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微凉的暮色里焦急等待,有人在清晨的薄雾里健步如飞,有人在晌午的花丛里一晌贪欢。
人为了一时的欢愉,往往不顾往后的痛苦。
谁人又能有这样的预见呢?
像王林能预见未来,但该做什么还是会做什么,大丈夫生于天地之间,又岂能为了未来可能的烦恼而郁郁不开心颜?
有的人想睡觉,但不是因为困倦,而是出于对睡觉的怀念。
王林之所以玩乐,却绝对是因为他想玩乐。
除了李文娟和林妹妹,王林还有一个牵挂在姑苏乡下。
沈雪啊!
她年前去了乡下,这一住也是小半年了呢!
乡村能有什么好玩的?
青蛙乱叫的夏夜、春季里漫天的柳絮、喝啤酒的异乡人、皂荚树下的流言、赶在冬季来临之前晒被子的女人、在暮色里悄悄离开故乡的背影、番茄地里喝了农药的女人、结满霜花的山岗上的土地庙……
无非是日久生情,无非是偷偷摸摸,无非是捉奸在床,乡村的故事,无非都是如此。
还好,沈雪有霏霏在身边。
年后,霏霏正式在镇上的幼儿园里读上了书。
她每天接送霏霏上学放学,由沈小静开车,她只坐车。
九十年代中期,国人对私家车已经有了一定的概念,不管别人开的是什么车,能开上车的都是非富即贵。
车虽然都很名贵,但车子的好坏,很多人也分得清楚了。
沈雪的座驾这么好,看起来比桑塔纳还要高上几分,哪怕不认识车标,谁人见了都知道这车不便宜。
姑苏有钱人多,但小镇上能开上好车的人却不多。
就算是镇府里的那几个人,开着的也只是很一般的车呢!
所以,沈雪每天坐着宝马车往来镇上,渐渐的成了镇上的红人,成了很多人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一点,估计沈雪自己也不知道。
一個美丽端庄、风情万千的女人,怀着身孕,带着小孩,身边却没有一个男人!
她身上有着怎样的故事?
能够鲜花着锦谁愿意锦衣夜行?
能够耳鬓厮磨谁愿意黄卷青灯?
能够相濡以沫谁愿意茕茕孑立?
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月明楼。
便是沈雪自己,也勘不破自己的命运。
是的,她把这一切都归根于命运。
她信命,也认命。
既然王林就是她的命,那她就顺着命运的安排走下去。
有些事忍着不去想,有些人忍着不去见,有些苦忍着不去说,有些疤忍着不去碰。
多少的隐忍纠结都偃旗息鼓,
多少的辛酸委屈都春风化雨,
多少的兵荒马乱都绝处逢生。
这世上,走的最急的总是最美的时光!
1994年最美好的春天,就在沈雪的期盼中慢慢的消失了。
沈奶奶不只一次的问过她:“王林怎么还不来看你哪?难道他不想霏霏的吗?”
沈雪只能回答说:“王林开那么大的公司,他很忙的。”
他真有那么忙吗?
从雪飘忙到了冰融。
从枝绿忙到了花开。
眼见着花期将过,他还在忙。
除夕不来。
春节不来。
元宵不来。
清明不来。
再等下去,就是端午了!
端午他也不会来吧?
这天中午,沈雪一个人站在灵湖岸边,看着旁边那片梨树。
她想到了上次和王林一起看梨花的情景。
那天的景况如在眼前。
她在花丛中笑,王林拿着相机给她拍照。
现在梨花就要全部凋零,心爱的男人却不见踪迹。
风吹过山脚的梨树林,吹过皂角树下沿山而居的人家,有人在田间浇水,有羊群从沟底爬上来,有人在屋顶晾晒属于两个人的棉被,丝绸的被面阳光下如同生了春草的池塘,荡漾着如胶似漆的暖。
“小雪姐!”小静走了过来,笑眯眯的喊道,“回家吃饭了。”
“嗯!”沈雪转过身,挺着肚子往回走。
小静扶着她的胳膊,笑道:“肚子越来越大了,圆圆的,这次一定是个儿子!”
沈雪嫣然一笑:“你也重男轻女吗?”
小静笑道:“啊?我没有啊!我只是想,你要是生个儿子,姐夫留在你身边的时间就会多了。”
“嗯?”沈雪讶异的看着沈小静,“你怎么会有这么奇怪的想法?”
