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之祥谦虚地道:“都是全叔关照,小七才有这样的功劳!”
“好说了!”刘全吩咐本军的副统制官苏正武带他去第一军第五营走马上任。
苏正武很热情,告诉孟之祥说:“第五营的军官匮乏,士兵也调动了不少,大部分是新兵你可以择优录用军官,先行试用,不合格的话再调换。”
到达营地,门前有士兵把守,见是上官,赶快去报告营内的副指挥使董越,与孟之祥的亲兵老董是本家,这是一个矮墩墩的年轻人,才二十五岁,也是刚提拔不久,很老实,见到苏正武和孟之祥之后手都不知道往哪放!
他们站在了营地校场上一个简陋的木台上,通过董越,由他下令鼓手击鼓,点兵!
连续三通鼓后开始点数,校场上响起阵阵点数的声音,最终数字汇集到董越那里,由他上报是全员倒齐。
苏正武扯着嗓子说了一通话,简单介绍了孟之祥,希望孟之祥带到第五营,第五营所有的官兵都得听从他的命令。
五百人不少,差不多站满了一个篮球场的位置,黑压压的一片,大部分是新加进来的新兵,少部分是征来的,大部分是以前金军的签军转择优而来。
望着他们,孟之祥有点走神。
他的兵多是文盲,少见世面,目光胆怯呆滞,评价说就是“傻傻的”,这样的兵能够向着敌人进行决死的战斗,迎击敌人汹涌的马队?
孟之祥严重怀疑,这时苏正武要他讲话,孟之祥定了一下神,仅仅提出了二个要求,即服从命令,认真训练,他没敢多说什么,没有长篇大论,怕说多了那些兵也不明白。
孟之祥出身骑兵,骑兵的素质相对步兵要高不少,他们头脑更灵活,否则他们无法一边控制奔马,一边杀伤敌人。
现在倒好,他所管的步兵,孟之祥怀疑很可能一半人是左右不分的。
他还高看了他的第五营士兵,等训练开来时,发现不止一半人左右不分,是大部分人左右不分!
不管怎么样,孟之祥顺利上任,波澜不兴,没有什么家伙跳出来让他打脸的,让他有点点遗憾。
士兵愚昧,连闹事都不懂得,太无趣了。
本营的官兵们知道三个字:“他姓孟!”
忠顺军名为朝廷的,实际上是孟家军,谁敢与姓孟的长官对着干,那不是找不自在吗?
而且孟之祥虽然年轻,却是都尉杀手,连杀三个都尉,谁敢不敬?
……
首次管理这么多人,孟之祥很清楚他该做什么,那就是抓好军官队伍,不过,等军官们到齐后,才发现他们七零八落的,起码要二个副指挥使、五个都头和五个副都头,总共十二个军官,结果只有八个,副指挥使就一个。
再一细点,各都下面的军官到位情况更糟糕,缺员达到一半以上。
啊哦!俺比光杆司令不过好上一丢丢。
一问,原来第五营的原任指挥使在进攻武天锡时阵亡,那仗打得太惨烈了,两个副指挥使一死一受伤,受伤的就去养伤了,也不知道能否回营。第五营在第一军中损失是最大的,等于重组了,由于指挥使没上任,也不好任命新的军官。
现在孟之祥的权力很大,基本上他报军官名单给统制刘全都不会被驳,然并卵,没军官,没人负责任,一张白纸,问题是,很快就会收到出动的命令了!
他怀着万一的希望问副指挥使董越道:“上级会派军官给我们吗?”
董越苦笑道:“禀孟指使(指挥使的简称),不会的,有经验的军官到处都在抢,我们下手太慢了!”
因为第五营的指挥使位置一直乏人,等孟之祥上任时,能够调来的军官早被人抢光光了。
“好吧,我明白了!”孟之祥对到会的道:“诸位,我们第一个任务就是把军官给弄出来,方法就是比试!”
“明天各都分散开来,组织比试,分别是举重、跑步和跳远,还有掷木枪,按排名算分,选择出好的来试用一个月!有特殊特长比如习过武的、练过箭的,打过拳的,或者自认为有本事的则额外加测,唔,识字的也要列出来!”
接下来就是众军官七嘴八舌地问起如何组织比试,听说要记录数据,有人说本都没几个识字的,希望孟之祥弄来几个识字的人来帮忙记录,说话的那个都头,本身就是个大老粗。
不仅是他,其他都头和副都头也有不识字,或者识字很少的,话都说不直,交流很困难。
好不容易才安排下去,待他们走后,孟之祥觉得心累,感觉比杀都尉还要辛苦。
杀都尉是你努力就行了,可是训练士兵,光你努力还不行!
他默默地替前身感谢孟宗政爷爷,是他把前身认为孟家子孙,纳入孟家人才培养序列中,让其健康成长,读书识字,习拳练武,学习骑射,这培养的大恩大德,现任孟之祥才有腾飞的基础。
不说什么,整个军营里文盲率高达九成五,左右不分,你说东西时,那些头脑伶俐的听一遍即懂,头脑不好使的说三遍都不一定懂,头痛啊!杰伊文学网
宋代经济发达,识字的人不少,但军营里多是农家子弟,他们是不需要识字的,农民不需要象今天那样使用化肥、配农药和使用无人机。
他们只需要会用锄头和用镰刀,会担粪就OK了,对于很多农民来说,他们一生都不会离开家,有的一生没去过县城,顶多去过附近一二十里的乡镇,那么,他们需要识字干什么呢?
有这么多钱去请先生,不如攒钱买块水浇地不好么?
更何况,那年代是繁体字,民智未开,识字的难度极大!
见孟之祥用手搓揉脑门,周盛笑道:“恭喜指使,这些都是好兵啊!”
“好兵?”孟之祥奇道。
“我看过他们,他们是经过挑选出来的,身体普遍结实,只有结实的身体,才能经受得住训练,继而有战斗的体力。”周盛夸奖士兵道。
“他们什么都不懂,听话好管理,带兵的都喜欢带这种兵!”周盛解释说了他以前当教头时,那些头脑简单的家伙最好教,你只要教他们简单的拳术,让他们反反复复地练,威力自然就会出来了。
“那些头脑灵活的,练几下就觉得自己会了,不踏实,不听指挥,眼睛乱瞅师娘和师妹!”周盛摇头道。
“带兵,就是要带这样的兵,你才不伤头脑!”周盛肯定地道。
“是的,每个人都有他们的优点,要懂得扬长避短!”孟之祥明白过来,提振了斗志,决心带好第五营。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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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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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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