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轩看着眼前弹出的红色文字,没有任何犹豫,心中默念了一声,“接受任务。”
重生平行世界,系统的奖励带给他很大的帮助,林轩自然不会放弃得到奖励的机会。
“第一次系统发布任务,让我用歌声慰藉失恋的李怡。这一次系统又发布了任务,让我用歌声慰藉在都市疲惫生活的青年。”
林轩暗暗思忖,“我一直不知道触发系统任务的条件是什么,如今从这两个任务来看,系统似乎想要让我用前世的文娱知识来慰藉这个世界人们的心灵。”
心中想着,林轩直接走上舞台,来到韩灵身旁,径直道:“交给我吧。”
“师父,你要唱歌了?”韩灵满脸期待之色。
林轩对她点点头,转而看向在场的顾客,笑道:“接下来,就让我来给各位唱一首应景的歌吧。”
“轩儿,你什么时候会唱歌了?”
孙天三人看到林轩站上舞台,都是一脸愕然。
他们和林轩大学四年,也一块去KTV唱过歌,林轩虽然唱的不错,但似乎也没有达到登台唱歌的地步。
“林老板,你来唱歌?”
“林老板,别闹了,你不是厨师吗?”
“会唱歌的厨师,这个人设倒是挺有趣的。”
“哈哈哈哈,林老板你还是安安静静当一个厨师吧,唱什么歌,可别唱完歌,让我们更郁闷了啊。”
诸位顾客看到林轩上台,都是微微一愣,继而议论纷纷,不少人脸上都是露出怀疑之色,一个做菜的厨师,能唱好歌吗?
“哇,林老板,你终于要唱歌了。”
“我期待好久了。”
今天孙雪和李怡正好也在餐厅吃饭,就坐在舞台的前面。
与其他食客的怀疑不同,她们是真正听过林轩唱歌的人,知道林轩的实力,此刻直接站了起来,眼露兴奋之色,一边叫着一边大力鼓掌,为林轩助威。
其他顾客看到孙雪和李怡激动的样子,都是露出疑惑之色,难道说林老板深藏不露,真的会唱歌?
“老板,加油。”
小美和小静知道林轩卖歌的事情,但她们没有亲耳听过林轩唱歌,此刻脸上都是浮现出期待之色,大力鼓掌。
与此同时,孙雪拿出手机,打开摄像头,准备将林轩唱歌的过程录下来,回去还能看一下。
林轩看到孙雪手机摄像头对准了他,眉头微微一皱。
上辈子是一名三线明星,经常要面对各种镜头说话,按理来说林轩应该在镜头面前会表现的泰然自若。
可是并不是这样,面对镜头会不会感到不适,与是否是公众人物无关,而与个人性格有关。
有些人性格使然,天生面对镜头就不自在,比如朴树和许巍。
林轩倒是没有那个毛病,但是他上辈子在娱乐圈并不开心,每天要对着镜头假笑,说一些冠冕堂皇的假话,导致他最后对镜头本能的产生了一种抵触心理。
算是一种创伤后遗症吧。
每次看到镜头,他都会想起曾经那些不太愉快的经历。
上次,李教授要录视频给沈璐导演,这种必要情况没办法,一般情况下,林轩并不愿意让自己暴露在镜头前。
所以看到孙雪举起手机的瞬间,林轩下意识的拉着话筒往后退了一步,站在了舞台的阴暗角落,面容在红绿相间的灯光映照下,看不真切。
这样,林轩才感到舒服了一些。
“这首歌叫《活着》,希望你们喜欢。”林轩抱起吉他,靠近话筒说道。
虽然有很多顾客对林轩的唱歌实力非常怀疑,但还是很给面子,都是纷纷礼貌性鼓掌。
伴随着吉他的伴奏声,林轩闭上了眼睛,带着丝丝沧桑感的声音缓缓传了出来:
“每天站在高楼上,
看着地上的小蚂蚁。
它们的头很大,
它们的腿很细,
它们拿着苹果手机,
它们穿着耐克阿迪,
上班就要迟到了,
它们很着急。”
在林轩开口前,有不少顾客都对林轩的唱歌实力抱有怀疑,可林轩开口没唱几句,他们都是眼睛一亮,眼中的怀疑之色渐渐消散,变得认真起来。
这首歌的歌词朴实自然,歌词里面看似在说蚂蚁,实际上却说的是每一个在都市打拼的青年的生活状态。
“耐克阿迪,苹果手机,上班快要迟到了。”jieyidazhiye.com
在场的这些青年们,听着歌词,自然而然的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经历,立刻就被触动了。
很多时候,人们只要在文艺作品中看到了自己,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触动来的就是如此容易。