沈小静道:“姐,不是我有这样的想法,男人都是这样的,他们嘴上说生男生女一个样,女儿也很好,但其实心里都想生个儿子呢!不信你去姐夫啊!”
沈雪讶异的蹙了蹙眉。
难道王林真的是这么想的吗?
他之所以陪伴李文秀多一些,就是因为她生的是个儿子?
沈雪轻轻摇头:“王林不是那样的人。”
沈小静道:“姐,我们什么时候回城啊?”
“回申城?再过几个月吧!等我快要生了的时候,我们再回去。”
“那姐夫一直不来看你?”
“他很忙。”
“以前也不见他这么忙,他再忙,每个星期总能挤出几天时间来陪你的。”
“……”
沈雪何尝不思念王林呢?
这个午饭,她吃得索然无味。
饭后,沈雪来到二楼。
二楼装了电话。
她拿起话筒,微微迟疑了一下,还是拨打了王林的大哥大。
电话接听的那一刹那,沈雪心底涌起浓浓的幸福。
“王林!”沈雪迫不及待的喊了一声。
“喂!哪位?”一个清丽的声音传了过来。
“文秀?”
“沈雪?哎呀,你好啊!我们好久不见了!你在姑苏乡下住着,可还习惯吧?”
“嗯,习惯着呢!”
“我和周粥还想着去乡下看你来着!”
“好啊——”沈雪刚说了两个字,马上意识到不好,李文秀和周粥,怎么可以来她老家呢?
那岂不是全漏馅了吗?
“那你们怎么不来呢?”沈雪问道。
“王林带着我们去了北金玩!从北金回来后,就一直忙工作,一时间反倒没有时间去看你了。你几时回城?我们好久没聚了。”
“嗯,这得看王林的意见。他是我的老板啊!我请的假也够多了,我今天打他电话,就是想请示他工作上的事情呢?他不在?”
“在,在哩!他在房里跟文娟聊天。”
“文娟?”
“嗯,我们到深城来看文娟了。文娟的事情,你知道了吧?”
“你是说她怀孕的事吧?”
“我就知道,你肯定早就知道了!王林有什么事,会瞒着我,但一定不会瞒着你的。”
“……”这话让沈雪有一丝的慌乱,但更多的是甜蜜。
李文秀道:“今天我们都到了深城,我爸妈也到了。”
“真的啊?那文娟岂不是惨了?”
“惨得很!也不对,我看她开心得很呢!”
“那你爸妈没骂她吧?”
“骂?岂止是骂?我妈都要打他了,是王林替她挡了一巴掌!”
“你劝劝他们吧!事已至此,打人骂人都没有意义了。”
“可不是嘛!文娟真的是太不晓事了!你怎么样了?”
“我一切都好,在乡下住习惯了,感觉也挺好玩的,每天睡得早、起得早,早上的空气格外的清新自然,仿佛带着甜味呢!”
“哎呀,你这么一说,我也想去乡下住几天呢!等我们忙完这一阵,莪们去乡下看你,去你家住一阵子。你说好不好啊?”
沈雪当然不能说不好,笑道:“你们啊,就知道空口白舌,什么时候来了才能算数!”
李文秀道:“是啊,说是天天有空,但又天天在忙。对了,我和王林要去一趟米国,你要不要去?”
“我肚子大了,你看我去得成吗?”沈雪道,“你们什么时候去?”
“下个月就去。你现在肚子还不算太大吧?年前才怀的孕呢!坐飞机还是能坐的吧?我想你陪着我去,我们好有个说话的人。”
沈雪的肚子当然没有李文娟的大,真要出行也不是不可以。
很多人还特意跑到米国去待产呢!
听李文秀这么一说,沈雪还真有些心动。
她很久不见王林了,甚是思念。
思念可以让人成疾!
照王林这行程来看,他下个月都不一定有时间来看望自己!
“我想想吧!”沈雪道,“主要是懒得动。”
李文秀道:“别想了,去吧!林妹妹肚子大了,不好喊她。我和你,再叫上周粥,我们三个人好好聚聚,随便看看米国的风土人情。世人都说米国好,到底好在哪里呢?总得亲眼去见识见识才知道吧?你放心好了,有我和周粥还有王林照顾你,保你没事!”
“嗯!”沈雪笑道,“那行啊,我们再约吧!”
“就这么说定了啊!”李文秀道,“到时我让王林去姑苏接你。”
“好!”这句话给了沈雪下决定的勇气。
王林从房里走出来,看到李文秀在打电话,便问道:“是谁啊?”
