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是啊,少年成名,我看那,你的第一本不大卖都不行了——咱们华夏的读者千千万万,哪一个如你有这样一番奇遇?下个南洋,还令土人公主神魂颠倒,成了南洋出名,倾国倾城,褒姒妲己一般的美男子——”
“哈哈哈哈——行了行了,别闹了,好了,庄长寿,别哭啦,你们不是什么都没做过吗,传染不了疾病。”
买活军的这几个兵丁,嘲笑庄长寿时是非常理直气壮的,因为他们毕竟为了庄长寿特意走了一三十里路,在路上呆了两天时间那,虽然买活军有自己的考量,但这份人情也是实打实的,庄小弟被他们调侃几句,也是应该的事情。
甚至就连最温厚的徐侠客,也不曾拦在头里,只是没有和兵丁们一起打趣庄小弟罢了,张宗子更是被逗得乐不可支,畅笑了好一会儿,才开解道,“你的脸上不会被刻上梅花斑的!放心好了!”
庄子的哭声便逐渐止住了,他揉着肿胀通红的双眼,语气有几分将信将疑的,“真的吗?可是,可是……”
“可是什么?”
这天下任何事情,只要和男女有关,便能引来旁人窥探的兴趣,哪怕这几个兵丁对纹面刺青、又黑又矮的公主们并没有什么兴趣,但也不妨碍他们一下来了劲儿,探听庄长寿承受的非人待遇,“她们怎么你了?”
庄长寿面色便发红起来了,他先不愿说,但心中到底是不安的,忸怩了一会,附耳对同龄人中相对文雅些的张宗子说了,张宗子听了说道,“哦,这个还好,手碰到了没有什么的,把玩几下不会传染——”
余下几个兵丁于是一发又哄笑了起来,庄长寿浑身都红透了,他穿着买活军带来的短袖衣衫,因为是兵丁们支援的,有些过大了,可见到一直脸红到了肚皮上去。“她们的手好脏啊——有泥还有血!”
“那个是为了防止蚊虫叮咬,行路时有在身上抹泥的习惯,尤其是庄少爷细皮嫩肉的,若是不裹了泥,路上行走,惹来一群小咬的话,那种痒是能让人发疯的。”
通译忍着笑解释道,“应该浑身都给抹上了,但那处皮肤是最娇嫩的——这种草药泥抹上之后可以维持几天的药效,庄少爷的衣服不合身,也没有扎绑腿,明天动身时,还是抹些泥为好。”
庄子这才恍然大悟,“难怪我要去洗掉这些脏东西时,他们不太乐意,可惜,我说的他们听不懂,他们说的我也听不懂。”
他的运气的确还算是相当不错的,被公主一行人带走之后,第一日一早就被国王的侍卫追了上来,不过,当时庄子反抗得厉害,侍卫们和他也无法沟通,再加上买活军也有意到村落拜访送礼,侍卫便陪他一起来了村子里。
因此,公主未能染指他的清白,而庄子最害怕的就是因此染病,在出发前,买活军已反复强调过了杨梅疮的可怕之处,以及患病后的严重后果,并明说了,南洋各港,都有很多伎女接待西洋水手,而西洋水手中患病率接近五成以上——所以,在南洋,除了良家华女之外,其余所有女人都有传播杨梅疮的风险,而买活军是早说过的,一旦发现有一艘船的水手前去票唱,那就要视为可能的传染源,为该名水手做记号之外,倘若同伴包庇,病发时水手已经和他们同吃同住了一阵子,那么,全船人因为也有被传染的可能,也都要被连累。
杨梅疮这东西,不仅仅是通过那事儿,生活中的密切接触也是可以传播的,这也是买活军教导的知识,这句话在庄子心中刻下了深深的印记——什么叫做密切接触呢?被碰到了那处应该是十分密切了吧?而那公主既然将人随意掳走,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掳掠西洋人的水手?
这样接一连三地想下去,他便感到浑身上下火辣辣的,好像一个个疮就要长出来了似的,满脑子都想着此后黯淡的前程,又被锁在吊脚楼中,被迫和一口黄牙,面黑矮小,体臭熏人的男子同睡,还被迫吃些烤虫子……这两日夜,对庄子来说实在是莫大的折磨,如今他且把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写万篇专栏连载的梦想搁到一边,再三追问,“真不会传染吧?能百分百保证吗?”
