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从小郑木匠就教他做木活儿,手把手的将祖传手艺都传给了他。
郑渔或许不够聪明,但老实、勤奋,踏踏实实的跟着老爹,成了新一任的“郑木匠”。
十七岁的时候,按照父母的意愿,娶了隔壁村的姑娘做媳妇。
夫妻俩都是老实人,孝顺父母,照顾弟弟、以及未来的侄子侄女。
二儿子郑樵性子比较活泼,且因为是老二,跟三弟只相差一岁。
从小就被父母忽视。
他没有长成木讷的样子,反而格外争强好胜。
家里不重视,他就跟着村子里的老猎户天天往山里跑,身体精壮,还学会了打猎和一些粗浅的拳脚功夫。
十六岁那年,镇上征兵,他跑去报名,竟真的被选上了。
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娶了部队医院的护士,有了自己的小家。
人不回来,却每个月都给家里寄钱、寄东西。
顶多就是有妻有女之后,寄的钱和东西减去三分之二。
老三郑耕当了好几年的“小儿子”,虽比不得大哥受父母重视,却比小透明一样的二哥受宠些。
他的性子就有些骄纵。
不过,还不等他“享受”几年,弟弟就出生了。
郑耕在郑家的待遇不能说一落千丈吧,却也不再是爹妈最宠爱的孩子。
大起大落之下,郑耕的心性便有些改变。
他比两个哥哥都自私,却还没有达到极品的程度。
知道家里有个更受宠的小弟,郑耕更懂得为自己盘算。
他哭着闹着读了两年私塾,家乡解放后,他又读了两年小学。
认了字、见了些许世面,十三岁那年,郑耕自己想办法跑去镇上当了个学徒工。
他认了一个只生了一个女儿的老技工做师傅,几乎把对方当成亲爹般伺候。
几年后,老三成功娶到了老技工家的独女。
又是徒弟、又是女婿,郑耕直接住在了老丈人家。
不是倒插门,却也差不许多。
郑耕更是偷偷跟老丈人许诺:第二个儿子跟着老丈人姓。
老丈人愈发把这个女婿兼徒弟当成了自家人,毫不保留的将技术都教给了他。
还把自己多年积攒的人脉,也都交给郑耕一部分。
郑耕一个农村娃,一穷二白,啥啥都没有,却很快在镇上站稳了脚跟。
在镇上安了家,郑耕除了逢年过节,几乎不回来。
郑家不缺儿子,更有孝顺的长子和嘴甜的幼子,老二老三回不回来,郑家老两口还真不怎么在意。
郑家的前三个儿子,虽然每个人都不完美,却也都是正常人。
且因为不住在一起,根本没有什么婆媳、妯娌之间的矛盾,更不会兄弟阋墙。
偏偏郑家还有个老四郑读。
郑木匠老两口生郑读的时候,都过了四十岁。
在结婚早、平均寿命低的年代,四十岁已经是爷爷辈的人,黄土都埋了脚脖子。
郑读绝对算是郑家老两口的老来子。
且他出生的时候,正好赶上旱灾,王氏吃不饱,连奶水都没有。
郑读是喝米汤,勉强才活了下来。
活是活了,身子骨却不好。
郑木匠和王氏又是心疼、又是愧疚,觉得是自己没本事,这才没能给孩子一个健康的身体。杰伊文学网
所以,两夫妻就格外疼爱小儿子郑读。
不让他干活,不让他吃粗粮,家里有点儿荤腥,全都让给郑读。
郑读确实先天不足,身子落了亏空。
但,郑家精心养了十多年,渐渐将他养好了。
然而,郑读却习惯了这种被宠爱、被特殊照顾的享受。
即便身体好了,他也整天故意做出虚弱、病痛的模样。
不愿意下地干活,他就说头疼、腰疼、腿疼各种疼。
不想吃粗粮,就故意吃了吐,还一副半死不活、奄奄一息。
十七八岁的大小伙子了,连自己的袜子都没有洗过,吃饭都让嫂子或是侄女给送到手边。
常年不干活,郑读被养得白白胖胖,半点都不像农村的孩子,反倒比村里的知青还要娇贵。
如果只是懒惰也就算了,郑读还特别自私。
除了他自己,他谁都不管。
嘴甜的哄骗亲妈,亲情绑架哥哥、嫂子们。
就连几个侄女,他都满心算计。
郑渔始终记着自己是大哥,尤其是父亲过世后,他觉得“长兄如父”。
老二、老三都有了出息,不用郑渔照顾,他就把所有的“兄长爱”倾注到了郑读身上。
郑读不干活,不挣工分,那就随他。
郑渔自己又是干活,又是闲时给人做木匠活的赚钱,大部分的钱,都用来供养老娘和弟弟。
妻子、儿女们跟着他下地干活、吃糠咽菜,一家五口都是家里的老黄牛。
郑渔的妻子宋春红是个没啥见识的农村姑娘,受老一辈的影响,只知道嫁夫从夫的道理。
丈夫要做顶门户的长子,要做如父的好大哥,宋春红虽然暗自委屈,却也不敢拦阻。
但,这种事儿吧,真的不能做得太过,把老实人逼急了,他们爆发起来会更可怕!