“沈雪!你先等等,我和沈雪聊聊天。”李文秀抿嘴一笑。
王林心底的弦,瞬间触动。
他何尝不想沈雪?
那可是他的白月光,是他的朱砂痣!
他拉着李文秀等人去北金,也是为了掩护沈雪。
这几个月他忙得脚不沾地,抽不出时间去看望沈雪,但他的心,早就飞过去了。
王林坐在旁边,等李文秀和沈雪聊完天。
李文秀放下电话,习惯性的挂断了,随后才反应过来:“哎呀,你还要和沈雪说话的吧?我给挂了,你再打给她吧!”
“不着急,等下再打吧!”王林尽时装作无所谓,“你们聊什么了?”
李文秀笑道:“我约了沈雪一块去米国。”
“啊?”王林愣道,“她答应了吗?”
“答应了啊!她肚子还不算大,去一趟米国没什么大不了的!权当散心了!”李文秀道,“我许久不见她了,很想她呢!你想不想啊?”
“想什么?”
“明知故问,你不想她吗?”
“呵呵!想啊!想看她跳舞了!是真的!”
“算你说了句老实话!”
“……”
王林对沈雪的思念,有如野草疯长,瞬间缠绕了整个心身。
吃过中饭后,李华平等人到自己房间去了,也不知道在商量什么,一直没下来。
李文秀道:“我去看看他们在聊什么。”
王林嗯了一声。
李文秀一直握着他的大哥大,他也不好意思去拿过来。
直到她起身的时候,这才把大哥大放进王林手里:“记得打个电话给沈雪,她有事情向你汇报!”
“不着急!”王林微微一笑,却赶紧把大哥大握在手里,“对了,我得出去一趟。”
“去哪里?”
“我来了深城,总得去分公司一趟吧?你去不去?”
“不去了,我陪陪我爸妈。我还得跟文娟聊聊天。明天你陪我去逛逛深城,我要考察这边的美容市场。”
“好。”
等李文秀上了楼,王林立马喊上忠叔出了门。
忠叔开着车出了车库,问道:“王总,去哪里?”
王林道:“随便,就在街上开吧!”
忠叔一愣,心想这是什么命令?
他也不问,开着车,慢悠悠的在街上行驶。
王林拿出大哥大,想了想,又说道:“找个安静点的地方。”
忠叔道:“咖啡馆?”
“不必,河边就行!”
“好的,王总。”
忠叔开着车,来到了一条河边。
都说大沙河是深城的“塞纳河”,景色如画,胜似人间仙境。
这里河面宽阔流畅,两岸尽是闹市,长廊却绿意盎然,独保一份静谧。
沿着河畔漫步、发呆、感受花开水流,更多了一份浪漫与惬意。
水清、岸绿、景美,不时还可以看到白鹭在闲庭信步,耳边环绕着清脆的鸟叫声。
王林直呼这是个好地方,问道:“你怎么知道这里的?”
忠叔笑道:“我知道王总偶尔要来深城,于是买了深城的地图,早就把这边的交通给记熟了。”
王林赞叹的道:“忠叔,你果然很不错!”
他下了车,在河边找了一个很阴凉的地方,就在草地上坐了下来。
忠叔看到,连忙拿来一份报纸,递给王林。
王林接过来,垫在屁股底下,这才开始给沈雪打电话。
电话很快就被接听了。
沈雪一直在电话机旁边,听着他的来电呢!
“王林!”沈雪深情的喊了一声,并且知道这一次绝对不会喊错人。
“沈雪!”
“你在哪里?”
“我在外面给你打电话。”
“我就知道,你肯定不会当着她的面给我打电话。”
“呵呵!因为我要说我想你啊!”
“只是想我吗?”
“还想霏霏,还想二宝!”
“还有呢?”
“嗯,我爱你。”
“我也爱你,王林,我好想你!”
两个人诉说着无尽的相思之苦。
在这里左右无人,王林可以敞开心扉,畅所欲言。
他询问霏霏上学的事情,又问沈雪在乡下住得习不习惯,有没有按时去产检?
两个人聊了一个小时,王林的大哥大没电了,这才结束通话。
王林刚放下大哥大,就听到一个清脆的声音说道:“喂,同学,这草地不能践踏的!请出来吧!”
他转过身,看到一张似曾相识的脸。
“咦?是你!”王林讶异的起身,走了过去。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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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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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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