这又没有医生,谁能保证得了?徐侠客等人都是见多识广的,自然看得出庄子现在已经是惊弓之鸟、寝食难安,便不好再作祸他了,因道,“刚才也帮你问了,本地还没流行这个,这些土人去王城觐见时,西洋船队也不在占城港补给,他们现在去会安多些。占城对西洋人不像是安南那样友好——现在安南两家势力,阮主、黎主,都依靠西洋人提供的武器互相攻打,争相给西洋人割让好处,占城对西洋人的吸引力便低得多了。”
这句话有效的安抚了庄子,他长出一口气,逐渐平静了下来,失魂落魄地呆坐了一会,忽又气愤地喊了一句,“这些白皮猴子,患了杨梅疮也不隔离治疗,到处乱跑传播疾病,寡廉鲜耻!恶毒至极!六姐合该把他们都沉海凌迟了是干净!”
没想到庄子这个小少年,突然从只想着写话本,一心钻在故事里的文痴,变成好战的种族灭绝主义者,竟是出于这番缘故,张宗子又想笑了,但还是忍住了,附和着道,“那帮番人,确实野蛮,很该严加管理——我之前在壕镜做采访时,壕镜医院的院长也说到此事,说是如今西洋人国度里,感染杨梅疮居然成为一种时髦。”
“不少文人墨客认为,感染杨梅疮可以使人文思泉涌,灵感源源不绝,更是自己情场得意的证明,所以这个病在西洋人那里简直就是极为放纵的传播!还好,弗朗机人没有那么癫狂,否则壕镜上的士兵早就把疾病散播到广府、福建道一带了。”
杨梅疮到了一期之后,症状还是相当明显的,如果不用青霉素,甚至有人会因为长脓疮鼻子塌陷,这些种种后果,都被报纸绘声绘色地多次讲述,还编撰了不少故事来警戒百姓,庄子少年时初次睁眼看世界,便受到了买活周报的洗礼,他无法理解世上竟还有这样的事情,怒道,“这些人该死!都该死!凡票唱者死有余辜!”——显而易见,这辈子他是再不会受到伎女的诱惑了,甚至于还会不会受到女子的诱惑,都很不好说呢。
“哦,你们在说杨梅疮啊,”于小月带着一名通译走了过来,随口说,“是的,我也在壕镜,壕镜的弗朗机人患病率其实还好,越是往南洋走,就越是要小心,南洋的港口杨梅疮已经开始泛滥了。我听六姐说,西洋人还喜欢特意染上肺痨,因为肺痨能使两颊晕红,行动娇弱,被视为是高雅的疾病,这就更加令人费解了。”
他们随口谈论的,都是千万里之外的事情,两个通译听得如痴如醉,庄子则因为于小月的一句‘南洋港口杨梅疮泛滥’而又陷于惴惴,于小月好奇地看了他几眼,身后已有土人侍卫取来了寨子的回礼——买活军送的盐和糖,对土人来说,是他们完全没见过的东西,他们偶尔能吃的是发黄,有杂质的蔗糖,还有冒着风险抢来的蜂蜜,但这些都不是容易得的东西,本地的土人不会养蜂采蜜,虽然在南洋这个四季开花的地方,这应该是一桩很有赚头的生意。
至于盐,那就不必说了,占城港常吃的是海盐,生活在海边的人是不太会缺盐的,这些腹地村寨的头人前去占城港朝觐,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要过去换盐巴,不过南洋人晒盐的手法不好,盐粒发苦粗糙,买活军的雪花盐让土人们顶礼膜拜,这些东西都已经超出了他们的理解能力,在头人们的世界里,这只能是神仙赐下来的东西。
而他们奉献给神仙的回礼是什么呢?答案已经出来了——是成对的象牙,看得出来,这是寨子里的较珍贵的收藏,而且已经收藏有年了,象牙的边角泛了黄色,但即便如此,这样完整成对的象牙,也是非常名贵的东西,不论是卖给西洋人还是敏朝的权贵,都能得到一个惊人的价钱。
这不过是五十斤盐、五十斤糖和一套最多卖个一三两银子的马口铁餐具!但它在南洋的丛林里就能换到一对象牙!
