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说今天停止拍摄,大家都休息一天,看来昨晚的“地震”把众人吓得不轻。
#淮安大学旧体艺馆震动#这个词条也冲上了热搜。
这条热搜底下,有不少已经毕业的淮安大学学姐学长都站出来,分享了他们曾经在体艺馆内遇到的怪事。
有人说,旧体艺馆的墙壁摸起来会有种诡异的软;有人说晚上上课的时候,总感觉地下有什么东西在跳动;有人说上厕所冲水会闻到一股腥臭怪味,像是腐烂的肉。
这些评论,一部分是真人真事,一部分只是为了哗众取宠,但都给这栋诡异的建筑蒙上了一层神秘又惊悚的纱。成为一个新的都市怪诞。
人墙的异能是【空间】,可以单独创造出一个虚幻的世界,把他们困住。
但叶笙用search扫不出来木偶也扫不出来鸟,因为它们都是假的。
人墙真实存在于都市生活中,是一个离奇血腥的校园鬼故事。
第七版块的一切异端,都是人。
源于人,基于人本身。
叶笙到非自然局时,程则刚整理完人墙的档案,上传给总局。见到他们,露出一个笑,知道叶笙的来意后,程则开口道:“苏建德的事情我们现在已经联系淮城警方,让他们去调查了。”
一个消失十几年的人,身体组织突然出现在建筑物里。非自然局排除了是异端作案,断定这是一起性质恶劣的谋杀。程则说:“警方那边已经成立专案组,去抓捕嫌疑人了,他们会给那个小姑娘一个交代的。”
叶笙虽然对非自然局处处提防,但是对国家警方还是信任的,他点头,环顾了一圈:“洛兴言呢。”
程则说:“洛师兄去清安镇去了。”
叶笙心想,动作还真快。
程则说完,她的视线忽然望向宁微尘,脸上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
宁微尘看见也当没看见,他从小到大就活在万众瞩目里,早就习惯了他人的视线。冷白修长的手指拿起纸杯,在饮水机前接了杯水,递过去给叶笙,含笑道:“渴了吗哥哥?都说不要那么急出门。”
“嗯。”
叶笙确实有点渴,垂眸接过他递来的水,一饮而尽。
程则:“……”
程则:“…………”
程则毕竟是A级执行官,还是局长。
她放下手中的材料,坐直身体,努力不让自己笑容狰狞,轻声道。
“宁少爷,我收到了天谕校长的邮件,想跟你聊聊第一军校的事情。”
宁微尘淡淡道:“程局长,我记得我以前就拒绝过这件事吧。”
程则:“是,但现在情况特殊。你身上有神明禁区发出的通缉令,处境危险,宁家总有保护不周的时候。天谕校长在跟我们联系前,已经跟您的父亲通过话了,您父亲说他不干预你的选择。”
程则想到什么,努力劝说:“宁少爷,你在那么小的时候就能毫无排异反应地移植入海妖。若是入校训练,一定前途无量。”
宁微尘漫不经心:“谢谢,但我并不想跟异端打交道。”
程则一噎,手指拨弄着桌上的笔,开始头痛。必须承认,宁微尘是个各方面都无可挑剔的天才,他若是成为执行官,绝对是顶尖的S级。虽然以他的身份,不可能加入非自然局。
观察了十多年,他们都清楚,宁微尘对异端的态度一直不冷不热,异能也没用过几次。
这位顶级财阀的大少爷随心所欲惯了。
程则还是不甘心:“要不,您给您父亲打个电话?”
