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他们把妇孺老弱也带来了!
因为番禺王征收供奉的使者,近日已经驾临附近的内陆部族。
而秦墨所处的寨子,由于靠海远离内陆,通常最后才来……
简而言之,附近愿意举事的部族,携供奉物资来此聚集,若只将妇孺老弱留在家里,绝对会被番禺王使者屠灭以儆效尤!
秦墨视力极佳,能清楚看到,那部族之人丁,虽比本寨多些,但一个个瘦骨嶙峋的模样,却远不如本寨人丁强壮。
尤其是一些光着屁股的孩童,头大而腹涨,颧骨眼珠凹凸。
四肢更枯瘦如柴,松松垮垮的皮肤,包裹着清晰可见的骨骼。
加之南方长期日嗮偏黑,俨然是非洲难民娃子翻版!
“此部族人丁繁盛,却因何贫苦至斯?”
秦墨强忍心中涌起的燥郁,将拄着拐杖的巫长招到近前,问道。
巫长似乎看出秦墨情绪不对,赶忙苦笑解释道:“所有内陆部族都是这样的,耕地猎场有限,大半产出还要用于供奉番禺王,人丁繁盛并非好事。”
秦墨皱眉疑惑道:“因何不迁居海边?如同你们一般,至少还有渔获果腹?”
巫长再次苦笑:“是啊,我们有渔获果腹,但我们的人丁,却永远无法繁盛,因为一场海风袭来,便可让我族众锐减……”
秦墨哑然无言,这却是自己何不食肉糜了。
先秦时期干旱记录极少,几乎是屈指可数,但与之相反的水涝之害,却是从上古虞舜治水,一直延续至今。
而华夏大地上的水涝灾害,又通常与沿海季风气候,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所以逆向思考一下,便也不难想象,这先秦时期的季风,到底有多么夸张且频繁。
尤其南方沿海的台风,甚至不能称之为季风。
应该叫‘月风’!
或‘时风’!
这也是张良等人出海后,一直沿海岸行驶的最大原因,如果倒霉遇上海风,多少能增加点聊胜于无的生存几率……
“呼~!”
秦墨看向寨外那些大头娃子,长长吐出一口心中燥郁:“那叼毛的番禺仔,吾必杀之炼油,与诸越分食!”
说罢,起身下了虎皮高椅,走向那部族卸下的物资,一手拎起一皮袋白米,一手拎起一串薰腊肉,径直出了寨子。
吕雉很有眼力劲儿,立即招呼还在摆pose的张良等人,上前扛了白米熏腊肉,随秦墨出寨为那部族烹食。
巫长看的瞠目结舌,想拦又不敢拦。
不是说好了,要装神弄鬼吗?
这般亲自下场慰问,还怎么装神弄鬼啊?
特么人设崩塌啦!
吕雉能理解他的想法,但却只是笑着嘱咐道:“烦劳长者,让寨中青壮儿郎,一律出寨居住,腾出房舍,安置赶来的妇孺老弱。”
“另外,将供奉中的麻布,尽数裁剪成衣,给所有人穿戴,孩童优先!”
巫长无奈揖手:“谨遵神女之命。”
……
寨外,秦墨留下十名剑客打下手,余者由张良率领,去帮越人搭建草棚。
那苍老巫长和族人们,皆是惶恐不已。
但秦墨要了他们携带的陶锅,便开始忙活,并没有废话解释。
张良等人由于还未学会越人语言,更是闷头砍树搭建草棚,自始至终一言不发。
渐渐的,那苍老巫长和族人们不在惶恐,也加入其中打下手,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越人会耕种稻米,但怎么吃,就很成问题了。
白米不止有稻壳,稻壳之下还有一层糠皮,通常情况下,哪怕是大秦百姓,也会连糠皮一起蒸煮食用,口感极其差劲。
秦墨让打下手的剑客们,找回数块有天然凹槽的岩石,制作成简易踏碓,当场开始舂米淘洗。
他和吕雉则用解手刀,将一条条的熏腊肉,切制肥厚均匀,与舂洗好的白米一起入锅焖蒸。
一锅锅腊肉焖饭,陆续架在篝火上,进入焖蒸流程。
秦墨又回到寨中,取来干海菜和熏鱼以及香葱,然后用熏腊肉熬烤了一锅荤油,等干海菜泡发,便用荤油香葱炝锅,烹制出一锅锅海菜烩鱼块。
唯一不美的是,没什么调料,除盐之外,只有前些日诸人在海上弃船时,抢救到木筏上的干辣椒,还是泡过海水的。
可就算如此,越人们闻着腊肉焖饭的香味,闻着秦墨烹制出的一锅锅香辣海鲜,仍是馋的忘了手上活计,一个個吞咽着口水,眼巴巴等待开饭。
那些帮忙烧火的大头娃子,更是拼了命扇风,只求饭菜快些熟!