这不,郑读作天作地的终于触碰到了宋春红的逆鳞——孩子!
“孩子他爹,咱们大丫才十五啊,老四连她都算计!”
“王家村的王屠户是什么人?死了两个老婆的老鳏夫,年龄只比咱们小五岁!”
“老四撺掇着咱娘要把大丫嫁给王屠户,他到底要干什么?”
“是,王屠户给的彩礼高,足足一百块钱。可、可……”
“我去王家村打听过了,王屠户前头两个老婆,一个是被他打死的,一个实在受不了拿裤腰带把自己勒死了!”
宋春红越说越激动,她确实有点儿重男轻女,平时没少让大丫干活。
可再怎么说,大丫都是她的亲闺女,是从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
女儿总归要嫁人,宋春红也会要彩礼,但,她从没想过用一百块钱就卖掉女儿一条命啊。
还有一句宋春红不敢当着郑渔的面儿说的话:“就算王屠户给的彩礼高,那钱也落不到咱们手里!”
郑家没有分家,王老太当家做主,卖了,哦不,是嫁了郑大丫,彩礼钱也会被王老太捏着。
而依着王老太对小儿子的偏宠,那些钱,基本上都会便宜了郑读。
事实上,郑读会“热心”的帮侄女儿说媒,就是为了钱。
郑读看上了知青点的女知青肖建英。
肖建英漂亮,还是高中生,有文化,性子也好。
郑读总是跑去纠缠。
肖建英却看不上郑读。
这人皮相倒是不错,但太懒、太不上进。
肖建英非常通透,知道现在的郑读看着不错,有老娘、哥哥养着。
但,等郑读结了婚,有了孩子,郑家肯定会分家。
一旦分了家,没了大哥、侄子照顾,郑读连饭都吃不上。
肖建英就算认了命,想在农村找个人家,也不会找郑读这样的废柴。
大队长家的儿子、大队部会计的侄子,不香吗?!
肖建英很聪明,瞧不上郑读,却不会直接拒绝。
她为难的跟郑读说道:“我还有个弟弟,今年也要下乡,我妈想给他找个工作,需要二百块钱!”
话不用说太透,精明的郑读就听懂了。
想娶肖建英,少说也要拿出二百块钱的彩礼。
郑读没钱,但他老娘王老太有呀。
郑渔一家的工分,以及做木匠活的外快;
郑樵每个月寄回来的津贴;
郑耕比哥哥们自私些,但逢年过节回老家,还是会给王老太塞上几块钱。
若不是几年前盖了新房,郑木匠又大病了一场,郑家的积蓄早就超过三位数了。
即便如此,王老太手里还有三百多块钱。
二百块钱的彩礼,王老太拿得出来。
但,结婚什么的,不是只有彩礼。
王老太觉得,肖建英开口就是二百,等开始正式谈婚论嫁的时候,肯定还有其他的要求。
不说三转一响了,好歹要给人家新娘子买身衣服,或是买点儿值钱的见面礼吧。
还有新房、酒席等等……
王老太偷偷算了一笔账,小儿子结这个婚,少说也要三五百块钱。
就算再节省,三百块钱也是有的。
王老太没了老伴儿,对钱就抓得格外紧。
她不可能把老底儿都花光。
郑读见王老太一脸的为难,张嘴闭嘴就是“没钱、没钱”。
他脑子转得快,很快就把歪主意达打到了大哥家的侄女儿上。
“妈,大丫大了,该给她说个人家了!”
