也算熟悉,可以为小三爷提前准备起来。”
叶白笑了笑,没想到看起来挺老实的顺子,也是个不甘心平凡、心思玲珑之辈。
他叶白迟早会从卸岭出来,成立自己的势力,顺子能看出这一点,倒真的不简单。
“怎么替我提前准备,你倒是说说看?”叶白考校着问道。
顺子想了想,开口道:“白家和元门还算是长沙的霸主,动作不能大,当前应该招收些身家清白,忠诚的兄弟慢慢发展,慢慢图谋。”
叶白点点头,颇为认可,又接着问道:“长沙的局势你怎么看?”
“白家全靠家主白仁礼撑着,元门一团散沙,总把头志不在长沙。”
一句话就将长沙未来的局势分析的透彻。
叶白不免有些动容,这顺子真不是个简单的人物。
“顺子,你全名叫什么?”
“陆顺!”
“有孩子吗?”
“有个三岁的儿子,叫陆小宝。”
叶白点点头:“等回长沙后,我再为你安排具体的工作,以后就替我做事吧。”
听到这话,顺子一喜,连忙道:“多谢三爷。”
绿皮火车一晃一晃的,久坐在椅子上,也不免有些疲乏。
到了中午,叶白和顺子吃了些干粮,就着茶水下肚。
火车上虽然也有食物供应,但都是些西餐,需要越过不少车厢到前面去取。
叶白对西餐没兴趣,也懒得折腾,就随意将就些吃了。
到了晚上,火车到达目的地,叶白带着顺子找了家高级酒店。
他叶白身家不菲,赶路辛苦,有钱不花那真是傻子了。
酒店金碧辉煌,顺子第一次来到这种地方,有些局促不安。
“三爷,这是洋人常待的地方吧?”
“洋人也是人,没什么好怕的,以后替我做事少不了和洋人打交道,别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上辈子见过的奢侈酒店多了,叶白倒是感觉这里的装饰一般。
定了一个房间,花费了四百大洋,叶白又让人买了一些好吃好喝的送回房间。
舒服休息了一夜,第二天中午,两人雇了辆马车,朝着第一个大墓出发。
大墓的位置在山间,两人将马车留在附近村民的家中,徒步向山里走去。
照着白知希给的地图,叶白二人连翻两座峻岭,才到达目的地。
这时,叶白的系统也有了反应。
“明朝王族墓穴(已空):明朝王公贵族之墓,已经数伙盗墓贼光顾,无机关陷阱。”
“危险等级:无”
“蕴含宝箱:无”
叶白在系统地图中看到一个光点,看来又是一个拥有福袋的墓穴。
“走,下墓!”
叶白带着顺子抄了一条直达主墓室的盗洞,将福袋取出。
“三爷,完事了?”
和叶白进了主墓室啥也没干,就要出来,顺子实在有些摸不着头脑。
“恩,完事了。”
叶白露出喜色,这次福袋倒是开出一个有用的东西。
“破邪沙漠之鹰:来自科幻世界的幻想武器,当里面的子弹射完时,花费些时间就能再生成七颗子弹,子弹对阴邪生物有烧灼作用。(备注:我是一支没有底线的枪!)”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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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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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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