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更关心的是沈云清的经济状况。
因为刚才他看见安哥儿了,安哥儿身上竟然穿着麻布小褂子和小短裤,穿着双怪模怪样的草鞋。
沈云清那人毛病多,衣食住行无不讲究。
那现在……这肯定是缺钱了。
大人的衣裳虽然都是好的,但是可能是旧年剩下的;但是孩子的衣裳,一年就得换,这恐怕是没有银子给安哥儿置办新衣了。
本来他就挺帮忙着急的,再听这些人还想去借银子,能有好语气吗?
众人见他生气,也不敢再凑上去开玩笑。
贺长恭进去看赵景云,后者已经好了不少,只是盼望着能下地走路,试试腿行不行。
贺长恭劝他听话,毕竟沈云清说了,最少还得七八日才能下地。
“世子,为了救您,沈妹子累得腰都快断了……”
您快让人省点心吧。
这要是个孩子,他早给他两巴掌了——好好躺着吧你!
赵景云直叹气:“我这也是心急如焚,外面的情况,并不好……”
他如果“失踪”了太久,被判定死亡,世子之位,恐怕还是会落到弟弟手中。
倘若那般,就算之后他再回去,世子之位也很难回到自己头上。
这几天,他一直没闲着,让人私下去联络能给他帮上忙的人。
“对了,”赵景云示意梧桐,“出来的时候仓促,身上也没带多少银子。今日我让人去筹了些银子,这一千两,你拿着。”
梧桐把十张一百两的银票给贺长恭。
贺长恭却不接:“世子要用钱的地方多,我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住的又是世子的房子,还有俸禄,不需要什么银子。”
赵景云见他不似客套,便笑道:“那我也不和你客气了,正好这段日子手头也紧。”
等日后缓和过来,他一定不会亏待了贺长恭。
毕竟这是救命之恩。
梧桐壮着胆子道:“王爷,您说要不要给隔壁送点饭钱?”
省得每次吃隔壁的剩菜都心虚且庆幸。
现在他就想把银子往隔壁一摔:“给小爷上菜,上好菜!”
赵景云道:“你说得对,先送一百两银子去给沈夫人,就说是一个月的饭钱。”
“是,小的这就去。”梧桐忙揣着银子跑了出去。
可是片刻后,他又生气又沮丧地回来。
“沈夫人不收,说是这一百两银子,我们点外面的席面,省着些也够用了……”
赵景云脸上露出惊讶之色,忍不住看向贺长恭。
——这女大夫,如此视金钱如粪土吗?
寻常人家,就算一家六七口,一年二十两银子的开销也差不多了。
他冷眼看着那沈云清的穿戴,也不像有钱的模样。
头上是木簪子,身上穿着的也是家常细布衣裳而已,虽说没有补丁,但是和府里那些有头脸的大丫鬟都没得比。
这样的家境,这么随意就打发了一百两银子?
赵景云不理解。
贺长恭知道沈云清的脾气是伺候不了人的,但是心里却想,既然缺钱,为什么不收着?
给安哥儿买两身好衣裳,去孟大人那里读书穿也好啊。
读书人,不得穿戴好些,免得让人看轻吗?
他有意替沈云清收下银票,但是想起她那张叭叭不饶人的小嘴,贺长恭还是没出息地退缩了。
“那就叫席面吧。她忙着医馆的事情,不能被做饭绑着。”
听他这么说,赵景云也不好再强人所难,只能如此。
但是其实,沈云清医馆一点儿也不忙。
原来,外室的传闻愈演愈烈,这个时代的女子又多坚信“饿死事小,失节事大”,宁肯病死,都不来找她这个声名狼藉的女人看病。
沈云清乐得清闲。
有些人视死如归,那为什么不成全人家?
世上孤苦无助,走投无路之人那么多,她有空去救那些人不好吗?
