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都市小说>种田:修仙归来当奶爸>第44章 秋收
  虽然有现成的菜,不过刘秀华还是专门炒了两个青菜。

  每周星期天走的时候,她都会从家里带很多蔬菜,一般周三的时候,陈永丰再给她送一次,就不用在镇上买了。

  可最近几天,陈永丰一直在帮人收谷子,没时间给她送菜,这吃惯了家里的,就总觉得外面的差了点味道。

  “明明以前吃镇上买的菜,好像跟自家地里的也没啥区别啊,怎么今年就觉得不好吃了?”

  陈跃成刚才累瘫了,但是这会儿也一点不耽误他吃,直接略过烤鸭,夹了一大筷子炒茄子。

  “奶奶,我觉得咱们家的菜,还是没有小叔家的好吃,我们刚才吃了黄瓜,可好吃了。”

  就连的四岁的艺芯都跟着点头,表示大哥哥说的没错,小叔叔家的黄瓜,就是好吃。

  黄瓜是陈逸明给他们摘的,就是吃完冰棍之后,看他们还馋,就随手摘了两根嫩黄瓜,因为快要吃饭了,就只给他们一人吃了半根。

  刘秀华瞪了陈跃成一眼:“你还好意思说,你小叔叔家的黄瓜那是要卖钱的,你知道多贵不,一斤黄瓜,你那什么卡片,就可以买五包了。”

  陈跃成顿时眼睛都直了:“小叔叔,真的假的?那么贵啊?”

  一包卡片两块钱呢,他一个月才能买一包,小叔叔一斤黄瓜就能买五包?

  好有钱!

  小叔叔好厉害!

  陈逸明简直哭笑不得,这到底崇拜的是什么啊。

  “再贵那也是自己地里的菜,该吃就吃想吃就吃,听说多吃蔬菜还会变得更漂亮更帅气呢,你以后想吃就自己摘。”

  他还不至于抠门到,连侄儿侄女的吃点菜,都要斤斤计较的地步。

  “太好了,谢谢小叔叔!”陈跃成欢呼一声,又吃了大口凉拌豇豆,这夏天嘛,凉菜很受欢迎。

  陈永丰又给陈逸明开了一瓶啤酒,这大夏天的,喝点冰冻啤酒,别提多舒服了。

  只有旁边婴儿床上的笙笙,太小了,什么都不能吃,只能在旁边闻着味儿,时不时伸手做出抓的动作,惹得刘秀华惊讶不已。

  这孩子都是四五个月了,才闻着味儿开始抓碗呢,笙笙这才三个月,就知道什么是好吃的了。

  吃了饭,休息一晚,就要继续忙碌了。

  好在是国庆节,镇上照顾孩子们的婶子都回来了,之前一起干活的几人,也不用多操心家里的谷子。

  刘秀华一早就给几个孩子一人给了两块钱,让大的看着小的,她好收拾做饭。

  陈永丰家没种多少粮食,现在不用交税了,粮食只要够吃就行,也不指望这点粮食能卖多少钱。

  不过,两亩田还是有的,能收两三千斤谷子。

  所谓手里有粮心里不慌,庄稼人就是这样,够吃是一回事,但是仓库里有没有粮,又是另一回事。

  倒是这几年,好像突然流行起吃土鸡蛋,吃新米。

  尤其是镇上的,城里的一些人,但凡认识有种庄稼的,每年十月,都会托关系,买上一些。

  他们一般都没有打米机,买的也少,就是二三十斤就够了,但是价格却不低,三块钱一斤。

  收谷子的商贩,一般都是一块五一块八一斤。

  这么一算的话,要是自己买点新鲜大米,价格高点,还能留下米糠喂猪,何乐不为呢?

  所以每年谷子收回来了,就会买上一波,不过也并不多,听大家聊天讨论,其实卖出去最多的,也就几百斤大米而已。

  即便是这样,也能赚上一点了,就好比这会儿,大家又说起了这个话题,陈逸明听了一会儿,到现在为止,新鲜大米,都被预定两三百斤了。

  陈逸明捻了两粒谷子,颗粒饱满。

  便在心里琢磨着,据说这新米熬粥很香,等到笙笙六个月了,跟大伯买点这米,熬粥给笙笙添加辅食也好。

  忙碌了一整天,炙热的太阳,一点都不客气,晒得人大汗淋漓,背上都在发烫。

  陈逸明也算是有经验了,为了早点收工,那叫一个埋头苦干,使得路过的叔伯婶子们,没一个不是夸赞连连。

  用他们的话说,这年头,能有年轻人这么踏踏实实的干农活,已经是十分少见的了。

  两亩地稻谷,一上午就割了一亩半,以至于吃了午饭,陈逸明只来得及跟笙笙说了几句话,就倒头大睡,连笙笙午睡,都是大伯母帮忙照顾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这几天连续劳作,积累了太多的疲惫,在这一刻全部爆发出来了。