包括本寨越人,亦是闻着香味,自寨中出来瞧看。
本寨的拄拐巫长,见是秦墨在亲自烹制饭食,不由彻底傻眼。
一方面是惊诧于秦墨的厨艺,因为这些时日,秦墨一心训练诸人,饭食都是交由吕雉负责。
而吕雉学了个半吊子,烹制的饭食,也就堪堪能吃的地步,差得远呢。
所以,他根本不知道,秦墨还有这等深藏不露的本领!
另外一方面,秦墨亲自下厨,天神的人设,算是彻底崩了,他想挽回都没法子……
“怂娃,莫把火烧的太旺,要糊锅了!”
秦墨一边喝骂那些拼命扇火的大头娃子,一边将熬油剩下的油渣撒上盐拌匀,让他们当零嘴吃先解馋。
焦脆咸香的油渣自是美味,周围越人听着娃子们嘎吱嘎吱的咀嚼声,无不馋的口水直流。
是真流,擦都擦不干的那种!
所幸饭食也快好了,在越人们的口水,已经打湿胸膛之际,秦墨终于让大头娃子们取水浇灭篝火,大喊一声:“开饭~!”
呼啦啦——
所有越人齐齐涌向秦墨,拿出早就准备好的木碗陶碗。
秦墨瞪眼,舌战春雷喝道:“我看谁敢拥挤?!”
数百众越人被吓得一激灵,终于从美食诱惑中清醒。
冲在最前的几个越人青壮,更是骇的扑通一声匍匐在地,颤声请求天神宽恕。
“都起来!”
“日后那个再敢向我匍匐,鞭笞十记!”
秦墨皱眉呵斥,等几个越人青壮,战战兢兢起身,他才面色稍缓道:“排好队领饭,娃子在前,老弱次之,男女青壮居后……”
本寨巫长赶忙揖手阻拦道:“天神容禀,娃子在前应当,吾等老弱却不能在青壮之前。”
那苍老巫长也道:“壮男将要打仗,壮女也要劳作,应当先让他们吃饱。”
其余老弱亦点头赞同,自觉退到青壮后头。
这是他们信奉的生存法则,也唯有如此,部族才能一代代延续!
秦墨看向那些青壮男女,道:“他们赋予你们生命,他们养育你们成长,他们传授你们技艺……”
“如今,他们把生存机会,也让给你们。”
“记住今天这一刻,等将来你们有了能力,要加倍偿还他们的恩情,否则便不配为人,必遭诸神唾弃!”
诸越人青壮下意识又想匍匐,猛然想起秦墨方才的呵斥,便又硬生生挺直身体,学着两位巫长的模样,揖手拜道:“谨遵天神教诲!!!”
秦墨颔首不再多言,拎起木勺盛了腊肉焖饭,给排在最前的大头娃子,装了满满一碗。
吕雉将娃子叫到旁边,又给腊肉焖饭上,浇了一大勺香辣的海带烩鱼块。
那娃子小心翼翼捧着,走到一旁迫不及待开吃,哪怕烫的小脸皱成一团,也不肯稍歇片刻……
张良和一众剑客看的莞尔,倒是非常理解,他们第一次吃秦墨烹制的水煮鱼,吃相也好不了多少。
“别站着傻笑,来帮忙。”
“喏!”
诸人应喝领命,也拿了木勺打饭。
如此,速度陡然加快数倍,刻钟功夫后,数百越人已然吃上热腾腾的饭菜。
一时尽是狼吞虎咽的咀嚼声!
而吃着腊肉焖饭和海菜烩鱼块的数百越人,看向秦墨的眼神,却是越发敬畏。
包括那位一直腹诽秦墨,将好不容易树立的天神人设,搞崩塌的本寨巫长,此时吃着秦墨烹制的饭菜,也不由暗暗咧嘴。
便是真天神,恐怕也没有这等本领。
将食物烹制的如此美味,让人恨不能活活撑死算了!