贺长恭看在眼里,也着急。
这大概就是倒霉的时候喝凉水都塞牙,越是缺钱,越是没有赚钱的门路。
沈云清这样细腰碗口粗的纤弱女子,又不能出去扛麻袋,赚钱太难了。
到了衙门发俸禄的日子,贺长恭说是带着安哥儿出去玩。
沈云清没有多想就答应了。
贺长恭的那匹四蹄踏雪的宝马,对安哥儿来说太有吸引力了。
可是回来的时候,安哥儿身上的短褂短裤草鞋,换成了一身宝蓝绸地绣花枝纹的圆领袍子,脚上也换上了布鞋……
沈云清看愣了。
贺长恭还把手里的小包袱递给海棠,闷声道:“里面还有一身,给安哥儿换着穿。”
说完,他也不等沈云清说话,转身就走了,不带走一片云彩。
“安哥儿,你过来。”沈云清把儿子拉到身边,“你原来的衣裳呢?”
“舅舅给了路边的小乞丐了,说我是读书人,不能穿成那样。”
沈云清:“……”
这贺长恭,还挺讲究的。
可是夏天穿成这样,就算是丝绸做的,也没有麻布短褂短裤舒服啊!
丝绸爱吸身,又不吸汗,孩子却最爱出汗,并不合适。
还有鞋子也是,她亲手做的草凉鞋多舒服透气啊!
“娘,舅舅花了十两银子!”安哥儿小声地道,“您把银子还给舅舅好吗?”
他虽然小,但是知道娘不缺钱,但是舅舅缺。
舅舅听到价格的时候,整个人都不好了。
安哥儿不想要,可是舅舅却掏银子出来付了。
沈云清很意外。
因为贺长恭是一文钱都得掰成两半花的性子,给安哥儿怎么这么舍得?
让安哥儿自己去玩后,她和六娘说起了自己的疑问。
六娘摆弄着自己的斧头道:“那买的是衣裳吗?那买的是儿子!”
沈云清:“……你别乱说。”
贺长恭要是有那等心思,怎么还会让安哥儿喊他“舅舅”?
六娘:“你脸红什么?”
“我哪里脸红了?”沈云清翻了个白眼。
她和贺长恭,那怎么是能吃到一个碗里的人!
“不逗你了,”六娘道,“他一个泥腿子,进了羽林卫,肯定要被人歧视。他自己受过的委屈,不想让安哥儿也受。毕竟安哥儿,现在是跟着孟大人读书的。”
在没读书人的眼里,读书那是一件多么神圣的事情。
晶晶走到唐三身边,就在他身旁盘膝坐下,向他轻轻的点了点头。
唐三双眼微眯,身体缓缓飘浮而起,在天堂花的花心之上站起身来。他深吸口气,全身的气息随之鼓荡起来。体内的九大血脉经过刚才这段时间的交融,已经彻底处于平衡状态。自身开始飞速的升华。
额头上,黄金三叉戟的光纹重新浮现出来,在这一刻,唐三的气息开始蜕变。他的神识与黄金三叉戟的烙印相互融合,感应着黄金三叉戟的气息,双眸开始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阵阵犹如梵唱一般的海浪波动声在他身边响起,强烈的光芒开始迅速的升腾,巨大的金色光影映衬在他背后。唐三瞬间目光如电,向空中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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顿时,”轰”的一声巨响从天堂花上爆发而出,巨大的金色光柱冲天而起,直冲云霄。
不远处的天狐大妖皇只觉得一股惊天意志爆发,整个地狱花园都剧烈的颤抖起来,花朵开始迅速的枯萎,所有的气运,似乎都在朝着那道金色的光柱凝聚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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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脸色大变的同时也是不敢怠慢,摇身一晃,已经现出原形,化为一只身长超过百米的九尾天狐,每一根护卫更是都有着超过三百米的长度,九尾横空,遮天蔽日。散发出大量的气运注入地狱花园之中,稳定着位面。
地狱花园绝不能破碎,否则的话,对于天狐族来说就是毁灭性的灾难。
祖庭,天狐圣山。
原本已经收敛的金光骤然再次强烈起来,不仅如此,天狐圣山本体还散发出白色的光芒,但那白光却像是向内塌陷似的,朝着内部涌入。
一道金色光柱毫无预兆的冲天而起,瞬间冲向高空。
刚刚再次抵挡过一次雷劫的皇者们几乎是下意识的全都散开。而下一瞬,那金色光柱就已经冲入了劫云之中。
漆黑如墨的劫云瞬间被点亮,化为了暗金色的云朵,所有的紫色在这一刻竟是全部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道道巨大的金色雷霆。那仿佛充斥着整个位面怒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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