  好在累归累,睡一觉之后,就重新恢复精力,成功在一天之内,把两亩水稻收获回来了。

  不只是陈永丰家的,整个亭阳村的水稻,也在短短几天之内,全部收回了家。

  原本金灿灿的水田,现在只留下了一捆捆稻草,等稻草晒干了,就会被背回家,可以用来引火,冬天给猪铺猪圈,还能喂牛。

  而稻谷只是收回家还不算完,只有晒干了收起来,才是真正的完成了大丰收。

  因为在这之前,十分有可能会出现下雨降温,让稻谷晒不干,从而发芽坏掉的情况,并且这其实是很常见的。

  好在今年真的是风调雨顺,连续半个月都是大晴天,让大家兴高采烈的将稻谷收进了粮仓。

  这稻谷一收,按理说应该没多少事情了,可别这么想,这地里的活儿,才刚开始呢。

  而陈逸明,也开始真正的忙活起来了。

  他几个月前买了一把大大的遮阳伞,还特意用水泥做了个墩子,专门用来插遮阳伞的。

  不过这东西买回来这么久,还没用上过呢,毕竟暑假一直有弟弟妹妹和大伯母帮忙看着。

  九月的时候地里没啥事儿,他也犯不着特意搬到地里去。

  不过现在嘛,倒是派上用场了。

  “哟,小逸,你这安逸啊,瞧这小家伙舒服的,一点太阳都晒不着,还能出来玩。”

  一个大伯背了一背篓红薯藤,累了,就在旁边放下歇一会儿,顺便逗逗小笙笙。

  “是呢,笙笙到外面就特别喜欢,比在家可听话多了。”

  陈逸明把手里的红薯藤,捆成一捆扔到旁边,然后伸了个懒腰。

  这红薯也可以挖了,先把红薯藤割了拿回家,让红薯再在地里长几天,趁机正好把秋玉米给收了,然后挖红薯,正好合适。

  “那是,别看孩子还小,那也是对外面好奇得很呢,就乐意看看外面的花花草草。”

  那大伯看着笙笙一直都是笑眯眯的,感觉人好像都没那么辛苦了一样。

  “对了小逸,你这红薯地是你家大伯的吧?听说你每次买菜了都把钱给你大伯啊?”

  这是八月份的时候,陈逸明就跟陈永丰说好了的,倒也算不是什么秘密。

  “是啊,给菜钱也是应该的,毕竟这红薯和玉米都是大伯家的。”

  虽然大伯和大伯母都说不需要,但陈逸明还是记了账,从卖红薯叶开始,就是一个星期结一次。

  既然说好了,收入对半分,那就是对半分,陈逸明从来没有违反过约定。

  那大伯若有所思:“那你这红薯和苞谷收了,是不是也要全部卖掉啊。”

  “那倒不会,我跟大伯商量了一下,卖一半,剩下的一半留着自己吃,尤其是红薯,还能留着明年作种呢。”

  钱对半分,剩下的玉米红薯也对半分,这样也算是达成当初的承诺了。

  现在他已经不指望用这一点粮食来卖钱了,还不如留着自己吃。

  正好成熟的红薯和玉米,都可以存放不短的时间,到时候给爸妈那边寄一点过去。

  正儿八经靠粮食挣钱,还是得等明年,等他的土地全部种上,那才是真正的大丰收呢。

  这半亩地,收获的东西有限,就算全卖了也没几个钱。

  谁曾想那大伯居然比陈逸明还高兴:“真的,太好了,那你能买点红薯种给我不,这红薯被你照顾几个月,可是比其他长得好多了。”

  原来如此,难怪那么多问题呢,居然是在这里等着。

  陈逸明倒也没拒绝:“这个没问题,不过这红薯冬天也可能会腐烂,等明年种的时候再买吧,免得现在买回去放不到明年去。”