林轩闭着眼睛唱着,郝云的这首《活着》是他前世非常喜欢的一首歌。
一唱这首歌他就会不由自主的想到自己前世在京城追梦时那些狼狈的岁月,心中的情绪汹涌而来。
这首歌是典型的叙事类歌曲,要将这种歌唱的动人,很多时候靠的不是高超的歌唱技巧,而是靠人生阅历带来的积淀。
歌唱技巧可以学习,但歌声中的叙事感和岁月感,除了极少数天赋异禀的天才,普通人都要通过切身的生活体验才能得到。
林轩这个时空才二十二岁,可却是穿越而来,经历过生活的酸甜苦辣,加上上辈子本身就是一名实力不错的歌手,他一张口,与他年龄不符的沧桑感便从歌声中涌了出来。
“我那可怜的吉普车,
很久没爬山也没过河,
它在这个城市里,
过得很压抑,
虽然它什么都没说,
但我知道它很难过,
我悄悄地许下愿望,
带它去蒙古国。”
在场的诸位顾客完全沉浸在了歌声里,都目不转睛的看着林轩,有的安静坐着听,有的则是站了起来,伸出手臂跟着音乐打着拍子。
第一大段歌词,表面上是在说蚂蚁如何如何,实际上却说的是都市青年的生活。
这第二段歌词,表面是在说吉普车的内心困惑,实际上却说的是都市青年自己内心的困惑。
诸位都市青年再次在歌词中看到了自己。
可不是吗?
他们就像那吉普车一样,也想出去放松爬山过河,但工作占据了太多时间,那些旅行的规划每每要搁浅。
在大公司上班,收入不错,维持体面生活没问题,但面对日益高涨的房价却仍旧无能为力。
工作强度大,本身就有很大压力,再加上房子的压力,可不是生活的很压抑吗?
很多人心中都是有点不是滋味,被林轩的歌声所打动。
之前开口点歌的那名青年,什么也没说,直接走上前去,送了两朵花放在了舞台边上。
送花是表达对歌手喜爱的一种方式,一朵花一百块钱。
有人开了头,陆陆续续不断有人上去送花。
林轩自顾自的闭着眼睛唱着,声音变得激昂了几分:
“慌慌张张,匆匆忙忙
为何生活总是这样,
难道说我的理想,
就是这样度过一生的时光。
难道说六十岁以后,
再去寻找我想要的自由。”
听着一句句直入人心的歌词,诸位顾客也在问自己,难道我的理想,就是这样度过一生的时光?难道说六十岁以后,再去寻找我想要的自由?
这几句歌词,一下子说中了这些迷茫青年心中的困惑,说出了他们的心声。
诸位顾客跟随着林轩的歌声轻轻打着拍子,心中惊叹不已,“这首歌真是太牛了,完全唱出了我们心中所想,之前怎么没听过这首歌?倒是明珠蒙尘了。”
一首歌的本质是在向听众传递情绪,当一个人唱的歌打动了听众,听众被歌曲中蕴含的情绪感染,自然会深深喜欢上那首歌,单曲循环来回听。
林轩选的这首歌恰好切中了在都市打拼的青年群体的痛点,让他们感触极深,彻底征服了他们。
“这首歌我没有听过,难道也是林老板的原创,如果是的话,那他也太厉害了?”孙雪和李怡看着台上闭目唱歌的林轩,心中则是浮现出这样的疑问。
“师父真是太棒了,唱的太有感情了,这个歌不知道是不是师父写的,歌词太能引起人共鸣了。”韩灵双眼放光的看着林轩。
“老板好厉害啊。”小美和小静彻底变成了林轩的迷妹。
之前那四名小姐姐以及其他一些女顾客,此刻看着林轩,口水都要留下来,长的帅有一手好厨艺,还会唱歌,简直是理想男友。
那些男顾客虽然不会对林轩有其他想法,但心中也是赞叹连连。
林轩用厨艺征服了他们的胃,又用歌声打动了他们的心。
“生活总是麻烦不断,
到现在我还没习惯。
都说钱是王八蛋,
可长得真好看。
……
我不想这样活着
……”
接下来是“我不想这样活着”这句话的重复,在场的所有人也跟着林轩一块唱了起来,气氛变得非常热烈。
他们跟着林轩唱这一句,似乎要将心中的郁闷通过唱歌给发泄了出来。
众人的歌声合在一起,气氛瞬间被推向了高潮,仿佛不是在一个音乐餐厅,而是在看一个出名地下歌手在livehouse的演出。
终于,到了歌曲的末尾,吉他一阵solo后,林轩唱出了最后几句,“其实我也常对自己说,人要知足而长乐,可万事都一笑而过,还有什么意思呢。”
“可万事都一笑而过,还有什么意思呢。”到了结尾,这句歌词又戳中了一些人的心,心中翻腾起淡淡的愁绪。
随着歌声停止,场上本来热烈的情绪也渐渐平息。
“林老板,牛逼!”