宁微尘随意勾了下嘴角,偏头去看叶笙:“哥哥,你想见见我父亲吗。”
叶笙:“……”算了吧,他一点都不想见宁家家主,尤其现在顶着宁微尘“未婚夫”的身份。
叶笙想到这个场景更是头皮发麻。
“不麻烦了。”叶笙摇头道:“你们聊,我找洛兴言问点事情。”他说完就抬步,走出了局长办公室。
宁微尘目送他离开后,才转过头来。
一瞬间,桃花眼中款款的笑意荡然无存,扯唇一笑,声音冷淡。
“程局长,天谕校长到底说了什么。”
*
知道他要和洛兴言联系后,守在外面的原淳专门把他带去一个房间,给了他一台电脑和一个耳机。
原淳解释说:“用这台电脑和耳机能够身临其境地看到洛师兄周围的环境,听到他的声音。”
叶笙:“谢谢。”
原淳神色复杂看了他一眼,关门离开。
叶笙坐下后,带上耳机,操控电脑联系上了洛兴言。
洛兴言现在正走在清平镇的街上。淮城接连诡异凶残的血案,让“都市夜行者”的事传遍华国,人人心惊胆战,不敢出门,外人自然也不敢来淮城旅游。何况九月本就是旅游淡季,街上清冷安静,没什么人。
洛兴言咬着绿豆冰棒,只看到几家门可罗雀的民宿和小吃店铺。
他四处打量,突然听到滴滴滴的声音,不满地翻个白眼,刚要说一句,“我在执行任务,别烦”。
耳边就听到了一道让他直接把木棍都咬断的声音。
叶笙语速飞快。“洛兴言,开摄像头,把你身边的景物都传给我。”
洛兴言:“……”
洛兴言惊了:“太子妃,你不去拍你的校园青春疼痛片,跑到非自然局干什么。”
他没记错的话,叶笙和宁微尘一样对异端都不感兴趣。
叶笙不耐烦地重复:“把清平镇街边的景象拍给我。”
“哦。”洛兴言毕竟是在执行任务,也没说什么。
丢掉吃完的冰棒,摸了下脖子上的颈环。很快一个细小、白色的蒲公英似的摄像头,从里面飞了出来。
飞到他的身边,把周围的景象一五一十传到电脑上。
洛兴言说:“你看吧,这就是去时光书店的那条街。街上不是坑钱的杂货店,就是贵得出奇的民宿。我刚刚吃的那个雪糕二十块你敢信?二十块!虽然我有钱,但我不是傻子。要我说……”
叶笙已经关掉耳麦了,不想听这些废话。
他看着清平镇周边的景象。之前梦中灰蒙蒙的雾被风吹散,露出清晰真实的模样。
低矮古旧的平房,凹凸不平的青石板路。两边曾经各种摆摊叫卖的糖葫芦、棉花糖,现在都成了旅游区用来坑游客的当地特产。白色的墙壁极具年代感,上面有不少小孩子的涂鸦。
转过街角,是一家饭店,饭店旁边就是当年的“时光书店”。洛兴言一边吐槽这里的商家把人当傻子,一边又屁颠屁颠再去买了个二十块钱的绿豆冰棍放嘴里。
叶笙看这一幕,不无阴暗地想,就是因为有洛兴言这种人,这种哄抬市价的傻逼雪糕才能卖的那么长久。
“我到了。”洛兴言啃着冰淇淋,到了书店旧址前。
这里现在已经变成了一个民宿,民宿的名字很有意思,叫“百年之约”。
不得不说,商家也是个鬼才。
一楼完全没装修,保留着时光书店原先的构造,腐朽的木质书柜上面摆满了不知道从什么疙瘩买来的旧报纸旧书籍旧唱片,墙壁上的海报也是百年前的影星,处处复古,处处经典。还不花一分钱。
毕竟对于当代年轻人来说,“怀旧”是一种流行。
一晚八百的价格有七百是为情怀买单。
洛兴言不缺钱,直接把整个民宿包下来。老板娘高兴地合不上嘴,就差喊他叫亲人。
洛兴言问道:“这个书店的原主人呢。”
老板娘对亲人有问必答:“原主人去市里面安享晚年去了。他两个儿子都做生意当了老板,没人愿意继承这间老书店,可不就只能卖了吗。不过开书店好像是老人家的唯一心愿,听说老人去市里郁郁寡欢,两个儿子无奈,又在市里给他办了间书店。”
洛兴言“哦”了声:“你们书架上的书哪来的。”
老板娘犹豫片刻,还是坦诚说:“这些都是我上网随便买的。店铺转让给我的时候,书基本都清空了。”
洛兴言咬了口冰棍,点头。
他走到书架中间,问叶笙:“这里真的能找到故事大王以前的线索吗。”
叶笙不知道,但他只要一想到梦境里那个男孩安静的双眼,就觉得浑身诡异。
他记忆力极好,指挥着洛兴言去到他梦中见到那个男孩的地方。
“洛兴言,你往前面走,一直走,到第四排的书架那里转角进去!”