在农村,把闺女嫁了,得了彩礼才给儿子娶媳妇的例子比比皆是。
但,郑读不是大哥家的儿子,只是个弟弟。
一个做叔叔的,跑去算计侄女的彩礼,着实有点儿不像话。
王老太偏心惯了,却不会觉得有哪里不对。
整个家都是她的,儿子、孙子孙女更是她的所有物。
她现在不过是嫁个孙女,给自家儿子娶媳妇,说到底,还是为了老郑家的香火。
就算说破大天去,她也占着理儿。
宋春红却不这么想。
她也有儿子啊,她的二儿子今年也十三了。
再过两三年,也要说亲。
大女儿的彩礼钱,是来给二儿子娶媳妇的。
怎么能便宜了小叔子?!
当然,最关键的还是小叔子不做人,为了能够拿到更高的彩礼,居然把大丫说给了恶名在外的王屠户!
“孩子他爹!你倒是说句话啊!”
“……咱们大丫可不能嫁给那样的混账。”
宋春红哭得嗓子都干了,一张脸又是眼泪、又是鼻涕,看起来很是狼狈。
何甜甜:……
刚穿来就是这样的场景,还真是够“刺激”。
按照何甜甜的性格,她肯定不会让亲生女儿嫁给一个人渣。
但,原主的人设就是妈宝男、扶弟魔。
不能崩人设啊,亲!
何甜甜忍着恶心,故意唉声叹气,“可、可娘说了,王屠户在镇上屠宰场工作,一个月二十多钱的工资,还能天天吃上油水!”
“大丫嫁给他,肯定短不了肉吃!”
“娘还说了,王屠户已经改了,他不会再打媳妇了。接连娶了两个媳妇,花了好几百块钱,他、他也心疼!”
“大丫他娘,咱娘说得对,闺女早晚会嫁人,嫁汉嫁汉,穿衣吃饭,王家的条件真的很不错!”
“娘还说,如果不是因为前头死了两个老婆,人家王屠户还不愿要农村姑娘呢。”
王屠户可是城镇户口呢。
这年头,一个城镇户口多值钱?
除非是极少数的例子,其他城里男人娶了农村姑娘,不是因为家庭原因,就是因为个人条件太差。
王屠户好歹是身体健全的人,不像有些跑到农村娶媳妇的男人,要么残疾、要么痴傻,或是有什么难言的大病。
何甜甜一口一个“我娘、我娘”,只把本就怒火中烧的宋春红气得脸色铁青。
幸亏宋春红不是穿越来的,否则,她一定会给“郑渔”扣上一个极品妈宝男的帽子。
哦,对了,郑渔不只是妈宝男,他还是扶弟魔。
何甜甜说完一连串的“我娘说了”,话锋一转,又把郑读拎了出来——
“还有小弟,他虚岁都十八了,好不容易有个喜欢的对象,人家肖知青还是城里人,也喜欢小弟,就是彩礼高些,咱们是做大哥大嫂的,怎么也要成全他们啊!”
“大丫他娘,咱爹死的早,我是大哥,长兄如父。我如果没能把老四照看好,我、我死了咋还有脸见我爹?”
宋春红听到丈夫的这些话,一颗心直往下坠!
她就知道,她就知道自己劝不住男人。
可,让她眼睁睁看着老四算计自家亲闺女,还会害得她儿子娶不上媳妇,宋春红刚刚退去的怒火,就又忍不住翻腾起来。
嘭的一声,宋春红站了起来,咬牙对何甜甜下最后通牒——
“郑老大,我告诉你,你如果答应你娘把大丫给卖了,我、我就带着孩子回娘家!”
“这日子,咱不过了!”
“你、你和你娘,和你小弟,你们一家三口过去吧!”
宋春红当了十几年的孝顺儿媳妇,小半辈子的“贤妻良母”,今天她终于爆发了。
撂下一句狠话,不管“郑渔”的目瞪口呆,她就拉着四个孩子回了娘家。
王老太一直躲在后院偷听,见宋春红要走,她赶忙追到前院。
冲着娘儿几个的背影,王老太跳脚喊道:“走!你走了就别回来!哼,搅家精,不孝的玩意儿……”
郑读躲在自己的房间里,听到外面的吵闹,眼底眸光闪烁——
看来,他要使绝招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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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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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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