“天神……巫长……赶来汇合的铁山部族,被番禺王使者追上……正在寨子西北方交战……”
秦墨正在品尝一块似乎是鹿肉的熏腊肉,寨子前的山路上突然出现一人,边跑边向用餐诸人大喊。
秦墨眼力耳力最好,已然看清那是本寨巫长的儿子鲲,也听清楚了他的呼喊,便放下碗筷喝令道:“集合!”
“喏!”
诸剑客立即扔掉碗筷,拿起盾牌和铁剑,集结成横平竖直的阵列。
速度之快,直把数百越人看的震撼又懵逼!
秦墨皱眉道:“赶来汇合的铁山部族,被番禺王的使者追上,正在寨子西北方交战。”
“青壮男子速速拿起兵刃,随我去接应铁山部族!”
“喏!!!”
一百多名越人青壮,学着张良等人齐声应喝。
然后,乱七八糟的去找自己兵器……
秦墨看的无语,心知他们一起去,也只能打打顺风仗,便也不再等他们,转而向诸剑客喝令道:“目标西北方,跑步——走~!”
哗——
跨跨跨——
诸剑客将剑盾提至腰腹侧,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迅速跑上山路,去与对向而来的鲲汇合。
自始至终,快而不乱,六十六人宛如一人!
数百越人再次看的呆若木鸡,尤其那些闷头找寻自己兵器的百多越人青壮,更是自惭形秽。
找到兵器者,赶忙撒丫子追赶队伍。
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些越人青壮,或许战力不如张良等人,但他们光着脚在山路上的奔跑速度,却是一个个堪比猎豹。
盏茶功夫后,百多越人青壮,已然尽数跟上队伍!
而这时秦墨和诸剑客,才刚刚与鲲汇合……
“可是受了伤?”
秦墨向浑身鲜血的鲲,询问道。
鲲点头又摇头,只是急道:“我伤的不重,还能为天神带路。”
“那边前头带路。”
秦墨点头同意,边跑边问道:“铁山族有多人?”
鲲立即答道:“跟鹿族差不多。”
所谓的鹿族,便是百多越人青壮的部族,因为部族猎场中有鹿群,便称鹿族。
鲲的部族,因为善于收集珍珠,被称为宝珠族。
秦墨再问道:“敌方有多少人?”
“呃……”
这话把鲲问住了,因为他不识数,抓耳挠腮半晌,才灵机一动,指着百多越人青壮道:“比他们少些,但也不少多少。”
大抵是一支百人队。
秦墨颔首:“敌方什么装备?”
鲲这次回答的很利索:“皆配有皮甲、藤甲,还有少量铁甲。”
“武器有矛戟剑,都是铁质的,弓箭也是铁质箭头。”
大秦的冶铁技术,不仅被塞外诸胡偷学了,百越同样也偷学了。
而且百越本就有冶炼青铜的技术,甚至在铸造青铜兵器方面,并不比大秦落后多少。杰伊文学网
后世出土的越王勾践剑,便是最好的明证。
所以大秦的冶铁技术,被有技术基础的百越偷学之后,远比塞外诸胡玩得溜,武器已经从青铜过渡到钢铁!
秦墨不再多问,众人闷头赶路。
鲲和百多越人青壮,在山路上脚程较快,也急着救援铁山部族,便渐渐跑在了诸剑客前面。
秦墨也没阻拦,反而给出命令,干脆让他们充当先锋。
于是,百多越人青壮的速度,再次提升一个档位,彻底将诸剑客甩在后面。
至于秦墨,倒是没有被甩下,奔跑中甚至还有闲心观察周围地形。
路过一个山口时,用大铁剑削掉一颗大树的树皮,在树干上刻下一行字,留给后面的张良和诸剑客观看。
……
秦墨和百多越人青年,约莫在山间奔跑了一刻钟后,终于听见了厮杀声。
穿过一片竹林后,战场赫然呈现在眼前!
铁山族围成圈防御,青壮已经战死一半,但还在咬牙坚持,女子和老弱也都捡起兵刃顶上了。
因为他们知道,就算放弃抵抗投降,番禺王的使者也不会放过他们!
“杀!杀死他们!”
“我要用他们的头颅,威慑胆敢不交供奉的诸部!”
痴肥的番禺王使者,身上套着件铁甲,坐在一架由八个强壮奴隶合抬的竹轿上,向围杀铁山族的番禺武士狂吼。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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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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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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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不知不觉何不食肉糜免费阅读.https://www.jieyidazhiye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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