洛兴言:“什么鬼?”
洛兴言的嗅觉敏锐,明确感知这里没有一点灵异值,故事大王死后肯定来都没来过这里!
真的能找出线索吗?
但他还是按照叶笙的话,一路往前。老板娘为了省装修费,什么都保留着原来的样子。
木质的窗户打开着,外面昏黄的光线照进来,空气浮动着明灭可见的粒子尘埃,旁边是书香墨海,走在这里,好像时光都慢了下来。
一、二、三、四……第四排,他转进去,往里面走。
两侧的书籍整齐摆放,高大的书柜投下阴影将人盖住,在尽头,有个不易被人发现的角落。
叶笙说:“你找找看,那个角落里有没有什么东西。”
“真能找出东西?”
叶笙没作声,他也不确定。不过当时故事大王确实是抱着书包,手里不光拿着书,还拿着笔。
洛兴言捏着鼻子,弯下身,开始去翻那一堆杂物。
这里堆了很多旧书,洛兴言挪开几个木凳,又捡起几把雨伞。动作快速而认真,一本一本地翻动书页。
突然,从一本旧书中掉下一张薄薄的纸来。
他愣住,把纸捡起来,发现这居然是个被压扁的纸飞机,被人用来做书签的。
洛兴言诧异,怎么有人在书店里放书签?
叶笙愣住,冷声说:“打开它。”
洛兴言把纸打开。
叶笙看到那熟悉的字迹时,瞳孔一愣,抿唇,浑身都紧绷起来。
洛兴言也是,两只猫科动物似的眼睛,瞳孔束起。
纸飞机跟怪诞ps的字迹如出一辙,用铅笔歪歪扭扭写下的话,却充满童稚和天真。
来自于一百年前,一个小孩子的日记。
*
【今天学了一篇课文叫《窃读记》,才知道原来我这样的行为被叫做窃读哇。不过,要是可以的话,我想在书店呆一辈子。】
【我不想去学校,因为那群人会欺负我,他们把我的书包丢进厕所,往我的抽屉里塞蛇;我也不想回家,因为爸爸喝了酒就会打人,他会撕掉我所有的书,还会烧掉妈妈给我的信。】
【如果人能一辈子活在故事里就好了。翻开一本书,就能收获一个新的朋友。】
【可是书店老板说,人是不可能永远活在故事里的,他说我早晚会长大。】
【老板还说,其实长大也不是一件可怕的事,毕竟长大了我才有机会去看这个真实的世界。】
【我问老板,真实的世界像书里写的一样吗?老板说,是的。】
【我问他,那会有《夜航船》第2期里那个盯着人不放的窥娘吗?会有第6期里住在墙里的一家人吗?会有裂口僵尸吗和推秋千的老头吗?老板气得吹胡子瞪眼,让我闭嘴,又问我,能不能想点其他的。】
【我突然觉得有点难堪,因为我想不出其他的了。我唯一拥有的书,就是老板不要的杂志赠书,和我的课本。】
【嗷,我的课本啊。】
【所以真的有人用槐花做饭吗?
榆钱是什么味道?会流油的鸭蛋和万年牢又是什么味道?
能游到纸上的鱼得多么栩栩如生。
我想去看战象,想去看斑羚,想去看小白杨。】
【可是等我长大,它们还在吗?而我呢,我又还是现在的我吗。】
【老板说,不要遗憾,对于所有人来说,时间都是奔流而去的水,无法控制。】
【那么时间的尽头是什么。】
【老板忽然嘿嘿一笑,他拿起笔在纸上给我高深莫测地写下了一行字。说,等你读到高中,你会学到这句话的。】
【他写的是,死生亦大矣】
古人云,死生亦大矣。
【时间的开端是生,时间的结尾是死。人类所有的爱恨和故事,其实都在生死之间。】
翻过这页纸。
是当年那个贫穷瘦弱、备受欺凌却依旧天真浪漫的小男孩,一笔一划写下的誓言。
【我长大后,想成为故事大王。】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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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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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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