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基本演绎法!
不是信口胡诌的推理手法,而是一种有福尔摩斯在背后做行动证实的绝活,用福尔摩斯本人发布在报刊上的文章就是:【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见到或者听说过大西洋,但他能从一滴水上推测出它有可能存在,因为整个生活就是一条巨大的链条,只要见到其中的一环那整个链条的情况就可推想出来了,而初学的人在着手研究极其困难的有关事物的精神和心理方面的问题以前,不妨先从掌握较浅显的问题入手,比如遇到了一个人可以尝试去辨识出这人的历史和职业,这样的锻炼看起来好象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且教导人们:应该从哪里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比如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等等,不论从以上所说的哪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所以你如果学会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却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领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jieyidazhiye.com
难以想象?
最后一句话很嚣张,但这似乎是福尔摩斯的特色,他很喜欢在给出一段复杂且缜密乃至天秀的细节推理之后再用一种无法理解的表情看着别人。
仿佛在说:
这个很难吗?
就好像他在一眼看出华生的信息之后理所当然的说一句“这并不难猜”,这是波洛绝对不会说出的话,因为波洛会觉得普通人想不到很正常的,而他波洛是这方面的天才。
意料之中的。
会议室炸了,所有编辑七嘴八舌的发表着自己的看法,那些关于福尔摩斯和波洛是否会太过相似的担忧已经荡然无存!
“太炸了!”
“这是我第一次看推理却没有去猜测凶手是谁,因为这部小说的开篇似乎也不打算给你提供太多解谜的乐趣,他只是要我们成为华生去见证福尔摩斯的第一次华丽登场!”
“够华丽了!”
“细节观察无敌!”
“基本演绎法太强了!”
不是推理迷是感受不到基本演绎法和一般逻辑推理的区别的,用正常人的介绍和解释大概就是福尔摩斯可以从一般性的前提出发,通过推论得出具体陈述,或者部分案件结论的过程,光这点就明显区别于市面上其他侦探小说。
“绝了!”
“人物魅力这一点简直点满了,我之前就在想为什么楚狂要把波洛设计成一个矮个子小老头且留着两撇精致的怪异胡子的形象,那副形象对于读者来说,接受起来需要一个过程,但这一次楚狂终于改变了写法,虽然福尔摩斯的性格仍然和普通人不同,甚至和波洛一样的古怪,但至少他的外表是符合审美且很容易讨大家喜欢的!”
装?
很装。
但推理小说的侦探,就是要有这种装的感觉才有意思,要是有侦探一板一眼的进行着自己的推理而没有独特的展现方式,那大家干脆把案宗以及过程拿来看一遍就好了。
逼王?
福尔摩斯确实很有逼王的潜质,一句“那并不难猜”足以对所有读者的智商战场华丽的暴击,但如果配合剧情以及他的推理来看,这句话不但不会让读者觉得智商方面有被冒犯到,反而会觉得非常爽!
是的。
就小说给读者带来的体验来说,福尔摩斯是有一种暗爽的,要不然柯南何必在说出真相的时候亮一下玻璃眼睛,然后放一段战歌似的背景音乐呢?
大家就爱这个。
所以关键还是怎么装,如果是所有人都满脸茫然的问一加一等于几,然后主角牛逼带闪电的淡淡说一句:“一加一等于二,这很难么?”
兄弟们!
打死他!
那是最低级的逼王,高级的逼王就得是福尔摩斯这种,用一种让读者佩服到五体投地的方式来秀出自己的智商,这时候不管他多装,大家也只会觉得震撼又牛逼。
这时。
有人嘀咕道:“福尔摩斯说蓝星在这方面只有波洛可以与他相提并论的时候我还觉得不太舒服,但看完之后我忽然觉得没毛病,这两人确实都是大侦探级别的!”
什么侦探顾问。
福尔摩斯虽然给自己安排了这个名头,且也确实会接受各方面的咨询,但真正值得写出来的案件还是要让福尔摩斯以侦探身份出马解决的,所以书名叫《大侦探福尔摩斯》。
值得一提的是……
因为福尔摩斯的形象经过地球无数影视剧的加工,所以个性已经愈发鲜明,甚至已经不完全是小说里描绘的那个福尔摩斯形象,而绝大多数地球人对福尔摩斯的了解其实都是通过影视剧而非小说原著,所以林渊所塑造的福尔摩斯形象是偏向于影视剧的。
多少人演过福尔摩斯?
太多太多了,比如卷福比如小罗伯特唐尼等等,每部作品对福尔摩斯的演绎都有个性上的差异,但那种不经意间的装却永远是福尔摩斯最撩人的地方,逼王大概可以分两种,一种是主动的装,一种是被动的装,福尔摩斯是被动的装,而逼王必须得是被动装。
碰。
会议室的大门被推开,曹得志走进其中,众编辑立刻七嘴八舌,但被曹得志用手势压了下去,他盯着左手边的副主编道:“老王你的衣袖上有一点咖啡渍,且你的衣服是今天刚换的,所以你中午应该出去喝了咖啡,公司最近的咖啡店就在楼下,所以你约会的对象应该距离公司不远甚至可能就在我们公司内,另外你的身上有一股香水味儿,这香水味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来自小李,而如果沾上香水味代表你们坐的很近,你们在谈恋爱?”
叫小李的女孩扭捏着。
老王则是傻看着曹得志,你特么还真是活学活用,基本演绎法都会玩了,其他编辑也是震撼的看着曹得志,莫名有点高山仰止——
“这很难么?”
曹得志挑了挑眉,然后昂首挺胸着转身离去,只有一句高亢的声音远远传来:“立刻通知出版部门准备《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出版!”
众人应声。
这时有个部门的小编辑纳闷道:“午饭的时候不是有人拍到老周和小李在外面喝咖啡的视频了么……”
远处。
曹得志一个趔趄,然后加快了脚步迅速离开,给大家留下一个从福尔摩斯逐渐变成华生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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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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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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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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