  那大伯赞了一声:“你这孩子真实诚,还替我着想呢,就你这品行,也一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业来。”

  说完还煞有其事的点点头,好像已经看到那一天了似的。

  陈逸明哭笑不得,又觉得有点感动,村里人都很淳朴,虽然一开始劝他不要留在村里,读了大学,怎么不出去闯一闯。

  后来知道他把蔬菜卖进了疗养院,又看他干农活不偷懒,就觉得的他好像一定可以干一番大事业一样。

  那大伯说了几句,就背起背篓走了。

  陈逸明把已经割来的红薯藤放到三轮车里,半亩地而已,一车就全装下了。

  笙笙用背带背在胸前,婴儿车甩到红薯藤上面,一趟就全拉回去了。

  陈永丰家的红薯和秋玉米是混种的,将近两亩地,就算分了半亩给陈逸明,自家还有一亩多呢。

  他不年轻了,虽然也有三轮车辅助拉回去,但干活也没年轻时那么快了。

  所以陈逸明在忙完了之后,就去帮大伯家干活了。

  原本陈逸明一直在自己那一块儿忙活,还没觉得有什么不妥,但是到了大伯这边,就看出不同来了。

  明明都是同一批种下的秋苞谷,都是同样的种子,只不过是两个人在照顾而已。

  可大伯分给陈逸明这半亩,苞谷愣是个头大了一圈,长了一截。

  不仅仅是苞谷,红薯也是一样,虽然红薯还没挖,可看红薯藤就能发现,陈逸明照看的那半亩,叶片都大上不少。

  不难猜测,这下面的红薯,肯定也很大,难怪之前那大伯,会跟他说买红薯种呢。

  一天忙完,陈逸明和陈永丰叔侄俩都是累得不轻,陈永丰连房门都不想开,一回家就坐在屋檐下,点了一支烟。

  问了陈逸明要不要来一根,被陈逸明拒绝了。

  他偶尔会陪大伯喝点酒,但是从不抽烟,倒是陈永丰总是烟不离手。

  “小逸你也休息会儿,这几天多亏你了,你先歇会儿看看笙笙,待会儿我去煮饭。”

  每次刘秀华去镇上的时候,都是陈逸明给大伯煮饭,反正一个人是吃,两个人也是吃,只要分量多点就行。

  陈逸明倒是没拒绝,点点头:“行,那我先回去收拾一下,今天这么热,还要给笙笙也洗个澡。”

  今天太阳特别大,而且还有点闷热,不出意外的话,估计是要变天了。

  这也是为什么今天回来这么晚的缘故。

  以前都是快天黑就早点回去了,休息一下再煮饭,今天担心下雨,就把最后一点苞谷收了,免得下雨要发芽了。

  烧了热水,把笙笙放在厕所门口,飞快冲了个澡,然后抓紧给笙笙洗澡。

  出来的时候,冷风一吹,有点冷了。

  “看来修厕所的事情得抓紧了。”陈逸明自言自语了一句,然后给笙笙添了件外套。

  这段时间已经开始降温了,平时中午在家都要穿件薄外套才行,笙笙还小,要是不注意点,容易感冒。

  虽然,理性告诉他,笙笙没那么容易生病,可这担心,不是理性不理性就能控制的。

  刚把衣服用水泡上,陈永丰就叫吃饭了,陈逸明甩甩手,觉得该买洗衣机了。

  他有时间的时候,也关注过亲亲母婴店的宝妈宝爸群,才知道现在居然有双层的洗衣机,还带烘干呢。

  就是孩子大人的衣服可以分开洗那种,他天天在地里干活,泥巴粪水都可能弄在身上,不能跟孩子的衣服一起洗。

  “咱俩简单吃点,等你大伯母回来了,给你弄好吃的。”

  陈永丰煮了两大碗面条,一人两个荷包蛋,村里人常这样吃,而且两个蛋也算丰盛了。

  陈逸明端起碗就来了两大口,总算觉得舒服了,随后才有心思想别的。

  “大伯,你有认识的砖瓦匠吗?我想在二楼建一个厕所,装个暖灯,不然冬天笙笙洗澡太冷了。”

  “二楼建厕所?那要不少钱吧?你赚够啦?”

  “差不多了,今天降温了,刚才出门的时候还感觉有点凉,这事儿不能再拖了。”

  至于钱,说起来,林小姐的那颗桃木珠,估摸着也到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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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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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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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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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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