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一间土炕,两张桌子,一个火盆,几个木箱子罢了。
因为王永珠时常补给些东西过来,炕上铺着的是厚厚的褥子,炕桌上摆着几本书,火盆上吊着一个陶罐,里面烧着滚水,白色的蒸汽汩汩的往外冒着,让屋里的人随时都能喝上热水,还能保持这屋里一定的湿度,不会那么干燥。
门边搭了一个简易的挂衣服的木架子,上面整齐的挂着宋重锦的官服。
桌子上磊满了各种文书。
宋重锦将秦博涵引进屋里,谈判团的成员,还有军营不当值的官员都来拜见了。
大家都是极有眼色的人,看秦博涵一脸疲倦之色,也都只拜见寒暄一二,就十分识趣的告辞出去了。
宋重锦留在最后,只抱歉的道:“地方简陋,还请大人多多包涵,先将就一两日,等他们再整理一间宽敞些的屋子出来,再请大人移步。今天时辰不早了,收拾也来不及了,若是大人不嫌弃,就先在下官这屋子里委屈一两日——”
一面说着,一面就要收拾东西,打算挪出去和历九少一起住去。
秦博涵摆摆手:“不用了,是老夫来得太突然了,没提前告知你们。能有容身之处就不错了,我看你这屋子也挺不错的。你也别搬了,倒是老夫占了你的位置,你要是不嫌弃,跟老夫一起挤上几日,正好也跟老夫说说如今这谈判到哪里了。”
这意思就是要跟宋重锦合住一间屋子。
宋重锦自然没有意见,将收拾的衣裳又放了回去。
有几个走得慢些的官员,听了这话,倒也没多想。
毕竟这军营里本就位置有限,宋重锦这间屋子算是收拾得最干净舒服的了,换做其他人住的屋子,咳咳,大家都是男人,也都不擅长收拾,那屋子乱得连下脚的地方都没有。
就算他们有心想拍个马屁,将自己屋子献出来,都没有这个勇气。
再者,宋重锦本就是之前谈判的主使,由他跟秦大人汇报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顶多大家见了上官,到底想留个好印象,若是明日秦大人不小心走到自己住的屋子里了,那可就糟了。
得抓紧时间回去收拾收拾才好。
因此,也无人多想,都纷纷赶着回去了。
秦博涵身边带着随从和护卫,自然有人来将他们安排到了附近屋子里去了,那里条件更艰苦些,除了一张大土炕,别的啥都没有。
一时间,宋重锦和秦博涵呆的屋子里倒是安静了下来。
听着外头没动静,宋重锦这才重新拜见了秦博涵,口称伯父,执子侄礼。
秦博涵也是满眼欣慰,拍了拍宋重锦的肩膀:“你这些年,很是不错。恩师也算是后继有人了!”
宋重锦只微微一笑,又谢过秦博涵在京城中不动声色的替他周旋和回护之情。
两人都不是那种儿女情长之人,几句话的功夫,也就说完了。
宋重锦也是十分有眼色了,一边请秦博涵上炕坐着,这么冷的天,又一路风雪的赶路,虽然这屋里有火盆和炕,可看着秦博涵脸色还没恢复过来。
就忙让秦博涵宽了外头的大衣裳,上炕去,裹着被褥。
外头宋重锦带着的护卫那边早就十分熟练的,将熬好的姜汤给端了过来。
秦博涵捏着鼻子灌了一大碗,又裹着被褥,炕也烧得暖和,没一会子,鼻尖上就开始冒汗了。
宋重锦又从箱子里翻出一个纸包来,打开,又取了两个大碗,将里面的东西倒入那碗中,将陶罐里的热水冲进去,立刻满屋子就飘满了一股米面和着芝麻的香味。
秦博涵忍不住都抽了抽鼻子:“这是什么?”
宋重锦一边拿了旁边的桌子上的竹勺在碗里搅拌,一面道:“这是永珠给准备的一点小东西,叫什么炒面。她怕我晚上饿着,就做了这个,只要用热水冲开搅拌一下,就能吃了。平日里若是没热水,干嚼两把也能顶饿,世伯这一路顶着风雪来,先垫垫肚子,这晚饭还要一两个时辰才得呢。”
说着将搅拌好的炒面端给了秦博涵。
一面又拿着火钳,在火盆里刨了两下,刨出两块黑炭出来。
宋重锦也不怕烫,将两块黑炭捡出来,放在桌上拍了拍灰,然后两手一掰,露出里面黄澄澄如蜜一般的瓤来,一股甜香和着那炒面的香味,让人忍不住咽口水。
宋重锦将掰开的黑炭一并都放在了秦博涵面前。
秦博涵先尝了一口热水冲泡好的炒面,入口又香又绵,一股浓郁的芝麻香在口中逸散开来。
暖暖的下肚,整个肠胃都熨帖了。
秦博涵一气吃了半碗,才停下来。
试探着将那掰开的黑炭取了过来,先看了看,觉得这东西有些眼熟,拿近了越发闻到一股甜香味。
试探着问了一句:“这是红薯?”
宋重锦点点头。
秦博涵尝试着轻轻的咬了一小口,那黄澄澄的瓤又黏又甜,裹着舌尖,让秦博涵忍不住眼睛一亮,又咬了一大口。
没想到这红薯看着没冒热气了,可瓤还烫着呢,烫得秦博涵倒吸了一口气,还舍不得吐出来。
勉强维持着镇定将红薯在嘴里掂挪了几下,才囫囵的吞了下去。
立刻就问:“这红薯是什么品种?怎么这般甜?”
要知道,如今大楚国普遍种植的红薯,都是那种个头不大,里面还有很多白色的老筋的,口感也不好,虽然产量比别的庄稼高些,而且吃多了还烧心,所以大部分百姓,种植得也就不多。
可若是红薯都能如今日他吃到的这般甘甜,想必更多百姓愿意种植吧?也可让百姓吃得更饱一些。
宋重锦一边喝着炒面,一面道:“这是永珠和我岳母在庄子上折腾出来的,说是改良过了的,不过现在还在试验,产量也不多,留下明年做种的外,其余的都给我这边送过来了。”
宋重锦当然知道这改良过的红薯的好处,只不过永珠说这品质还不够稳定,还要再试验个两年,所以才没有上报。
秦博涵虽然城府颇深,此刻也忍不住羡慕起宋重锦来,这孩子,虽然前二十年过得艰苦,可老天爷似乎要补偿他一般,这被认回国公府,娶了这么个贤内助,不用他操心,自己就能给自己挣来一品诰命。
还能改良稻谷和红薯,功在社稷江山和百姓的夫人,怎么都便宜他了?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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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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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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