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伊文学网>言情小说>王妃她又穷又苦,还喜欢扮猪吃虎>第60章 写诗的又不是她,她只负责传播知识
  隔天温榆没去上朝,起床之后直奔大理寺。

  卫无羌上任,她作为大理寺少卿,迎接上司是要站在最前面的。

  不为别的,首先要把态度摆出来,以后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卫无羌又是她上司,这要是得罪了他,没准会他被穿小鞋。

  温榆带着齐师爷几个站在大理寺门口,天气有点热几人就坐在檐下乘凉。

  后面跟着侍卫狱卒一大堆,温榆招呼他们找个凉快的地方等人来了再列队。

  临近中午,眼看就要到下朝的时间了,温榆等了小半个时辰,耐心都磨没了。

  终于,在万众期盼的目光中,一辆马车徐徐驶来。

  温榆最先站起来,“赶紧的,卫大人来了!”

  于是一群人麻利的列队,并且一个个翘首以盼。

  卫无羌一下车就看到一群人站在门口,他刚走近,一群人就喊道,“恭迎卫大人!”

  喊完温榆走上前,做了一个请的手势,“卫大人,请!”

  卫无羌看了温榆一眼,朝她笑了笑,“想必这就是温榆温大人。”

  “不敢当,大人叫我温榆就好。”

  “今后要和温大人一起共事,直呼姓名太失礼,我叫你少卿如何?”

  “都可以,大人你怎么喜欢怎么叫!”温榆也懒得纠结这个问题,多大点事。

  进了大理寺的门,卫无羌就真的成了大理寺卿,以后大理寺的大小事务都归他管,温榆就能两手一枕,直接躺平。

  不说别的,温榆一想到今后悠闲的生活,恨不得给他放两串鞭炮。

  卫无羌其实有些意外,他本以为温榆会给他脸色看,因为他成了大理寺卿压了她一头,但是温榆的态度完全相反。

  不少世家子弟都有的通病,看似平易近人,实则眼高于顶。

  但他看得出来,温榆是真心实意来迎接他,还把整个大理寺内外的人都带上了。

  “少卿今日心情很不错?”

  温榆的嘴角恨不得飞上天和太阳肩并肩,压都压不住。

  听到卫无羌这么说,温榆赶紧拍马屁,“早就听闻大人的美名,能与大人共事是我的荣幸,自然高兴。”

  “少卿能写出‘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这样的诗句,是少卿过谦了。”

  温榆才没功夫跟他夸来夸去,你说是就是吧!

  “大人太看得起我了,这些都是题外话,今日大人赴任,我带大人熟悉一下大理寺。”温榆迫不及待,直入主题。

  温榆带着他走了一圈,后面那群人兢兢业业的跟着,弄完之后卫无羌叫他们去休息。

  温榆也跟着走,被卫无羌叫住,“少卿留步。”

  温榆虽然很不情愿,但是还是倒回来了,“大人有何吩咐?”

  “上京的途中就拜读了少卿的诗,能写出这种诗句的人,肯定是个很有趣的人,我一路上都在想怎样才能交到少卿这个朋友。”

  温榆表情有一瞬间非常扭曲,你说他喜欢诗就喜欢诗嘛,干嘛非得一定认识写诗的人?再说了,写诗的又不是她,她只负责传播知识!杰伊文学网

  “大人过誉了,大人喜欢是我的荣幸,但是诗词是诗词,人是人。每个人读的时候,感悟是不一样的,大人从诗中读出来的是自己的理解,大人所理解的含义,以及对写诗的人剖析都是基于自身的感悟得来的,并不准确。”

  温榆这句话潜藏的含义就是:李白的写的诗,跟我温榆有什么关系?我不生产诗词,我只是诗词的搬运工!

  卫无羌听懂了,有些意外。

  他对温榆有所耳闻,虽然没见过,但是京城都在传温榆是个草包。

  如今看来,传言不可信。

  “少卿认为我是如何理解《将进酒》这首诗的?”

  “大人喜欢那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因为大人心怀抱负,并且因为自己怀才不遇而生感慨。但我喜欢那句‘人生得意须尽欢’,因为我胸无大志,只想当个活在当下的闲人。”

  说白了,温榆和他就不是一类人。

  卫无羌怔怔的看着温榆,惊讶之情溢于言表,他没想到温榆是个看得透彻且心性豁达之人。

  温榆觉得都说到这儿了,其实把立场划清楚也是顺便,于是朝卫无羌拱手,“大人志存高远、心系苍生,那便遵从本心、一往无前便可。我自喜于玩乐、纵情山水,既不是大人的助力,也不会是大人的阻力。”

  温榆表达得非常清晰,直白来说就是,你放心做你的事,出了事你自己背锅,我既不会举报你,也不会包庇你。

  卫无羌仔细审视温榆,她神情认真、语气诚恳,这些话他信了七分。

  “都说君子和而不同,尽管路不同,但我还是想跟少卿交个朋友。”

  温榆摆手,一脸无所谓,“只要大人不嫌弃就行,多个朋友多条路,我还是很乐意的。”

  温榆又跟他客气了两句,最后离开了。

  卫无羌今日的话试探居多,温榆倒是不介意,但是这种带着锋芒的试探让她很不爽。

  虽然温榆能理解,但是不体谅,你要么就别问,问了你就直白一些,何必要拐弯抹角?

  但是温榆也不是一无所获,看得出来卫无羌其实没那么固执,只是他有一套自成的处事原则,他的圆滑只针对自己感兴趣的事和人。

  温榆说不上来好还是不好,卫无羌很聪明,晏随骞贬谪他的名义是因为他不娶姮然,从这里就看得出来,他看似刚硬,实则会揣摩人心。

  恐怕他早就知道晏随骞对他不满,加上他自己没有后台,所以用了一招以退为进。

  与其继续待在京城不知道哪天被晏随骞拿来出气,不如自己主动远离,等到他再回来,就是他青云直上的时候。

  温榆都忍不住感叹,果然,能够在吃人不吐骨头的官场活下来,没一个是简单的。

  如今京城本就已经是各路神仙齐聚光明顶了,眼下这些人精一个个都回来了,温榆光是想想都背脊发凉。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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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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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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