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是谁的声音?”
他哪有时间去想这些了?此时最重要的,就是赶紧活下去,脑子里的那个声音不断地提醒着他,赶紧出去,外面还有更重要的事情等待着他。m.jieyidazhiye.com
顾不及去多想什么事情,叶梓晨反应过来后,就赶紧朝着门口跑去,不料,那个带着他来的仆人也瞬间变了个脸色,将房门关好,跑过去的叶梓晨被门砸了个趔趄。
他顾不及鼻子上传来的疼痛,赶紧蹲下身去,因为那阿花,它又扑过来了!
轰隆一声巨响,叶梓晨睁开眼睛,他没看到阿花朝着自己咬过来,反而是撞破了玻璃门,此时正在啃食着门外的那个仆人。
对此,叶梓晨有些不知所措,什么情况?这个怪物,难道不是要杀了自己的吗?
但他知道,现在不是想这种问题的时候,现在最重要的,就是从这里逃出去。
他试着在房间里走动,在墙壁上摸索着,还没走到门边上,就听到门外阿花的动静。
阿花原本应该在啃食着那仆人的脑袋正好与叶梓晨对视,叶梓晨内心一惊,瞬间不敢再动弹。
原本那个让他蹲下的声音也消失不见了,他看到的,只有那已经面目全非的仆人,以及那长着人脸的怪物。
那怪物由于刚刚房间里没有灯光,所以他看不清他的脸,这次,他看得可是一清二楚了,这个怪物除了那强壮粗大的四爪不像是人类的构造以外,剩下的,几乎都能找到人类的影子。
比如他那健壮有力的胸肌,和那张惨白毫无血色的人脸,依稀地能看出来,这是个中年男性。
脸上的那道疤极其眼熟,这个人,就是之前他们小巷失踪的那个流浪汉。
但此时这个流浪汉很显然不是跟叶梓晨叙旧的,他一步步走进了房间,但貌似没察觉到叶梓晨的存在,叶梓晨一个重心不稳,瞬间瘫倒在地上。
也正是这一摔倒,他发现了一件事,这个房间貌似有些不一样,他摔在地上,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反而还摸到了柔软的触感。
那东西像是海绵垫,他以前帮着烟柳巷那些姑娘搬家的时候,偶然间触碰过这种东西,主要作用貌似是隔音。
再去看刚才那个被杀死的仆人,他脚上穿着的那双又厚又沉的大皮靴,只要稍微地碰一下那大理石地板,就会传出声响。
也不知从何而来的底气,让叶梓晨敢笃定,那个叫阿花的怪物它应该是通过声音来判断位置的。他那双鲜红色,还冒着绿光的双眼估计是什么都看不见。
想到这里,那浑身长满黑灰色的毛发的怪物,缓缓地爬进了房间,样子那叫一个渗人,简直就像是返祖的人类一样。
他喉咙中不停地发出奇怪的低语,叶梓晨想用心地听清楚他在说些什么,但却怎么都听不清。
叶梓晨见他靠近,不由地朝着身后,缓慢地移动着,尽量不发出任何声音的他,在毫无准备地情况下摸到了一触感冰凉,像是皮质的东西。
他刚要大叫一声,却被那怪物的一个转身,吓了一跳,他听到了,是门外响起了舒缓的音乐,那音乐动听,像是在举行什么舞会一样。
阿花嘶吼一声,朝着门外,踱步而去。
叶梓晨这才敢松了口气,将刚才那差点害死自己的东西捡起来,借着门外的灯光打量一番,才发现,这是一本笔记本。
他来到门口,摸索着墙面,最终找到开关,按下开关之后整个屋子都亮了起来,他打量了一下四周,发现这个房间非常地空旷,墙上,地上铺着的都是隔音很好的黑色隔音海绵。
海绵的正中央,则是一片潮湿,叶梓晨并不想了解那些东西究竟是什么,因为空气中逐渐清晰的血腥味,让他感觉还是赶紧离开这里为好。
他打开笔记本,发现,这正是那流浪汉的日记。
他是一个没怎么受过教育的粗人,写的日记也是简单直白,几乎没有什么语法和修辞。
但越往后翻,叶梓晨的表情,就越难看。
日记:
今天是胭脂虎家大小子走的第一天,我本来准备去人民广场要点钱,然后晚上去探望花十娘的,本来都已经迫不及待了,没想到有个人找到了我,说是要让我过上好日子,如果我同意就在纸上按下手印,还给了我一沓写满了字的纸,上面密密麻麻的,写了一堆有的没的,但能想到有吃有喝的,我也没多想什么。
这里实在是太棒了!有的吃有的玩,还有比花十娘还要漂亮的姑娘给我做身体检查,我今天鼓起勇气跟她开了一下玩笑,没想到她居然真的同意了,虽然是用手的,但我也很满足了。
在这里他们每天让我吃药,我也不知道我得了什么病,反正到了今天为止,我的身体比以前健康了不少,那好看的线条在我身上越来越多了,估计再过几天,我就能比胭脂虎家的大小子还要强壮了,真想早点到那一天,这样的话,以前去找花十娘时被他打的那些伤,也能报回来了!
我感觉身体有点差,脑袋从今天上午一直疼到了今天下午,那个漂亮的小姐姐跟我说让我吃药的时候,我跟她说明了我的情况,她就把药片收回去了,还换成了屁股针,屁股针里装的是绿色的药水,我脱了裤子,还以为他要给我注射,没想到她又让我快活了一把,原来屁股针还可以打在胳膊上。
自从打了那个药剂之后,我的脑袋就好像是出了什么问题,总觉得最近眼前的事物越来越模糊了,但耳朵却越来越好使了,我觉得可能是药物的功劳吧,身上最近的毛发越来越多了,就连我都已经秃掉的脑票,都长出了新的头发。
我今天状态不太好……是谁!好吵!你根本想象不到,他们要做什么!我的大脑似乎不太正常!希望我会尽早好起来,那个小丫头答应我了,要是我能成功的话,就给我娶个媳妇。
之后的日记内容,则是一些乱涂乱画,叶梓晨根本分辨出上面写了什么,他脑子里也有些混乱,可能是周围环境导致的。
他将日记放在自己的口袋里,是时候赶紧离开这恐怖的地方了,这该死的鬼地方,他一刻也不想呆下去了。
从房间出来之后,那音乐声也停止了,他并不想回到之前的宴会厅一探究竟,他现在只想要从这个房子里出去。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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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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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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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8章 我竟成了地主家的傻儿子!(27)免费阅读.https://www.jieyidazhiye1.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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