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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四章拜你师兄

  萧权揉了揉眼睛,是不是太累,出现了幻觉?

  “嗒。”

  “嗒。”

  那笔又微微一动,敲了敲桌子。

  萧权的手指都被它抬了起来!

  呔!

  妖怪!

  萧权吓得一甩,将毛笔甩到了地上!

  笔一到地上,又不动了!

  萧权在博物馆见过各种各样的古董笔,这支笔看起来和古董笔没啥区别,怎么还带自动跳动功能?

  幽幽的烛光下,萧权汗毛倒立,这......

  他盯着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那支笔,名字还得继续写,这笔得捡起来啊!

  管它的,就算是一个笔精,萧权一样收了它!

  为了尽快出去,萧权一把抓起这支破笔,继续唰唰唰地写起了曹操的名字。

  曹操。

  曹操......

  曹操!

  一边写,华夏曹操的诗句在萧权的脑海涌现!

  一股气息,在萧权的胸口盘旋不灭!

  笔!

  又动了!

  萧权咬牙,你再动!老子也要用你!

  曹操的诗句,在脑海一遍遍地掠过,萧权吟道:

  “秋风萧瑟,洪波涌起。

  日月之行,若出其中!

  星汉灿烂,若出其里。

  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纸面上,全是曹操。

  曹操!

  曹操!

  胸口那股气息越来越紧迫,笔疯狂地自动地动着,萧权死死握着它!

  字写得歪歪扭扭!

  渐渐,萧权逐渐把控不了笔身,字越发地狂傲潦草!

  “噗!”

  一口腥甜的鲜血,从萧权胸口涌起,直冲喉咙!

  红艳艳的血,落在白纸上,如同冬日里的梅花傲然绽放。

  笔身也被萧权喷了一身的血。

  若它会说话,必然是:啧,恶心。

  萧权更是嫌弃,本来这支笔又老又破,沾上他的血,更脏了!

  萧权没在意喷血之事,估计因为刚长文根,一吟诗,气息又不稳。

  他吃了一粒药后,没好气地抓起笔往衣服上擦,带着血的笔这么黏腻,如何握?

  他擦了又擦,身上的衣服是浅色的,擦笔一定会弄脏衣服。

  结果,衣服是干净了。

  方才还在笔上的血,没了。

  萧权一惊,使劲儿擦了擦,还是没有血迹。

  我了个去!

  这笔有自动清洁功能?

  为了验证,萧权抹了抹嘴角的血,擦在笔上。

  鲜红的血珠,刚碰到笔,不是滴落,而是一点点地被笔吸收。

  与此同时,笔身上的黑色,没那么黑了。

  隐隐约约,能看出一点红漆。

  这支笔,原是红色?

  还要喝血,才能变红那种?

  “你这爱好有点突出啊,”萧权有点不满,拿着笔敲了敲桌子:“喝我血你才红,你咋不上天?”

  “作为一支笔,能不能干点人事?”

  “你喝水不行?”

  萧权隐隐察觉,这支笔非同凡品。

  文人之笔,吃墨。

  它吃血。

  嗜血之笔,如同嗜血之剑。

  萧权一个激灵!

  兵器!

  它是兵器!

  萧权的手缓缓地伸向它,拜托,来个麻的感觉。

  拜托,认我为主。

  刚才还骂人家妖怪的萧权,一脸的喜悦和讨好,仿佛这笔是他初恋女神一般。

  他满心欢心,又小心翼翼,充满期待,又满是忐忑。

  他猛地一握!

  ......

  ......

  没感觉?

  他不甘心地又握了握!

  这个初恋,无情地拒绝了萧权。

  果然,初恋总是没结果。

  哎......

  萧权失落地在椅子上仰着头,他盯着手里的笔,看不上我?

  没事,你看不上我,我就勉强你。强扭的瓜虽然不甜,可解渴啊!

  萧权找了那么多笔,都没认他为主。

  这支笔也不认,可它嗜血,一定是上好的兵器!

  李牧不会无端端给他一支笔!

  既然如此,萧权偏要它认他为主!

  初恋女神拒绝一下又如何,努力做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拿出在现代追女神的气势来!

  萧权给自己打了打鸡血,李牧罚他抄写名字,恐怕也是有原因!

  那就抄!

  抄他大爷的两万遍!

  特么的,等他出去,他就给蒙骜改个名字,叫个屁蒙骜!

  以后叫蒙一!

  萧权抓起那次已微微变红的笔,又开始唰唰地写了起来。

  每每到了饭点,老李都会把饭送到门口。

  门口底下有个大缝,萧权伸手就能拿饭。

  老李来送午饭之时,发现早饭萧权压根没动。

  “哎,诗魔又收了个徒儿,萧大人一定伤心得吃不下饭吧。”

  老李同情心泛滥,哪知萧权一心受罚,哪里有空理会诗魔在干啥,他连诗魔回京都都不知道。

  护才府,庭院。

  诗魔坐在凳子上,面前的桌子是李牧特意摆出来的,摆了一桌必胜楼的面,以及回锅肉。

  听说徒儿酒楼的菜不错,文坤让李牧买了几十份的回锅肉回来,自己吃。

  其他人都默默地吞着口水,看着文坤大口吃面,大口吃肉。

  那肉的香气,能将人的馋虫都引出来!

  李牧的心却都在滴血,买肉用的都是他的俸禄。

  可诗魔要吃,他必须要买啊!

  那个叫阿石的掌柜,一见是他,本来要直接送他,可李牧岂能白拿,还是给了钱。

  而魏清跪在地上,等着文坤说话。

  他来护才府,本就是屈尊降贵。

  要不是诗魔在,魏清近都不会近护才府这种卑贱的地方。

  只是他一进来,文坤就让他跪着,再也没有理他。

  春天的地板很是湿寒,他从早上跪到中午,清晨微凉的露气,让他忍不住打了好几个喷嚏。

  魏清的膝盖隐隐作痛,不过他忍着,一声不吭。

  文坤吃得十分畅快,嘴还特意地吧唧吧唧着,生怕魏清不知道这肉有多好吃。

  终于,文坤吃饱了,他身子转过来,翘起了二郎腿,冷言道:“你确定要拜我为师?”

  “确定!确定!”魏清连连点头。

  “不要后悔哟。”

  若是常人听到诗魔这样说话,好歹会犹豫一下。

  魏清使劲地摇头:“不,不会后悔!”

  成为诗魔的徒儿,是他从小的梦想!

  现在,就要实现了!

  他怎么会后悔?

  文坤花白的头发飘着,苍老的脸露出一丝坏笑:“想不到我这个老头子,还挺受小年轻欢迎。”

  好言难劝想死的人,文坤已经给了魏清一个反悔的机会,是魏清不珍惜。

  “嗯,那就拜师吧。”

  萧权拜师时,是诗魔死死掐住萧权的手臂:你拜不拜?你给老子赶紧拜!

  魏清拜师,诗魔轻轻一句话,魏清恨不得连头都磕破:“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咚咚咚。”

  魏清三拜九叩,很是积极。

  文坤微微一笑,满意极了,淡淡一句:“嗯,拜完为师,去拜你师兄吧。”

  在这喜悦的日子里,空气中弥漫着不该有的安静。

  魏清全身一僵,师兄?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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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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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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