买活军的六个活死人都不是商户,但是,除了大喜大悲大焦虑的庄子之外,其余五个人也不由得因为这样的厚礼而稍微屏住了呼吸——这还不是全部,寨子里还送了一些色石,占城国这一带不产玉,但带颜色,质地不同的石头总是有的,不论名贵与否,它代表了寨子的诚意,这在村子里来说就是很好的东西了,通常只属于祖母、舅舅和受宠的外甥女、外甥,是身份的标识。
“听说,暹罗的翡翠,苏门答腊的蓝宝石,还有身毒的金刚石,都是非常出名的。”张宗子把眼神从象牙上收了回来,低声对徐侠客说,“我上船之后,沿途一直在想——条件这么艰苦,六姐的开拓南洋,真的能成功吗?”
“固然有人愿下南洋闯荡,但是,这和开拓南洋还是很不同,偌大的区域,想要开拓,这岂不是要上百万人,费上好几十年的功夫?我们华夏自己的日子逐渐好过,南洋又这般艰苦,真的有人愿意来吗?”
同样的想法,也曾是徐侠客的疑问,除了来南洋娶妻——从占城的情况来看,即便到了南洋,要娶妻也并不是那么简单——之外,徐侠客只能想到如宋家这样获罪南迁的闽南、广府宗族,可能是开拓南洋的人手来源。其余人,倘若买活军不强迫他们的话,徐侠客想不出他们为何要来这样天候不适,人文野蛮,未通教化的异域定居。
但现在,看着这对象牙,徐侠客便知道,自己还是浅薄了。六姐天人高见,如何能够没有料到这一步?
“如今再无疑问了吧,”他轻声对张宗子说,“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南洋固然荒凉野蛮,但……未开拓的丰饶之地,生意也是难以想象的好做,只要你我将文章一发——”
“不错,只要我们两人将文章一作,一发……”张宗子也有些出神了,怔怔地比划了起来,“这宝物,这些个宝物……这么长,这么大的象牙,就五十斤盐五十斤糖就换了出来——”
“啥子哟,真是个傻子。”
于船长又不失时机地‘管理’张囚犯了,她白了张宗子一眼,上前张罗着将象牙捆绑到了矮脚马上,两个土人姑娘跟在通译身后亦步亦趋,殷勤地帮忙,于小月一边忙活一边说,“这是用盐糖换的吗?这是冲着我们买活军的面子!冲着我们代表的宗教和势力!不信,你问问通译,他们拿盐糖来,能否换到象牙。”
答案是显然的,通译们尴尬的笑着,不想得罪了女将军,当然也不想得罪男贵客,只能含糊地表态,“这……我们的盐自然是换不到的,这个盐,在我们华商那里也是好东西呢!一斤能卖到一两银子!”
“再说了,光是这些象牙什么的,能打动得了六姐?”
于小月哼了一声,“这东西,对于敏朝权贵,还有那些白皮贵族或许算是举世难寻的珍宝了,可你知道六姐是怎么看待的吗?”
作为被谢六姐亲自教导过的老牌活死人,于小月的底气自然是足足的,她翘着鼻子,很骄傲地复述着谢六姐在课堂上的讲述,“什么犀角、象牙的东西,不过都是坚硬的角质罢了,如果说宝石还有一定的工业价值,可以用做钻头,这种奢侈品对政权来说的确没什么意义,不必要投入太多精力——”
“对政权来说,宝贵的永远是耕地,是矿产,是林场——我们买活军下南洋来,要做的第一件事不是买卖,而是寻找适合开辟橡胶园的地盘。”
众人相继上马,陆续往村外走去,通译和土人们仰慕地望着来自北方的贵客,他们高大、白净,就像是天神一样威武,毫无疑问,他们的出现对本地多神教的发展是有贡献的。
骑在队伍最中央的女天神双眸闪闪发光,她的行为举止充满了一种令土人们钦佩的魄力和野心,她的语调平静中又压抑着力量和兴奋,“在占城,我感觉我们找到了合适的地方——现在的问题,就只剩下开拓的方式了。”
看起来,于船长认定了这是一份别人无法攫取的功劳——占城适合开辟耕地,这一点大家都看出来了,这里各方面都要比会安更合适得多,但的确,开拓的政策还需要在调研后酝酿提议,六姐并未定下具体方针,而于小月已经先入为主地认定了张宗子和徐侠客等人没有这个脑子。
“哼!”
张宗子忍不住也放下了正在酝酿的长篇系列报道《我在南洋做驸马》,跟着徐侠客一起沉吟了起来:条件就是这么个条件,大家都看得清清楚楚了,就等于是题目的题干已经写了出来。
那么,针对这个题干,该如何来写出一份能取悦六姐的标准答案呢……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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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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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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