短暂的沉默了几秒钟,不知是谁喊了一句,一下子又将气氛点燃了。
“林老板,你唱的真好。”
“我感觉这首歌就是写给我的,我就是那蚂蚁,我就是那吉普车,我也生活的很压抑,我也常常问自己,难道要六十岁以后,再去寻找我想要的自由,这个歌词,简直是绝了,就是为我而写的。”
“这何止是写给你的,我觉得这首歌是写给所有努力在都市打拼的年轻人的。”
“老板唱的太好了,我不是专业的,说不出来什么专业分析,只能说很有感情,非常打动我。”
“这个歌词也太好了,没那么多华丽空洞的词语,非常接地气,但却像一根针般扎进了我的心里,心里想起很多事情,不由自主的思考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的说个不停,好评如潮!
然后,有一个人开始鼓掌,继而所有人都开始鼓掌,掌声连成一片,几乎要将屋顶掀翻了。
“牛逼啊!”孙天三人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林轩,也被这首歌征服了,嘴里不住地念叨着牛逼这两个字。
“过奖了,过奖了。”林轩谦虚道。
“对了,老板,你这首歌原唱是谁,这么好听的歌,我竟然没有听过。”突然有人问到。
“对啊,林老板,这首歌是谁唱的,我也想知道,我已经很久没有听到这么打动我的歌了,我回去一定要单曲循环听个够。”
“我也一样,回去下载了,先听上一个月再说。”
其他顾客也纷纷附和,将目光落在林轩身上,想要知道原唱是谁。
孙天三人也同样看向林轩,这首歌他们也很喜欢,想要回去多听几遍。
韩灵则是神色微动,将目光牢牢的黏在林轩身上,隐隐透着些许期待。
小美和小静以及孙雪和李怡知道林轩有很强的创作能力,也是双眼放光的看着他,心中有所猜测,但又觉得不太可能。
在众人的注视下,林轩微微一笑,道:“你们没听过很正常,因为这首歌是我自己写的,是我的原创作品。”
一石激起千层浪!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是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林轩。
“林老板,你说什么?我没有听错吧,这首歌是你写的?”
“林老板,你还会写歌?!”
“这首歌可不是有些人为了把妹随便写出来的口水歌,这可是一首真正的好歌,感觉乐坛很多歌手的歌都没有这首歌好,你确定是你写的?”
“林老板,你确定不是在和我们开玩笑?”
场上的气氛一下子变得火爆之极,诸位顾客激动的围着林轩说个不停,但言语间难免带着些许质疑。
“轩儿,这歌是你写的?!”孙天的声音猛地高了八度,他和陈凯以及周帆三人面面相觑,都看出了彼此眼中的震惊,也有点不敢相信。。
“什么时候林轩会写歌了?”他们都心生疑问,吃不准林轩是在开玩笑还是讲真的。
“果然是这样,师父实在是太厉害了。”韩灵却是没有任何怀疑,激动的攒着拳头,看向林轩的目光中满是崇拜。
“竟然……竟然真的是林老板的作品!”
有《说散就散》和《体面》两首歌做铺垫,孙雪和李怡倒也第一时间相信了林轩的话。
她俩之前虽然有所猜测,但一直不敢确定,毕竟好歌难求,林轩刚给沈璐导演写了两首歌,现在又冷不丁的拿出这么一首高质量的歌曲,真是……
“林老板,你这是要逆天啊。”两人呆呆的看着林轩,心中满是震撼。
“老板,你真是太棒了。”小美和小静是林轩的脑残粉,此刻说不出太多,只是激动的看着林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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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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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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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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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歌入人心(二合一章节)免费阅读.https://www.jieyidazhiye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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